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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我的缪斯   在我还 ...

  •   在我还不懂什么是爱的时候,我就在写爱了,至今已经11年。
      从钻石头,到直液式,再到电容笔。
      从作业本,到试题册的答案页,英语报纸的空白处,语文书的角落,记事本随机翻开的一页,文具店买来的精致笔记本,上面都有我的作品。
      最早的时候是初中,那个时候对所谓的爱情有无比的好奇与向往,把一些酸掉牙的歌词扩写成故事,是我课余时间的消遣。乡镇中学配套设施跟不上,我写的甚至比我读的多。
      再后来是高中,仗着自己成绩还不错,课上写,课下写,被老师发现了也接着写。也是这个时候我开始有了读者,不是网络上的读者,是我的同学。题材由可爱温馨的小故事,到连载的小说,一张稿子被全班女生传阅,在那个把课外读物视作毒瘤的学校,我的小说成了班级的畅销书。
      高二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的缪斯,我给他写了一摞的情书,以他为原型写各种各样的故事,同学们会为我的真情流露落泪,也会痛斥那个男孩的无情。
      高中毕业,情书经过无数次传阅之后终于跋山涉水走到了该到的人手里,没有回响。我的暗恋宣告破产。但苦难是文学的温床,我的第一本连载小说,为了记住我的缪斯,为了纪念我无疾而终的暗恋,发表了。我把他的名字和他朋友的名字拆分重组,形成新的主角配角,我把他描绘成无所不能的警长,因为他于我而言不只是一个喜欢的人,他的意义那样重大,所以我给他所有的权利和赞誉,而我就是我,无论书里书外。
      大二上的寒假,我知道了一个足以让我的世界崩塌的坏消息,我的缪斯生命中止。随之中止的还有我的小说,当它的原型从世界上消失,我不知道我要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去书写。而神奇的是,我在一个经常打开的抽屉里看到了他的照片,在知道这个坏消息以后,在我们断联的第三年。
      大三上,专业课老师要我们写一个故事,我写下了我的缪斯,然后,发表了我的第二本连载小说,我没有给他任何赞誉和改变,他只是他,生命也只有那么长,不需要刻意回忆,和他的那些时刻不止在记忆里,也在灵魂里。这本书顺利完结了,很短,像他的一生;也没什么水花,像我们俩的交集。
      大三下,我依旧不能平静的写任何故事,每一个美好的少年都让我想起他,我写不出,即使脑子里有。尝试换了题材,这次是双男主,写了五六千字,写不出来了,于是被搁置,直到被平台隐藏。
      大四这一年很平静,除了偶尔梦到他。
      是在他三周年忌日那一天,我梦到他,这不是什么稀奇事,我已经记不得梦里和他谈了多少次恋爱,那样暧昧拉扯的,那样青涩懵懂的,一如我曾经幻想的那样。哦,忘了说,他去世后我才知道,他曾经,也许,喜欢过我。这个好消息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只是更坏的消息。于是,因为这样一个梦,我开始筹划一本新书,写两个胆小鬼的故事,我是那个不敢靠近不敢承认不敢奢望的,他是那个不能坦白不能将就不能放弃的,最后,就像他平时跟我聊天那样的语气,书里的少年勇敢迈出一步表了白,故事本来应该停在这,但是,如果他生命继续,他会做什么呢?他很热烈的爱上,就会很热烈的爱下去,他会是大学很受同学欢迎的人物,会有心仪的工作,和心爱的人过平凡的日子,但他不会那么老实,他会各地旅游,会半夜出去撸串,会把路边看到搞笑的车贴发到朋友圈,所以,故事继续,他们结婚,生子,老去,死掉。
      给他的篇幅太长,我们回到写作。今年三月份,工作上遇到一些难以接受的潜规则,我决定离职。辞职手续办好,领导叫我谈话,他问我后续发展,那个时候只顾着争口气离职,哪里想过离职之后怎么办,我信口胡诌“我从初中开始最大的目标就是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我说的那样热血,以至于骗过了领导也骗过了我。
      放下键盘,我又拿起笔,我这个人臭毛病多,但我最爱拿出来其中一个炫耀:我对着电脑没有灵感,总要拿着笔一笔一画才能写出来。平板和电容笔充满电,笔记本和水笔放在一边,我坐在沙发和茶几的夹角里,开始了我的工作。一如十三岁第一次拿起笔的我,固执地相信自己一定能写出名堂。先从那本双男主开始,笔记本上密密麻麻,是我翻看了从前写的内容后理清的人物关系时间线。当我想写,我的笔会比我更兴奋。它把不同的文字排列组合,惹我哭,逗我笑。
      然后是关于我的缪斯,好吧,提到写书就绕不开他。我的新书名叫《就你不知道》,书中男主对女主一见钟情,却看着女主热烈的追求别人,一贯冷着一张脸的女主总是围着那个并不值得的人绽放笑脸,他想退回朋友的立场却不甘,想向前一步争取一下又不敢,他问自己能不能接受女主和别人在一起,答案是不能,于是费尽心思搅黄她任何可能发展的关系,最后她身边只剩他一个异性,他追到她的大学跟她表白,女主质问来助攻的高中同学是否早知道他喜欢她时,他控诉“就你不知道。”
      而书外,这是我的自嘲:就你不知道。不知道他数不清多少次暗示的朋友圈,不知道那个明明不知道你电话却精准回电的意义,不知道他暗戳戳的回应,不知道他的喜欢,甚至,不知道他的死亡。
      我自以为我很了解他,可是17岁时那些暗戳戳的互动,若有似无的回答,也许根本不是我想多了,不然怎么会那么巧,我上一秒发朋友圈说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你他就会来找你,没有例外,下一秒他发的朋友圈文案就正好是出发,又那么巧的,两个人都是发了两张半张脸的自拍。为什么25岁了才明白?为什么就我不知道。
      为时已晚,无论哪一种意义。
      最开始写东西,没那么正式的原因,因为无聊,因为好奇所谓的爱,因为这是最低成本的消遣。后来我发现,我的文字帮我记得每一个瞬间,也许开心,也许难过,也许独一无二再难复刻。再后来,我写给他的信,以他为原型的书,是这些支撑我度过了一段枯燥难熬的日子。我记得写信时候的我,那么平静,那么满足,那样盈满爱与期待的心情,因为某个人,因为某个人而做的某件事。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写作不再是消遣,而是让我找到我的意义。十几年间我几乎没有停过笔,短故事,小说,散文,想到什么写什么。发表的没发表的找到的找不到的,摞在一起快有一个我高。但其实没有反响,这么多年我写东西只赚到二百块的稿费,是高二时候写的一篇散文,投到了某个公众号,运营者把我的标题打错了,不久之后,他告诉我这个公众号不会再更新了。
      但我没有停下过,写不出名堂我就一直写,写到我拿不动笔为止。
      我还想写女外交官,写她如何回忆她光荣退役却死于空难的,英年早逝的空军飞行员丈夫;写壁画修复师,写他如何帮一个初入职场的小导游解围,手把手把她培养成优秀的文旅从业者;写摄影师,写他走遍每一个弄堂只为了给一位古建筑爱好者记录飞檐的形状……
      写下这篇随笔是在一个失眠的夜晚,是我决定继续把篇无论文笔还是构思都青涩又单薄的少女时期作品写下去却辗转反侧不知如何下笔的夜晚。那只流浪的大金毛蹲在窗外哼哼唧唧不肯走,我在想我实在没经济条件去养第三条大型犬;手机播放的助眠白噪音已经循环了不知道几遍,我在想是不是我找错了曲子;几本书的人物在我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我在想以他们的性格下一步会做什么;头疼到快要炸开的时候,我决定写点什么,这是一贯使我平静的方法。
      我想起那时候,我看到他晒出一束自己收到的花,我吓得发仅他可见的朋友圈说别吓我,他下一秒更新仅我可见的朋友圈说别多想。
      我想起他和朋友们玩酒桌游戏,谁电话响了谁喝酒,我不知道他号码,就和室友一个一个试他发出来那一串,室友打出去的电话却回到了我这里,他不知道我手机号,可我记得他的声音,那样清晰的,即使他只说了一个“喂”,我没勇气回应,颤抖着挂了电话。
      我想起我们还好的那段时间,我向他倾诉生活的迷茫,很久没收到他的回信,我以为他也开始讨厌我了,却在下一秒收到他的小作文。不是无力的安慰,不是通篇的大道理,他只说他理解我,只说他认识的不是我描述的我。
      又想起那年他生日,我蒙在被子里给他打电话说一句生日快乐,和我的心跳一样不平稳的还有他的声音。
      想起那次酒桌游戏被我挂了电话以后,他特意把电话号码发到朋友圈,那两串数字我现在依旧倒背如流。
      想起他发朋友圈说返校,我发仅他可见的“戴口罩哦”,没退出朋友圈就收到他的点赞。
      想起他高考,我连着三天的祝福文案,和他动态里那句不明所以的谢谢。
      想起我写给他的那么多封信。后来听说他一个人在台灯下翻看了一页,那个装信的盒子他走哪带哪。
      这样的瞬间数不胜数,所以,其实,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似乎为他写些什么依旧不是一件难事。
      你看,我都记着,这都是现成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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