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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为了戒 ...

  •   为了戒掉毒品,我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不吃不喝连续七十二小时。
      这段时间,许知星推掉所有通告,发了疯般打我的手机。
      昏暗的房间里,我倒在地上,雪白的瓷砖几乎被鲜血渗透出另一种颜色。
      头疼的要命,我想昏迷过去,可它就像镇定剂般,使我清醒的看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自己。
      或许这就是报应吧!
      人在做,天在看。
      我干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坏事,连孩子都没放过,怎么会不遭报应呢?
      我苦笑着看着惨白的天花板。
      没理由的慢慢闭上眼睛。
      静等死亡来临。
      大门被猛地踹开,我微闭着眼,想看清来者是谁,可眼里却越来越模糊,坠入黑暗的前一秒,我好像叫了一声,“许知星。”
      还好,我记住了他的名字。
      可惜,却又好似没记住。
      这种抓不着摸不清的关系,也该告以段落了。
      .
      .
      我做了一场梦。
      梦里我如约来到许知星的演唱会,我看着台上的少年,肆意朝阳,那是青春的感觉。
      我有多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
      很久。
      数不过的日夜。
      看不完的四季。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浑浑噩噩的度过余生。
      我笑了。
      却在一瞬间,又哭了。
      我抹下眼泪,悄然离去。
      我忘掉了一切。
      连带那个彼时正值青春的少年,也不记得了。
      我又是一个人。
      孤独的来,孤独的走。
      好似在旅途中慢慢沉浮。
      .
      .
      我睁开眼,环顾四周。
      想说话,发现声带早已坏掉。
      想动弹,浑身跟散架般,疼的要死。
      我向现实低头。
      继续用眼睛看风景。
      毛茸茸的脑袋,靠在我的被边。
      很可爱。
      有种想揉它的冲动。
      大概是我的意识,迫使熟睡的男孩抬头。
      我能看出他眼底的惊喜。
      可我不认识他。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不知道。
      我也不想知道。
      这跟我没关系。
      此时此刻,我只想让自己快点好起来。
      我讨厌医院里的消毒水味。
      还有那群穿白大褂的医生。
      似乎是从前的记忆,一些画面冲击头顶。
      疼的我猛地咬紧下嘴唇。
      我很熟悉鲜血的味道。
      它顺着唇瓣,悄无声息地流进我的嗓子里。
      我肚子旁有一条很长很长的伤疤。
      我并清楚,从前我在我的肚子上干了什么。
      “生生?”
      他的嗓音刺激着我的思绪。
      我直直对上他的眸子。
      那双眼睛,似大海般波涛汹涌,似要把我吞没,似包含满满深情。
      我不了解从前的自己。
      也不了解,这个对我包容万分的男孩。
      我张了张嘴,那声音难听死了。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可他却没有嫌弃。
      住院这段期间,他每天都无微不至的照顾我。
      感动,当然会有。
      一个陌生人这么帮我,我怎么会不感动呢?
      他叫我生生。
      他告诉我很多,关于以前的事。
      可惜,我没有任何印象。
      他没有失望,只是说:
      “没关系,慢慢来,我等你好起来。”
      他很温柔。
      就像这个形容词的代表。
      他很完美。
      完美到我不敢去触碰。
      短暂的快乐,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默契。
      .
      .
      犹如往常,他照样给我讲故事。
      好景不长,临近深夜,病房外来了好多穿便服的人。
      他被团团围住,进退两难。
      那晚,他安慰我说:
      “我很快就会回来,你能不能等等我,别走。”
      我点点头,答应了他的请求。
      他很少向这般求我。
      几乎是第一次。
      连续一个星期,我都没有再见过他。
      我等了好长时间,他都没有出现过。
      我收拾好行李,办好出院手续,离开了那所医院。
      临走前,我给他留了封信。
      我的手没好,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
      为此,我扔了好几封信纸。
      对不起啊!
      我失约了。
      希望有缘,我们再见。
      我没多少行李。
      他给我买了好多,好看的衣服和鞋子。
      他说:
      “女孩子生来就是要宠的,所以,我们生生也要被宠一辈子。”
      道理我都懂。
      可这不是我的风格。
      我没有钱付给他。
      便把我穿过的那几件衣服,写了欠条。
      我拉着行李,漫无目的地走在街道上。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顶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几番周折。
      期间,我花光了所有积蓄。
      我像个流浪汉一样。
      饿了便翻翻垃圾桶里还能吃的食物。
      渴了便捡点人们扔在地上的瓶子,去收破烂那儿换些钱,买水喝。
      那些嫌弃厌恶我的人,假装好心的给我包子吃。
      还好我命大,只是拉了几次肚子。
      晚上那些大爷大妈对我指手画脚,说我在这儿睡觉,会脏了他们的眼和环境。
      我没反驳,只是默默地躲进巷子里,啃着已经发硬的馒头。
      不知不觉,这种生活已经维持了有一个月多了。
      我没去医院那边。
      不是不敢。
      是不见为好。
      你可以回头看看,但不可以往回走,逆行是全责。
      我总不能把他也拖下水吧!
      人啊,不能太自私了。
      .
      .
      “护士,109病房的病人呢?”
      许知星急匆匆地赶到护士站,询问道。
      “早走了。”
      走?
      她又走了。
      他又没追上她。
      男孩低下头,静静地走回病房。
      看着病床上,搁置了好久的信封。
      他拆开来,读了近有五遍有余。
      他抱着那张纸,小心翼翼的,生怕弄坏了。
      他跪在地上。
      清脆的巴掌声,连隔壁房的患者都听的真真的。
      如果他早一点告诉她,是不是就能带她回家了?
      .
      .
      我被欺负了。
      同时,我也恢复了记忆。
      回到家,我将自己洗了一遍。
      看着起了雾的镜子,我忽然发现,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我在为谁而活。
      我的老板死了。
      也就意味着,我再也没有任务了。
      我是个黑户。
      我靠着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大量现金。
      那是以前的生活。
      可今后呢?
      我靠什么拿到资源?
      我做不到成为一个好人。
      因为好人没好报。
      我还想多活几年。
      我静静地想。
      连黄昏归落都没注意到。
      与此同时,我点开微博,打发余下时间。
      然而,热搜榜上的名字,让我突然间顿了下。
      许知星将退出娱乐圈。
      .
      .
      这一举动,让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短暂的沉默,是我退出界面,拿过一旁的毛巾,走进房间。
      这是他的事。
      他的人生。
      我没资格管。
      我跟他没什么关系。
      .
      .
      窗外亮起红点,直射我房间的床头。
      我睁开眼,下意识掏出枕头下的手枪。
      黑暗是我的占据地。
      我清楚这房间的一花一草。
      推开大门,静躺在地上的盒子,响起细微的倒计时。
      我不是专业的拆弹家。
      所以,我跨过盒子,离开了我的居所。
      我顺着红点的发源地,找到了那帮想灭我口的人。
      可当我在夜色中,看到许知星的身影后。
      我又退了回去。
      原来我早就成了人家的盘中餐。
      我还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呢?
      我摇摇头。
      躲在暗处,静静地看着这场戏的落幕。
      火花肆意,烧的我眼通红。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坦然的接受别人的背叛。
      可我错了。
      错的离谱。
      我没有圣母心,做不到普罗大众。
      我杀了那群人。
      连许知星也未能幸免。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他倒在血泊中,叫我快跑时的眼神。
      我没再看他,连一个眼神都未施舍给他。
      我背道而驰,来到了新的城市,认识了新的老板。
      开始了新的生活。
      .
      .
      由于我体内存有子弹片,很多高难度的任务,时时都轮不到我。
      加上我的通缉率越来越高,我的老板们害怕摊事,便辞退了我。
      我又成了一个没人要的废物。
      一年的时间,我辗转了不下七个城市。
      我的适应能力很快。
      可这又有什么用?
      没有钱,我只能重回流浪汉的生活。
      体会一次便够了。
      谁也不想一直这样。
      当然,这也包括我。
      .
      .
      “你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
      “钱吗?”
      “可有了足够的钱,你又会做什么?”
      “世间酸甜苦辣,我尝了个遍,唯独没琢磨透,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
      .
      许知星曾送给我一本书。
      叫《小王子》。
      里面有句话,曾说道:
      “也许世界上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
      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
      那时,我只觉得很肉麻。
      便随手放到一边,连积了灰都不知道。
      可我忘了,许知星比我自己还了解我。
      他很清楚,这本书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因此,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想方设法的看着我把它读完。
      由于是工作期间,他忙,我也会忙。
      所以,每每在读到这句话时,我都早早放下书,静等其他人的安排。
      谁曾想,那家伙居然会在彩排前,当着我的面说出:
      “我要为我的玫瑰负责。”
      那时,我一直以为,这是他们的内部安排。
      只是笑了笑,没当回事。
      然而,再辞职的前一天,我偶然听到同事说:
      “小知老师那天一共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闻言,我沉默地吃着饭碗的午餐。
      一声未吭。
      《小王子》里有一句话,也说过:
      “你知道,
      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
      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有一天我看了四十四次日落。”
      .
      .
      既然不爱,就别耽误彼此。
      我何尝不知道许知星的心意,可我是个罪人啊!
      我不能恩将仇报,不能毁了他的前途,更不能毁了他的名声。
      他多完美啊!
      他那么干净。
      像荷花一样,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而我呢?
      太脏了。
      注定是要在监狱里过一辈子的人。
      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
      何谈互相需要?
      .
      .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这是我逃亡的第三年。
      两年前,我来到海外,为了得到组织认可,我杀了我最信任的人。
      他叫许知星。
      是个很不听话的小孩。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生生,该走了。”
      男人轻轻敲了几下门。
      我缓过神,拿过桌上的手机,在男人的注视下,跟着他去了另一个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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