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资料引用自鲁班到家的作品《衣架的历史,了解一下?》,非完整引述,内容有删减修改
商业部分参考的是宋朝,多说一句,虽然程朱理学是宋朝提出,但其实宋朝女子的地位并不低。哪怕朱熹也是倡导女子读书,他的妹妹也改嫁,程颐也因将其父自助寡居侄女再嫁,夸赞他乐于助人,朱子也将其文摘录。有兴趣了解可以参考《朱文公文集》、《先公太中家传》,更不说范仲淹家对再嫁女子有嫁妆资助,但对再娶的男子是没有的。社会风气普遍也不歧视再嫁的女子,女子也可以提出和离。
言归正传,宋朝的商业会如此繁华,也有朱熹的功劳,他个人是主张“不歧视商人”,认可商业对社会的作用。另外,当时的政策对妇女经商也进行鼓励和保护。当然当时会“抛头露面”的妇女,大多是生活难以为继的底层妇女,上层女子还是要保持大家闺秀的形象,但无论上层下层,她们都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穿衣打扮也相对自由,宋朝也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相反可能是重女轻男(女子谋生手段多,手艺出众的厨娘地位可是很高的)。
再说说程颢提出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其实从朱熹的《与陈师中书》可窥一二,个人认为有一种礼不下庶人的意味,并没有后世渲染的那么严重。
最后理学从提出到对女性的影响,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南宋时才开始有一定的影响,个人认为后世统治者出于稳定社会的目的,不断夸大、断章取义甚至扭曲程朱理学的思想,以至于如今在人们的心中,它几近是妖魔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