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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玛格丽特 人生第一杯 ...

  •   我终于知道那个经常来我们店喝三杯的女生叫钟霄离。
      她的故事也在那日她断片前,被我听了个七七八八。

      没有什么特别深的印象,只记住了石库门,原因是我还没有喝过黄酒。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爱情是有钱人玩的戏码,我这个穷学生哪配有什么爱情呢。

      生存的压力比天大。

      那日,钟霄离喝了个烂醉,吐晕在了厕所,吐得一地狼藉。
      我的洁癖、非典型老板气得嘴都歪了,叫我抓紧“处理”掉她。
      我的天啊,我一个背井离乡的穷学生,我保命最要紧啊。
      “我这土包子没见过什么世面,我不会处理人啊老板!”我哀嚎起来。

      老板的脸由青变绿,思考良久。就在我以为他会出良策之时,他猝不及防地冒出一句:“那你在这陪她吧,我要回家了。”
      “什么?”
      我一个黄花大小伙怎能与一陌生女子三更半夜共处一室?

      我立即运用我的智慧,用钟霄离的指纹解开她的手机。
      展开即是微信页面。女孩子正常每天都会跟闺蜜聊天,我找了一个首页的女性头像“sylvia”点了进去,发了一段语音,简要地说明了情况,等待回复。
      过了好一会儿,这个什么娃也没有回复。不知道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塑料姐妹花,我猜是第二种。

      高智商如我最后点开了淘宝,找到了她的地址栏。
      我的傻缺老板对我竖了一个大拇指,随即扔给我几百块让我打车把她送回去。
      我的老板可真大方。

      女生的住址离我们学校不远,我从她的位置骑共享单车一小时就可以到达我的学校。

      我很幸运有一个非常好的寝室关系,经常半夜三更回寝室都不会被室友们嫌弃,他们甚至从来都没有抱怨过一次。
      这可能跟我平时总会带一些店里的零食回来有关,更是因为,他们经常通宵打游戏,压根在意不到我。
      有些蜜罐里的孩子一路顺遂,一旦脱离父母的监视,便如撒了欢儿的野马,肆意妄为。
      无论是多么好的学校,都会有这种意志力薄弱的人。

      深夜的网约车很好叫,我拿了一个塑料袋让钟霄离堵在自己的嘴边,一路上我一直密切关注着她,我可付不起给司机的洗车钱啊。
      好在一切有惊无险,我成功地把她送到了目的地,她甚至是没有吐。

      小区很大,司机按照导航弯弯绕绕地到了一个单元门门口。
      单元门大敞着,由此来看,绝非上海的好小区。
      幸好有电梯,我拖着死鱼一样的她,到了八楼。

      我从她随身的包里翻出了钥匙,把门一开,把她和她的一切都扔了进去。
      我连门都没有进,甩门潇洒转身。

      这位钟小姐今晚怕是要睡冷地板,可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匆匆下楼,看了下打车的车费,因为我很少用网约车,因此初次用的折扣很大。

      正常一百块钱的路费打了半折,只要五十元。
      但是我还是觉得好贵,这在我们村,够一个家庭一周的生活费。
      好在我有便宜老板给的钱,不用自己掏腰包。
      便宜老板给了三百块,去掉五十,我净赚两百五,我真的开心。

      出了小区,我找到一辆共享单车,带着赚钱的喜悦,跟着手机导航,风萧萧兮易水寒地朝着学校的方向驰骋。
      深秋的上海夜晚还是很温暖,不像我老家,一直稳定发挥着寒冷功力,深秋到零下是常有的事儿。
      忙碌了一晚上,咕咕叫响的肚子使我蓦地想起高强度工作了一晚上还没有吃饭。

      本来想着看到便利店或者路边摊饱餐一顿,但是心里一盘算,还是回宿舍吃面包吧。
      网上拼单的面包,便宜耐饿。

      其实我现在收入不低,虽然是兼职的学生,但是我的老板给了我低级调酒师的工资。
      我一个月有6000块的收入。我俨然觉得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巅峰,我除了能给自己交学费、买书买衣服、满足自己的生活,还有余钱寄给家里。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的室友,臧哲。臧哲是第一个发现我有酒感的人。
      酒感是什么呢?就是一个人对饮酒的感观判定,也是一个人对酒质高低的一种感知感觉和评价。

      臧哲是一个土著,长相平平,有鼻子有眼的,家境却极其富裕。住在宿舍纯粹是为了方便一起组队打野。
      他很爱喝酒,家里在国外有酒庄,为人谦逊随和,经常会带一些奇奇怪怪的酒给我们。

      我一个土包子,也会跟着蹭吃蹭喝,是的,我没有草根的那种执拗感和对权贵富人阶层的抵触情绪。
      给我吃就吃,给我喝我就喝。
      人穷很难不志短。

      大一那年我几乎喝遍了所有洋酒,并能够准确地记住每种酒的味道,甚至是用舌尖勾勒出它们混合在一起的质感。
      直到一次臧哲带我们去酒吧happy,我精准地猜到了玛格丽特的基酒及构成。
      橘味白酒、龙舌兰酒、酸橙汁、粗盐粒、冰。

      臧哲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把我推荐给了他的表哥,也就是我现在的便宜老板。
      老板让我跟着我师傅学习,我只学徒了半年,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我真是天赋异禀的奇才。
      还年轻,还帅。人称同源大学吴彦祖。
      人生看起来一片光明。

      我吸了一肚子的风,风驰电掣地回到学校。轻车熟路地翻墙或者钻狗洞,以一切鲶鱼或者老鼠般狡黠滑腻的姿态躲避着校门卫。
      没有穷过的人,不知道我有多珍惜现在的生活,和为之愿意牺牲掉的所谓尊严。
      初中的时候,我一个月的零花钱只有两块钱。不是不想花,而是花不起。
      为了省钱不住宿舍,不买学习资料,假期去书店一坐就是一天。
      拿着一本接一本的练习册,用脑子记着自己的答案,再跟标准答案进行比对。

      我过早地知道了穷人家的孩子膝盖不必那么硬,但是一定要有比天高的梦想。
      我愿意为之付出所有,去争取那一缕渺茫的希望。

      回到了宿舍,果然灯火通明。早就过了熄灯的时间,但是臧哲何等富裕,利用了人类能用到的一切储电设备。
      少年们半夜张牙舞爪肆意着青春,毫不吝惜地挥霍。
      四人共享一个寝室,臧哲、胡月、魏子良正在电脑前激战正酣。

      我静悄悄地进屋,悄咪咪地去洗手间洗漱。
      一番操作猛如虎之后,我开始坐在椅子上狼吞虎咽地吃着面包。太饿了,差点没把自己给噎死。

      一个人轻轻地喊了声:“池城,接着。”
      迅捷如我立即回头,亏得我眼疾手快,否则俊俏的脸将惨遭一难。

      是胡月在百忙之中,甩过来的一袋东西。
      里面有三明治、鸡腿和牛奶。
      我还没来得及道谢,就听胡月大叫:“日,猪队友!”

      我笑了笑,用牛奶顺下去面包,又风卷残云地将袋子的食物一扫而空。
      胡月出身于高知家庭,长得也是一副斯文败类样。出口经常是各种国粹,有趣又讽刺得很。
      思想开放又不拘一格,经常抨击高考制度。
      大学开始不久他就跟有着鬼佬精神的臧哲沆瀣一气,滚成一片,成为互穿内裤的好兄弟。

      最后一个室友魏子良看起来一点也不良,小眼睛眯眯着,满脸雀斑,经常贼眉鼠眼的坏笑。而这厮竟出自西部某地区的高官家庭。

      要说仪表堂堂还是要属我,哪怕我穷得不敢坐高铁、不敢坐飞机来上海,永远都是蜷缩在蜗牛般的绿皮车里,一米八三的个头窝着腿静坐近四十个小时,下车的时候感觉地都是软的。

      果然老天爷是公平的,给了我卓越的智商和皮囊,其他就吝啬了。
      我今晚实在是太累了,翻身上床,打开大学高数看了几页,竟然不困!

      无奈的我又拿起宏观经济学,不顾室友的激情打盘声,看了一页便甜蜜地进入梦乡。
      梦里,没有供需、没有凯恩斯。只有那杯开始的玛格丽特。

      对我来说,那不是杯酒。
      是我的机遇,更是我打开未来的勇气。

      生而为人,我很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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