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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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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筠月高考前的几个月中的某一天,也是年初二与亲戚吃饭的那一天,筠月的富豪二叔突然问起了筠月的高考志愿。
为了能每日回家吃妈妈做的饭,筠月已决定选在市内的大学就读,方便她每天回家,所以当二叔问到时,筠月毫不犹豫就告诉了他,她要读市立大学。
众人都为筠月的决定感到惊讶,她二叔就更落力劝说她:“筠月,以你的资质,去那种低档次的大学未免太浪费了吧。不如去光夏大学吧。”
“没事我干嘛跑那么远?”去了不就每天要靠父母的救济金过日子。市大能在家吃啊!
“那是一所名校啊,那里的学生毕业时人人抢着要,不如这样吧,如果你考上那里,二叔帮你付学费,另给你五万块怎样?”为了等她毕业时收到自己公司部门所用,二叔现在决定先割出一笔钱。
“好,一口成交!”各怀鬼胎的交易成功了。谁说过饭桌的交易最易成功呢?
自从光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到了筠月的手中后,筠月也从二叔的手中收到了五万块,而二叔就收到一个银行帐号和一张汇款通知单。
至此,那五万块就成了筠月那糜烂生活的开始。
而丽俞今趟就是想告诉筠月,是时侯结束她那种糜烂生活了,因为,她们快要开学了。丽俞也与筠月报读了同一间学校。
“筠月,快要开学了,你不先到学校看看吗?免得到时候找不到学校通街跑。”
“哪有这个必要,学校又不会跑掉。”
“人生地不熟,到注册的那一天出什么差错就不好了。”
“提前几个小时去不就行了,我看就不要太过纪人忧天。”沉浸在美食中的筠月才不想离开这一堆宝贝呢。
“你是不是这样没良心,连陪我去一趟也不行?”丽俞的语气略带威胁。
林丽俞是富家千金,出门也是私家车接送,哪需要看学校,这样说全是为了找个籍口陪向来冒失的筠月走一次,免得她迷路。
“哎,你就不要为我操心了,我不会出差错的,我心地这么善良哪会遭天谴。”
“没错,你是心地善良,但也只是心的最底层。我可从来没见你把它们翻上来过。”
“十年前我不是就把它们翻了一遍吗?”
“哎,我也不劝你了,记得到时候早一点去报到啊!”
原本,丽俞是打算和筠月一起去报到的,但丽俞的妈妈就是硬说把丽俞丢得那么远她不放心,说怎么也要陪丽俞去一趟。如果给她妈妈知道自己有一个不修边福的平民朋友,那她一定会想方设法断绝自己和筠月的来往。而以筠月的个性,不用她妈妈赶她走,她也会因为妈妈的冷嘲热讽而不再见自己。
不能这样,她不想这段难得的友谊就因小小的障碍而告终。她只有筠月一个朋友。
就在十年前,小学二年级时,有一次小丽俞在一间面包店买了一盒法国起司蛋糕,这间店是她常来的,司机看到她买完后,就走去停车场把车开过来。她原本是想走到店外等的,谁知一出店门,就见到一只大黄狗流着口水一步一步向她逼近。于是她就害怕得逃跑。
跑了很远很远,卻突然看到前面是一堵墙。没路了!
一转身看,狗已放慢了脚步,一步步靠近,小丽俞不禁紧紧捉住那盒蛋糕。
“你在这里干什么?”一身大喝从入口处传来。一个小女孩的身影出现在丽俞的眼前。
黄狗一听到呼喝,急忙跑走了。女孩缓缓走到丽俞的跟前,问道:“你手上的是什么东西啊?”
她天真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丽俞手中的蛋糕不放。嘴边好像也有一两点水渍。
“嗯……,是起司蛋糕,我给你吃吧。”看到救命恩人一脸期待的表情,丽俞决定把她的下午茶给恩人吃。
一听到这话,女孩眼中已闪动动人的光芒了。
打开蛋糕盒,丽俞的心都凉了,蛋糕已被摇得变了形。
“没关系。”女孩一说完就伸手去取蛋糕。
看到她吃得这么快乐,丽俞天真的心认为,这女孩是因为不想令她难过才吃的,她希望能和女孩交朋友。
“你好,我叫林丽俞,你叫什么名字啊?”
“何筠月。”女孩还在拼命吃,很艰难才吐出了这三个字。
就这样,丽俞和筠月成为了朋友,虽然后来知道了那大黄狗是筠月家养的,但丽俞的心由始至终都认为,筠月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至于她为什么见过何筠月有如此之多可耻行为后仍旧忠诚相信这一点,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她早把那件事忘了,只留下童年时对筠月的感觉与评价。这可能就是传闻中的选择遗忘记忆法。把不好的回忆全忘了吧。
相信只有把筠月的形象提高720度,丽俞才能和她继续交朋友。而什么叫遇人不淑,这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