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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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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丁,还是酒精?
——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
JILOISES的气味辛辣,滤嘴含在口中,微苦微涩,像药片在舌尖上溶解释放,老实说,滋味不太好。
约4000种的化学物质随着烟雾进入气管,奔赴肺部,充盈肺泡,就像整个胸腔都充满了这些微小的分子,它们热烈奔放,欢欣鼓舞,像空气中的尘埃。
其中,尼古丁随着血液逆行而上,来到脑部,野蛮地亲吻这迟钝麻木的器官,给她以胶着窒息般热吻,唤起她的激情,与之共舞,共赴疯狂——尼古丁实实在在地取悦了大脑,让她为他释放了多巴胺。
酒精也能让大脑释放多巴胺。
如果说,尼古丁是来自蛮荒之地的莽夫,那酒精就是包裹着君子外衣的阴谋家。
漆黑的大理石吧台上,晶莹剔透的酒杯折射着迷离的光,内容物宛如清水一般清澈透明。越是烈的酒,酒精含量越高,入口辛辣,入胃烘暖,上了头,像温和谦逊的君子伸手相邀,让人不忍拒绝。
少量的酒精,微醺。越喝越多,便开始迟钝困顿,再之后便是亢奋,平时不会说的话,不会做的事便像打开了禁制,无所拘束了。
越是后面,越是放肆。待到理智出走,天性释放,接下来便是足以颠覆往日形象的言行。
也许,这就是酒精的目的——让身体失去理智,做出反常行为。
荒唐——酒精所钟爱。
尼古丁和酒精就像大脑的两个情人,性情相反,目标一致,一心一意,要这具身体死。
琴酒喜欢喝酒,烟不离手。
有人说,他不会喜欢上任何人。
如果琴酒听到这话,他大概率不会理会,但心里应该是认同的。
烟和酒,他都有,爱情能给予的多巴胺,这两者也能带给他。
所以,爱情有何特别之处?
他不需要爱情。
更何况,女人那种生物,那么脆弱,她们不适合生长在黑暗中。她们就像花,需要阳光雨露,需要细心呵护,只在白天绽放。但琴酒是行走在黑暗中的人,他没兴趣养花。
兴许是年岁渐长,经历多了,见识也广了,知道有些花是在黑夜中盛开的。在见过贝尔摩德这样神秘狠辣的女人后,琴酒见到了雪莉。
初见时,那个留着短发的女孩个子小小,却有一双非常聪慧冷静的眼睛。她站在父母的身边,牵着母亲的手,淡漠地打量着组织里的成员。
他们是被外界称为黑衣组织的恐怖团伙,成员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人,个个背负人命,外貌上也许并非凶神恶煞,但事迹说出来能止小儿夜啼。
就被这样一群人环绕着,那个小女孩却异常淡定。
组织需要壮大,需要补充血液,除了招揽志同道合之人,也鼓励从小培养。雪莉的父母是组织成员,她算是二代,那位大人有意栽培她,于是琴酒便带着人来了。
雪莉清楚地知道这群人的头目是谁,于是她将更多地将视线落在琴酒的身上。
那双眼睛里并无畏惧。
一瞬间的喜悦涌上心头,琴酒知道他来对了。
这是琴酒第一次有养花的冲动。
他径直走到雪莉的面前,蹲下身,将小小的女孩抱了起来,走出大门。
就像夜行者在路边草丛中遇到了一株罕见的植物,虽然它尚还幼小,却未来可期——它将在黑夜中绽放出令人目眩的美丽的花。
于是夜行者将它栽入盆中,抱在怀里,带着一同前行。
琴酒算雪莉的老师——教她开枪。当然,这是雪莉长到十几岁,能握住枪,不会被枪的后坐力震伤之后。
在那之前,雪莉跟在琴酒身边,就像在阳光下行走的人蓦然进入黑暗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琴酒的作用就是引导并安抚她。
雪莉父母是医药方面的人才,她天资聪颖,也很好学,似乎也想走父母的老路,组织也需要这样的人才,于是雪莉学习医药似乎成为必然。
琴酒着手安排了雪莉的学习。
在雪莉父母为组织工作的同时,雪莉则在其他医学教授的手下学习医学基础。
别的孩子还在为几何数学发愁时,那个女孩已经熟知人体结构,药理作用,乃至临床心理。
别的孩子懵懵懂懂,情窦初开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在实验室里对着笼子里的小白鼠观察药物反应了。
有一次,琴酒执行任务时见到了一对学生情侣手牵手逛街,其中的女孩也留着短发,和雪莉有些像,只是更活泼开朗,回来时便忍不住问她:“雪莉,你想谈恋爱吗?”
当时雪莉正在做化学实验,她一边摇晃着玻璃试管,观察内容物的溶解过程,一边平静地回答:“你知道多巴胺吗?恋爱时大脑就会分泌这个,它使人快乐。但尼古丁和酒精也会让大脑分泌多巴胺,所以爱情并不是必须的。对了,琴酒,”她转头看向琴酒,“我一直觉得,”语气带上了些嘲讽,“你在与烟和酒谈恋爱。”
雪莉一直称他为琴酒。对雪莉来说,琴酒——组织里的代号就是他的名字。
因为雪莉的嘲讽,琴酒给她上了一课——射击课。
当雪莉握着发麻疼痛的手腕从训练室走出来时,琴酒倚着墙,一边抽烟,一边对她说:“枪声和硝烟味也能使我快乐,血腥味也能让我分泌多巴胺。”
雪莉回了他一句“变态。”
因着琴酒本身不谈恋爱,所以看不上那些恋爱中的男男女女,于是对也不想谈恋爱的雪莉青眼有加。
在黑暗中的两人都鄙弃爱情,算是某种意义上的真正的志同道合。
也不怪琴酒把雪莉当成真正的同伴。
琴酒鄙弃爱情,却不反感性。他和贝尔摩德是床伴。
执行任务时,琴酒的搭档有时是伏特加,有时是贝尔摩德,这两人都能帮上忙,无论是杀人,还是处理现场。
雪莉的第一次任务是琴酒带着的。在这之前,雪莉从未杀过人。琴酒带着雪莉去高档服装店挑衣服,选了件露背的晚礼服。那件裙子很漂亮,雪莉高挑纤细,留着短发,修长的颈,白皙的背,暴露在试衣间的灯光下,有种异样的美——带着脆弱感。
蓦的起了怜惜之情。
琴酒想,她不适合杀人。
于是,那次任务是琴酒动的手,雪莉旁观。
琴酒就像一个风度翩翩的杀手,带着漂亮的女伴,优雅而来,完成任务后,从容而去。
携美人出场,是男人的情怀。也不用美人做什么,陪着就行。
兴许是那次任务,让雪莉直面枪杀、血腥和死亡,恐惧袭上她的心头,让她感到寒冷,凉薄的晚礼服中她的身体瑟瑟发抖,之后再也不愿穿暴露的衣服,甚至有种把自己裹成茧的趋势。
琴酒后知后觉地发现,雪莉喜欢穿高领的毛衣,白大褂将她的身体包裹着,就像一层坚厚的甲。
回想起雪莉第一次任务时她身穿晚礼服的背影,琴酒想,有点可惜。
这时候的琴酒仍然无法将他和雪莉与爱情联想起来。
直到雪莉叛逃。
雪莉分明被铐住了,却从那个囚禁她的房间里逃走了,就像放在笼子里的珍贵花卉被连盆偷走。
那一刻琴酒是愤恨的,他想到他与雪莉的诸多种种,因她而牵动的情绪波动,或喜,或恼,或不忍,包括此刻的愤恨,都是旁人无法给予的,那是不是说明雪莉在他心中有着不一般的地位?
琴酒无暇思索这个问题,他只想把她找回来。
之后,在得知雪莉的消息,在他人口中听到雪莉的名字,亲耳听到壁炉里她的呼吸声,他欣喜的感觉,得知雪莉死里逃生后的庆幸,这些情绪清楚地告诉他——他因她而快乐。
这时,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如果快乐与多巴胺与爱情有关,那是不是也可以推导出他与雪莉与爱情有关?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那场关于烟、酒、多巴胺与爱情的对话似乎形成了一道诅咒,将两人联系了起来。
琴酒迫切地想要求证。
找到雪莉,印证猜测。
——啊,雪莉!
即便无关爱情,琴酒想,他仍然可以继续在茫茫人海中寻觅雪莉,因为她带给他的感觉比烟酒更美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