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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未名河畔,洛水与飞鹜 ...


  •   自从那晚太学院一见后,李邦五次日便离开了京城,直到母亲来信想见吴子召,他才回京领她去歇马坡,也许是母亲选得时机太巧,正赶上吴家几位元老被廷尉府收监,所以她的情绪不太稳定,好在母亲并不在意,只让他好好照顾她。
      他一直觉得母亲的话另有深意,却又不好深究。
      从歇马坡回京的路上,途径罗望时,听闻赵启汉私下来了南方,李邦五命人送了封信去,想不到他果真来了。
      “这是父亲在岳北抗击北虏时,学来的吃法,因为方便,逐渐就在军中流传开来,尤其冬日里,这么吃正合适。”难得能与好友见一面,李邦五脸上显出了少年人该有的生气。
      赵启汉看看面前的炭炉,再看看炭炉上的小锅子,“这是——围炉?”
      “你认识?”李邦五好奇。
      “咳,我们那儿靠北虏一带,都爱这么吃。”赵启汉熟门熟路的夹了肉片和菜蔬扔进锅子里。
      “大哥,汉之兄,我这儿还存了两壶好酒,可要一醉方休?”李肆五是从京城过来办事的,听闻大哥在南方,事情没办完就跑了来,想不到赵启汉也在。他自小朋友不多,能说上话的正经人本来就没几个,赵启汉就算其中之一,加之赵启汉又是大哥好友,自然更加亲近。
      “我看最后一醉方休的只有你吧。”一身男装的李洛越过李肆五,提着一只食盒进门,把盒子递给哥哥后,歪头冲赵启汉一笑,“汉之表哥,好久不见吖。”
      赵启汉怔愣了好久才答话,“你不是在上泽么?”
      “汉西的探子果然厉害,我不过是路过上泽,去博弈茶庄喝了杯茶,汉之兄居然连这都知道。”李洛笑道。
      “你一个女孩子家,博弈茶庄那种地方还是少去为妙。”赵启汉并不深究她去汉西的事,毕竟那是公事,转而叮嘱起她的安全。
      “她!秋水共长天一色的人物,你们赵家还是赶快娶回去吧,再将她扔进大漠里待几年,吃点苦头她就老实了。”李肆五调侃一句幺妹,顺便把酒壶递给兄长。
      赵启汉因李肆五的话憋了半天,想说些什么教训一下他——女孩儿家的婚嫁之事岂能拿来说笑!
      “汉之,吃东西,不用理他们,一碰面就会拌嘴。”李邦五示意好友不要太过在意李肆五的话,他家兄妹四人,除了他这个长子,其他几个都被父亲惯的不成样子。
      “子召是不是还没吃?”算起亲缘关系,吴子召和赵启汉是姨表亲,下午过来时,两人就已见过面,吃饭前自然要问一句。
      “我刚才问过了,姐姐说她太累了,想早点休息,明早跟我们一起吃早饭。”李洛紧挨着大哥的腿坐到炭炉前的蒲团上,小嘴忙个不停,一边吃一边说话,像只停不住嘴的小兔子。
      姐姐?赵启汉疑惑于李洛对吴子召的称呼。这可与传闻的不太一样,传闻不是说子召成了李伯仲的小夫人?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我爹爹的名声也不是第一次被这么败坏。”李洛瞧出了赵启汉的疑惑,“身之察察,何惧之有?”
      赵启汉含笑望着这个鬼灵精的丫头,“你还是专心吃东西吧,小心噎着。”
      因李洛的几句话,众人也没再继续吴子召的话题,免得气氛尴尬。
      赵启汉与李邦五聊起了这几年的过往,期间众人也是数次举杯言欢。结果没喝两杯,李肆五就倒了——他是出了名的一杯倒。
      大冷的天也不能让睡在椅子上,李邦五只好先把人拖回睡觉的地方。
      李邦五兄弟俩一走,屋里只剩下赵启汉和李洛,赵启汉突然显得有些局促。
      “你越这样,气氛就越奇怪,把我当孩子看就好了,再说跟你有婚约的是长姐,又不是我。”李洛明眸一闪,冲赵启汉再次一笑。
      赵启汉最怕的就是这兄妹俩冲他笑,尤其这丫头,“小心别烫到。”没法与她对视,只能通过吃饭的话题来转移气氛。
      “听说在岭北的诸侯宴上,爹爹找你单独聊过?”李洛比较在意这件事,因为她好奇爹爹都跟他聊了什么。
      “小孩子不要问大人的事。”赵启汉并不打算跟她说实话,于是将了她一军——刚才她可是自己承认是孩子的。
      “小气。”李洛咕哝一句。
      两人正吃着,忽有侍卫进来,赵启汉不认得,李洛却认得来人,这是大哥的贴身内卫陆铭。
      “没事,你说吧。”李洛看出了陆铭的踌躇,毕竟赵启汉是个外人,有些话不好当他面说。
      “营里出了点事,大公子让小姐多陪赵公子聊一会儿,他去去就来。”陆铭道。
      “有刺客么?”对李家子女来说,刺客似乎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尤其兄长这位世子,一年低于两次,都说明李家不够勤奋。
      “……也算不上刺客,大公子说可能是故人。”陆铭回道。
      李洛抬头与赵启汉对视一眼,各自在心中计算着“故人”二字。
      陆铭见两人都不作声,低头退去。
      良久之后,李洛从锅子里挑了一片肉片送到赵启汉碗中,“能让大哥称为故人的,统共就那几个,吴平召没了,岳一楠进了皇城,楚南竹刚回汉南,而你——正在吃肉,剩下的只有秦子都了……”说话间,看进对方眼中,显然对方跟她有一样的猜测,“我大哥现在最气的人就是秦子都跟楚南竹,觉着他俩害了子召姐姐,这会儿让他见到他们,一定会动手的,不如——我们去看看热闹?”冷面大哥大战情敌,一定很有趣。
      “子都刚从汉西离开不久,没能帮到他,我心中存有愧疚。”赵启汉不想去掺和这种私事,免得大家都尴尬,而且他也不想让秦权知道他也来了南方——此次出行不宜让太多人知晓。
      “那我们躲在暗处,偷偷看?”说这话时,李洛双眸比夜空的星辰更加闪亮。
      赵启汉叹口气,“你大哥生气起来,可是会打人的。”
      李洛爬起身拍拍腿上的草屑,“怕什么,人长了两条腿本就是用来走路逃跑的,真让他发现了,到时我们两个分开跑,总有一个能逃掉,走吧——”拽起赵启汉的衣袖。
      没多会儿,两人的背影便消失于夜色之中。

      赵启汉望着拽住他衣袖不放手的少女……
      他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丫头的呢?应该是她十岁那年吧,那会儿他还在京城做质子,陪父亲去李宅探病,因为不想听长辈们谈论自己的婚事,便独自一人去了木香园,花枝香蔓间,一个散着长发的女孩正抱着一只红石榴瓶,站在那儿,没有因为他的出现而受惊,反而望着他盈盈一笑……
      他自幼身体羸弱,不堪与人争,这也是父亲选他进京的主要原因,与阿吾不同,阿吾虽是质子,却是李家全心培养的子孙,进京只是为了磨砺他的意志。而他,却是赵家的弃子,因为他身上有太多东西和赵家格格不入,大家都以为他活不到弱冠之年。也许吧,如果没有那个红石榴瓶女孩的盈盈一笑,或许这世间真没什么值得他再留恋了,这么看来,他的确不配成为赵家的将来。

      “那个姐姐据说是方叔叔的师妹,陆仓方家的首位女弟子。”李洛扒着毛竹,纤指穿过竹缝,指着远处军帐外的一名布衣女子,“可惜啊,太远了,看不清长相。”叹口气,“这种女孩若是能娶回家,一定会很厉害吧。”
      “你们家怕是不行。”赵启汉摇头笑笑。
      “为什么?”李洛觉得他这话太小看人,她的两个哥哥单论人品样貌,在世子堆里哪一个不是拔尖的?
      “你们李家人是看脸的。”这是赵启汉对李家人的总结,那位方姑娘他见过,虽然秀外慧中,但不会是李家兄弟的喜好。
      李洛想了想大哥和二哥的喜好,又想了想大姐夫的长相,再想想自己,好像他说得也没错,他们李家人好像是有些肤浅,“应该是随了阿爹吧?都比较重色。”
      “擅自评论父母,可是不孝。”赵启汉将竹缝合上,远处那帮人都是练家子出身,没一个是好相与的,不想被他们发现,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我这并不算擅自评论,是爹爹他自己说的——他比较重色。”这话可是她爹当着她娘亲的面承认的。
      赵启汉摇摇头,虽然自小看惯了李家的种种奇事,可偶尔还是无法理解汉北王教导子女的方式。
      李洛似乎看懂了他的想法,想替父亲解释一下,便道,“爹爹自小受了太多禁锢,所以他不想把枷锁继续套在我们身上,当了一辈子没脚的鹰,总希望儿女能长出腿来,像苍山一般,巍峨矗立。”说到这儿又不禁失笑,“他总是知道我们几个想要什么。”即便教导方式不寻常规,但每次总能精准的激励到他们兄妹四人。
      “这的确是他能说出来的话。”赵启汉想想之前跟李伯仲的会面,望着天际的星辰若有所思,“他太善于捕捉对手的弱点,每一次都能精准拿捏。”
      “你也被拿捏了?”望着他的眼睛,李洛不再嬉皮笑脸。
      “嗯。”像个懂事的孩子一般,赵启汉乖乖点头,“他只对我用了一计。”
      从他的眼神中,李洛猜到了父亲的这一计是什么……良久后,低喃一句:你真好骗。
      就是这个雪夜吧——
      很多事都在这个雪夜被重新注定。
      秦权与方示,阿邦与子召,还有……那不为世人知的洛水与飞鹜。
      ******
      次日清晨,李家兄妹将赵启汉送至罗望西南的未名河畔。
      孩童时代的离别,可以用眼泪代替难舍,成人后却只能用假笑来掩饰悲伤,唯一能做的只有互道一声——珍重。

      “我以为你会送他。”回程的路上,李邦五疑惑于幺妹突然转变的性情。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李洛拍拍□□的马,示意马儿继续前行,“爹爹把剑送给他的事,你早就知道了吧?”父亲请白志远舅舅为他们兄妹四人各铸了一柄长剑,分别命名为:盈月、邦域、肆风、洛水,李洛口中所说的“剑”便是洛水剑。
      李邦五并没否认,“当时我在场。”
      “何苦将他扯进来。”李洛脸上显出了一丝与她年纪不相符的落寞。
      “对手太强,总要多找些帮手,再说父亲也一直都很喜欢汉之,若非他是赵家人,可能早就抢来当女婿了。论领军打仗,他也许不如我,论纵横捭阖、腹中丘壑,他在我们这群人中称第二,还有谁敢称第一?也只有他能摆平西南和西北那群世族大家。只可惜他心性淡泊,自小就不爱争强好胜,若非当年在木香园与你一面,可能此刻他已经云游在哪座仙山上了吧。”李邦五对自己好友的性格还是很了解的。
      “你这样说,到显得我像个祸害。”李洛低喃一句,“如果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我那天就不会偷跑去园子里。”那是她第一次去京城李宅,本是陪父亲去探视祖父的,因为不愿午睡,便趁侍女打盹时偷跑去园子里摘花——母亲说祖母在世时特别喜欢木香花,她想替母亲摘一枝放到祖母灵前,谁知道会在那儿碰到那个青衣少年。
      “这跟你没关系,是他自己的选择,也许他心里很庆幸,至少这辈子没有白来一趟。”如果不是遇见了洛洛,以那家伙的随性,也许根本就没想过要违逆天命,他那身体……
      “你是在说他,还是在说自己?”李洛冲兄长眨眨眼,虽然不知道兄长昨晚跟子召姐姐发生了什么事,但看两人之间的尴尬气氛,以及兄长嘴角的伤口就知道,他这位大哥终于决定不再以礼相待了,“有借有还,爹爹给汉之表哥用了美人计,子召姐姐反过来用在你身上,唉,真是天道好轮回吖。”
      “……”李邦五对妹妹的话没作反驳。
      “子召姐姐现在恨李家切齿,不惜败坏自己的清誉,告诉外人她是爹爹的小夫人,然后再勾引你上钩,子戏父妾,伦常崩坏,又给天下悠悠之口添了一则谈资,多么拙劣的阴谋啊,偏偏就是有用。”李洛笑叹一声,心说他们李家人果然都是重色的,“大哥,你是不是挺期待子召姐姐的美人计?”
      李邦五拍一下胞妹的后脑勺,惩戒她的口不择言。
      “其实——我觉得你不必太过在意那个楚南竹,可能子召姐姐自己都不知道,她喜欢的人并不是楚南竹。”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想见他,更忍不住想看他,甚至不需要用眼睛,也能感受到对方的远近,而吴子召自始至终都没对楚南竹有过这种表现,反而是一直与大哥这个仇人之子纠缠不清,“不过对现在的她来说,最好不要弄得太清,否则是要出人命的。”吴子召自小便被家人灌输了李家是仇人的观念,失去了这种信念,也就失去了生存下来的意义,“大哥,你还是继续当好色之徒吧,名声与个人幸福相比,还是后嗣的事大,反正你也老大不小了。”以兄长的性格,绝不会让吴子召以外的人生孩子,所以她的美人计肯定会实施的很顺利。
      听完幺妹的话,李邦五眉头紧蹙,“小小年纪,又是个姑娘家,整日说些江湖浑话,真该好好教训一顿。”
      “我又不像你们几个,整日在外面抛头露面,再丢脸也有限,你要是真想管,就管管肆哥吧,他为了京城教坊司的花魁,差点把岳一楠的小舅子打死。”今年秋节时,李洛替父亲去京城送信,正赶上二哥李肆五在京城的扬名之战,其威风之大,简直可称之为大岳二世祖中的翘楚!
      李邦五回头看一眼弟弟的马车——那家伙昨晚喝多了,到现在还宿醉未醒,“这家伙怎么还是死性不改!”三年前就是为了一个小歌女被秦权恶揍一顿,一气之下,他便把他送到御林军训了一年,以为出来后能收敛一点,想不到又出了这种事。
      “我觉得上回训得太轻了。”李洛在一旁加油添醋。
      “李洛——你少跟我这儿公报私仇!”李洛的油刚加完,马车里就传来一声怒斥!接着车帘一扬,从里边蹿出一道身影,翻身上了车旁的空马。
      李洛一扬马鞭,打架不行,跑路她可是很在行的,一边跑,一边冲后头喊,“大哥,他还花了一万两银子给那个花魁赎身——”
      “你小子等着,再借给你银子,我跟你姓!”李肆五一骑追去,不知是报仇还是逃跑,总之跑得飞快!
      李邦五神情泰然的坐在马背上,并不急着去追那兄妹俩,因为知道他们逃不出他的掌心。
      到是前面车里的吴子召伸手挑开窗帘一角,偷看那兄妹俩的大逃杀——在她的印象里,李家的兄妹关系似乎并不和睦,尤其四兄妹成人后,据说二房和三房一直在暗地里争权,看这情形,似乎与传闻有些出入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未名河畔,洛水与飞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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