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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吾爱春衫少年郎 致我最爱的 ...

  •   我很喜欢很喜欢蔡沐南。
      喜欢了十五年。
      我收到了他的结婚请帖。照片中的他笑得肆意开怀,有些人大概就是老天赏饭吃,哪怕岁月蹉跎了所有人,他也没有老去半分,依旧是十五年前的模样,我愿称其为少年感天花板。他的妻子很漂亮,结婚照往那一摆任谁都会说一声佳偶天成。
      十五年前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我想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蔡沐南了。是不求回报的、永远充满热情的、孤注一掷的爱。爱的太满了反而会让人不适,所以我永远懂得把握那个分寸。我很佩服我炉火纯青的演技,可以将爱意藏的滴水不漏,可以把所有的在乎都变得不在乎,可以把所有的真话都参半在玩笑里,上辈子我一定得过奥斯卡小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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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蔡沐南坐了三年高中同桌,有幸在高二分到理科班后依旧同窗。
      我知道很老土,但是作为一个颜狗我对蔡沐南真的是一见钟情。
      高一开学那天,阳光正好透过窗户,照在他的脸上,我按照座位表坐到他的旁边,他转头对我笑,打招呼说同学你好,他笑起来的时候酒窝浅浅的,温和明媚,笑眼像温柔的暮霭,窗外的风和他的笑容就成了我的整个夏天。
      因为我们俩都是自来熟的性格,所以一周不到的时间就结拜为兄弟。现在想来十七八岁这个年纪真好,能在课桌上撑着头和蔡沐南聊着自己天花乱坠的未来和梦想。
      和蔡沐南熟了以后,也有不少女生让我帮忙把爱心早餐和情书等东西转交给蔡沐南,我当然是热心市民,早餐自己吃,情书全部投喂给了教室最后排的垃圾桶。
      这三年来,蔡沐南会教我恶心死人的数学题,一遍听不懂就两遍,再不行就三遍,他好像永远有用不完的耐心和精力。他每天中午都会帮我打饭,因为他知道我非常懒,经常中午吃个面包解决。他会叫醒上课打瞌睡的我,会在我跑800米的时候陪我一起跑,让我跟着他提升速度,哪怕他刚刚跑完1000米。他常常会摸我的头,说我太笨了要给我渡渡灵气。每到这时,我就会强忍住内心的悸动,像是一股电流从脑袋上窜到心里,也许他也是喜欢我的?又会告诉自己没有这种也许。暗恋的人大多都是这样。自恋又自卑,深情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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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体育课,因为可以看他打篮球,我可以混在女生堆里偷摸摸地看他,或者以兄弟的身份为他加油。他意气风发地站在洒满阳光的操场上,一身纯白的春衫被风吹得鼓鼓的,穿梭在篮球场的各个角落,跑过了光阴荏苒,也烙在了我的十六七八岁。
      高中的三年不长不短,我和蔡沐南约好了一起去北京。他在高三那年被清华保送,为了追随他的脚步,我的高三简直不是人的作息。爱情可以使人伟大,所以我最后竟然真的做到了为爱考清华。
      高考毕业后我鼓起勇气想跟蔡沐南告白,那天我穿了衣橱里最漂亮的裙子,因为不会化妆,照着网上的教程画了两个小时才满意。甚至前一天还去了理发店,确保我的每一根头发丝都是美丽的。
      可惜,他拒绝了我。
      我好后悔啊,我不该那么冲动的,因为那天以后我再也不能以朋友的身份自居在他的身边。我几乎一直在躲着蔡沐南,在清华的两年生活里我们几乎没见过几次面。大三的时候我们碰巧加入了一个社团。我才和他解开了心结。
      演戏这个东西,我再擅长不过了。
      上演了一场年少无知竟想吃窝边草的自我鄙视检讨大会,我和蔡沐南又恢复了朋友关系。
      写到这里,我有些哽咽。
      因为和他之间的回忆太多了,我想说很多细节的一些小事,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所以整体有些杂乱,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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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四年很快就这样过去,我常常以蔡沐南最好的朋友自居,七年来我都以好哥们的身份与他相处,所有的爱慕都被我压在心底。他常常和我说,再也没有人像我那样懂他了。大四那年,我们的家乡南方竟然下了第一场雪。蔡沐南,江南的雪都可以下,你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喜欢一下下就好了,我不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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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沐南找到了他的初恋,在北大读研一时,我为了追随他,自然也是读研。他和我说起这件事时,我莫名的淡定,可能失望这个东西攒积够了,就不会再心痛了。
      在研二时,我申请了美国交换生赴美两年。走前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蔡沐南。等我到洛杉矶的时候,才看到他十几个未接电话,回拨时,他责怪我没把他当最好的朋友,竟然都不告诉他,就一声不吭地远走高飞。
      我确实没把你当朋友啊。
      洛杉矶是个很冷漠的城市,我和那些老外真的融合不了。在那里,我学会了自己修电器、掏马桶、做饭、打扫整个公寓。每天都很忙碌,好像这样我就不会有时间想他。
      在美国的第二年,我收到了蔡沐南的结婚请帖。还是那位初恋,美丽温柔的江南女子,很有缘的是,和我们都是老乡。
      婚礼那天,我低调出席,坐在了同学那桌。其中还有人开玩笑说大家都以为蔡沐南最后会和我在一起。我打哈哈地说我们俩可是哥们,互相看不上那种。
      蔡沐南和他妻子走到我们这桌敬酒时,我和他的眼神猝不及防地对视上,他朝我笑,和我说好久不见。
      我也笑着说好久不见。
      确实好久没见了,你还是我记忆中的蔡沐南,我朝思暮想的蔡沐南,身着春衫的少年蔡沐南。
      婚礼结束,我休息了一天,又马不停蹄地赶回美国,像是在逃避什么。在美国读完研时,我又申请了读博,再回国已是五年后。
      此时的蔡沐南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虽然他已经三十多岁了,但我总觉得他依旧没变,还是我最喜欢的少年。朋友都说我大龄剩女还不谈恋爱,我只能说自己不婚主义。
      其实我不是不婚主义,只是不想和不是他的人结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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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知乎刷到一个问题“你最不为人知的秘密是什么?”有一个匿名回答:我一直喜欢我的高中同桌,我们俩还是大学同学,但是我曾经骗她说我不喜欢她,因为我们俩家庭条件相差比较大,我是贵族学校赞助的贫困生,她是校董的女儿,所以我不敢和她在一起,她一直没有谈恋爱,但是我已经有了女儿,我不喜欢我现在的妻子,我娶我妻子是因为我妻子也是江南人,长的和她有六分像,特别是那双眼睛,我知道我很卑鄙,但是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
      蔡沐南,为什么要因为这么可笑的原因不选择我。你对不起我,也对不起你妻女。
      原来人们说的都是真的,互相喜欢的人真的不能在一起。
      是友情,也是错过的爱情。
      蔡沐南,你是操场上的阳光少年,我是操场边偷偷喜欢你的胆小鬼。我看过你投进三分球后冲着我笑,但是很可惜我没牵过你打完球脏脏的手,也没穿过你打球脱下来的校服外套,真的挺遗憾的。
      这辈子祝你幸福。
      下辈子记得做我一个人的少年。
      致我最爱的春衫少年郎。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吾爱春衫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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