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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或许是个一见钟情的故事 ...

  •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我一直很清楚这一点。
      可以说是什么方面都很普通,如果非要说出一点不普通的事情,那应该就是我有一个不普通的男朋友了。
      仅仅不普通三个字都不足以形容他。他长得好看,情商高会讲话,人缘很好,总而言之,跟平凡的我完全不一样,他不论走到哪里都是最好看最亮眼的那个。
      我这么说可能太夸张了?但我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他在我心里是最好的。
      我不知道我怎么能拥有这么好一个男朋友的,也不知道他看上我的理由。
      我也有曾去询问过他这个问题,我觉得他的回答不真实。
      “还非要我讲清楚原因?”他听完就笑了,“那我可就有的说了。你的性格,你的喜好,你的善良,你的可爱,都是我喜欢的原因。”
      “更何况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你的一切。”
      话说的很好听,这种事他一直很擅长。但是我觉得他描述的我跟我自己一点都不像,不过我也没再去追问这个问题了。
      他说他喜欢我。
      这句话在他的嘴里可真让我高兴。
      这是因为我单方面喜欢他已经很久了。
      让我想想,从八岁到现在,也都快要二十年。
      八岁小孩子的喜欢还不太能够算入‘爱’的范畴,但是对于那个年龄的孩子来讲也差不多了吧?
      我挺惊讶于这个数字的,从未想过我能喜欢一个人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好在我的喜欢也没有落空,甚至先表白的都不是我。
      虽然不是我去表的白,但我敢肯定我绝对在他之前先喜欢上他的。
      当时,在他还未开始表演,刚踏上舞台的那一刻,我就在想,这世间居然还有长得那么好看的人,好喜欢啊。
      其实坐在观众台上,距离还是有些远的看的,也不太清楚,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觉得好看。
      我妈指着他跟我讲:“这就是你玛丽阿姨的儿子。”
      我妈跟“飞翔的格雷森”一家是熟人,主要是跟玛丽·格雷森很熟悉。这一家子都是杂技演员,并且曾经在哥谭很是出名。据我妈说玛丽阿姨是她很多年的朋友。那是她第一次带我来看他们表演。
      不过我曾经见过玛丽阿姨,是个很温柔的人,但那次是只有她一个人来拜访我们家,我只在她嘴里听到她提到了她的儿子。
      迪克·格雷森。
      迪克的表演也很精彩,让我感到感慨不已——明明都是相仿的年龄,他那么厉害,而我什么都不会。
      演出结束后我妈带我去后台找玛丽阿姨聊天,她没时间管我,就把我丢去迪克的房间说让他带我。
      我还不满来着,什么叫做带我?我也不是小孩子了。
      想起来还挺尴尬的,我就跟迪克面对面坐着大眼瞪小眼,谁也没开口打破这个略显尴尬的局面。
      顺带着再说一句,他长得是真的好看。特别是那双湛蓝的眼睛,近看更好看,我在观众席上的时候没能注意到。
      我想跟他搭话,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不好意思与他对视,干看脆看天看地就是不看他。虽然看不见他是什么表情,有没有注意我,反正他不说话就让我感到不安。可不安又能怎么样?仍然无法促使我开口。
      我一直不喜欢自己的这个破性子,却直到如今都没有改变。
      在气氛已经冷到极点让我没有继续待在这里的勇气,准备狼狈地逃走的时候,他笑了。
      即使很轻,但在安静的房间里还是很突出,让我忍不住看向他。
      他很快便收敛住声音,装模作样地咳了两声,然后对我说,“抱歉,我没别的意思,我觉得你实在是太可爱了,所以没忍住笑了出来。”
      这是迪克跟我讲的第一句话,也正是因为这句话,我才能跟他正式地搭上话。
      跟他聊天很有意思,虽然大部分都是他在讲我在听,不过听他讲也很有意思。
      他甚至把他妈妈对他的昵称告诉我了。
      罗宾。
      我很想问他这个名字有什么寓意,但我又没问。
      首先是不好意思问,其次是我忽然想到知更鸟了。
      知更鸟也叫罗宾。
      那如果按这么说的话也可以理解了,他确实算得上知更鸟,不论是在讨人喜欢还是会讲话这点。
      他真的很能讲,直到我妈来要领走我的时候都还意犹未尽堪堪而止。
      “很少有人陪我聊天,听我讲这么多话。”迪克朝我挥手,“今天我可太高兴了,希望还有机会看见你。”
      明明几乎都是他在讲,我只不过一直符合罢了,不过他出乎我意料的健谈。
      也挺好的,让我更喜欢他了。我不善谈,但我喜欢善谈的人。
      我不知道他的话是不是真的,总之我全都暗暗记在心里了。
      从那以后他们家有一有我有时间去看的演出,我就会用攒下来的零花钱去买票,早早地进厂找一个最好的位置。
      不为什么,想要多陪陪他吧。
      但我又不敢在演出开始前或者结束后去找他。
      我能够跟他讲什么?难道我要对他说‘嗨迪克,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妈妈朋友的女儿,之前陪你讲过话’吗?那可还是拉倒,还不如就在台下安静地为他鼓掌。
      所以我一直没有去找过他,演出结束后就会随着人群默默离去。
      他们家的表演确实很精彩,也确实配的上在哥谭的好名声。只能怪罪于人的喜新厌旧吧,看了两三场下来,我感觉实在看的疲惫了,无法继续欣赏下去了,尔后便决定再看最后一场就再也不来了,直到我再次感兴趣为止。
      当然,不是厌倦看迪克了,我肯定很乐意看见他,但是演出并不是他的单人演出。如果正常都是他,那我就算看倦表演项目了最多就是减缓频率。不过这就算了,先不说不可能,这样他会多累啊。
      最后一场演出,我几乎没有看表演,而在想一个事情,要不要跟他道个别,因为想不出不去看表演了我还能再次碰到他的理由。
      在他的part结束后,我就中途离场了。
      很明显,我思考后的结果是‘不’。
      我是很喜欢他,可又没有去找他搭话的勇气,也没有对他说出我喜欢他的勇气,更没有早恋的意向和胆量。
      到家后这么一想来,只觉得自己实在太没用了。
      那就算了,就把这大部分由于皮相而来的好感埋于心底好了。能不能再见面,就看缘分吧。
      深思熟虑后八岁的我暗暗想着。
      再见,迪克。
      再见,小知更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这或许是个一见钟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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