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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林之谚醒得很早,胃疼是好了,但心里装着事,睡不踏实,一晚上断断续续醒了几次。
      清晨的第一束太阳透过纱帘晒进来的时候,他睁开眼睛,索性不睡了。

      他们之间是个很暧昧的姿势,简舒华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搭在胃部,温热的鼻息尽数落在林之谚的后颈。

      林之谚:“……”

      Why?

      简舒华确实有够迷人,但自己竟这么禽兽?
      明明前几天也抱着就没什么感觉。

      他摸上自己的裤腰,好在内裤与睡裤都穿得严严实实,这让他有了些安全感。
      林之谚尝试着把简舒华那个惹火的手一点点挪开,然后起了床。
      碍于腿中间有个东西很明显,还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才起身,但身体也没完全冷静下来。

      都能想到自家粉丝要议论自己那个一大包了。

      简舒华没醒,在林之谚起床后翻了个身继续睡了,他的作息十分固定,该睡的时候绝不睁眼,该醒的时候绝不睡觉。

      林之谚在屋里转了一圈,他鲜少因为别人的事早起,有点无所事事。

      平时简舒华走得早,他起来吃完饭去二楼的健身房跑步,但今天简舒华还睡着。他最终无聊地坐在沙发上,掏出手机找起了菜谱。
      想表现一下做个早饭,又不会做早饭,只能求助于人类现代科技的帮助。

      宇宙100%旗下不仅经营饮品、甜品和火锅,还有中式料理店,然而作为菜品的第一发明者,大老板林之谚却不会做早饭,这事任谁听了不太可能会相信。
      但事实就是如此,学校门口的早餐铺子除外,林之谚二十八年的人生里就不知道家里做的早饭为何物。
      从小没养成吃早饭的习惯,认知里自然也没有做早饭这件事。

      这几天在简舒华家里倒是蹭了好几顿早饭,不过他起得晚,都跟午饭一起吃了。

      在林之谚看来,简舒华的早饭很奇怪、
      煎蛋撒点盐配个面包都能算一顿饭,要不就是几颗蟹柳什么的配点土豆泥,那么大个男人怎么一大早就吃这么点东西,还油腻又生冷的,怪不得胃不好。

      简舒华起来时林之谚正忙着端盘子放在餐桌上。
      他去洗漱前简单扫了一眼,摆盘挺好看,应该有蛋卷什么的。

      一楼的干湿分离卫生间在去厨房的路上,林之谚听见动静抬头正好看见他:“我做了早饭,一会来吃。”
      语气还很霸道。
      不是你吃不吃,而是你吃。

      简舒华含了一口水,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

      他特意早起了二十分钟,就是想做点特别的东西给林之谚。
      睡觉中途被打扰到,任谁脾气都不会太好,昨晚说的话确实有些过了,就当是道歉。

      没想到被林之谚给抢了个先。

      叱咤商业的简大老板好些年没经历过刚当完坏人就被人抢先殷勤这码事,有点不知所措起来,心里一阵郁闷。

      餐桌上,六个蛋卷摆在细长的小盘子里,一人两张饼一碗红枣粥两片油煎的午餐肉。
      看得出林之谚的用心。

      简舒华眼看着林之谚夹起一张,背面发黑,而自己盘子里的却是油亮亮金黄的。

      “我现学的葱油饼,还挺好吃的,”林之谚咬下一口,在强大的表情管理下仍旧苦得皱眉,“就是一开始火候没掌握好,有点糊。”

      简舒华尝了一口,入口有些酥脆感,又带着面与葱油的香味儿。
      或许是受母亲的习惯以及长年在国外的影响,他很少吃这种中式的早餐。

      偶尔方林给他买过一些,吃起来都一般般,葱油饼和油饼就没吃出区别过,一股面味儿,难吃。

      但林之谚这个做得好吃,他一连吃完了两张才把筷子伸向蛋卷,表面上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说了声:“对不起。”

      林之谚还在跟自己黑糊的饼皮作斗争,闻言“啊”了一声:“怎么?”

      简舒华心脏乱跳,却依旧面不改色:“昨晚说话重了点,我睡觉中间醒时脾气不好,给你道个歉。”

      林之谚恍然大悟似的,拖了个长音:“哦……你不说我都给忘了,用不着跟我这么正式,谁生活还没个摩擦,咱俩本来就不熟,互相理解。”
      他终于解决了饼皮,把完好的部分三口两口就吃了个精光:“我做的还真好吃,看来以后不演戏了去卖早餐也行。”

      “是很好吃,”简舒华肯定道,蛋卷很嫩,里边夹了虾仁,口感爽滑,他毫不吝啬夸赞:“你的手艺真的很好。”
      林之谚自夸般“哎”了一声,还跟着点头:“没办法,谁让我就是这种天赋型的天才呢,还好我没去当厨子,不然全天下的厨子可都得失业了!”

      看见他这样,简舒华忍不住笑了笑。吃完蛋卷又说:“西服也帮我搭一下吧,我衣帽间里的都合身。”

      “你就这么信我,不怕我给你搭个红配绿出来?”
      说这话时林之谚正在喝粥。眼下正值最热的时候,粥都凉得很慢,出锅半天还在冒着热气。他舀起一勺轻轻吹着,嘴唇小心地碰着勺子边沿把粥吃下去。

      他本就长得标准,嘴唇轻轻碰着勺子,沾点糯糯的汤汁。

      简舒华看得心底一热,忽然起身走到林之谚面前,扣住他的肩膀弯下腰去,在那还蹭了颗米粒的嘴唇上亲了下去。
      只是互相的一个触碰便浅尝辄止,顺便叼走了米粒,在齿尖细细碾碎了。

      “林先生,你搭什么我都能穿,只要你想看。”简舒华故意压着声音,说完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重新吃起了早饭。

      刚讨了个惹火的吻,却又像个没事人似的。

      林之谚:“?”
      他愣了片刻,舌尖舔了舔嘴唇,不免想起刚才简舒华凑近,嘴唇上传来柔软的触感。
      真的好软。
      好像还有一点淡淡的香水味。

      迟来的感觉一点点放大。

      林之谚拍过吻戏,但从不知道接吻的感觉可以这么的……
      令人心跳加速。

      半晌,他捂住胸口,看向架在厨房的摄像机:“看见没有,简老板亲我了!亲我了!亲我了!”

      【论我一个单身狗起大早看别人亲嘴这件事】
      【懂了,粉了五年的哥哥原来是炫妻狂魔】
      【前面的,这叫炫夫狂魔】
      【猛1突然变受,我爆哭】
      【谚哥怕不是疯了,都喊破音了】

      林之谚得意地吹了声口哨,单手托着下巴看向简舒华:“简老板,还有吗?我还想要。”

      这是简舒华未想到的反应,他方才不过是冲动使然,哪知道林之谚这么容易接受。
      林之谚的眼睛平时凶得很,这会却莫名笑成了一双桃花眼,还有不知从哪映过来的光打在他的眼睛里,格外勾人。

      喉结一动,简舒华直接把人拉了起来,强势地抱住林之谚的腰让他坐在餐桌边,而腿轻轻将他抵住。
      这一个亲吻并不温柔,甚至有些发泄般的粗暴。

      像一口热水含在嘴里,滚烫,炙热,灼烧着胸口的一些东西,忽然就把他们之间转变成了暧昧的关系。

      简舒华的脸侧被林之谚的双手捧住。

      在纠缠之间,林之谚注意到简舒华的皮肤很白,耳朵揉一揉就会变红,耳鬓还有着好闻的木质味淡香,睫毛细密,眼尾轻易就会染上一层薄红。
      明明外表是那么冷厉的男人,模样却莫名的可怜起来。

      简舒华要分开时林之谚按住他,占据了主动,甚至过火地在他的唇上舔了一下。

      简舒华差点被这一下撩起来,一瞬间失去了理智,指尖撑进林之谚的裤腰才想起来他们身后还有摄像头。

      他瞬间冷静下来,躲开林之谚的啃咬,在他耳边轻轻提醒道:“够了,在直播。”

      林之谚却笑:“哎哟,简老板害羞了?”
      他最后揉了揉简舒华的耳垂,揽着他的脖子又在简舒华的白嫩的颈上亲了一口,这才放开手。
      心里的感觉膨胀起来,就是很想欺负简老板。

      简舒华退开一步,林之谚长腿一伸便踩上地板,稳当地从餐桌上下来道:“我去给你搭衣服。”

      他们不知道,此时弹幕齐刷刷的一片:【谚哥,好大!】

      进了没有摄像头的衣帽间,林之谚终于绷不住了。
      他反手关上门,捂住心口,胸腔里那颗心脏砰砰跳得厉害,冲撞着肋骨,险些要跃出胸膛。

      这可真是太刺激了。

      简舒华真的太会了。

      林之谚无意识地撩起衣帽间一件西服的袖口,凑在鼻尖闻了闻。
      是简老板的味道。

      在笔直分辨出一丝属于洗后衣物清爽的香味后,他才猛地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像个变态。

      怎么能闻别的男人的衣服!

      可是真的很好闻!

      简舒华不紧不慢吃完了剩下的早餐,在客厅听了一会儿晨间新闻,衣帽间才终于有了动静。
      林之谚真的给他搭了一套墨绿色的西装,配了条浅灰色花领带。

      “我觉得这个应该很配你,”林之谚举着西装出来,边说边举起来比了比,“嗯,显得你很白。”
      简舒华的目光在那条领带上徘徊了一下,出声问他:“领带在哪找的?”

      “在你最里边放领带那个架子上,有个小盒子,我觉得这个花色很搭……怎么了,里面的不能戴吗?”

      “没什么,”简舒华说,“挂那吧,一会帮我打领带。”
      林之谚没发现什么异常,把衣服挂在客厅的小衣架上:“那你一会喊我啊,我去吃饭。”

      在他转身的瞬间,简舒华的目光黯淡下来。
      他只有一条浅灰色花领带,灰色的只有这一条,浅色花的也只有这一条。

      是母亲送自己的最后一件礼物。

      她因癌症去世前瘦得只有一把骨头,简舒华轻易地就能抱着她去院子里晒太阳,跟抱了只小猫一样毫无压力。
      癌症扩散到骨头,她的手脚都已变了形,浑身疼得厉害,有时整夜辗转。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却还背着他亲自出了趟门。

      她说:“你那套绿的西服就没穿过,我上次看你换了好几条领带,最后出门还是换了件灰色的。”
      简舒华笑笑:“灰色的不会出错。”
      “我知道你最喜欢那套绿色的,”母亲把那个装着领带的小盒子递给他,“我给你搭了一条领带,一起穿吧,舒华。”

      他记得尤为清楚,那时母亲的握住礼盒的手变形得像是八九十岁的老人,可她才刚刚四十岁出头。
      母亲在那一年获得了国际领域的生物学奖项,也在那一年确诊为癌症晚期,已转移到体内多处器官。在痛苦地挣扎了6个月后放弃治疗,3个月后在家中去世。

      简舒华蓦然鼻尖一酸。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明天不更新,周四更新
    被锁累了,呜呜呜,我要冷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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