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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咫尺千山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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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广袖一角轻轻掠过她的脸蛋,好似一片柔软的羽毛擦面而过,微痒。
头顶飘下一道温润朦胧的声音,“姑娘小心。”似江南落雨,风摇铜铎,十分悦耳动听。
一股淡淡的药草味悄然钻进鼻腔,清淡温和,不似龙涎香那般霸道。
待那公子的手松开她的腰,程念后退两步拉开距离,微微屈膝行礼,“多谢公子出手相救,小女子不甚感激。”
公子身高约摸七尺,骨相端正,剑眉星目,丰神俊朗;他着一袭云白长袍,对襟以丝线绣绿竹纹样,束腰玉带下挂着一个药囊,隐隐散发着浅淡的草药香。
那公子微微颔首,道一声“举手之劳”后绕开她离开。
他行出数步,那名小兵利落翻身下马,自腰间抽出战报双手呈给他,公子伸手接过,轻斥道:“进城之后不允快马,若是伤了百姓,少不了军法处置。”他说这话时语气转硬,没了方才那丝温润。
小兵忙称是。
眼看那道身影渐行渐远,直至淹没于人海中,程念还立在原地久久凝视着——奇怪,她见他第一眼心底便生莫名的亲切感,正应了那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世上真的有一见如故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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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云来酒肆里住了几日。
这日,程念坐在临窗的位置吃早餐,透过敞开的窗缝可见街上薄雾氤氲,淡金的朝阳自屋檐上漏下,顺着窗沿淌到地上。
对面街上,张来福忙碌的身影在稀薄雾气中若隐若现,一边支摊子一边和隔壁做豆腐脑的大娘说话,“大娘,给我多放点葱花,冒尖的那种!”
大娘脆生生应道:“好嘞!”
程念挑着面吃,汤鲜面劲,齿颊生香。
不得不说,这云来酒肆的汤光面做得甚是美味,口感尚佳。
面条根根利爽,有嚼劲,淡淡酱色的面汤清澈见底,汤上漂浮着细碎的绿色葱花,再加上酒肆秘制的酱小菜,一口嚼得嘎嘣脆,酸辣适宜,真真美味无比。
梧州自前朝以来便是美食圣地,大菜做不了,小菜却千滋百味,这正是平常百姓消费得起的,好吃又便宜。
盛京的菜肴若说最美味的便属合春楼了,但合春楼乃第一酒楼,掌柜乃宫廷前御厨,菜品昂贵自然不必说,一碗鲜鱼羹便要十两银子。
这样的价格只有富贵人家才消遣得起了,平民百姓是没有口福的。
“妹妹——”程念埋头吃面,见仁回来了,手中拎着一个油纸袋,隔着油纸都能闻到香味浓郁的烧鸡味。
见仁很是爱吃、会吃,他们不过才来五六日,见仁已经将青雀大街的美食吃了个遍,独爱张记烤鸡。
他唤来小二,上了一壶鲜美葡萄酒和几碟酱小菜,随手扭下一个皮焦肉嫩的鸡腿,笑嘻嘻递给程念,“妹妹,你都瘦成一个骷颅架了,多吃点肉补补。”
两人进城之后便以兄妹相称,以免被人怀疑——无人问津的角落中,不知藏了多少各方暗线。
烤鸡的香味变成一个钩儿,钩起了人胃里的馋虫。程念伸筷子夹过,道一句:“谢谢哥哥。”
见仁啃着鸡翅,状似无意地道:“最近找了个活儿。”
“什么活?”
“奚府里还差一个伙夫,我去看了看,管家见我生得俊俏,从十几个人当中选中了我。我告诉他我还有个妹妹,我俩家乡遭战乱,故收拾盘缠来到梧州。月钱不要,只求有吃有穿。”
程念点头:“那是不错。”
奚府占地广阔,建筑宏伟,府中上下将近一千余人,是以并没有人特意关注府里来了两个新人。
见仁负责运送厨房每日需要的蔬果和劈柴,程念则负责洒扫庭院,兼端茶送水的活。
两人在奚府并不顺利,第一日跟随管家熟悉府中环境时便遇到了老熟人——昔日的贤妃,奚景。
她已经褪去华服,敛尽昔日温婉之气,转而着一身英姿飒爽的戎装,一瀑乌发以银簪高束,与昔日那温婉可人的贤妃相差甚远,判若两人。
那日,两人跟在管家身后穿梭于九曲回廊间,遥遥便见奚景从转角匆匆走来,两人像是耗子遇到猫般低垂着头,不吭一声。
幸好奚景似是有急事,对老管家的问候略一颔首便去了,并未多看他俩一眼——那日士兵送来急报,傅寒已经收拾了那些趁势造反的小喽啰,正率兵攻打白狼城,欲与与容策驻扎的巨鹿城形成夹角之势,包围梧州城。乾军来势凶猛,形势岌岌可危。
奚景昔日深居于宫中,自然不认识见仁,但她却是见过程念的,并且还对她颇为友善,程念先前很是尊敬她。
然而她暗中勾结道士夺了先皇的命,这让程念对她的好感直速下降。
在府中待了几日,程念已经将奚府地形牢牢记在脑海里,并且还见到了一个重量级人物——前萧楚皇室太子的孩儿,萧定成。奚贼便是打着他的名义举起复朝的大旗。
昔日听母亲说,太子的孩子出生不满月余便在虚阳山脚被苏镇恶摔死了,现在这个皇子又是怎么回事?
有两个可能:一是这个孩子是奚老贼随手揪来猫充老虎的,只是要一个师出有名;二来,则是当年奚老贼狸猫换太子,暗暗将刚出生的小皇子换了,被摔死的那个是个假的……
结合奚回叛乱一事便可试着推测,他当初之所以倒戈慕家,也许是为了留得一席之地,暗中保护楚王朝的唯一血脉。
背着叛贼的罪名忍受世人的唾沫这么多年,这奚老贼倒是也够沉得住气的。
这日,她奉命端了茶点去花厅伺候,穿过回廊时,忽然听见一间门扉轻掩的屋子里传来一阵平静的男音,呢喃自语,似是在念佛。
这声音颇有些耳熟,好像是那日在街上对她出手相救的白袍公子?
程念端着糕点,透过微敞的门朝里窥去,只能瞥见他背脊拔直的背影。然而,当瞥见桌上供着的灵牌时,程念只觉被人当头一棒劈下,呼吸顿滞,强烈的眩晕感令她险些站不住脚。
桌上供奉三块灵牌,写的是父亲、母亲的名,还有一个只有姓、没有名的灵牌。
程念木然地看着灵牌,只听那人道:“父亲、母亲,你们在九天之上可还好?当年叛贼杀进宫中,逼死帝后,祖父与父亲护送太子至虚阳山脚,父亲被苏镇恶那狗贼所杀,孩儿与祖父受了重伤奄奄一息,幸好被师父所救,才堪堪留住一命。今日孩儿学成归来,定会竭尽所能杀尽慕家满门!”
哥,哥哥——
“何人在外?”习武之人总是格外敏锐,沈昀听到屋外忽然传来沉重的呼吸声,回首看去,只见一名样貌清秀的妙龄少女端着托盘立在屋外,遥遥与她对视,面有戚戚之色。
“是你?”沈昀在看见她那一瞬间便敛去面上哀戚之色,起身朝她走来。
程念屈膝行礼,垂眸掩去眼底情绪,“公子恕罪,奴婢正准备去送糕点,无意间听见公子在念佛,一时好奇便窥了一下——”顿了顿,她语气哀伤,“奴婢也与公子有同样的经历,一时悲不能止……”
许是因为身上流着一样的血,沈昀对她也有一丝莫名的亲切感,并没有生气,只是温和地问:“昔日在街上与姑娘初见,在下便觉得与姑娘似曾相识,可我们明明素昧平生。不曾想今日再见姑娘,这想来也是一种缘分。”顿了顿,他仔细打量着她,“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我家人都叫我阿念。”
“阿念……是个好名字。”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姓沈,单字一个昀。"
沈昀……
是了,眼前这个人果真是哥哥,是娘亲口中常提起的昀儿。
灵牌上刻的是程昀,他却已经改姓为沈。
“阿念,你怎么了?”见她一副愁云惨淡的模样,沈昀关心地问道。
“无碍,我只是想家人了……沈公子,我还得去送糕点,便先告辞了。”
看着少女匆匆离去,身影消失在廊角,沈昀不知怎的心下一动——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若是楚王朝还在,若是母亲还在,倘若生下的是个女孩儿,那么他的妹妹,也该这么大了。
他自腰间摸出一把银子打造的长命锁,锁上雕刻一个“昀”字。
那日之后,程念悄悄去看过他的祖父,前楚王朝的宰相,程曜。
自被鬼医从鬼门关拉回来之后,他与沈昀便住在百毒谷养身,直到听闻奚回举兵造反,这才告别鬼医,下山前来相助奚回反乾。
他也早已改姓为沈。
沈曜以至知天命之年,却依然精神抖擞,老当益壮,整日与奚回琢磨如何给容策设计下绊子。
这几日,程念时常能与沈昀碰面,两人一见面便会说上片刻话,来往愈发频繁。
恐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或是怕碰到奚景,程念每次都找借口将沈昀引到人少之地,才能放心与他说会儿话。
初始时,沈昀还会打听她的住处,许是他对程念没有防备之心,被程念编的身世蒙骗过去。
熟悉之后他便不再问了,倒是与程念谈心时会说起自己的父亲母亲,还有母亲肚子里那未出生的小可怜儿。
程念听着他讲,心中的悲伤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当年祖父与父亲护送太子逃走,在家待产的母亲却被父亲留在家里,那时候哥哥还是个五岁的小孩童,祖父说程家男丁绝不为奴,遂带着哥哥一起逃走,将母亲抛弃在家里。
幸好乾明帝不愿再造无辜的杀孽,于是将所有不愿臣服于他的大臣的妻子女儿投入掖庭宫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