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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腰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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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岁下午丢进砚湖的那枚戒指,就像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那只调皮的蝴蝶,轻轻扇动翅膀,掀起了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风暴。
之后霍廷严意外落水,闵修白突然出现,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改变。
白岁不知道霍廷严在发什么疯,也不知道闵修白为什么会提前回国,但他知道,既然闵修白在这个时间出现在了医院里,就一定是去看霍廷严的。
其实他曾经也幻想过,当自己终于有机会见到那个可以说是影响,甚至改变了自己一生的男人,情绪该有多么激动,是会百感交集,还是五味杂陈。
但很奇怪,他什么感觉都没有。
除了一点点惊讶,他的内心毫无波澜。
他甚至都不好奇霍廷严在醒来后见到闵修白会作何反应,只觉得电梯轿厢的狭小密闭空间里有点热。
跟下午在湖边和刚才在病房里拒绝霍廷严的感觉差不多,他内心本能地抗拒着,只想尽快离开,逃出这个旋涡。
当电梯的大门再次打开,住院部一楼大厅的门外,霍廷严的车还停在门口等他,司机见他走出来,便恭恭敬敬地下车拉开了后门。
然后下一秒,他就在司机错愕的目光中,转身拦下路边的一辆出租车,消失在了夜色里。
他一口气跑回了“家”,一间与莘城舞蹈学院仅有一街之隔的高档公寓。
刷脸打开一楼门禁,进入电梯,按下顶楼二十七层的按键,然后输入密码,指纹解锁,“咔嗒”一声,门开了——
白岁动作熟练,一气呵成,却在推开大门的一瞬间,怔怔地愣在了门边。
门口的鞋架上,规规矩矩地放着两双居家拖鞋,一双明显比另一双大了几个鞋码——
是霍廷严的。
从大四开始后不久,白岁就搬进了这栋公寓,在里面住了将近一年,刚才第一时间几乎是习惯性地跑了回来,却忘了这里其实并不是他的“家”,而是他和霍廷严……
现在看来,或许也只能算是一个他们幽会的地方。
其实房子在他大二那年跟霍廷严签下“合约”后不久就安排好了,不过那时候他还住在学校的寝室里,不经常过来。
起初霍廷严偶尔来找他,两个人会出去吃吃饭,吹吹海风,听听歌剧,看看演出,有时候也聊两句天,但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只是静静坐着。
结束后,霍廷严就会送白岁回寝室休息。
他们的第一个跨年夜,在莘城最高的空中餐厅里,白岁第一次以那样的角度,看了一场莘城最璀璨的焰火晚会,一时间竟有些分不清,他和霍廷严,究竟是谁更需要谁的陪伴。
焰火晚会结束后,学校的男寝已经锁门,白岁回不去了,便第一次跟霍廷严留宿在了外面。
当晚他们住的正好就是霍氏集团旗下的五星级度假酒店,半度雅梦。
也就是那个上辈子霍廷严实时定位最后出现的地方。
白岁还记得,那晚他洗了澡出来,坐在床边,死死攥着浴袍的襟口,紧张到浑身发抖,后来更是一整夜都没有睡着。
但其实那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霍廷严似乎一直都很尊重他,从一开始,直到他们结婚的七年后,从来不会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偶尔只要他开口,提出的要求霍廷严也都会满足。
不过就是在“半度雅梦”那晚之后,霍廷严买下了现在这栋公寓,就在白岁的学校附近,步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方便他随时出入。
但那个时候,白岁还是住在寝室里的,只有霍廷严偶尔来找自己时,他才会在公寓留宿一晚。
自然还是跟霍廷严一起的,不过他们仍旧只是盖着各自的被子,泾渭分明地睡在同一张床上。
事实上直到那个时候,他们连手都还没有牵过。
这样的相处模式一直维持到那一晚……
当白岁第一次真正和霍廷严“在一起”。
那时候距离白岁和霍廷严签下合同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他大四了,学校没什么课,寝室里好几个室友也因为实习的关系不常回来。
所以在关系更进一步之后,他索性搬出寝室,常住在了霍廷严送给自己的公寓里,一直到现在。
有过第一次的“亲密”,他已经开始期待着,也许霍廷严会在某一个晚上突然出现,敲响自己的房门,给他一个惊喜。
不过这一切并没有发生。
霍廷严始终像钟表一样规律地活着,是个计划性很强的人,而且好像总是那么礼貌绅士;在自己的时间表上有空闲可以来找白岁时,他一定会提前一天发消息询问白岁是否方便。
起先白岁还会在每天都仔仔细细将屋子打扫一遍,因为霍廷严有很严重的洁癖,他怕万一对方来了,看到屋里不整齐,会不高兴。
但时间长了,他渐渐也就开始偷懒了。
反正霍廷严总会提前一天通知他,甚至会把到学校来接他的时间精确到分钟,所以他到时候再打扫也来得及。
其实跟大部分男生一样,他也不喜欢收拾房间,更不喜欢做家务。
爸妈还在的时候,他是被宠大的独子,母亲心疼儿子练舞辛苦,连一刷袜子都不舍得让他洗;后来上大学住了校,虽然他也会自己洗衣服,但寝室还是经常乱糟糟的,找不到东西。
时间倒转,如果不是带着记忆,连白岁自己都很难想象,他居然能给霍廷严当了七年的“贤妻”。
他抬脚踢开几个扔在门口来不及收拾的快递盒子,鞋也懒得换,就直接走进屋里,大喇喇坐在沙发上,手自然地往旁边一搭,碰到了一堆摆放杂乱的衣服。
最近莘城的天太热,衣服每天都得换,但这些天他一直忙着毕业剧目和演讲的事情,换下来的衣服都堆成小山了,也没顾上洗。
他随手将脏衣服揉成一个团,准备扔进洗衣机里,但刚起身,就有一件宽大的睡衣掉了出来——
大概是霍廷严上次来时穿过的。
白岁觉得有点心烦。
这间屋子里,到处都充斥着霍廷严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并不刻意,但很碍眼。
白岁有些自暴自弃地干脆把手里脏衣服一股脑扔在地上,刚好盖住了霍廷严的睡衣。
动作间那堆衣服牵带着,打翻了桌上的一个小纸盒——
一双芭蕾舞鞋掉了出来。
白岁的呼吸也停住了两秒。
作为舞蹈生,就算没有任何演出和排练,他每天一早一晚也都是要练功的;和闵修白一样,他跳的是女角,要立足尖,自然少不了芭蕾舞专用的足尖鞋。
软木的鞋头,绸缎的鞋面,还有两条自己亲手缝上的缎带,方便把鞋子绑紧,避免动作时滑落——
这是白岁最习惯的舞鞋。
对于现在的这个白岁来说,他可能昨晚,甚至今早,才刚穿着这双平平无奇的舞鞋,在学校的舞蹈教室里拉筋、练功。
但对于这具躯壳里住着的,那个真实的白岁,这双舞鞋,他已经有七年没有再穿过了。
白岁盯着地上的舞鞋,突然觉得眼眶一热。
每个练过跳舞的孩子都知道,要吃多少苦,才能有资格走进全国最顶尖的舞蹈学院,有机会站在舞台上。
白岁是真的喜欢跳舞,也喜欢舞台,但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意识到,为了霍廷严,他主动放弃自己曾经那样热爱,并且为之辛勤付出了十几年的东西,是多么荒唐的事情。
这个家里到处都是霍廷严的痕迹,他早就不想呆了,只是外面天色已晚,刚才他心里又一团乱麻,一时也不知道还能去哪里。
不过现在……
白岁很快进屋翻出了一个双肩包,又随手在柜子里拎出一套练功服,连同那双舞鞋一道塞进包里,背上就出了门。
*
这个点学校的教学楼差不多都锁门了,但以前碰上有演出或考试,白岁练舞练得比谁都狠。
他在莘城舞蹈学院呆了四年,很清楚哪栋教学楼的琐是坏的,哪栋教学楼的围栏有缝隙,很快便溜进了一栋没人的教学楼,凭借熟悉的记忆,找了间一楼窗户没法上锁的舞蹈教室,先把背包扔进去,然后直接翻窗而入。
为防被学校夜里巡逻的保安发现,灯肯定是不敢开了,但好在最近莘城的天都很好,万里无云,有清亮亮的月光透过窗棂,落在教室里。
白岁很快换上了练功服。
他平时练习穿得都很随便,一件圆领的纯白色宽松棉质上衣,轻薄透气;下半身的裤子比较贴身,是为了练习时完整地暴露出腿部的线条和动作,方便老师纠正。
换好衣服后,他单腿翘高,搭在教室两侧的横杆上,这样俯下身子穿鞋的时候可以顺便拉一拉筋。
当舞鞋的最后一根绑带系紧,他的心脏也已经快要跳到嗓子眼了。
之前高三参加莘城舞蹈学院专业课的艺考时,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毕竟七年没有练过舞了。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抬高左腿,微微屈膝,脚尖绷直,左手自然地握住脚踝,然后一点点伸直膝盖,将足尖举过头顶。
一切都很顺利。
看来这具现在仍然坚持每天练习的身体韧带还是很柔软,动作也没有生疏。
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一步了。
白岁放下左脚站稳,将双手伸直,举至身前,摆出一个芭蕾舞基本功中标准的二位手,然后在深吸一口气的同时,双手缓慢匀速地举过头顶。
在呼吸和手部动作的带领下,镜子里青年的身形愈显挺拔,骄傲地仰起下巴。
白岁突然想起第一节舞蹈课上,自己那位启蒙老师引导学生的话——
闭上眼睛,静静地去感受,在你的头顶,有一股向上的力量。
后来的白岁一直相信,这股力量一定是存在的,甚至奇妙到可以对抗地心引力。
他缓缓阖眸,静静地感受着那股神奇又熟悉的力量,正带着自己的脚尖一点点拔高,直到脚背完全绷直,垂直于地面。
足尖终于立了起来。
白岁觉得自己轻得像一片羽毛。
七年之后,他终于找回了可以重新站上舞台的资格。
在这一瞬间,他几乎喜极而泣。
接下来,他又拉伸了一遍身体各部位的韧带,简单热了个身,然后掏出背包里的手机,调低音量,随手点开了一首《吉赛尔》。
伴随着音乐,他再次立起足尖,先是围绕着教室的边缘,一段轻盈的小跳,然后来到教室中央,几个小弹腿之后,接了一个标准的分腿跳。
这些动作对于一个顶尖舞蹈学院的优秀毕业生来说,都只能算是入门级;甚至就连《吉尔赛》这整段曲子都不难,那些舞步早在白岁十几岁考级时就已经烂熟于心了。
但他的每一个动作仍旧做得极其认真、标准,一点都不舍得偷懒。
他太珍惜这样一个失而复得的机会了。
一个简单的让德项伯,他左腿单脚足尖站立,右脚脚尖在教室的地板上划出一个标准的半圆;待右腿来到身后,再缓缓抬起,双手舒展地向身体两侧展开,变换成一个标准的阿拉贝斯克,就像一只振翅的蝴蝶。
收紧的核心让他对身体有着强大的掌控力和完美的平衡感,这个动作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难度。
动作间他极其舒展,完美呈现出了一个芭蕾舞者三长一小一高的优势——
手长,腿长,脖子长,头小,脚背高。
标准的九头身,宛若一只高傲的白天鹅。
就连路过教室的里的风都会忍不住驻足欣赏。
但白岁看似舒展的外表下,身体的核心肌群已经在暗暗积蓄着力量。
单独受力的左腿膝盖稍稍弯曲的同时,他猛然发力,带动着身体,仅靠一只脚的足尖在原地旋转起来。
在之前,他或许只是一个身形颀长,气质出众,矜贵漂亮的年轻大男孩,但在这一刻,他已经彻底蜕变成了意外坠入凡间,刚好落在舞台上的一只精灵——
骄傲,自由,高贵,灵动,俯视一切。
之后的时间里,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着那些已经深深刻入肌肉记忆里的舞蹈片段,不选也不挑,手机里的曲子随机放到哪一段,他就跳哪一段,中间几乎不休息,好像不知疲倦似的。
直到折腾了一天的手机终于没电关机,音乐都停了,他还坚持着跳完了最后一个完美的谢幕动作,然后才对着教室里一整面墙的落地镜,就好像对着舞台下的观众一样,优雅地鞠了一躬。
结束了今晚的“演出”后,他低头,随手拽起衣摆擦了把脸,发现原来就连衣服都已经被汗水浸透了。
他揪起领口的一块衣料,稍稍用力一挤,汗水就“啪嗒啪嗒”地滴在了地上。
看着地面上由汗水凝成的小圈,他终于露出一个满足的笑。
这样酣畅淋漓的感觉,真的是久违了。
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人来了,白岁干脆一把脱下已经汗湿的衣服,美好的酮/体完整地展示在了舞蹈教室的落地镜前。
穿着衣服时,青年看上去颀长纤细,但其实脱掉衣服的白岁一点也不瘦弱。
他的身体包裹着一层薄薄的肌肉,虽然不壮硕,但充满了力量。
每一寸肌肉的线条都很清晰且流畅,除了整齐的腹肌,其他肌肉都是纵向的走向,这可以让他整个人都显得更加纤长,有一股男性舞者身上独有的,别样的性感。
曾经白岁也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并不是他有多自恋,喜欢揽镜自照,但这具身体就是他最好的证明,证明这十几年来,他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汗水,每一滴都没有白费。
但是现在……
他厌恶地皱了皱眉。
因为脱掉衣服后,他看到了挂在自己自己腰间那条四叶草腰链。
梵克雅宝不出这样款式的链子,他身上这条,是霍廷严送的特别定制款。
霍廷严每次去到外地,比较长时间回来后,都会给白岁带点小礼物;规格控制在既不能太寒酸,让霍总拿不出手,又不能太过贵重,让白岁有压力的同时还显得俗气。
以前包括白岁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在内,都会觉得霍廷严算是个不错的恋人;他看上去总是很尊重身边的人,百忙之中也愿意在白岁身上花些心思。
但当白岁现在再看向镜中的自己,却突然觉得讽刺——
心思,霍廷严是用了,但也未必是给他的。
如果霍廷严真的对他足够用心,那就应该发现,除非舞台妆造需要,否则他是从来不会戴任何饰品的,更何况是腰链这么小众,甚至是隐秘,透着点暧昧暗示的东西。
白岁的腰很细,但不是那种病态的弱柳扶风,相反包裹着一层紧实的肌肉,看上去劲瘦性感。
细细的腰链垂在他的腰间,从正面看,正好削弱了紧实腹肌的凌厉感;练功裤的裤腰松松地垂着,隐隐露出些腰侧的人鱼线,随着腰链坠在旁边的扣锁一道,蜿蜒向下,引人去到无限遐想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白岁的舞步停了下来,驻足的风也终于回神,离开时轻轻撩动了教室的窗帘。
一抹月光顺着被掀开的窗帘倾泻进来。
白岁更清楚地看见了镜中的自己。
他越看就越觉得,腰间这条隐蔽的链子,满满都是讨好的诱引。
从来他也不喜欢这条链子,之所以会戴到现在,只是因为这是霍廷严送的,霍廷严很喜欢。
他抬手,用一根手指挑起腰链,低下头似乎正在想着什么。
就在此时,他看到木地板上自己的影子,正被另一个高大的身影缓缓笼罩。
“谁——”
他还来不及回头,来人就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
对方从背后一把握住白岁挑起腰链那只手的手腕,轻轻往回一按,动作相当温柔,却带着一股毋庸置疑的气势,把人带进了自己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