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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1 ...

  •   01

      “喻先生,您慢走!” 上海十六铺码头的冯管事恭敬的摆出“请”的姿势,我点了点头,在他拖得长长的尾音中踱出了十六铺码头的仓库。低头看了看表,时间还早,于是信步从码头向外滩走去。
      这是民国25年(注:1936年)的初冬,天色阴蒙蒙的,连空气里都带着水气,浑不似冬季的干燥。黄浦江的水清冽冽的,低低的汽笛声中,几艘冒着浓烟、悬挂着外国国旗的远洋轮船停在岸边,不时有刚下了轮船、行色匆匆的旅人与我擦肩而过,更有衣衫褴褛的码头工人不分日夜的搬运着货物。
      在人群中穿梭,想起许多年前,我也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不由的苦笑:我这一生,命运也当真离奇。谁能想到十年前北伐军中一个籍籍无名的上尉副官,十年后会成为上海滩举足轻重的人物?而且,我要的其实远远不止现在所拥有的。
      转眼间已走到了外滩,夜幕低垂,上海这位绝色佳人渐渐展开了双眸。隔着宽阔的马路,对面的万国建筑群,闪起一片耀眼的霓虹。起风了,带起些许寒意,我望了望天:才十一月,不会就要下雪了吧?天色更暗,纸醉金迷的光线愈加刺眼,暗暗握紧了拳:总会有那么一天,在中国的土地上,所有的东西都会真真正正的属于中国。
      一辆黑色福特牌轿车“嘎”的一声停在面前,从里面跳出一个白衬衫背带裤的青年。见了我,抬手扶了扶鸭舌帽宽大的帽檐,顺便做了个鬼脸:“林大哥,飞英来晚了,快上车吧,”
      真还是个孩子!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我一矮身上了车。

      小孩似乎也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一路上都闷闷的不说话。高高低低、风格中西交杂的建筑物从车窗的两边迅速退去。我坐在后座上,看着他这副吊儿郎当的装扮,便知道他又去了哪里,又吃了谁的闭门羹。忍不住摇了摇头:那年我自欧洲回国,这小子知道我在北平,便立刻赶来找我。从上海到北平将近1500公里,他兜里就揣着几块大洋,等到了我面前的时候,几乎就成了一个小乞丐。我流着泪斥责他为什么不听辞修的话,乖乖待在上海念书,他却扑进我怀里,哭着说我永远是他的小林子师兄。就这样,他留在了我的身边。如今他跟着我商场上摸爬滚打也有四五年,也再不会叫我“小林子师兄”了,总以为他比起同龄人来要成熟稳重得多,可是当爱情到来的时候,却也变了个手足无措的模样。

      轿车在“百乐门”歌舞厅巨大的霓虹招牌下停住,推开车门,立刻便有甜腻腻的歌声飘进耳廓。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在侍者殷勤的引领下,我和飞英穿过一楼的大厅,挑了一张紧挨着三楼回马廊的桌子。桌上一抹摇曳的烛光衬着华丽的水晶吊灯,闪着夺人心脾的魅惑,原来,舞会早已开场。
      技艺纯熟的西洋乐队演奏着轻快的旋律,金色的旋转舞台上,歌女缓缓扭动着纤细柔美的腰肢,略带沙哑而又靡丽的歌声弥漫在空气里。
      “……我爱这夜色茫茫,也爱这夜莺歌唱,更爱那花一般的梦,拥抱着夜来香,吻着夜来香……”
      小啜了一口苏格兰威士忌,眯起眼睛,目光落在聚光灯下的妙曼身影:大红的舞衣勾勒出玲珑的曲线,转身时雪背裸露出迷人的春光,娇艳欲滴的芳唇不时弯出一抹抹罂粟般的笑容。她是黑夜的精灵,吸引着无数目光,但在我的眼里,这个精灵却渐渐与十年前武汉江边梳了两根羊角辫、一身蓝爱国布校服的小姑娘重叠了起来。
      “玲姑娘?”我迟疑的说出这个名字,飞英立刻使劲点了点头。记忆像潮水般涌了过来:那年辞修因战事不利而被停职,我们被迫滞留在武汉,从康乐园的春庆班里接出了飞英。玲姑娘是房东周太太的女儿,同一屋檐下的两个孩子却像是前世的冤家,见了面不是拌嘴就是打架。后来,我和辞修重返战场,北伐军一路打到江浙,辞修就把飞英也接到了上海。而我们就此与周家失去了联络。可如今,飞英和玲姑娘居然又在上海相遇,而且还两情相悦。我笑了笑:原来姻缘也是天注定。
      可是,飞英却苦了一张脸:“林大哥,玲儿她……”
      我顺手就给了他一个爆栗,这小子就是该打。辞修把飞英接到上海后不久,周家即遭大难,周氏夫妇先后染病身亡,周玲跟着一个远房亲戚来到上海讨生活。几年下来,玲姑娘出落得楚楚动人,更兼着一副好嗓子,渐渐在上海滩唱出了名。我在上海这两年,“百乐门的小艳红”之名也屡有耳闻,只是我鲜少涉足欢场,自然也无缘得见。谁知一个月前飞英竟偶遇玲姑娘,他大喜之余,却担心玲姑娘变了心,每次和玲姑娘见面时都打扮成上海人口中的小瘪三,直到前天才对人家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结果当然是玲姑娘当场翻脸,这个自作聪明的傻瓜被立刻撵出了大门。最后还是要我出马,替这傻小子收拾残局。
      歌声还在继续:“……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啊……我为你歌唱,我为你思量……”
      瞧着飞英看得都快痴了,我抬手打了个响指,穿着白衬衫黑马甲的侍者立刻走了过来。指着旋转舞台对他低声吩咐了几句,他的面上虽然露出了些许难色,但很快便下去了。

      “故人?”周玲一双美目流转,在我身上来回审视了数遍,露出不解的神色。而和她一起来的百乐门老板娘筱佩凤脸上的笑容已堆成了一朵花:“喻先生是难得的贵客加稀客,艳红可要好好招呼呵。”说完,一把将玲姑娘塞进我身边的沙发,顺便又冲我飞了个媚眼。我微微一笑,将一把大面额的法币塞进她手中,她立刻会意的扭着腰肢下了楼。
      筱佩凤前脚刚走,玲姑娘后脚就站了起来,走到桌边,淡淡道:“喻先生想喝点什么,艳红给您倒。”
      我拦住她:“在下自己有手,不敢劳烦玲姑娘。”
      她的脸上立刻露出诧异的表情来:艳红是她在百乐门的艺名,玲姑娘却是儿时的小名,知道的人如今也不剩几个了。我却不理会,只自顾自地从桌上拾起一支筷子,击打在水晶杯的边缘,合着清脆的旋律,低低哼起一支古旧却激扬的歌曲:
      “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国民革命成功,国民革命成功!齐欢唱,齐欢唱!”
      这首国民革命军歌在十年前传唱大江南北,当年还是我亲口教给飞英和玲姑娘的。只见玲姑娘的眼里渐渐闪出明亮的光彩来,到后来,也禁不住跟着我的调子和了起来。一曲终了,我们相视一笑。
      水晶杯里斟满了琥珀色的美酒,玲姑娘的面上泛出一片红晕:“你变了很多,刚才……我没认出来。”浸淫欢场数年,她竟还保留了那份难能可贵的纯真。
      我淡淡一笑:“玲姑娘的变化也超出了我的想象。若不是飞英告诉我,我又怎么能认出你来?”
      “飞英?”她的脸色登时就变了,仿佛一下明白了我此行的目的,立刻冷冷道,“喻先生可是来为某人做说客的?”
      我摇头:“无他,只是来叙旧。”

      时钟指向九点,二楼的大舞池里已挤满了人。男士们大都穿着黑色的西装西裤,脚上蹬着油亮的皮鞋;女士们则是一律的光彩照人,玲珑的旗袍,高开叉的裙裾;还有些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客人们,拥着各自的异国伴侣。
      十里洋场,万千气象。
      桌面上的洋酒瓶已经空了,玲姑娘似乎也有些醉了,扶住酒杯的手指微微颤抖着:“我们做歌女的,合该是贪财恋势。他来试探我,其实我并不怪他,真的不怪他。”说着,一滴泪珠自她长长的睫毛间落下,化开了面颊上的脂粉。
      我抽出她手中的酒杯,缓缓道:“这世道,能活下来的,都不容易。”低下头,舞池里无数红男绿女沉浸在探戈的热情和华尔兹的浪漫里酝酿着短暂的爱情,我盯住玲姑娘的脸,“那个能在千万人中第一眼认出你的人,值得你好好珍惜。”
      听了我的话,她沉默半晌,终于缓缓抬起了头:“我又怎不知这个道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只是,他若真是寻常人家的子弟,将来我们做一对贫贱夫妻,纵然日日粗茶淡饭,我也是欢喜。可是,他如今跟着喻先生,自会有一番花团锦簇的前程,周玲出身风尘,又如何配得上他?”
      我长叹了一口气:一个多小时的循循善诱,终于套出了玲姑娘的心里话。却原来又是一个傻丫头。不过,这傻丫头和家里那傻小子不正好是天生一对么?
      想到这里,心情不由大好。可面上却还要故作深沉:“配得上配不上,各人心中自有衡量。我说的不作数,玲姑娘你自己说的也不作数。只是,你若真的爱飞英,又何惧旁人说三论四?况且,你可知道,这世上,有些人和事,错过就是错过,便再无回头路可走。”
      听了我的话,玲姑娘的身子猛得一怔,我知道目的已经达到,于是穿上丢在沙发上的大衣,向玲姑娘告辞。走道的帷幕猛烈地晃动了几下,我偷偷把一只手伸进帷幕,一双手伸过来与我的手紧紧握了一下。那双手的主人正是飞英。方才玲姑娘上来的时候,飞英被我严令藏在帷幕后不许出来,这一个多小时,也够他熬的。现在,我已经帮他解决了最困难的部分,接下来,就要看飞英自己的本事了。恋爱这档子事,任谁都是代替不来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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