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异国情缘 ...
-
戴笠死后,给陈司令打击不小,整日的唉声叹气,意志消沉。他觉得现在的世道比战前好不了多少,可以说是更乱了。他处处使不上力。他这个司令成了无事可做的草头司令,四处溜达,白相消遣。三姨太太不放心,尽量天天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他们年纪相差不大,二妹从真,三弟从德,四妹从美,五弟从智,挨个数过去最大的也就十岁。从德从美是双胞胎,今年八岁,从智七岁,同就读于一所洋人开办的学校。经常手牵手一块儿上学,放学,队伍浩浩荡荡,家里的洋轿车前面后面都塞得满满的。
孩子们回来后就给父亲读报,读时下流行的文章。有一回读到一篇名为《华丽缘》的文章,从善也坐在一旁聆听三弟朗读,陈司令听得几次昏睡了过去,又几次醒转,等三弟从德放下报纸,他才说了句:读完了?陈司令磕磕大烟斗,慢条斯理的发表起自己的意见:“这文章好,写得真好,听着能让人睡个安稳觉——这作家肯定是个女人,从德,她叫什么名字?”
“叫张爱玲。”从德握住报纸一字一句念道。
“好,女人就该像她这样。”陈司令边抽着烟斗边赞不绝口。三姨太太听了大不以为然,从鼻子哼出声:“那我们就不是女人了?我们不也为你生孩子,养孩子?说不定她还不如我们了呢。二姐你说是不是?”
二姨太太全神贯注的纳鞋底,听了三姨太太的言论笑了笑,不置可否。一心一意地给丈夫纳鞋子底儿。仿佛纳鞋底比探讨女人的问题更重要。陈司令觉得二姨太太除了年轻时干下了件糊涂事,算得上是贤妻良母,尤其她待义子从善视如己出。对三姨太太和四个孩子也照顾有加。两房相处极为和睦极为融洽。三姨太太总是二姐长二姐短的。亲得不得了。再加上两个人又都是没娘家可回的人,顿时亲密无间,形影不离。以前四个太太都在的时候,除开麻将桌子上亲近点,其他时间都各过各的。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从善记住了这个女作家的名字。之前他一直看的是国外的文学,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知道不多。回来后也恶补了一翻,收效不大。断层依然存在。隔阂依然难除。他对中国的现代文学呈现得兴致缺缺,一知半解。他疑心自己的身体重装了一个灵魂。可他的心是古董式样的。他小时候所受的那点教育一点都没忘记。都是纯纯粹粹的中国文学。他顶痴迷曹雪芹先生著的《红楼梦》。觉得女孩子身上学到了一点红楼梦的精灵。一发不可收拾地搜集来一大堆张爱玲的作品,关起门来细细咀嚼,余香袅袅。照片上的女孩应该比他大不了多少,怎么写出来的苍凉竟力透纸背,铭心刻骨。好象她是他的父母辈祖父母辈的人。
他将书寄给了亲爱的艾莎小姐。艾莎小姐全名,艾瑞莎克里门汀贝儿,是美籍英裔。脸也是英国式的柔媚天籁,眼睛则是蓝汪汪的天籁之音。灵活明亮,随光波动。好象一块稀世的猫眼儿宝石。艾瑞沙的父亲贝儿先生一生至力于传教,曾在南京一所大学传教,后来南京发生惨绝人寰,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贝儿先生好不容易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与妻女团圆。从此谈中国色变。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偏找了个中国人谈恋爱,贝儿先生气急败坏,英国人的教养荡然无存,他冲着女儿大喊大叫,死活不乐意。谁都可以,可不能是中国人!去中国,等于去送死!他是一个父亲,任何父亲都不能眼睁睁看女儿去送死。从善只能与艾瑞莎偷偷交往。地上情转为地下情,恋人沦为情人,他们两个都有些惶惑和伤感。他们都是影子,见不得光的影子,他们视彼此为唯一的影子。痛并快乐着爱着彼此。他们的影子爬过树阴,爬过一家一家的门牌号码,爬过冰冷的月光,爬过生生不息的庄稼地,总有一天,他们也会双双安详得睡进坟墓,睡进永远。他们为了那一个永远的睡眠,不离不弃。
艾瑞莎在他的影响下热爱上了中国的文化,她瞒着家里放弃了英国文学毅然改修中国文学,她知道中国有老子,孔子,她也看过鲁迅,读过巴金,她做这些,只为了想离他更近一些,从善扎扎实实学了七年美国文化,前三年苦些都花在了语言上,如今他能说很地道的美式英语,包括地方俚语。他学了这些原想当个彻底的花花公子,他的确在美国荒唐了两年,和不同颜色的女人交往过,艾瑞莎是他的不知道第几任女朋友,刚开始还不算是特殊意义的女朋友。艾瑞莎单纯得象没有味道的白开水,欧美国家的女孩子十二三岁就发育成熟得象颗水蜜桃,爱瑞莎长到15岁还完全一副发育不良的瘦皮猴样,披着闪闪发光的金毛举步生风,空气里都带了点原始森林的气息。充满鬼魅的童话气息。
冬天,她能一口气灌下一瓶冰啤酒。然后对着手下败将,露出桀骜不羁的神色——她是一个天生的的赌徒。
16岁前她没有安分过一天,从善有时会带着她一同去参加约会。艾瑞莎做足了一年的电灯泡。倒一点也不生气。某一日,从善惊奇的发现假小子什么时候变了书中的颜如玉了?雪人儿似的玉骨冰肌。煞是叫人疼。从善不言语,只睁眼瞅着这好似让风一夜吹大的野蔷薇。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艾瑞莎到底是个女孩子,忙不迭低下了头。他们的关系自然而来的就开始了。谈不上是谁先主动,他们第一次认认真真沉浸到爱河里。撤掉所有的伪装。爱是不需要伪装的,他还原了她一个女人的特质,她让他有了男士的担当。照此推算,应是天上姻缘千里合,孰料原是多情信有短姻缘,空欢喜一场。
真正个是一曲好姻缘,何时会?
回国前夕,从善一根接一根地抽烟,马副官跟三个仆佣收拾行李,忙得一团乱,来的时候是七八个大皮箱子,回去的时候,二十来个箱子,七年来凭空多出来的东西,还有给姨太太,司令以及弟弟妹妹们的礼物一样都不能少,马副官反复检点,恐出错漏。七年来凭空多出来的物件精简到最爱,最难割舍的,最不能丢的留下了。
从善坐在沙发眉头深锁,心情抑郁,他最爱,最难割舍,最不能丢下的他今生唯一,也许是最后的爱,一起死在这儿吧。既然带不走,就一起死在这儿吧。他的死指的是他自己的那颗心。因为那颗心现在在他躯体内摧枯拉朽,迅速老去,他控制不住。心绷得要撕裂,他控制不住。艾瑞莎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轻轻拍拍从善的肩,一句话也不说。眼圈红红的。——她将一本大仲马的《侠隐记》塞到从善怀里,哽咽着:“特意为你找的——回去的路很长,带着它,旅途就不会寂寞了。。。。。。”
他是个男人,他不应该哭,可眼泪还是流了出来。无声啜泣。
艾瑞莎眼眶又一红,抽抽搭搭道:“你这是做什么啊?我们——我们又不是生离死别——”
她变戏法一般从背后拿出一张自己的黑白照相,嘻嘻笑着,“给我取个中国名字吧——以后等我毕业了,我就来找你!用你给我取的名字找你!”
从善感动的抱着她,心情明显好多了。他只要再等她一年。
一年不算漫长。他能等!
从善仔仔细细在脑海搜索一遍,乍然笑出,牵住艾瑞莎的手,温柔道:“有了就叫艾莎,草字头的艾,艾叶草的艾,后面一个莎也是草字头。因为你原先就是一棵草,遇见了我才懂得开花的——我的亲爱的艾莎小姐。——艾莎女士,艾莎夫人。”
艾莎无限娇媚的瞥了他一眼,自桌子旁的笔筒找了支钢笔,郑重的在黑白照相背后签了自己的名字。又把照片交与从善。叮嘱从善莫要花心,态度俨然是妻子。
告别时候,从善送她出门,突然想起什么。连忙奔到卧室找到一枚硕大无比的祖母绿宝石戒指,权作定情物。说一年后再换个正式的结婚戒指。艾莎吓了一跳,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又这么俗气的戒指。她用线穿起来挂在脖子上天天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