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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遥远的回忆或一个拥抱 那年秋天, ...

  •   《那些年我们错过的女孩儿们》

      第一章:遥远的回忆或一个拥抱

      落在回忆里的高中生活仿佛在昨天的晚饭里被莫问全部就着一口苦菜汤吞下了。站在Z市大学的门口,晚霞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穿梭,莫问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二叔的车已消失在黄昏的尽头……这是一个崭新的秋天,要在一个新的环境里呼吸新的空气,再也不用顾忌班主任的目光,偷偷回头去瞄几眼那个懵懂女孩儿的眉弯了,或许可以正大光明的去看……
      黑色的行李箱穿过人群,来接莫问的是许多年前同他一起在小学里玩泥巴的同村女孩儿朱琳,她比他早一年进入Z市大学。看着眼前这个落落大方又出落得楚楚可怜的身影,莫问的回忆又一次从秋风的夹缝里开始,那时候他的日记本里除了一个接一个的错别字外,就是班上那几个水灵灵的女生了。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喜欢捉弄她们而已,比如用一把小刀将她们课间玩耍的橡皮筋割断,或者有意没意的抓抓她们的头发……反正对朱琳背影的窈窕是另一片天空,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谁还没个青春期呢?那时候翻的最多的一本书不是最喜欢的某个科目,也不是金庸的热血江湖,更不是张爱玲《色戒》之类的缠绵悱恻。而是那本介绍青春期男女身体发育的三生教育,尤其其中配有插图的某几页。而凭借朱琳圆润又不显胖的身材,怎么会不进入莫问午夜的梦中呢?只是年纪小,束缚多了,除了偶尔,没有更多的故事产生。
      但在朱琳的一颦一笑之间,莫问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小山村,那个坍塌在多年后某个黄昏里的小学。当然也有许多人或事逐渐在作文本的旧纸堆里搁浅。但看到朱琳,那个叫万贞的邻家女孩儿仿佛依然是他的挚爱……
      据母亲说,万贞原本姓杨,只是因为小时候经常生病,去医院检查也啥事没有。她的父母万般无奈之下,才按照故乡的风俗给她取万姓,意思是她将受到千家万户的庇佑。果然自那以后万贞便不再生病了。而随着她一天天长大,人们也便逐渐忘记了她原本的名字,所有人都叫她万贞。
      说到莫问和万贞,其实最初的最初也只是一个关于莫问的秘密。这个秘密直到他第一次从初中退学重回小学六年级时才被揭开,那时他用一次次欺骗母亲买本子而积攒下来的五块钱购买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以十三岁的笔墨洋洋洒洒的给万贞写了一封自认为感人肺腑的情书。情书的去向或许真的没有人知道,反正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时,莫问依然会面红耳赤……但其实一开始的故事不是这样结束的,在莫问幼小的心里,四五年级刚开始萌发某种情愫时,他曾经一度认定万贞便是他今生唯一的归宿。这场缘分从何而来呢?原来莫问的父母生日是同一天,每到他们生日那天,母亲都会烧一些纸钱给逝去的外婆,照例莫问能有一顿大餐可吃。尽管父母不是同一年出生的,但看在美食的份上,幼小的莫问一直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缘分。无独有偶,母亲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莫问,他和万贞是同年同月同一天出生的,这个故事让莫问从他们入学的第一天开始就特别关注万贞,但小孩子的世界里没有一朵玫瑰花的浪漫。唯一表达情感的方式,就是和她一起玩……
      一直到他们上五年级时,莫问才逐渐发现,他确乎是喜欢万贞的,于是他开始以各种蹩脚的理由去捉弄她,目的只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但那时候他不懂,正是因为不懂得怎么去喜欢,所以他就装作很讨厌。但这种假装的讨厌放在万贞眼里,就逐渐变成真的讨厌了。所以后来莫问因为无法适应初中而选择留级以后,他与万贞之间便相隔了很多年。万贞留给他最深的印象,就是有次课间他们一起捉迷藏时,他假借用布蒙眼去抓她的时候,故意用双手抱住了万贞……莫问可能今生也不会忘记他手掌贴上万贞胸口时那种软软的、暖暖的感觉……
      回忆走到这里时,他已经跟着朱琳来到了新生报名处……
      其实大学的开学好像和其他开学差不多。无外乎是进入另一个世界,和中学唯一不同的是身边同学们的穿着,尽管时令已进入秋天,但夏天的余威还在,所以这种美景美不胜收。和莫问一样拖着行李箱进学校的同学们自然看不到什么。但那个叫做学姐的词,却别有许多种韵味,尽管朱琳是一身牛仔衣,但紧梆梆的牛仔裤还是将她那双笔直的腿拉的很长,还有臀部……当然莫问不敢一直盯着某些心里想一直盯着看的地方看,但他总忍不住在不经意间去扫视几眼。再比如周围的那些莺莺燕燕,毕竟不是每个女孩儿都是朱琳,尽管她也精心打扮了一下,但真的看不到更多。可阳光扫射到的周围,有各种白花花的大腿迷人眼角,更有甚者的高腰衣或者是拉的很低的胸口,那些沟壑纵横让莫问有种不是来读书,而是来逛窑子的错觉。后来莫问知道,青春随着夏天的燥热一起酝酿,等到达某一个节点的时候,或多或少的欲望推动着少男少女的青春,所以大学开学就变成了一场不太正式的花魁大赛……
      好不容易离开热闹的擂台区进入新生宿舍,莫问开始有种淡淡的失落,要换成许多许多年之前,行如莫问这类有时酷爱附庸风雅的文人,自然是花魁们互相争抢的对象,但学姐们虽然穿的少,毕竟不是花魁,再说就莫问那点儿刚进入一个陌生环境的胆量,就算想多看看,也会面红耳赤的选择离开。好在宿舍条件还不错,虽然是六人间,但空间还是很大,上下床的布置,再加一个衣柜,一个电脑桌,阳台和独立的卫生间……集体生活嘛,不要要求太多。
      收拾好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莫问坐在空旷的宿舍里,一边等待舍友的到来,一边开始每天的必修课——写日记。
      “那年秋天/我们从另一片叶子里开始/没有轰轰烈烈/只有一个人/在黄昏不知道的时候/独自坐在/长满寂寞的房间里/青春,从懵懂里开出花来……”
      大概万贞永远也不知道莫问独自守了许多年的那个秘密吧,对于六年级的学生来说,可能我们开始有了最初关于男女有别的印象,但男生和女生之间,大多数依然还会成天腻在一起过过家家或者玩玩游戏之类的。在那个只有2g网络的年代,只有像莫问这种喜欢翻看各种杂书的人,才会在某些别人不经意的瞬间,观察到女生身体发育的秘密。但这个秘密并不独属于莫问所有,因为当同龄的那一帮人都离开小山村,去离家几十里外的乡镇上读初中时,这一切都将在课本上面向所有人公开,于是男生和女生之间就开始有了隔阂……
      “或许和万贞一起度过的那些岁月。便是我今生最快乐的时光了吧!”
      写完日记的莫问坐在书桌前,用手撑着脑袋,遗憾地想。
      过了良久,钥匙开宿舍门的声音便将莫问拉回了现实。转身望去,只见一个带着黑色边框眼睛的男生拖着密码箱推门走了进来,他个子不高,皮肤有些黝黑,但人看起来很老实。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总让莫问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如果换句话来形容,那就是他的笑总是憨憨的,很可爱。
      莫问起身去帮他接行李时才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这一定是他的父亲了!”莫问心里想,同新来的舍友一样,他的父亲身上的特点也很鲜明,不用问,莫问就知道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种和莫问父亲身上一样的气质,那是一种长年累月在土地上耕种出来的特殊气质,对于农民的儿子来说,这种气质往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奔着以和为贵的宗旨,莫问开始主动与他们父子俩攀谈,舍友果然是个腼腆的性子,可能是第一次见面的紧张吧,我能明显感觉到他和我之间的隔阂。但他的父亲不一样,同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样,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能和舍友相处融洽。他从兜里取出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我,从他念念不舍的情绪里不难看出,这位纯朴的叔叔平时是不抽这种烟的……我们知道,烟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应该可以算是一部分灵魂的容身之处,但农民和商人或者其他任何职业的人都是不一样的,他们不可能每天都能抽得起二十多块钱一包的“软云”,当然莫问并不抽烟,只是好奇地重复问了叔叔一遍:“不好意思,叔叔,您刚说啥?我没有听懂……”
      直到大叔重复了一遍,莫问才知道是在询问他的名字。尽管莫问和新来的舍友他们一样都是云省的,但莫问家在z市,舍友家却在h州,所以不会讲普通话的大叔那一口流利的方言,莫问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听不懂。直到舍友用普通话帮大叔翻译了一遍,我才搞清楚原来那个黑黑的小伙子名叫念云,家是h州的……
      陆陆续续的又走进来了另外几个舍友,通过攀谈,莫问知道了他们的基本信息,建立了初步的认识。
      声音很好听的白族小伙陈清,他是从d州洱海里淘洗过的精灵,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莫问和他的舍友们曾一度被他的白族话洗脑,直到毕业多年以后,莫问再向别人道谢时,仍然有时候会说成“难为,难为……”陈清唱歌很好听,所以舍友们一度给他取了个艺名叫杨紫凡……
      另外三位舍友都来自q市,瘦瘦的,戴个浅红镜框眼镜的小奶狗周志,他是整个宿舍的颜值担当,他的歌声也很好听,经过大家讨论决定,莫问和舍友们一致叫他周之谦。胖胖的多面手、大厨师程胜以及一号床兼任宿舍长的李光临。这些就是莫问开学第一天的所有收获,至于他们将在这间叫451的宿舍里演绎出怎样的悲欢离合,窗外的梧桐叶悄悄黄了几片,什么话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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