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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15章 没有对视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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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面,又叫光面或者清汤面,是江南地区的特色面条。讲究的是把筋道面条煮的恰到好处,再淋上熬好的高汤,最后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
如果喜欢,可以在汤里,再加点猪油和紫菜虾皮。
可惜,现在没有高汤,只能放猪油,靠面条和调料来撑着味道了。
林彤心里有些遗憾。
“啊,好吃,林彤,你做东西真好吃。”汤面刚出锅,热汤还在微微冒着泡。
秦观雨就迫不及待,抽了双筷子,夹起面条就往嘴里送。
林彤把原来放在灶台上的一盘辣椒炒肉热了热,然后就这米饭吃了起来。
“其实,你家阿姨做东西挺好吃的。只是可惜你一点都不能吃辣。”她把盘子里最后一点剩菜都倒进碗里,吃了个干净,然后把碗筷端到厨房的水槽里,开始清洗。
“还是你好,至少你相信我是不能吃,不是挑食。”秦观雨一起进了厨房,站在旁边用两只手撑着后腰:“啊吃得太多了,胃好重。”
林彤当然相信秦观雨是不能吃辣,而且不仅是不能吃,可能还有过敏。
不管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后,有很多人就是对食物过敏有错误认知,觉得那就是娇气,是挑食,总之就是不好的习惯。
这些人会因为好玩想试试,或者以为了别人好为理由,强迫或者偷偷让过敏的人吃下导致过敏的食物。
可是林彤因为自己的癫痫会因为各种原因被诱发,所以对过敏详细了解过。
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话,严重的过敏,会致人死亡。
“你的爸爸妈妈,对你的要求应该挺高的。”林彤站在书架前,看着那些就算她再长二十岁,也看不懂的专业书。
“所以啊,他们才觉得,不能让我养成挑食的习惯。”秦观雨深深叹了口气。
“还好,现在有你帮我,你既能做饭,又能吃饭。”
“你觉得,我做东西真的好吃?”林彤走过来,坐在另一张沙发上,看着秦观雨。
林彤的心里一直有个不成型的想法,她想试试,但是又多少有些犹豫。
直到刚才,她知道了陈静在台风那天用要配钥匙这个理由,借走了自己的钥匙,但是最后陈静却压根没有去配钥匙,更没有来学校接自己。
作为妈妈,这已经不是用不负责任能解释的了。如果说陈静对所有人的人都一样,林彤还能理解为是陈静天生自私自利。
可是,就林彤前世的记忆,陈静对陈步和林艾艾那叫无微不至。林彤甚至敢打赌,看电影这么奢侈的花销,都是陈静付钱请客的。
而林伟强,他心里的第一位是陈静,陈静说太阳是方的,大概林伟强也会赞同。
只要陈静在林伟强耳边说上几句林彤的不是,林伟强就能按着林彤一顿好打。
反正她林彤在家里也是个多余的,不如早些学门手艺养活自己,独立出去生活,不来不往,图个太平。
“好吃啊。一样是面条,我妈妈和阿姨都下过,反正就是觉得你做的更好吃。”秦观雨非常肯定地点头:“比很多馆子里做的都好。”
“那你觉得,我再多学做几种,然后开个餐馆怎么样?”林彤终于说出了自己别再心里很久的想法。
“当然,也不一定是餐馆,就方大友那个早餐摊也行。”大概觉得餐馆这个目标太宏大,她赶紧补充道。
很多年以后,林彤在很多次接受采访时,还会会表示自己没想搞什么大事业,就想着有门做饭的手艺傍身,赚点生活费,顺便三餐喂饱自己。
让林彤没想到的是,秦观雨第一时间居然不是表示赞同。
她伸手拉下秦观雨放在自己额头上的手:“干嘛?”
“摸摸看,你有没有发烧。”秦观雨摇了摇头:“挺正常呀,不是发烧烧糊涂了。”
“林彤,我们的目标,是成为科学家呀。”
呃。林彤一下子,竟无言以对。
没错,现在是八十年代。
她跟秦观雨在一起熟悉了,就难免把秦观雨当成了二十年后的人。
那时,国家搞市场经济已经很久了,各行各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你如果找一个小孩问他或者她将来想干什么,十个小孩估计能给出十一个答案来。
可是,现在么。估计十个小孩,九个想当科学家,虽然回答的孩子,都不见得知道科学家具体是干什么的。
“额,那个,科学家吧,科学家也是要吃饭的。”林彤艰难地在肚子里搜刮理由,给志存高远的秦观雨小朋友解释:“事实上,我们都要吃饭,所以我觉得吧,这个做饭,至少是一门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
秦观雨眨巴眨巴一双眼睛。从秦观雨的眼睛里,林彤可以清楚地看到两个问号。
说实话,现在这个时间,这是挺难理解的。
国营大厂里旱涝保收,哪怕是做餐馆,也是去国营的工作。
方大友是附近的农民,因为家里的地被征了一部分盖厂,所以他才被允许能够在农闲的时候,出来卖点早点贴补家用。
如果让方大友在早点摊和大厂工人编制之间选一个,他肯定二话不说就收了摊子去工厂上班。
“唉,算了,任重道远,以后你就会慢慢知道了。”林彤放弃了。
不过,话说出口了,这个学手艺的计划,却在林彤心里扎下了根。
不管是摊子,还是饭馆,都得等她成年了才能自己做,可是学手艺这事,当然是越早越好。
现在学,年纪一到就可以开始搞。总比年纪到了想搞的时候,还得慢慢开始学强吧。
“这学习,就得找个师傅。”林彤坐在花坛的水泥沿边上,叼了根狗尾巴草,自言自语道:“而且,还要有可以练手的工具和食材。”
现在她有什么?她什么也没有。
“该不会是我穿回来时,新手礼包忘记发了?”林彤望着天空,自言自语道。
呸呸呸,童言无忌,大风吹过。
老天爷,能让她拥有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她已经很满足了。
其他的,她不要求更多,没有的,自己想办法。
林彤双手合十,拜了拜天,真心实意地为自己说错话道歉。
“傻子,居然在学校里拜拜。”
林彤正闭着眼睛,心里念念有词为自己反省,突然听到前方传来大声的嗤笑。
就见前面操场上的单杠上,倒挂这一个男孩,他双腿勾在单杠上,脑袋冲下。
原本背在双肩的书包,受到重力的影响,直接下坠。
林彤手搭凉棚,仔细辨认了一下。
黑黑壮壮的,还是她认识的,隔壁四班的皮大王孙倍倍。
据年级里的小道消息,孙倍倍原来叫孙贝贝,意思是爸爸妈妈的宝贝疙瘩。
可是他的爸爸妈妈不了解小男生啊。
小男孩可是最喜欢给人起外号了,怎么会放过这么大一个靶子。
于是,孙贝贝同学先是被其他男孩子叫孙宝贝,然后大家又说宝贝就是辈分小的意思,所以改叫他孙子。
孙贝贝同学怎么解决这种变相霸凌的?靠多吃饭和小拳头。
他每天就是多吃饭,然后听见谁叫他孙子就上去一拳头,打不过了回家再吃,吃完了见面再打。
渐渐地,就从一对一,打成了一对多,最终孙倍倍成了班上的老大,又因为成绩不好被分在差生班,所以在老师眼里,相当于差生中的差生。
林彤隔空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还有孙倍倍的胳膊。
嗯,孙大王的胳膊差不多有她两倍这么粗。
决定了,她刚才什么也没听见。
林彤背上书包,就往校门口走去。
“哎哎,你怎么走了。”孙倍倍大概没想这个隔壁的女同学。一声不吭就要跑路,连忙从单杠上跳下来,用体育课跑步的速度追到了林彤面前。
体力的差距这么明显吗?
林彤看着原本在自己后面,突然就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孙倍倍,立即把书包背到胸前,作出防御的姿态。
虽然前世她的记忆里,孙倍倍一讨厌欺负女孩子,二讨厌欺负弱小。只要被他看到了,他就会上去身体力行教对方好好做人。
所以,林彤前世在小学差生班里,过得还不错,甚至算得上是她为数不多的平静时光。
但是,即使前世是在一个班里,孙倍倍大王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说过话。
今天,隔着这么远,孙大王都能主动找茬。
林彤咽了口口水。
该不会,上次劳动课,她对着孙大王偷偷扔泥巴的事儿,被发现了?
林彤暗暗祈祷,孙倍倍不是为了这事儿找她,最好只是认错人了。
当然,孙倍倍没有听到林彤的心声,他张口就是一句:“上次劳动课,冲着我后背扔泥的,就是你吧?”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林彤抱着书包,低下了头,不要和猛兽对视,猛兽就不会攻击她。
啊不是,不要让孙倍倍看到她心虚,孙大王或许只是在试探她。
等了半天,孙倍倍也没接着往下说。
林彤摸不清楚路数,琢磨了半天,决定坦白从宽,她老老实实地说:“是我。大王饶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