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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简直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

  •   那是1967年的冬天,十七岁的白苏只身来到哥伦比亚大学学习设计。

      异国他乡,难免会在夜深人静之时思念家乡亲人,孤独的日子里刚好遇到了脾气火爆却为人仗义的卫可辛,性格迥异的两人一拍即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闺中好友。

      白苏一直觉得,她们的相识更像是冥冥之中老天搭线让彼此成为亲人的互补。

      白苏性子温吞,做什么都不急不慢的,她总是会对卫可辛撒娇:“可辛,慢慢来嘛,不急不急啊~”

      她是典型的江南女子,说话总是柔柔的,把喜欢发脾气的卫可辛拿捏的死死的。

      这么听白苏的话,卫可辛比谁都吃惊。

      她是家中的长女,从小不仅帮经商的父亲算账出主意,而且还负责催账,因为火辣的脾气和美艳的长相,就有了“妖夜叉”的诨号。

      要说为什么不是“母夜叉”,问就是因为长的漂亮,毕竟“母”是个女人就行,但“妖”就不同了。

      呵!你没点姿色会好意思叫这个名?

      当卫可辛得意洋洋的把这个绰号极其由来讲给白苏听的时候,她紧张的咽了咽口水。

      到底,这有什么好骄傲的啊?

      但她不说,因为不敢,她可不想见识“妖夜叉”的气概,只好笑呵呵的回应:“如此甚好,甚好,哈哈……不愧是可辛,哈哈……”

      对于她的反应,卫可辛甚是满意,笑眯眯的摸着她的头,然后再赏个奶酪面包。

      白苏特别害怕打雷闪电,偏偏夏季的时候那里还经常雷雨交加,轰隆声大的好像要把整栋宿舍楼都劈了。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抱着被子可怜兮兮的站在卫可辛床前,然后软软糯糯的喊:“可辛,我怕~”

      每次卫可辛都会马上掀开被子给她腾位,再故作鄙夷的取笑道:“胆子这么小,你在家不会还要妈咪抱着睡吧?”

      白苏半点没有羞耻的抱住好友,然后故意蹭蹭她撒娇:“是啊是啊,晚上醒来饿了还可以喝下奶呢!”

      “……”卫可辛扯扯嘴角,差点没把她踢下床。

      此后,只要遇到打雷下雨的天气,卫可辛都会不动声色的牵住白苏的手,晚上主动为好友留出位置。

      就连后来她转专业交往了男友,每当遇到这种天气时还是会赶来陪她睡在一起。

      每次两个女孩子就挤在一间小小的床上拉着手入睡,一开始不喜欢和人过度接触的卫可辛真的很不习惯,但到后来都会主动去牵人家了,甚至还能故意逗逗好友。

      1969年,这个平凡的年岁里,白苏遇到了自己一生的劫——南天华。

      周末相约去看电影,白苏买好票,临进电影院时因为贪吃又去买了零食,只匆匆告诉了一声卫可辛座位号。

      回来时,却见好友正在和一个浓眉大眼,脾气也相当火爆的男人争吵,两人谁也不让谁,争的脸红脖子粗,不一会儿便被安保人员请出去了。

      于是两人到外面继续吵。

      白苏吓坏了,连忙跑过去拉住了卫可辛:"可辛,你干嘛呢?为什么会在这里吵架啊?"

      "哼!这两个臭不要脸的,坐了我们的位子不让就算了,还说我搞错了,居然还敢骂老娘是泼妇!"

      "谁坐错了!明明是你这个泼妇坐错了还好意思恶人先告状!"吵架那男的更激动了。

      白苏这才注意到旁边还站了一个男的,五官端正,儒雅俊俏,比吵架那人略高,此刻正双手插在大衣里默默地看着,一言不发。

      白苏拿出票来一对才发现卫可辛搞错了,她们的位置是下一排,这下明明理亏了吧,可卫可辛偏不,依然还骂他们没度量,又是一顿吵啊,直到白苏劝架很久才勉强停下,几人又一起吃了顿饭也算是认识了。

      让白苏很懵的是,吵架超凶的两人居然成为了情侣,好强的卫可辛甚至还将专业换成了同他们一样的金融专业。

      那两人白苏也是后来才知道一个叫陈益明,是好友的男友。

      另一个是南天华,是自己喜欢却不敢对视不敢说话的心尖上的人。

      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

      但大学没毕业白苏就回去奔丧了,父亲突然病逝也让她这段还没开始的感情就画上了休止符。

      走的那天卫可辛难得的红了眼眶,仔仔细细的一边为她整理衣口,一边絮絮叨叨的叮嘱:“你路上要注意安全知道吗?凡事都要小心,到了之后记得给我写信。”

      望着她帮忙整理的行李箱,当时白苏的眼泪就哗哗流个不停,她吸着鼻子拉住好友的手不舍道:“可辛,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少和陈益明吵两句,我还等着喝你们的喜酒呢,我还要做你孩子的干妈,我还要……要……”说着说着她就说不下去了,然后抱住好友大哭起来,特别委屈道:“你不准忘记我,不准……不准……”

      她们的家南辕北辙,在那个充满混乱的年代,分开后谁又能绝对的说还能再见呢?

      那时候谁也没想到,对那个口口声声说着“不准忘记我”的十八岁女孩,却让她刻骨铭心的记了半辈子,无论过了多久,想起来都会心痛的泪流满面。

      这一走,和南天华再见就是六年。

      那是1979年的尾巴,**中白苏失去了家人,从一个富家小姐沦为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在纺织厂上班的时候,她无意间看见了来考察生意的南天华。

      一次见面就让白苏无比确定,何况是数次呢?下班后白苏拦住了南天华:"南先生,您还记得我吗?"

      定睛看了一下,南天华想起来了,这不是那个胆小的女孩吗?只不过当初是一个时髦美丽的摩登女郎,而如今却成了一个绑着两个麻花辫,穿着粗布麻衣的乡下丫头。

      他轻笑一下:"白小姐,我记得。"

      "那就好,谢谢南先生。"白苏羞涩一笑,然后鼓起勇气说了这辈子最大胆的一句话:"那南先生愿意和我结婚吗?"

      南天华简直震惊了,只记得当初的女孩是一个羞涩而胆小的小不点,比她大六岁的自己就把她当做小孩看待,接触更是少之又少,哪里会想过结婚这种事呢?

      于是他只好尴尬一笑,道::"白小姐说笑了。"言毕便马上大步走开,生怕有人追上来似的。

      白苏知道,自己喜欢这个人,六年来未曾改变,这大概也是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了,她绝不能放任机会离开。

      于是她不仅打听到已过而立之年的南天华未婚,还知道了他工作的地方,于是白苏决定跳槽去他所在的公司应聘。

      没想到留学的优势果然让她一路披荆斩棘和南天华进了同一家公司。

      然后她更方便追求南天华了,每天送饭,然后制造各种偶遇,还时不时的表白,总之是使出了浑身解数,但南天华都不为所动,反而对她避之不及。

      白苏很挫败,前所未有的挫败。却也没想过要放弃,甚至有时候她都会惊奇于自己的厚脸皮程度。

      公司同事的一个女孩小薇也喜欢南天华,找准了机会便对白苏冷嘲热讽:"据我所知,你好像是个孤儿,住在一个破房里,没钱没势没貌的凭什么追求天华?怎么去配?"

      一向胆小,不善与人打交道的白苏却反常的还击回去:"你有什么资格如此辱骂人?我且不说从小生在富庶家庭,祖上是翰林,父亲为杭州一带最大的商户,自小便有私塾先生教授四书五经,长大更是留学美洲,哪怕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亦有人格上的尊严与任何人平等,哪有像这样受过教育的斯文败类来对人辱骂万分?

      “还有,”白苏瞪着她大声道:“谁说我没貌的?我简直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对于她的最后一句话,小薇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心里简直是一万个草泥马飞过,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白苏则是红着脸直接无视她眼里的鄙夷和惊愕,说完就气呼呼的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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