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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其实放手也是一种爱。 ...

  •   (34)

      圣诞节快到来,女孩们偷偷将巧克力塞进男孩们的衣柜,以表自己钦慕之情。

      钱迷豆的好日子似乎来了,一个上午收到了两份巧克力,一盒是计生办王丽送的,另一盒则是铁娘子顾麟塞给他的。

      陈思辰也收到了礼物,只可惜没有钱迷豆那样的幸运。

      当思辰打开衣柜时,一个漂亮的粉色盒子静悄悄的躺在白大褂的衣摆下。左右无人,思辰好奇的拿出来晃了晃,很轻,里面的东西撞着盒子‘咚咚’的响声。

      他打开盒子,掀开一层白色的塑料纸,一只剥了皮的死老鼠狰狞的躺在里面。他吓得手一抖,将盒子抛了老远,死老鼠飞了出来,落在刚刚走进来的一个护士的脚下。那个护士像被人掐住了脖子,尖叫着跑了出去。

      思辰想拉住她,请她不要声张。可是轮椅才滑了几下,便听见门外一高亢女音在楼道回响:“啊啊啊啊,有人往陈医生柜子里面放死老鼠了……吓死人了……”

      思辰盯着地上血糊糊的老鼠,只觉反胃,胃酸直往上冒。他一只手抓着轮椅的扶手,一只手扶着墙试探着弯下腰,指尖离老鼠的尸体不到半指,却怎么也探不下身去。思辰直起身子喘了一口气,而后又试着探下身去。

      身子一轻,只觉得重心猛地向前倒去,思辰一惊,暗叫一声:糟糕!眼见吻上地面,一双大掌扶住了他摇摇欲坠的身体。思辰抬起头,一个瘦高的男人,穿着白大褂,正冲着他微笑。他看了看男人胸前的胸牌——唐墨,消化内科。

      唐墨笑了笑伸出手说道:“思辰,我们又见面了,我刚休假回来,就听说科里来了一个实习的研究生叫陈思辰,我还在想会不会是你,原来真的是。”

      思辰冥思苦想,这个男人貌似跟自己很熟识,可是为什么他会对他感觉陌生呢?他将自己过往的记忆全部挖掘出来,思索着和这个男人在某年某月某个地点见过一面。

      唐墨看见他微皱的眉头,弯下腰在口袋里拿出一副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而后冲着思辰露出一口白牙,笑道:“记起来没有?”

      思辰恍然大悟,指着唐墨兴奋地说道:“学长……你是学长……”

      唐墨笑着点头,而后弯腰拾起地上的死老鼠,装进盒子里面,转身走向门口:“这个我帮你丢掉,我还有病人先走一步,有机会吃个饭,我们再聊。”

      思辰千恩万谢,目视着唐墨的身影离开换衣间。他与这个唐墨其实只有两面之缘,唐墨是李志归的同学,他曾经在李志归的生日聚会上见过唐墨一次。那一次生日聚会,李志归的第一支舞蹈竟然跑来邀请自己,全场哗然,让他恨不得找一个地洞钻进去。

      第二次遇见唐墨是在一个GAY吧。那时年轻浮躁,什么事情都容易冲动,都容易好奇。还记得那是02年的夏天,前所未有的暴热,稍微一动便浑身是汗。李志归一堂课下来已经满头大汗,他神秘的走到思辰的座位前,不动声色轻声道:“下午课程结束,带你去一个地方。”这句话吊足了思辰的胃口,导致他一个下午无心学习,恨不得将墙上的时钟取下来,直接用手指头拨到五点半的放学时间。好不容易挨到放学,他几乎是百米冲刺冲到了预定的地点,李志归早已等候多时。一路上思辰都在好奇,这是要去哪?他们要去干什么?

      李志归带他去了一个酒吧,名字叫‘平行的交集’。李志归覆在思辰的耳畔,“这是一个GAY吧,专属于我们的酒吧。”李志归的语气中难掩兴奋之情。思辰也觉得兴奋,要知道他们这类人常年压抑着自己,伪装着自己的感情,难得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可以尽情的自由的发泄。
      酒吧里面并不嘈杂,爵士音乐缓缓响起,舞台上的歌者声音浑厚,带人进入悠扬的音乐世界。思辰觉得陶醉,看着来来往往的一堆堆男男、女女的,嘴巴笑的合也合不住。他挽着李志归的胳膊说道:“这里感觉真好,我们以后常来吧!”

      可是,这个城市很小,这个圈子也很小,比思辰想象的要小了许多。他在这家酒吧看见了唐墨。

      唐墨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嘴角噙着笑,正搂着一个染着黄毛的小男孩向他们走来。当他看见思辰和李志归的时候,明显愣住,嘴角的笑也冷却下来。要知道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秘密,大家都是希望能掩饰住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过着平淡的生活。而能继续伪装下去的前提,就是尽量避免在圈中遇到相识的人。

      可是迎面走来,转身已经晚矣。李志归与思辰并肩站着,望着唐墨以及他搂着的男孩。唐墨倒是反应极快,他很快从震惊中转醒,而后冲着他们笑了笑,然后擦肩而过。

      之后思辰再也没有在那里遇到唐墨,唐墨好似刻意避开他们,大家心照不宣,好似那天的相遇只是一场梦罢了。

      只是思辰没有想到会在消化内科与唐墨重聚,就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他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他本想中午请唐墨吃个饭,表示谢谢,哪知道消息就像电缆中奔腾的电流,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老鼠门事件便传到了李志归的耳里。十分钟后他接到了李志归的电话,里面焦急的询问了大致的经过,顺便约他中午吃饭。

      李志归是个稳重的人,前提与思辰无关的事情。此时他又是小跑着冲进消化内科,吓得医生护士站在工作区点头哈腰,迎接这位满脸焦急的领导。

      李志归朝大家点点头,示意大家去忙。待办公室的人散去,他才走到思辰身旁问道:“怎么回事?我听说有人往你的柜子里面扔死老鼠?是吗?”

      思辰递给他一张面巾纸叹道:“说了好几次,人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形象,别忘了你现在身份。你这样,我都快混不下去了。知情的会以为我们两个JQ复燃,不知情的还以为我在拍马屁。拜托,为我想想吧,李大爷。”

      李志归擦干额头的汗水,点点头道:“下回我会注意的。走吧,我和中医的老王说了,他帮我制了一副药,外覆在脚上可以帮助消肿。”

      思辰的脚伤已经十天了,却一直肿的厉害,他自己不当一回事,却急坏了李志归。他问了好几个老医生,都建议用中药试一试,估计效果显著。

      思辰点点头对他说:“你等等,我把白大褂脱了就来。”他来到换衣室便听见里面抱怨:“那个陈思辰到底是李副院长的什么人?副院长一天要往我们科室跑上两三次,弄得大家人心惶惶的,一点自由也没有了。真是讨厌。”

      另一个人‘嘘’了一声,压低声音:“你听着就是,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不要告诉别人呀?”
      听的人明显吊起了胃口急道:“什么,什么,快说快说!”

      接着是轻微的‘悉悉索索’咬耳朵的声音,思辰轻轻推着轮椅退到身后,撞在一个人的身上,他抬起头,正是唐墨。

      唐墨将他推到办公室,笑道:“闲言碎语不用介意,你将褂子脱下,我帮你挂到柜子里。”

      思辰点点头,将半身的白色小西装样式白褂子脱下,递给唐墨后才缓缓道:“没事的,再说他们也没有乱传,大至情况还是符合事实的。我只是觉得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怎么这么多人喜欢。”
      唐墨接过褂子,哈哈笑了起来:“你的性格真好,思辰,能在你的脸上再次看见笑容,说明你长大了,懂事了。”末了,他好心劝道:“对了,思辰,不要怪我多嘴。你还是跟志归说说,他若是真的对你好,让他以后少来科室,毕竟他选择了婚姻,就不该再后退着走路,不是吗?”

      思辰不好意思道:“我明白,谢谢你,有机会请你喝一杯吧。”

      唐墨点点头,看见李志归从值班室走出来,两人点点头算是打了一个招呼。

      路上李志归一直沉默。

      老王端着盒饭靠在门口大老远打招呼:“嘿,小李子,过来尝尝师傅自制的腌肉。”见老王热情的招呼,李志归的脸上才渐渐阴转晴,走过去用手指夹了两块放进嘴里说道:“好吃”。

      李志归做学生的时候曾经在老王的手下实习过三个月,学了不少中医方面的基础知识,对老王一直尊为师长。其实关键的是当思辰自杀未遂住院那会,只有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师站出来为他们说话。

      李志归记得那时候他为思辰端屎倒尿都能引来无数‘驻足观赏’,完全当他是个稀罕货。他记得老王像赶鸭子一样赶走门口的围观者,骂道:“这年头就这么喜欢看人笑话,这么喜欢棒打落水狗吗?”后来李志归问:“我真的很像落水狗吗?”老王笑着说:“你现在还不如落水狗呢!记着,不论什么时候,把自己腰板子挺直了就好!”听了老王的话,李志归笑了,思辰受伤后那是他第一次笑。

      每个人都有低谷,若是有人肯拉一把,这个情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

      老王为思辰揉了揉脚踝,皱眉道:“关节怎么这么僵硬,肌肉萎缩的厉害呀,看来你没有好好的做康复锻炼。”

      李志归刚刚浮现的笑意顿时消散,冷着脸看着思辰说:“他自己跑去潇洒了两年多,哪里有时间记得复健!”

      李志归的语气酸溜溜的,思辰想了想,突然明白他这是演的哪出戏了。

      思辰的伤一直拖着,水肿衍生到小腿,原本细瘦的腿看起来胖胖的,一按一个坑。老王先用药酒推拿,然后将药泥敷在受伤的脚踝处,用绷带仔细缠绕,嘱咐道:“末梢循环不好,不容易消肿,最好能将脚平放着,包裹的中药三天换一次,效果还不错。”

      等老王出去洗手的空挡,思辰看着李志归说道:“我以为你释怀了,结果还是小心眼。你是在吃醋吗?因为我和唐墨看起来很亲密?”

      李志归将视线移向窗外,语气很淡:“是有怎样?我不喜欢唐墨,以前是,现在也是。”

      思辰笑了笑:“因为你嫉妒!因为你已经被我判了死刑,而唐墨没有,所以你不甘。”

      李志归看向思辰,微皱眉头表示抗议,话是如此也不用这么直白吧。他恨声道:“不光如此,我不喜欢唐墨是因为我认为他动机不纯,其他的你都说了,我不反驳。你虽然PASS掉了我,但是我有权利保护你,阻止一切伤害你的人。”

      思辰摇了摇头:“志归,不要说得冠冕堂皇了,我太了解你了,因为你只是不想承认你输了,一直还心存幻想罢了。你非要我对你恶言相向你才能端正我们的关系吗?要知道能和你重新成为朋友,这是需要长时间的心理准备的,说着容易做起来很难。”

      李志归眉头锁得更紧,蹲下身子直视着思辰:“你明白最好,我也很难!”

      其实都很难!其实生活本来就很难。吃喝拉撒睡,没一样省心的。

      听见老王的脚步声,李志归起身,朝老王道了一声谢,接着说:“老师,下次去喝一杯吧。”

      老王笑着应诺:“好的好的,记得把潘晓兰叫来,还有你家宝贝。”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珠子有意无意的转向思辰,与思辰目光对视,两人都笑了起来。

      老王的笑容很慈祥,像极了三叔。思辰明白,老人在暗示他,姻缘这种东西聚散都是两个人的事情,既然你已经退出来了,就不要在搅合进去了。

      其实思辰对于潘晓兰的印象不算坏,他倒是对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佩服得很。若是一般女子知道了自己老公的这段过往,怕是早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既然李志归没有对他提起过潘晓兰,即是说潘晓兰也不愿意让李志归知道内情,有些事情还是隔着一层窗户纸的好,捅破了鬼知道如何收场才能了事?

      这个女人既然能够包容李志归的过往,说明她打心底是喜欢的,这样的女人值得李志归去珍惜。

      心是个奇怪的器官,有时候它是脆弱的,小小的挫折会让人心如刀绞生不如死;有时候它又是强大的,迎难而上直击艰难的困境。总之它的伸缩性远远超越了人们的想象。

      李志归与思辰在医院对面的饭馆点了两样小菜。李志归先前还拉东扯西闲聊些别的,不一会儿本来目的便露了出来,思辰觉得他严肃起来还是颇有官样的。

      李志归握拳咬牙,他说若是让他找到这个暗中搞坏的家伙,绝对要把他拖出来鞭尸。他龇牙咧嘴的模样让思辰想起来电视上的坏人,往往会冷哼一声叫道:“敢动老子的妞,不想混了,看老子不把你先jian后杀,杀了再jian!”

      李志归一身黑色西装在灯下泛着寒光,一张脸也映照着发黑。

      思辰扒了两口饭说道:“这事不要跟钱鑫说,好吗?”

      听见钱鑫的名字李志归一张脸更加阴沉。他不喜欢钱鑫,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人太世俗,太势力,他不能好好珍惜思辰一辈子。可是他更不喜欢唐墨,有些话他不方便告知思辰,现在若是说唐墨的是非,落在思辰眼里无非是觉得他吃醋,故意寻别人的短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就是发情的公狗会攻击进入他地盘的所有公狗,哪怕并不是来和他争食物的。

      “他不是你的男人吗?为什么不说,不想让他安慰你一下?”李志归寒着一张脸说道。

      思辰仿佛没有听见他的阴阳怪气,自顾自的夹菜扒饭,吃的棒儿香。吃了个饱才放下碗对李志归笑道:“男人?他不是!最多就算个同居,指不定明天就跟个女人跑了。”

      思辰调侃笑着,李志归却一点也笑不出来。思辰无意的一句话倒是点醒了他,钱鑫那个家伙如此的不可靠,他要是跑了,思辰怎么办?就算他被判了死刑,可是他必须照顾这个男人,让所有的伤害离这个男人越远越好。

      李志归直视着思辰的眼眸问道:“你和那个钱鑫到底怎样?你打算一直拖下去吗?他适合你吗?若是你们没有交集,长痛不如短痛?现在这样婆婆妈妈实在不像你的性格。”

      “哦?”思辰抬眼凝望他的眼睛纳闷道:“在你眼中我是什么性格?”

      “死脑筋,一根牛角钻到底;绝情决意,一点机会也不留给别人;想啥做啥,一点也不懂得为自己留一条退路,总之,是一个让人极爱又恨的人。”李志归说话的时候一直咬着牙齿,话语从牙缝中挤出来,好似跟思辰有着什么深仇大恨。

      但是思辰懂他的担忧,他的苦心。怎会不懂呢?七年的时间,用一句不雅的话,李志归一翘屁股,他便知道他拉稀还是便秘。可是钱鑫在他心中却是一个未知,他并不能透过那个钱迷豆的表皮看到他的内心。

      这让他的心情莫名的低落下来。他撑着身子换了个姿势对李志归说道:“我已经吃饱了,我们走吧。”

      李志归赶忙走到他的面前拦住他急道:“你生气了吗?我是开玩笑的,其实……”

      “其实……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思辰苦笑道:“你不用这样处处小心,你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黄世仁,而你活像个杨白劳。”

      李志归张了张嘴,思辰继续调侃:“杨白劳,我们之间的账都还清了,你就不要每天一张苦瓜脸对着我,这样很倒胃口。”

      李志归皱着眉头:“陈思辰,你能不能严肃一点。你已经二十八了,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荒废呢?你可以拒绝我,但是也不能饥不择食寒不择衣,随便找个人自我安慰。”

      思辰将轮椅后退,绕开李志归快速转动轮轴向门口行去。

      李志归小跑两步追上他,拉住他说道:“你等等,我送你回去。”

      思辰皱紧眉头道:“不用,李副院长你那些大条条大道理还是留着开会的时候教育别人吧。我虽然接受与你成为朋友,却只是朋友,普通的级别,我死活与你何干?所以你还是少操这份心,留着自己用的好。”

      他推动轮椅来到科室,时间尚早,医生办公室空无一人。他拿起病例想分散思绪,看着病例却无法集中思想,他将病例放到一旁叹了口气。李志归说的他何尝没有想过,可是对于钱鑫他能怎么办呢?他们有了□□的关系,有了感情的升华,眼看这个豆子即将被他征服,他不愿放弃,哪怕他知道这颗豆子心里还有不甘与不愿。

      他不能理解钱鑫为什么要执着着孩子的问题,毕竟他没有在福利院长大的经历,没有可怜巴巴羡慕着别人父母的渴望。他是一个蜜罐子长大的孩子,有时候的确是自我的人。所以在思辰的脑海中,孩子这种东西可有可无,若是生一个像自己一样的孩子,把老爹活活气死,岂不是更加的悲哀。

      思筹间,突然一名护士跑进来看见思辰急道:“陈医生,急诊科送来一名患者。”

      思辰赶忙推着轮椅往病房赶去,对护士吩咐道:“去把值班医生叫来,快点。”

      他赶到病房,看见床上躺着一个老头,捧着肚子满床打滚。床旁站着一个中年妇女,着急的跑到思辰身旁急道:“医生,快点救救他吧。”

      此时唐墨也赶了过来,简单问了问病史,大至了解情况,指挥着护士建立静脉通道,开了几个急诊化验单。

      老人在床上滚了滚,没了动静,竟然休克了过去。唐墨和思辰一阵忙活,处理完毕,老人渐渐平稳下来,两人却是一身的汗珠。

      中年妇女跟着两人回到医生值班室,唐墨手拿化验单及B超仔细看了看,眉头紧紧锁上。他抬起头问中年妇女:“你是他的什么人?”

      中年妇女说道:“我是他的邻居,他是一个空巢老人,经常来我家与我父亲喝酒,今天喝着喝着就倒在了地上,我才把他送进了医院。”

      唐墨眉头更紧:“空巢老人,这可怎么办?他的情况很不好,需要住院,需要家人陪护的。”

      中年妇女想了想说道:“我家里还有老人和小孩,实在脱不开身。我会告诉我们小区的居委会,让他们想办法的。”

      女人走后,思辰拿起检查单仔细一看,不禁一愣:“胰头癌?”

      唐墨点点头叹道:“以他目前的状况,估计就是活天天数了。你说这些空巢老人多可怜,若是今天一口气没有接上,连一个收尸的人也没有。”

      唐墨后面的话已经模糊,整整一下午以及加班思辰都在想着他的这句话。

      他觉得自己一定会死在钱鑫的前面,像钱迷豆那样没心没肺的,活个百八十岁没有问题。若是自己死了,即便思慧再厌恶他,也会为他收尸吧。可是若是他将钱迷豆绑在身旁,等他死后,钱迷豆无父无母无子无女,谁为他收尸呢?

      人活一辈子,到了死还是孤苦伶仃,床旁连一个哭泣的人都没有,那样的人生是不是才叫真正的可悲?

      老人一直到很晚才暂时脱离危险,唐墨看着疲倦的思辰说道:“这里已经无碍,你快些回家吧。已经很晚了,你怎么回去?”

      “有人来接我,那我先走了。”

      天空下着大雪,思辰来到候诊大厅门口,等待着每日来接他的人。此刻他的内心悲伤而绝望,一个人短短几十年,说拜拜就真的拜拜了。他不想拖下去了,李志归说得对,若是钱鑫与自己没有交集,那就放手吧,长痛不如短痛。

      他抬起头,远处相拥的恋人刺入他的眼中,刺痛他的心的不是那熟悉的身影中抱着的人不是他,而是这两人竟然是如此的般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其实放手也是一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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