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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尸巫王 ...

  •   我昏睡了整整一早上,中午肚子咕咕地一催,系统自动重启,不用看表,我就知道是北京时间十一点整,民以食为天真是至理。
      这次我不敢大张旗鼓地奏响起床序曲——伸懒腰打呵欠,像个贼似的悄悄掀开一线眼缝儿,仔细扫描四周,虽然这样眯着分辨率会大大降低,可是我很确定,现在这个屋里没人。
      我已经不去想“是真是幻”这个没营养的问题了,哪有那么真实的梦,还吓来吓去都吓不醒,连篮球社的帅学长中午请吃饭,呃,请大伙儿吃饭这样的好事也唤我不醒?
      做人要面对现实。
      眼前最大的现实是,我被关在一个巴洛克风格的卧室里,被人误以为是薇薇安•道格拉斯•利维切利,容嬷嬷一样的恶仆和打扮得很高贵的骷髅王子随时会破门而入,作威作福。
      我不知道究竟身处何地,不知道为何会到了这里,不知道为何被人误认,更不知道怎么会到原来的世界。
      还好我没有掉到臭水沟、垃圾堆这种地方,也没有沦为乞丐或者娼妓。我虽然被欺负,可到底还是个小姐,冒牌也认了。
      我像007一样潜到宽大的落地窗边,躲在天鹅绒布帘后小心望出去:窗前是一片广袤的雪地,远处几缕黑烟像静止在半空一样;再近点,哥特式建筑三三两两散布着,有尖塔,有教堂,有广场,赭黑的石墙阴气沉沉;我还看见对面高耸的城墙,尖尖的屋顶,以及二楼的一个平台,估摸下高度,我所在的房间应在三楼,而且是在一个城堡里。
      那么鬼气的城,主人莫非童年失爱,心理扭曲?薇薇安的房间布置得奢华,与整个城格格不入,她又被欺负得那么惨,肯定不会是一家之主,说不定是个私生女,或者是像林黛玉一样寄人篱下的可怜美眉;骷髅王子倒有些可能,但他也叫我“小姐”,而且形象实在有待改进,我打心里不承认。
      说来说去,我连这地皮上的老大是谁都不知道,糊里糊涂的,不好办事啊。
      正挠脑袋呢,一转头又吃了今天第N个大惊:梳妆台上那面半人高的镜子里,照出个金发碧眼的美眉来,鼻子高高的,嘴唇红红的,一张脸蛋儿恁地精致,像个芭比娃娃。我动,她也动,我停,她也停,我的手搁在头顶忘了拿下来,她也一样……连迷惘惊讶的眼神都一模一样。想必就是这副皮相,误导了所有人。
      我又想晕死过去了。
      虽然我长得不怎样,好歹也是个标准的炎黄子孙,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龙的传人,这下可好,叛国叛种了。
      我胡小菲哪怕是恐龙,也要有骨气!金发碧眼的芭比美人,等我哪辈子投胎到外国再做成不成?
      可惜老天若听到我的呼喊,就不会把我抛在这个鬼地方了。
      肚子叫得山响,我再憋气,也不能委屈了自己。毛爷爷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于是我大胆去拉床边那根绳子,紧张地等仆人过来。
      一会儿功夫,锁咔嚓一下,雕花木门慢慢打开,进来的是早上那个猛勒我腰的老嬷嬷。
      “有什么事吗?”
      我晕了一早上,连一声问候也没有,还给我摆眼色……我非常闹心,转念道强龙难压地头蛇,也就不跟她计较。
      “我饿了,有饭吃吗?”
      老嬷嬷斜我一眼:
      “现在还没到午饭时间,薇薇安小姐。”
      我忍。又忍不住很没面子地说:
      “那今早我没吃那份早饭还在吗?热一热……”
      “那份早饭喂路达了。”
      路达大概就是猫啊狗啊一类的宠物。我简直要疯了,她她她……她怎么能这样!哼,我知道了,她是妒忌我,不,妒忌薇薇安的美貌,才处处作难。好你个老太婆,我跟你没完!饿急之下我一把抓住她手腕,恶狠狠地瞪去:
      “你,马上给我去弄点吃的,要快!我只等五分钟!”
      她脸都绿了,结巴半天没说出句完整的话,我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拖着她往外走,趁机离开这个囚笼般的房间。刚到门口,一个骷髅脑袋就伸了进来,我一吓撤了手,老嬷嬷赶紧闪到骷髅王子后头。
      “小姐,发生什么事了?”
      骨骼标本我见多不怪,可是直面一副会走路说话的骨架子,我真不能一下子适应。骷髅王子又连问了几次,还好都是文质彬彬的样子,我闭了闭眼,压平了声音道:
      “我,要吃饭。”
      他(它?)张了张颌骨没应,竟给我一种他在笑的感觉。我小受鼓励,又重复了一遍吃饭的意愿,他终于合上两排白牙,朝我点点头,转身往外走。我饿得慌,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跟了去,老嬷嬷惊魂未定,离我远远的,看我的眼神像看什么似的。哼,老虎不发威你当我病猫?我那个得意啊……
      一路穿廊过道,下到底楼,骷髅王子领我到豪华饭厅里,又吩咐老嬷嬷准备饭菜。我虽然开心,却还不至于忘形,人家主人还没坐,我也就站着好了。骷髅王子却像个绅士般帮我拉椅子,自己坐在长餐桌另一头,用非常和善的语气询问我的“病情”。我才真正体会什么叫人不可貌相,不止人,连骷髅也是。
      “我叫邦顿•尼亚古里奇,你可以叫我邦顿。”
      我笑得还是勉强,却不那么怕了,反倒有些好奇,左思右想一番,问道:
      “尼亚库……古里奇先生,”该死的外国名字,“呃,我们,好像见过面?”
      我走出房门的时候就决定先知己知彼,这么一来我就得继续假扮薇薇安。这绝不是件好玩的事,老嫲嫲们对真的薇薇安都那么凶,知道我是冒牌货还不剥了我皮?而且连活动骷髅都出来了,不定还有其他更可怕的怪物——我不是歧视,而是一种本能反应,试想如果邦顿到了我的世界,周围都是人,他没准比我更提心吊胆。
      “没有,小姐,”骷髅王子“笑”了“笑”,“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不过小姐还是叫我邦顿吧,‘尼亚古里奇先生’听起来很生分。”
      我打蛇随棍上,谄媚地笑:
      “那你也叫我薇薇安好了,小姐小姐的听起来也很别扭。”
      说话间菜就上来了。我又是一阵紧张,因为来的都是一个个走起路来“喀啦喀啦”响的骷髅,除了一个穿着小马甲套着靴子,其他都光溜溜的,骨架子站了一地。我强忍了暴走的欲望,抬头时居然还能对邦顿挤出个笑来:
      “哈哈,哈哈,看起来好丰盛啊……”
      其实我根本没敢看什么菜,没吓死就很不错了。这时小马甲“喀啦喀啦”走到我身边,不疾不徐跟我介绍菜肴,敢情这全是他亲手包办的。我心底刮过一阵冷风:好……能烧菜的骷髅大厨。
      还是邦顿善解人意,吩咐骷髅们退下。我望着满桌美味佳肴,犹豫地举起叉子,半天,朝他偷瞄过去——
      如果骷髅能吃饭,我真无话可说了。
      邦顿似乎并不打算进餐,只在陪我而已。我赌对了,他跟薇薇安是初次见面,要套话也比其他人容易,且不易露出马脚。邦顿是副温文尔雅的骨架子,也不会给人狡诈的感觉,我边吃边跟他聊,旁敲侧击,果然得到不少情报。原来这个城叫“西奈尔”,城主凯西斯•冯•纳尔良伯爵,是赫赫有名的“死亡骑士”(怪不得连端盘子的仆人都是骷髅),而邦顿是凯西斯的得力手下,一名尸巫王。
      我立刻想起一损友最近一直玩的游戏“英雄无敌”,闲中也看过几眼,貌似里面也有个叫尸巫的兵种,升了级就变成尸巫王。难道……我再朝邦顿瞄去,越看越像,又回忆那些端盘子骷髅的模样,好像也是游戏里的兵种。
      天啊,莫非我到了“英雄无敌”的世界?
      我突然后悔没跟那哥们一块堕落,好歹现在不必一头雾水啊!
      估计我脸上忽悲忽怒的神情过于玄乎,邦顿担心地问:
      “怎么啦?”
      我连忙打哈哈,心中早已泪千行。
      “薇薇安跟大家口中说的很不一样。”
      “哦,那他们是怎么说我的?”
      邦顿又开始诡异的笑:
      “都说薇薇安是个千金大小姐,不大容易亲近。可是我觉得恰好相反,你亲切得像个农场小姑娘。”
      什么烂比喻嘛!小姑娘就小姑娘,前面非加个“农场”,我的梦想之一就是做个小资,他这么说来,好像我很小农,气死我了!
      不过我却知道了薇薇安的性情,刁蛮,任性,爱摆架子,他自然不会当着我的面说。怪不得容嬷嬷们这么针对她,嘿嘿,原来也不是位好惹的主!不知道薇薇安和那位死亡骑士城主有什么关系,如果作为凯西斯助手的邦都只是第一次见薇薇安,那么薇薇安极可能是从别处来的客人,或者真被我说中,是寄人篱下。
      “……凯西斯还一直不肯回来,看来我得劝他,赶紧回来看他可爱的未婚妻。”
      我张大了嘴,半天合不上。
      未婚妻?如果我没理解错,邦顿的意思是,我,不,薇薇安是凯西斯没过门的老婆?
      “西面战事紧张,凯西斯忙得一塌糊涂,不过现在也快结束了。你来了两个多月,他也该回来完婚了。……我打赌,他见了你一定会喜欢……”
      什么跟什么啊!我一个头两个大,好不容易才消化掉他的话。简单来说,就是凯西斯因为忙着打仗,薇薇安在他家,就是西奈尔城住了两个多月,二人还没见过面。我倒,这是哪门子封建婚事,真要到洞房花烛夜撩盖头才识得对方真面目?
      而且据我推测,凯西斯之所以迟迟不归,与薇薇安的大众形象密切相关。这男的也真是的,不喜欢人家就不要订亲嘛,搞得好好一个美女,还没结婚就守寡似的。我突然同情起薇薇安来,她一个女孩儿在外头,挺苦的,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与她同病相连。
      邦顿见我木了一样,又补充道:
      “其实凯西斯是个好男人,并不像外界说的那样残暴,打仗这种事,你知道的……”
      邦顿语不惊人死不休,继续大爆内幕。我便明白了原来这是场政治婚姻,薇薇安的老爸是个财大气粗的公爵,凯西斯大概为了打仗拉赞助,才答应娶她。而薇薇安老爸得到的好处,除了送走个刁蛮女,当然还有其他,这点我就猜不出来了。
      不知道薇薇安有没有喜欢的人,如果有,那真是可怜。
      然而我也腾不出空来可怜这女人,因为我比她更可怜。我不明不白变成她的样子,又出现在她的房间,而真正的薇薇安却不知所踪,就跟变魔术一样。
      难道我的灵魂进了她身体?我猛汗,那是不是说,她的灵魂进了我的身体?当然还有千万种可能性,只是每一种都停止不了我的汗而已。
      邦顿见我“吃得”满头大汗,再也吃不动的样子,就拉绳子叫骷髅们收拾碗筷,建议我去庭院散步。我那还有什么心情散步?他就很绅士地送我回房间,帮我关上门,咔嚓咔嚓走远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2、尸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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