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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家闺秀 ...

  •   陈友增是属于财大气粗的那类人物。他挑中的当然是要一等一的红牌头角,不但姿容艳丽脱俗,而且说拉弹唱,琴棋书画样样皆能出手。陈友增喜欢听小曲,她们会依着他唱上一两段。惟有此时陈友增的不苟言笑才能化为绕指柔。

      他的属下也摸透了他这点嗜好,总能稳妥的帮他办完这些事情,这点让他对属下的行动能力颇感意外和满意。那些女人也各个争相变了法的讨他欢心,希望能攀上这司令夫人正室的宝座,他也偶尔会跟她们玩笑玩笑,安抚一下她们躁动虚荣的心。但是私下里陈友增清醒得很,他是绝对不会娶她们任何人为妻,他梦想中的妻子不但是红颜绝色,还要是大家闺秀,许多人听过后疑心他是在痴人说梦,因着他那点名声,还有他的不足以为外人道的身世,和老大不小的年纪,是没有人愿意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的人的。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人物后来竟被他娶到了邹沁竹这样的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许多人闻讯都摆出了一幅大跌眼镜的表情,觉得不可思议。起初陈友增兴高采烈的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孰料,这一彩也够他日后受得了!

      话及此,我们不再多言论。我们再转回来说□□吧。

      那个马副官可能就是他今后的上司吧。□□跟他后面,默默地想。他有点凶,看样子不是那么好亲近的人。□□巴巴儿的由他一路领着去谒见大太太。没见着。丫鬟说是昨天刚巧出去了。短时间内不会回来!马副官“哦”了一声,牵着他又由另一条路出去。去谒见四太太。仿佛大太太的出走和不归在他们眼里是极为稀疏平常的一件事,用不着大惊小怪的。□□对大太太早有耳闻,她的传奇绝对不亚于她丈夫。

      她出自名门。生得虽不是倾国倾城,却也非蒲柳之姿。父亲在财政部任要职,母亲是前清巡抚外孙女,可以说是非富即贵,长在富贵家庭的她,曾留学法国,受过极好的教育,通晓四国语言,擅长诗歌辞赋,她聪明活泼,秀雅婀娜,被赞誉为上流社交界的社交皇后。赫赫有名的才女,红透大江南北。她当然有资格傲睨万物。陈司令是个大老粗,粗话连篇,一个不高兴就拔枪,谁都想不到竟然娶到了娇滴滴仪态万千的社交名媛——邹沁竹。邹沁竹一嫁给陈友增就后悔了,怪自己过分随意,任性,葬送了自己一生的美好的幸福生活。犯不着为了跟表哥怄气,嫁了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她是彻底的失去表哥的爱了。当那枚戒指圈进她左边的无名指,她瞥到了表哥苍白漠然的脸,教堂外蓑蓑的雨代替了她和他的心声,萎落尘土,消逝无踪。她只想让他后悔——让他痛悔到无以复加——她做到了!她看着他,竟然跟她一样的悲痛欲绝。她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子,绝对不会让任何一个人看穿她的失意,识破她的真情。再见了——再见了!她紧紧抓住陈友增的胳膊,努力的朝他吐出:我愿意。从此她的心死了!连同往日里的诗情画意,随着远逝的轰隆隆的雷鸣灰飞湮灭。

      她不许陈友增碰她。直到表哥临去英国前一天,她烧毁了所有关于表哥的手稿和信件,扑在床上大哭特哭,哭完后,吩咐仆佣去请陈司令。那一夜,已近不惑的陈友增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销魂蚀骨。妻子卸下冷冰冰的面具竟是如此的动人心魄。那一夜,他爱不释手,柔情缱绻得对待了小妻子的疯狂索求。他以为妻子开了窍,可过了那一晚,妻子更加冰冷,甚至有些鄙视他身上的草莽与粗俗。陈友增动不得怒,生不得气,胸中窝着一把火——五脏六腑得蔓延,暗暗发誓定把这目中无人的小女人好好整治一翻,要她瞧瞧她丈夫可不是脓包,也有许多女人追求,也有许多女人跟他上床,愿意服侍他,伺候他——于是一鼓作气得两年内娶了三房姨太太:二姨太太唤玉娇,是盐商的女儿——生得珠圆玉润,丰乳肥臀,肌肤如盐,就是先头那个胖太太,年纪应该是四房中最大的;三姨太太是个唱曲的,唱青衣,小鼻子小眼儿,柳眉微蹙,行动风摇柳摆,娇喘微微,仿佛再多走几步就会被风刮跑了似的,总拈着块手帕子拎着裙袂迈着小碎步,浑身骚味直冲,往舞台中央一站,笑比褒姒,如此弱骨纤形风姿水媚的尤物,哪个男人不心神向往之?陈司令一眼就瞅中了,还破天荒带她回陈府,封这女戏子做了三姨太太。

      三姨太太进府,把大太太气得够呛,连浮在表面的恩爱也懒得再予施舍,干脆对着他冷嘲热讽,她向来瞧不起他,如今再讨一个戏子回来,不就更讨没趣,更让她瞧不起?陈友增倒希望她会吃醋,但她不会——她不爱他!她的发愤也不过是他的一个举动扫了她的面子,间接羞辱了她家门风,她不爱娶个戏子回家。

      他讨盐商的女儿她嫌盐商女儿身上浸满铜臭和暴发户的味道;他讨个唱戏的她又嫌是个下三滥的货色,末了还不忘记加一句刺他:到底是乡下人的眼光!陈友增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他越来越看不惯她眼高于顶的作派。她不就多读了几年书,生在官宦世家,长得漂亮了一点,若论漂亮,她还不及三姨太太的脚指头漂亮呢!若论才华,她也不是一顶一的,赶明儿非得找个才华样貌都赛得过她的。若论家世,她现在也只不过是陈大太太,跟玉娇,小桃红一样,都是我陈友增的夫人太太,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娘家的名分她能顶着过一辈子吗?大爷的!陈友增一个人站在黑暗中酸不溜丢得想了很久。她越来越不可理喻-——她明明不爱他的,偏不让他去爱别的女人,他凭什么为一个没有爱情的女人忠贞?也许她的爱情里根本是别个男人在作祟,所以这一辈子他都休想得到她的爱情了!

      他恨恨地想,有些沮丧,有些惘然。

      三姨太太数个月后就被陈友增打入冷宫。他实在烦戏子的腻歪劲,他开始潜心观摩起爱情小说。他只用了小小的计谋就轻易地从那个木头木脑穷困潦倒的年轻书生手里夺走了北兴大学的女大学生杜小曼。不远千里带她回陈府。杜小曼是个穷教授的女儿,年方十□□姿绰约,清秀出众的五官,端正贤淑的气质,与邹沁竹有得一拼。他连哄带骗,威逼利诱地,终于赢得了一次所谓的爱情。女大学生眼眶湿湿地,想必是收到了书生的绝交信。——多么类似的一幕!他无端地想到了他的正室夫人邹沁竹,还有她的那个表哥。他们一个是才子,一个是佳人,两人爱得死去活来,而他什么也不是。真搞不懂他们文人那一套子九曲回肠的想法——两人既然都深爱着对方,怎么又提了他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来结婚。既然结婚了,那就好好的过日子吧,她该知道他是喜欢她的,敬慕她的,渴望与她共度一生的。

      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陈友增粗旷的思维无法想象这些细致若微的细节。他无法想象她那个伟大的表哥动不动就大段英文的告白夹杂那肉麻兮兮的三字。文绉绉地一副醉生梦死的模样。把爱情写在纸上玩,放在嘴上唱,结果还不是完了。嘛玩意!爱情是什么?是个屁!不能当饭吃。这不,杜小曼不就成了他陈友增的囊中之物。

      爱的过程固然美好,可一眨眼就沉底了。所有热恋中的男女都难逃此劫——他们把爱情太当回事,他们把爱情当成了必不可少的一日三餐。女人啊女人,什么不好迷信,偏偏迷信爱情!世界上最奇怪的动物就是女人了,他是抓破了脑袋都捉摸不透,直肠直肚惯了,今生今世他是休想弄明白了。

      邹沁竹和杜小曼最终没有成为对头,也没有成为朋友。她们各住各的,谁也不挨谁的边,谁也不说谁的是非,倒也相安无事。邹沁竹大部分时间都不留在陈府,她喜欢到处野,野惯了。她的野也是上流的,是有闪光意味的。譬如去哪里慰问学生,去参加一些慈善义演,举行一个别开生面的派对,做个演讲报告什么的。。。。。。她是名动一时官家的千金嘛,需要这么做。

      杜小曼则不同。她初来乍到陈府,司令在的时候,她陪司令;司令不在的时候,她大多数一个人躲在房里看看书,练练毛笔字;闷了就出去散散步,晒晒太阳。司令出去打仗时特地弄了只狗来给她做伴。时局混乱,战况频繁,他让她等他一年半载,她可有可无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在苦笑:他们结婚才三天呀!

      □□见到四姨太太时,她正抱着一只洁白细长绒毛的小狗在阳光底下玩耍,小狗一扑一扑地蹦着,四姨太太一袭银装素裹,短发翩然,身材纤细窈窕,气质好得没话说。□□忘了呼吸。他第一次见到了真真正正年轻的女人。养在深闺的女人原是如此清澈脱俗,不食人间烟火,不同于他大街上看到的女子那般荒凉,惨不忍睹,竟怔怔地忘了称呼。旁边的马副官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两大巴掌,他才彻底清醒,从水里钻了出来,缓过一口气,低了低首,一作揖,叫了声:四姨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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