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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一片雪白。

      周遭的羊水温暖澄澈,干净透亮,像一块封冻千年的寒冰,他就沉睡在这块冰中。

      在生命的起点,一切悲喜都尚未开始,连时间都不存在,他的灵魂被近乎虚无的幸福填满,安静的沉睡在水晶般的摇篮中。那时他还没有名字。

      直到某一个既定的时刻,这份绵延无垢的幸福被打破了。他先是听见脚底传来金属撞击声,紧接着温暖的羊水被排空,随着水平面渐渐下降,他落到坚固的培养舱底部,小小的手触碰到那个跟水一样干净的东西。

      他张了张嘴,吸进他来到人间的第一口空气,气流滚过嗓子,刮擦着柔嫩的喉咙,肋骨在呼吸时微微颤抖。低温空气顺着气管涌入肺里,带来细微的刺痛,仿佛吞下一把细小的针。

      初次见面的世界给他的感觉是寒冷。

      一只成年男人的手伸进培养舱,倒提着他的脚把他拎了出来。可能是嫌弃他身上水淋淋的,男人便脱下大衣把他裹住,那件亮紫色的大衣由柔软的羊羔毛制成,蹭得他娇嫩的皮肤一阵阵剐痛。

      “不哭吗?”男人说着,用又长又直的东西戳了戳他的脸,他打了个小小的喷嚏,下意识地用小拳头碰了碰那个东西,冷的,硬的。带着一股油腻腻的怪味。

      他还不知道这个东西叫枪。

      “他不是婴儿,而是幼儿。在人工母体中发育十三个月,出生相当于二十一个月大,会翻身,会自主爬行,省去了照顾新生儿的麻烦。”另一个男人走上前来,拍了拍曾经包裹着他的“冰晶”,感叹道:“他很聪明,我们在胚胎时就对他的大脑施加干涉。可惜是基因序列融合出错的次品。”

      “最好是你们搞错了基因组,才造出了这个‘我和我心爱的氪星人爱情结晶诞生前的副产物’,我的小莱莱——最好是这样。”男人苍白的脸上画着一道上弯的形状,像一道鲜红的新月,他慢慢地说着,眼神向下,忽然瞥到了孩子玻璃球般的瞳孔,立即大感兴趣的挑起婴儿的下巴,笑眯眯地说道:“看这个漂亮的宝石蓝色,他有他妈妈的眼睛。”

      即便光头男早知道他说话一向恶心,还是被这个“妈妈”搞得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但他很快调整好表情,耸了耸肩:“尽管现在还看不出来,但他确实会更像蝙蝠侠的亲属。”

      另一个男人夸张地身体后倾,以手捧心,做出被深深伤害到了的样子:“你什么意思,难道我就长得很丑吗?”

      光头男人看着对方又绿又白又红的脸沉默了,他心说要是这孩子长得像你那还得了,别说把他放在身边教养,恐怕多看几眼都会短寿。

      幸好花脸男不在乎对方的回答,他自顾自哀叹道:“可惜,太可惜了,如果他是个女孩就好了。”

      光头男人立刻岔开话题:“别跟我说你要抚养他。”

      “谁知道呢。面对这么可爱的孩子,我也会有些做父亲的感觉。”

      笑脸男人摸了摸自己紫色的漆皮手套,取下戴在大拇指上的戒指。这枚戒指带着典型的中世纪欧洲宫廷风格,造型狂放华丽,一只首尾相接的毒蛇,嘴里咬着拇指指甲盖大小的方形宝石,上下颚尖利的毒牙嵌在宝石的四个尖角上,从张开的蛇头到身上的鳞片都栩栩如生。

      他将这枚华丽的权戒放在婴儿的掌心,让后者用力握住,然后把婴儿放在实验台上,看着年幼的孩子为闪亮的宝石露出笑容:“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会爱他的。”

      然后他抬起手臂,食指微微下压,扣动左·轮·手·枪的扳机。

      没有卡弹,没有奇迹,子弹从枪□□出,如他所料的贯穿了婴儿的胸膛。

      血花飞溅,弹匣里跳出来的滚烫铜壳上,倒映出了男人如同石膏像一样苍白、坚硬而冷漠的脸,那双毒绿色的瞳孔不见任何收缩和舒张,空洞得像两颗寒冷的冰球。

      “我很爱他,他是我和我心爱的蝙蝠的孩子,所以他可以带着我的戒指下葬。”

      硝烟袅袅上升,小丑亲手杀死了一个婴儿,唯一的反应只有用手帕擦了擦枪口,再捡起地上的铜壳放回口袋里,没人能想到他这么有礼貌,竟然还知道带走垃圾,“我会帮忙处理尸体的,然后让我们一起忘了这件事,对谁都不要提起,记得我说的话。”

      莱克斯·卢瑟对他的做法毫不意外,他叹了口气,望向实验台上的婴孩。巨大的动能让子弹旋转着穿过了他的躯体,在后者身上开出拳头那么大的洞来。现在那已经不算是婴儿了,科技之星实验室十三个月的心血,仅仅是一坨逐渐冰冷的血和肉,混杂着折断的骨头渣滓。

      他既不心痛也不怜悯,只是遗憾:“早知道我就联系蝙蝠侠了,他愿意为这个孩子付账单。”

      小丑把手枪放回口袋里,拍了拍莱克斯·卢瑟的肩膀,作态好似一对亲密的合作伙伴:“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抱歉,我不会像你一样,无法杀了那个氪星人,就在窝里下个蛋,指望小鸟崽长大后帮你杀了他。让我和蝙蝠侠的孩子活着,只意味着我的失败。”

      他将那柄枪插回口袋里,走出实验室,在他身后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张长方形的巨幅油画。画上是著名的古希腊悲剧之一,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杀死了阿尔忒弥斯的圣鹿,为了平息狩猎女神的怒火,他献祭了自己最爱的女儿伊菲吉妮娅。

      特洛伊战争结束后,他回到家乡,却被发妻克吕泰涅斯特拉伙同情人埃癸斯托斯谋杀。阿伽门农之子为父报仇,又杀死了亲生母亲。

      冥冥中,阿伽门农的注视仿佛命运的隐喻,千百年过去,血亲相残的故事仍然在日光下上演。

      莱克斯叹了口气,目光转向墙壁上的挂钟,时针没动,分针从五走到了十五出头。从见面到结束,这对基因学上的父子,只相处了短短二十一分钟。

      -

      六年后。

      夜晚九点四十六分,弗兰克·弗洛斯特推开了家门。

      窄小老旧的公寓房里,洋溢着罐头、塑料和猫屎的臭味,房间冰冷黑暗,暖气关着,没有一盏灯亮着。窄小的门栏堆着好几袋垃圾,有的已经在这放了超过一周,厨余食材在狭小的空间里腐烂,发出惊人的恶臭。

      太安静了。他甚至没有听见那群该死的猫的叫声。

      难道艾琳娜已经睡下了?

      弗兰克打开房间的灯,走过客厅,大喊着妻子的名字:“艾琳娜!”

      没人回答。

      他的太阳穴突突直跳,额上渗出密密匝匝的冷汗。一股不祥的预感爬上心头。

      他从腰间拔出手枪,小心翼翼地踩着地毯挪动到卧室门口,犹豫片刻,终于举起手枪对着卧室大喊:“出来,滚出来!都给我举起双手,跪在地上!孬·种,表·子养的,企鹅人的走狗!我说过我会还钱的,你们还敢带走艾琳娜来威胁我!”

      紧接着他愣住了。卧室里没有艾琳娜,也没有企鹅人,只有台灯的一小块橘黄色灯光,还有坐在床头的青年。

      对方穿着一身漆黑的大衣,修身的黑色马甲,胸前别了个灰扑扑的青金石胸针。他戴着一双漆皮手套,正捧着他妻子折价买回来的《高堡奇人》。

      青年好像现在才听到声音,转过头来。他的头上戴着黑色的软呢帽,缀着象征哀悼亲属的黑纱。就是那张藏在帽纱下的脸,让弗兰克结结实实地大叫一声。

      那不是人脸,对方完全没有五官,黑纱下是长长的、黑色的尖嘴,那是鸟类的脸!

      弗兰克定睛看去,才发现对方只是带了个鸟嘴面具,而且帽子下的也不是黑纱,而是黑色的长发。

      那一头黑发又长又直,细软光滑,宛如一匹上好的黑色绸布。因为光线太昏暗,他一身又只有黑白两色,才让他错觉栖在床头的是个乌鸦怪物。

      “晚安,很高兴见到您,先生。”对方放下《高堡奇人》,站起身来,对他欠了欠身。

      他越是彬彬有礼,弗兰克额头上的冷汗就多。

      他在这人杰地灵人才辈出的哥谭长大,自然知道最可怕的不是满身纹身,呼呼喝喝的彪形大汉,那些□□份子表面凶悍实则内心怯弱,对蝙蝠侠的畏惧让他们一事无成。

      但那些花枝招展又心理变态的疯子可不一样。他们才是这钢铁森林中真正致命的东西,各种令人恶心的衣着打扮如同鲜艳无比的警告色。上一秒还在含情脉脉地亲吻美丽女士的手,下一秒就能掏刀把对方的脸皮活活割下来。

      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男人西装革履一丝不苟,就算留着一头长度惊人的黑发,照理来说也不会让他想到那些疯子们,但他清楚的看到对方袒露在外的脖颈白得过分,这种完全不像活人的肤色,他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

      为了压下心里的恐惧,他只能大喊:“你是谁?你把艾琳娜带到哪里去了?我告诉你,你不可能威胁到我,要是艾琳娜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一定要把你给骟了……”

      “冷静一点,弗朗切斯科先生,带走你的妻子的人不是我,在我来之前,你的妻子就已经离开了——被企鹅人带走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弗朗切斯科,你努力把自己伪装成美国人,但你不喜欢把h发音,总把一句话的最后一个单词读成元音,把辅音咬的很重。这都表明你是个意大利人。你的鞋跟磨损的程度不同,说明你长短脚,可能有骨折病史。你在企鹅人的帮派里,装作连quite(相当)和 quiet(安静地)都分不清,却分别知道champion(冠军)、champagne(香槟)的意思,”男人对他晃了晃书本纸张中夹着的字条,还点了点挂在墙上,写着各式词语的台历:“显而易见,你至少读过高中,接受过高等教育。在哥谭高校里,排查一个骨折过的意大利人可不算难。”

      男人轻描淡写的说完这一长串,似乎是笑了一下。紧接着他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皮鞋在卧室的四周墙壁上敲敲打打,最后停留在一个让弗兰克胆战心惊的地方,暖气金属管的后方。

      弗兰克和他对视,他没有看到他的眼睛,却能感受到那冷漠而理智的光。他告诉他,他已经知道了这个秘密,那木质墙壁后面藏着什么——他们两个都知道。

      男人观察着他脸上的表情:“你有出色的化学天赋,用你高中学的化学知识,和大量的沐浴露、洗衣液、感冒药,配出了新型毒·品,甚至对企鹅人的市场管控造成了冲击。难怪他会故意引诱你进入赌场,欠下巨额赌债,不得不去他的地下斗兽场里死斗。所以你今夜想带着你的妻子跑路,连船票都买好了。”

      弗兰克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好久好久,才缓缓地放下手枪:“你把我调查的这么清楚,是想干什么?”

      对方直截了当:“我想见企鹅人。”

      “见他?通过我这个无名小卒?”

      男人叹了口气:“我来得不是时候,哥谭的黑·道势力进入收缩时期,连企鹅人这种领头羊都不肯露头。我若想见他,就只能进入他开设的地下斗兽场,但我拿不到入场券,只能来求你引荐了。”

      “你查的这么清楚,就差把我的底裤拔下来了,却告诉我进不去他的赌场?”

      “我是个外乡人,礼貌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弗兰克意味深长地说:“你这个肤色可不像外乡人。”

      “这是我们家族的遗传病。”男人淡淡道。

      “我没办法让你见到企鹅人,连我自己都没见过他。”

      “这个不用你操心,你只要让我进门就好了,我自有跟他联络的办法。”

      弗兰克斟酌了一下对方的说辞:“那你能出什么价码?”

      “我可以让你从斗兽场里活着走出来。”

      弗兰克上下打量着他,这个陌生的男人,连脸都藏在一张坚硬的鸟嘴面具之后,但是他现在除了信任这个不明来客之外,没有任何办法。他动了企鹅人的蛋糕,又逃不出企鹅人的势力范围,如果不放手一搏,他和他怀孕的妻子都难逃死劫。

      他沉思了一会儿,眼睛中闪烁着理性的光,不再是个咋咋呼呼的小混混了:“在这之前,告诉我你的名字。”

      “华特·席格·理查德。”男人走到他面前,说着一百年前的开膛手杰克嫌疑人的名字,对他伸出手来,“是个雕刻家。”

      弗兰克谨慎地看着那只手,对方手指修长,骨节凸起,戴着漂亮漆黑的海豹皮手套,轮廓漂亮且充满了力量感。最显眼的是,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华丽而漂亮的权戒,那戒指是一条首尾衔接盘绕的的毒蛇,嘴里咬着同样漆黑的方形宝石。

      宝石的光辉点亮了他的眼睛,照进了他的心里,任何人都能看出来,这枚戒指价值不菲,或许他的巨额赌债只是它的零头。

      但下一个瞬间,名为席格的男人把手收了回去,话语中诚挚不减,只是颇有些意味深长:“弗朗切斯科,看在我对你如此了解的份上的份上,我本以为我们能成为朋友。真是可惜……你好,弗兰克,很高兴认识你。下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再一起喝茶吧。”

  • 作者有话要说:  阅读预警:
    1.本文并非甜文搞笑文
    2.主角的脸后期会恢复,很好看
    3.蝙蝠精神稳定正常,是个好父亲(这个需要预警也是地狱笑话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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