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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九章 ...

  •   沈怀弃喝了口豆浆,不禁称赞地抬了抬眉毛:这里的豆浆比益州城里的不知新鲜了多少倍。
      把一个馒头捏成包子状,再把另一个馒头撕成一小团一小团的,沈怀弃的脸上写满了“无聊”两个字。
      还有三天,时间过得还真是慢啊。
      门外悄无声息地进了两个人来,直到其中一个拍了拍掌柜的肩,那掌柜的才发现有客人进来,于是连忙招呼道:“客官是要住店还是……”
      “两坛酒,”其中一个裹着厚棉衣的男子声音很轻,像是一阵极柔的风,“只要两坛酒。”
      另一个衣着华贵,一派贵公子模样。他放了一锭银子在柜上,微微点头道:“照他说的做。”
      沈怀弃把撕成条的馒头放进嘴里,有些好奇地打量着二人。
      已近四月天气,那人怎么穿得像过冬一般?莫非是身染了什么顽疾?
      那两人在离沈怀弃不远的桌前坐下,贵公子模样那人说:“人在哪里?”
      病人模样那人轻声答道:“他走了。”
      “你怎么知道?”贵公子似乎很惊讶,“你已经见过他了?什么时候?”
      “刚才路过那个铁匠铺,我看到里面那铁匠不是他。”病人说。
      沈怀弃猛地抬头:铁匠铺?!
      “怎么不早告诉我?那现在怎么办?”贵公子皱眉。
      “回去等消息。”病人淡淡道。
      “也只好如此了。”
      沈怀弃立刻匆匆付了饭钱,扔下一桌子乱七八糟的馒头屑和半碗豆浆奔出门去。
      他怎么那么笨?
      梁门派游若专程来这个渡口小村,难道就是让她找个普普通通的铁匠打个东西而已?益州城里出名的、不出名的铁匠多如牛毛,为什么游若偏偏只找这一个?
      还有游若与那铁匠的对话,铁匠拒绝为他打那东西时说的话……他早该有所发现的!
      游若根本就不是要打什么东西,她就是专程来找那铁匠的!
      到了铁匠铺,沈怀弃一阵苦笑:那铁匠果然不在了,在铺子里忙碌的是一个不大的少年——这几天在钟家村游荡的时候他也见过,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孩罢了。
      “以前那铁匠,哪去了?”沈怀弃任抱有一丝侥幸地问。
      “师傅走了,不回来了。”少年用手擦了把脸,立刻黑了一片,“你要打什么,我也可以的!”
      “不了。”沈怀弃对那张脏兮兮的小脸友好地笑笑,转身离去。
      心里有点失落,以为过五天就能再见到那人的,原来只是一场空等。
      回到客栈,沈怀弃正好看到先前那贵公子在门口放掉了一只信鸽,一手正看着什么。
      沈怀弃不动声色地进门,从柜台上提了壶酒坐下。
      那贵公子随后也进了客栈,来到那病人模样的耳边轻声说:“梁门的人到了。”
      若非沈怀弃十万个用心地去听,根本就听不清那贵公子的声音。
      梁门?
      “动身回扶城。”病人模样的人一笑,立刻站了起来。
      沈怀弃闻言一惊:扶城?岭南苏家?
      沈怀弃看着那两人的背影,心中一敲定:跟着他们!
      见二人走出了一段距离,沈怀弃丢下钱,提上那坛还没来得及开封的酒跟了上去。
      跟着那两人出了钟家村,沈怀弃小心翼翼地控制着和对方的距离。
      那两个人看上去动作不快不慢,而移动的速度却是相当惊人。
      沈怀弃能够控制着距离跟上,若是西风老头知道了,肯定会大大地得意一把。
      突然,前面的两人又加快了速度,沈怀弃还没来得及反应,一眨眼,那两个身影便再也找不到。
      背后一凉,沈怀弃猛地回头,却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沈怀弃睁开眼睛,只看到淡蓝色的绸子在头顶上摇晃。身子跟着那晃动的节奏颠簸着,沈怀弃立刻意识到自己是在马车上。
      “醒了啊,不要命的家伙?”季拈商喝了一口酒。
      那酒坛很眼熟,正是沈怀弃从客栈提走没来得及开封那个。
      “大哥……二哥?”沈怀弃愣愣地看着马车里的两人。
      崔亦笑抱着一只不大不小的白兔,戏谑地看着沈怀弃:“你倒是胆子不小,竟然跟踪起岭南苏家的两把鬼剪刀来了?”
      “他们有提到梁门,而且又是苏家的人,我想可能和大哥有关……”沈怀弃急忙解释,然后却突然卡住:“鬼剪刀?他们就是鬼剪刀苏绝和苏上?”
      “是啊,随便哪一只都能一只手剪了你的小命。”季拈商笑着说,把凤求凰递还到沈怀弃手里,“不过你若是使这把剑,或许还是有可能保得住性命——拿好了。”
      “大哥你们救了我?”
      “废话,晚一步带走你,你现在就已经是只鬼了,”崔亦笑摸摸那兔子的耳朵,淡淡扫了沈怀弃一眼,“他们早就发现你在跟踪了。”
      说着,崔亦笑心中掂量道:若一定要和那两只鬼剪刀交手,恐怕要兄弟三人合力才拿得下。
      沈怀弃顿时轻松地笑了,有他两个大哥在,那就不需要他去担心什么了。
      “我们这是去哪?”沈怀弃掀开马车车窗的帘子望了望。
      季拈商把酒坛子翻转过来倒了倒,说:“扶城,大概再过一天就到了。”
      “一天?!”沈怀弃一愣,他到底睡了多久啊?要知道,从益州到扶城,就算是快马加鞭都要七天左右!
      “是啊,”季拈商得意地笑笑,“我们很快吧?”
      崔亦笑哼了一声。
      ——当然快,他们一路快马加鞭,已经累死了好几匹马了。
      累死一批,他们就背着沈怀弃凭着轻功前行一阵,再买下一批注定要累死的马——真是想不快都不行!而且他崔亦笑肯掏钱买的马,那可都是千里挑一的。
      “我……我睡了多久啊?”沈怀弃呆呆地问。
      “中了我一针,你昏迷了四天。”崔亦笑说。
      季拈商立刻笑道:“记得一年前我也中过一针,只昏了三天。”
      崔亦笑扬唇讥讽地看着季拈商,似乎在说:有什么好得意的?
      “怪不得……”沈怀弃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怪不得什么?”季拈商问。
      “怪不得我肚子那么饿……”似乎回应沈怀弃的话一般,“咕噜”的声音响得恰到好处。
      崔亦笑向窗外看了一眼,说:“刚好这里有个小镇,我们就在这里落脚吧。”
      季拈商灿烂一笑,摇了摇空掉的酒葫芦:“正合我意。”
      让车夫将马车停在了这个小镇的客栈门前,季拈商下车后拍拍那匹幸运的马,说:“你的运气可比你的同类好很多。虽然跑了那么久,但至少没有被活活累死。”
      崔亦笑订了三间上房,抱着那兔子点了一桌子菜,然后扔了锭银子给那店小二:“去买半斤牛肉来,要最新鲜的。”
      “小店有牛肉,公子若是要……”
      “那就弄半斤新鲜的来。”
      季拈商连忙拉住匆匆忙忙的店小二,好心提醒道:“这位公子要的是生牛肉,从刚杀的牛身上割下来的那一种。”
      “啊?是……是……”店小二一愣,但还是点着头跑到后院去了。
      回头望了那三位公子一眼,店小二有些感叹:原来世上还有长得那么俊朗的人。
      “要生牛肉做什么?”沈怀弃不解地问,手里抓着一只鸡腿狠狠咬了一口。
      “喂兔子。”崔亦笑把怀里的兔子放到桌上,那兔子东嗅嗅西嗅嗅,红色的三瓣嘴动了几下。
      似乎有些不满没有它可以吃的东西,于是那兔子索性一闭眼,假寐起来。
      “兔子……是吃萝卜的吧?”沈怀弃睁圆了眼睛问。
      季拈商一副“你还不了解你二哥”的表情道:“你二哥养的兔子,肯定不会吃萝卜。”
      崔亦笑顺了顺那兔子的毛,嘴边的弧度有一丝得意的味道。
      “客官,牛肉……”店小二用端上了仍然带着血迹的牛肉,立刻退到一边,而眼睛却好奇地张望着这位要生牛肉的俊公子——莫非他食生肉?
      崔亦笑没有动,那白兔的眼睛却睁开了——红得像含了血的宝石。
      兔子的口鼻快速地动着,很快身子转向了血腥味散发出来的方向。
      抖了抖耳朵,白兔朝着牛肉蹦了过去。
      下一刻,沈怀弃有些想吐——那只兔子,真的在吃那血乎乎的牛肉!
      “你看够了没有?”呆在原地的店小二猛地回过神来,发现那个穿着紫衣的俊公子正看着自己。
      他在笑,笑得那么好看,但是却让店小二不由得脚下一软,差点直接倒在地上。
      “拿酒来。”崔亦笑说。
      店小二惊恐地点点头,脚步不稳地冲到柜台前,也不知手里提了多少酒,总之一把拿来,全部都放到了那三人的桌上。
      季拈商皱眉看着那只红眼的白兔,道:“亦笑,把它扔到桌子下面去,看着它我连喝酒的心情都没了。”
      崔亦笑夹起一根青菜:“要扔你扔。”
      季拈商的脸色很难看,他哪敢扔?这只吃肉的兔子可是会咬人的!
      若他的主人不是崔亦笑,季拈商大可以一剑灭了这逆天道的兔子,但是他不敢——崔亦笑也是会“咬人”的,而且是“一咬”就“要命”。
      他季拈商还没有想死到去惹这修罗不高兴,他也知道崔亦笑为了弄出一只吃肉的兔子花了多大的功夫。
      沈怀弃的脸色比季拈商还难看,吃一顿饭,最终他吐了两回。
      最后若不是季拈商看不下去了,带着他去了另一家酒店,他肯定会把心肝脾肺都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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