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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他低着头说,王彤彤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你了。 ...

  •   第一次见到谨华的时候,他是个十九岁的少年。干净,明亮,有着像是阳光一样耀眼的笑,纤细手指和咖啡碎发。无论怎样也联系不到今天堕落颓废这样的名词。
      我遇见他,于我们最最青葱的岁月。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那是对我们青涩学生年代最深刻的铭记。那段回忆如同一片藏青色的纹身,在我的心上久久挥不去。
      那时的我从美利坚回来,总是陪一起长大的死党谷雨一起去她就读的A大里游荡,我们一起看帅哥一起谈学校腐败的风气,谈那些坐上周末停在门口老头的小轿车漂亮高贵的女孩儿,谈她们教室里满地的杜蕾斯有多不堪。
      大一的我和她,总是对这样□□而又刺激的大学生活觉得很新奇。
      也许那个暑假里我在A大晃得太勤劳了,那个时候我已经注意到了经常出现在谷雨身边在追求她的谨华。谷雨不愿理会他,我在他眼前出现很多次,他却对我留意了起来。
      就这样,谨华在我坐飞机回去的前几天跟我表了白。他的脸颊泛起两片红,紧张得有点结巴,看着我身旁的谷雨眼神中有好多歉意,他说王彤彤你过来,我有事要单独和你说一下。
      谷雨的眼神很敏感地闪了一下,我的第六感猛然指向了我很希望的一个片刻。的确,他低着头说,王彤彤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你了。
      这的确算是表白,虽然含糊不清地说着喜欢,并不是爱。但是这也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尽管我敏感地的第六感已经如此说明,但我当时还觉得是自作多情。噢,一个只是见过我几面的干净少年跟我说喜欢我。
      我当时那叫一个心跳如雷啊,我羞涩地抬了抬眼眸,纯情地说,谨华,我们做朋友吧。
      我的意思是我们先从朋友做起再发展成恋人,结果这个干净少年大概是第一次这么主动,非常灰心地低下了头,觉得我拒绝了他。
      我们做了几天的朋友,他告诉我他喜欢的女孩儿类型是温柔淑女型的,我虽然很不温柔淑女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还装的是那么一回事儿,我精湛的演技得到了证明,并且那个有点帅气的干净少年也迷上了我,我觉得无比欣喜。
      春风得意。但是最后还是要离开,我坐着飞机,沿着路洒下了对这个几面之缘的少年的眷恋。
      我没有告诉他我要离开,因为没有一个男人会为这样遥远距离的爱恋而心心念念。
      最终几年后我大学毕业后回国,谷雨早已变成了谨华的男朋友,他们恩恩爱爱当着我的面卿卿我我。谷雨娇滴滴地捏着嗓子说,彤彤啊彤彤啊,你刚走了两天他就跟我表了白,然后我们交往到现在。
      心骤然很痛,我那时明白这几年对他的思念真是愚蠢,我应该在美利坚那个我初一就去了的地方钓个金发碧眼的帅哥生个混血儿,而不是念了他三年以后回到这片显然并不如美利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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