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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

  •   爱。需要。

      你爱他。因为他是你父亲。

      不,不是这个原因。也不是你的错。

      不是你选择了自己的父母,也不是你愿意在精神病院长大。你第一次遇见他时只有八岁,而他是个年龄超过三十的成年男人,你分辨不了好坏,也没有人教你。

      往后的二十年,你像条狗一样,被锁在只容纳一张床的病房中,身处地狱时,无论是谁对你伸手你都会爱他。就算那个人是把精神疾病遗传给了你,又在你出生时就将你抛弃的家伙。你不知道这些。这不是你的错。

      不是你的错。

      “哈,你可真像我。”小丑的手指沾着血,在他嘴唇的位置上留下一道痕迹,弯曲的、鲜红的笑脸,“这样就更像了。”

      “你觉得我会对你很有感情,就因为你做了30秒的无氧运动,给了我一半遗传信息?”席格道:“这一半遗传信息里还全是大脑畸变。”

      “不要说这种令父亲伤心的话,我没有遗传给你任何生理缺陷,你不会以为我有精神疾病,是因为前额叶缺了一块吧?”小丑完全无视了席格对他性能力的诋毁:“才不是这样。对我们而言,疯狂是一种天赋,它流淌在血脉中。”

      席格从托盘里拿出手术刀,紧紧握在手里,用力到手套下的关节都发白:“不是所有人都吃你装疯卖傻那一套的。”

      “装疯卖傻的是你,不是我。”小丑啧啧道,“今天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了,你从来都不恨我。你唯一唾弃我的地方,就是我没让你凭空出现在圣母的子·宫里。”

      席格的回应是猛的把锋利无比的手术刀插进小丑嘴里。

      小丑因为剧痛的反射仰面倒在地上,他的舌头被人开了个窟窿,却完全没有表现出恐惧和痛苦,而是放声大笑。那笑声越来越大,如同恶咒一样往在场所有人的大脑里钻,搅得席格错觉自己的脑浆都在沸腾。

      席格冷静得可怕,他深知正在充满理智地发疯,这个房间里有两个血脉相连的疯子。他和他。席格把手术刀从小丑嘴里拔出来,随之涌出的还有一蓬蓬鲜血,仿佛小丑的喉咙变成了鲜红的泉眼。

      血腥味越来越重,席格的脸上浮现出像是几乎要呕吐,又像是馋涎欲滴的神色,他撕开小丑金黄色的马甲和亮绿色的衬衫,与他血脉相连的父亲的身体就暴露在眼前,锋利的刀片压了下去,泵出更多的血。

      他精准至极地打开小丑的腹腔,活像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用拆信刀拆开一封远来的信,或者小丑的身体是雪白的画布,而他手里的刀子是沾满红颜料的画笔。

      伤口从肋骨一路开到脐下,敞开的皮肉下甚至能看见断裂的肋骨。被活活剖开的感觉可不好,小丑他抓起桌上的水银温度计刺向他,被他用手挡开。这具□□在他手下痉挛、颤抖,喉咙里滚出血沫翻涌的轻响,听上去像马的嘶鸣。

      剧痛让他剧烈挣扎,手脚并用,甚至让席格错觉他正骑在一匹发狂的烈马身上。这匹马疯了一样地刨橛子,打着响鼻,想把自己从他身上掀下去。

      席格撕开他腹部的皮肤,脱下手套,五指插进鲜血淋漓的伤口中,抚摸被薄薄的肉膜包裹着的内脏。

      跟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内脏并不是一团无序的、丑陋的血肉,健康的器官颜色堪称美丽。它在人体内会蠕动,现在它们在席格的手指下颤抖,肌腱、血液和肌肉紧绷又松弛,仿佛切切地吮吸着他的手指。

      那一针肾上腺素没白打,小丑没死,他喘着气,鼻子底下溢出两道鲜血,口角吐出粉红色的泡沫。他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竟然还有力气抓住席格的手腕,把它往自己的腹部深处压下去,搅动那一汪狼藉的血肉。

      他低低地笑:“漂亮吗?喜欢吗?”

      “非常、非常的……”席格一边说着,一边呈现出一种梦幻般的神情,支配和复仇带来的快感,近似于一场生理性·高·潮,他“非常”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具体的形容词。

      “你在找什么?你想找什么?”小丑贴近他,神情意味深长,“如果你想回到……回到我的子·宫里,那你会失望的……我真的怀过孕,但我可没有用这个东西生下你。”

      席格的眼帘垂了下来,长长的睫毛落下一块阴影,没人能否认他是美的,但此刻的场面跟屠宰场一样血腥,在场的人都没兴致欣赏他的容貌。

      “你跟你母亲一样。明明都对我有欲望,却一个个都不承认。”小丑一边痛苦地吸气一边笑,“这么想要跟我合二为一的话,要不要尝尝……我的味道?一颗肾,或者是脾脏。相信我,它们吃起来就像、腐烂的橘子……”

      一刹那,席格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他几乎□□的坐在养·父·母的尸体旁,面对着两块逐渐冷下去的血和肉,一阵强烈到恐怖的食欲击中了他。

      他俯下身去,在小丑吹了口气:“好啊,妈妈。”

      话语缠绵,动作却宛如最冷血的刽子手,他铁铸般的手臂钳着小丑的脖子,另一只手转了转锋利的柳叶刀。旋即他将刀尖插进小丑的左眼眼眶底部,向上撬起,动作坚定缓慢,让后者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眼球被活活挖出来的全过程。

      那只毒绿色的的眼球被撬了出来,席格切断连接的神经和血管,将它捏在手里,很小,小得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脱离了身体的眼睛,只不过是一块血肉。

      没错。血和肉。

      看着他的眼睛,告诉自己,他是哥谭最可怕的罪犯,但也只是个普通人,唯一的特殊之处就是在化学液体中泡了个澡。如果你殴打他,他会受伤;如果你用刀子刺他,他会流血;如果你把子弹打进他的大脑里,他会死;你把他的尸体埋到三尺之下,他会生虫,腐烂,最后只剩白骨。

      他没有超能力,也没有不死之身,他不是什么都了解。他只是聪明,又疯狂,思路跳跃,总是出其不意。他跟你一样是普通人,是血肉之躯。

      他仅仅是,血,和肉。

      席格把那小小的眼球放在口中,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喉结上下耸动。等他的手放下来时,他的唇边挂着一泼血,口腔中已然空无一物。

      现在,看着他的眼睛——说话时要看别人的眼睛。即使是剩下的那只。

      他说:“还有什么话要说吗,父亲?”

      “真想留一句……给我以前的情人,可惜的是,我永远不可能再见到他了。”小丑每说一个字就吐出一口血,“小淑女啊,你呢?”

      席格没有犹豫,他很早以前就想好了最后告别的话语,现在只是娴熟的把它背出来:“我们曾经有过很多不快,迄今为止我的人生不算幸福,但也确实说不上不幸。感谢你。”

      小丑用仅剩的眼睛瞥了他一眼:“别这么快说告别的话,我们还不至于今天就拜拜。”

      “为什么?”

      小丑指了指他的身后:“因为捐精的来了。”

      席格还没来得及说话,耳畔就传来了玻璃碎裂的声音。一股力道就直直打在手背上,直接将他紧握的刀子击飞,他极其明显地愣了一下,看着摔在不远处的刀,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手套被划开一道豁口,鲜血汩汩涌出。

      他偏过头去找击飞碎冰锥的东西,那是个小玩意,插在一侧墙壁的木画框上。黑色的,v字形,造型是只张开翅膀的蝙蝠,比起凶器更像玩具,就是这个东西伤到了他。

      蝙蝠镖。

      黑色的英雄,哥谭的骑士冲破落地窗,落在不远处,他上半张脸被黑色面具笼罩着,下半张脸袒露在外,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明明身形高大,动作时却无声无息,仿佛手脚上有软绵绵的肉垫,柔软漆黑的斗篷像流淌的水一样垂坠下来,加上脑袋顶上两个三角形的尖角,像只大型猫科动物。

      席格默默地从小丑身上下来,侧过头凝望他,半张脸上还沾着鲜红的血。强烈的光影照在他身上,一侧完全沉浸在黑暗中,另一侧被强光照得像尸体一样白。黑白分明中,却有一双颜色鲜艳的蓝眼睛,色彩对比太过强烈,让人作呕。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可惜手上的血比脸上还多。半边身体几乎湿透,血滴滴答答地往下淌:“哥谭地铁站波尔克图站。唐人街贝克特接待处。第五大道办事处。行了,快滚。亲子派对时间,闲人免进。”

      “不要这样说,我们是一家人,他是你的鸟妈妈。”小丑倒是完全不介意蝙蝠侠这个闲人来打扰。

      他手脚并用,一只手把自己掉出去的肠子塞回去,另一只手撑着地板,往蝙蝠侠身后爬。这厮平时热衷于以各种手段给蝙蝠侠添堵,但只要一有危险立刻钻到黑暗骑士的披风下面,丝毫不介意自己连滚带爬的姿势是不是像条狗。

      蝙蝠侠看着他,上下打量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得跟我走一趟。”

      “不好意思,不行。”席格说,“还有你怎么在这?”

      “我应该在这。”

      “好吧——你为了救这个精神病,抛下自己儿子的坟墓不管?我本以为你的心肠没这么硬的。”席格直接无视了这句话,对他扬了扬手中的遥控器,“还是说,活人总比死人重要?”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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