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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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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时,在学前班认识孟春晓。班上二十人,最漂亮的就是他。于是每日里只纠缠他一个,过家家时,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七岁时,上了小学,很高兴和春晓分到一个班。我豪气干云地拉着他的袖子说,我是班长,以后我保护你。
八岁时,搬家了,居然搬到春晓外婆家附近。春晓父母都在外地,一直由外婆照顾。我们于是一起上下学,过马路的时候,他拉我的手,一本正经地说,男生当然要保护女生,皱眉的样子像个小大人。
九岁时,考试不及格被妈妈打屁股关禁闭。春晓在窗户外面偷偷喊我的名字,我捂着屁股隔着铁栅栏看他,最后他在外面哭,我在里面哭。
十岁时,春晓跳级,以后不再和我同班。虽然两个人还是上学下学一起走,我还是闷闷不乐了好久。
十一岁时,隔壁班的臭小子塞小纸条给我,上面歪歪扭扭画着两颗心。我把纸条拿给春晓看,春晓不屑地撇撇嘴,将纸条扔进了垃圾箱。
十二岁时,春晓小学毕业了,去了省六中。我眼巴巴看他穿着新校服,像棵挺拔的小白杨。两个人依旧一起出门,只不过出了巷口,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十三岁时,我小学毕业,去了*大附属中学的初中部。我原本哭着闹着要上六中,爸妈劝说无效,果断采取武力。我捂着屁股向窗户外面的春晓诉苦。春晓说,不怕,大不了我们将来考一个高中。
十四岁时,我住校,春晓搬回父母家。两个人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真奇怪每次见他他都长高好多,声音也变得古古怪怪。我笑他的公鸭嗓子,他也不生气,笑眯眯地喊我“小矮子”。中考前他写信给我,问我打算考哪所高中。我没有回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要争取直升本校高中部,顺便嘲笑他明明两所学校离几站地的距离还要贴邮票让信环城一圈。
十五岁时,他考上了我们学校的高中部,有时候过来看我,被我敲诈午饭。班上女同学红着脸向我打听他的消息,我不胜其扰,电话里咬牙切齿,再不准孟春晓顶着张桃花面来扰民。
十六岁时,我没有争取到直升机会,稳妥起见按爸妈的意思去了省实验。得到通知的时候他气急了,挂了我电话。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和他重归于好,心想不是我没去成附中么,你生气什么。圣诞节我去春晓学校看他,认识了和他兄弟相称的Ben。Ben高大帅气,光芒四射,完全不似春晓般深沉内敛。我失了方寸,忘了矜持,成了Ben新年晚会的舞伴。歌舞旖旎之时,Ben在耳边问我,做我女友可好。我沉醉着答应,心如蜜糖。回去和春晓说起,打趣道,你也该寻个女友才是,再迟就失去早恋资格。春晓含糊应了,却从没见他有什么动作。
十七岁时,春晓依旧孤家寡人一个,高考考上了京城名校,照片被贴在橱窗里供后人瞻仰。Ben南下广州,临行前与我分手。奇怪我心中不痛不痒,潇洒挥别,附赠祝福若干。Ben悻悻道,你真无情。我微窘。或许应该上演一场哭闹怒骂的悲喜剧方才应景,可惜我是最糟糕的演员。倒是春晓特意跑过来安慰我一番,搞得我哭笑不得。感情的事,合则聚,不合则散。若一个人想要结束,便再也不可能继续下去了。索性放手,来个痛快。春晓听我这样说,略有些失神,复又咬牙道,你真无情。
十八岁时,我终于迎来了传说中的高三。高考前一个月隔壁班一个女生从顶楼跳了下去。春晓打电话给我,紧张问我有无受到惊吓。我笑答原本没有也被你现在语气吓到。春晓长舒了口气,喃喃道,就知你这祸害……挂了电话。
十九岁时,我去与春晓同一座城市的同一所大学报道。想到要顶替春晓的位置出现在橱窗里心中就一阵恶寒,挑照片的时候特意选了一张最走形的,贴上之后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我颇为满意,安心进京。开学不到一个月我便大病一场。春晓守在床头,握着我的手,叹息道,这般不会照顾自己怎么行,以后由我照顾你,可好?可怜我尚在病中,烧得迷迷糊糊,被他美色美食所诱,不自觉点了头。从此放弃了眼前一片大好森林,独独在孟春晓这一棵歪脖树上苦苦挣扎。
二十岁时,别人男友每日送早点煲电话粥,恨不得如胶似漆如影随形;孟春晓每日泡实验室搞电路板,对着电脑时间都比对着我长。女友替我抱不平,我一笑置之。某日下晚自习,突降大雨,我与女友皆未带伞,在走廊里作望雨兴叹状,却见春晓狼狈跑来,递过一把雨伞,一件外套,女友唏嘘半天,从此再没说过春晓半句不是。
二十一岁时,春晓获了几个名气不小的奖,与某知名外企签了卖身契。我问他可曾考虑深造,他笑道,早点赚钱养活老婆孩子要紧。
二十二岁时,我大学毕业,保送本校研究生。新年晚会上午夜钟声响起之时,春晓单膝跪地,从口袋拿出戒指,目光灼灼道,嫁我。
二十三岁时,我成了孟春晓的新娘。
从此生活,不过尔尔。举案齐眉,柴米油盐。
二十七岁时,春晓成为分公司最年轻的副总,每日早出晚归,应酬不停。我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甚是悠闲,一直考虑要个孩子。春晓原本是极赞成的,后来却沉默,再后来干脆改口说再等一两年。我看着他衬衣领子上的唇印,心中冰冷一片。
二十八岁生日那天,春晓约我出去吃饭,极高档的西餐厅,两人相隔甚远,看不清彼此眉目。春晓道,当初你曾说,感情的事,合则聚,不合则散……
我平静道,你想要结束了么。
春晓沉默半晌,艰难点头。我优雅拭了嘴角,丢下餐巾,起身道,协议呢?
春晓僵硬坐直,竟真拿出一份拟好的离婚协议给我。
我心中苦笑。果然好算计,连钢笔都准备好,已是将我逼上绝路,只等我签字还他自由身。于是取过协议,看也不看,签了名字,转身走了出去。
可惜这次无好风度,附赠祝福若干。
原来这个世上,并无矢志不渝的爱情。
纵使有,我也不愿再信。
疼。
好在我还不算太老,生活完全自理;薪水微薄,尚能养活自己。比起大多数弃妇,可算体面。
我在学校附近找了间房子,将所有自己的东西打包干净,或搬或丢;离婚时分得的财产被装在一个牛皮纸袋里,自始至终没看过一眼;婚戒和钥匙被我放在他的床头柜上。合上房门的一刹那,到底没有忍住眼泪。
我会有新的生活。
新的爱人。
新的希望。
而这一切从此与他无关,就如同他的一切从此与我无关。
二十九岁时,我一个人,不太好也不太坏。
有一天,我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位律师。
“作为春晓的朋友和律师,我想我有责任告诉你几件事。孟春晓先生已于昨日去世。按照他的遗嘱……”
……
“这是他让我转交给你的。他本来以为可以再撑两三年,到时你或许已再婚,便可以轻松释怀了。谁知道癌细胞扩散得那样快……”
我木然接过戒指,不知律师几时离开,不知几时回到家里。我该做出怎样的反应才好呢?悲伤?震惊?愤怒?无助?
我不知道。
我只是照常洗漱上床,第二天准时上班。
我甚至没有参加春晓的葬礼。
我的手上戴着春晓送我的婚戒,抚摸着它的时候,心情异常平和安稳。
听说古代死了丈夫的女人会自称未亡人。
原来如此,不过是未亡之人。
犹记得若干年前,柳丝正长,桃花正艳。我与春晓结伴出游。彼时情动而不自知,言笑晏晏。身边恰好一队中学生郊游路过,一问,原来是毕业留念。我对春晓叹道,明年今日,这一群人不知还能聚上几个。春晓笑道,明年今日,后年今日,每一年的今日,我们都约定一聚,可好?
谁知一世几多年。
只愿春眠不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