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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越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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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见惯世风日下,明白见风使舵更是人之常情,封十三却不乐意惯他这猪狗毛病。
他当即抓住竹竿一抬手,眼见着就要把那尖上挑着的猪肝血糊人一脸,赶巧把这胖若两人的庞然废物凑个“殊途同归”,同谋一向做得很稳当的陈子列却忽然手一松,屁股往地上一塌,接着,便假模假样地嚎啕大哭起来。
“爷,天爷,您可睁睁眼吧——”陈子列中气十足地哀嚎着,脸皮一皱,活脱脱一副浑然天成的倒霉样儿,“银钱没了,便没了,好好一块玉青天白日给打砸偷抢了也就算了!怎的还要让人堵着门揍!造孽啊!这日子还过不过咯——!”
那竿子猪肝血还没来得及上头,先给他恶人先告状地泼上一盆污血,白胖公子气得连害怕都没来得及反应,率先骂了句:“咱俩到底是谁揍谁啊!”
卫拣奴忍俊不禁,眼底划过一丝莞尔。
他在心里不住地摇摇头,替小胖子叹了口气:“这傻小子,怎么给个套就进。”
果不其然,这话刚一出口,陈子列活像是怒极反笑,揪着这话里的漏洞不放道:“所以你是真抢了我们的玉,对吧?”
不待白胖公子给出什么反应,他便鼻子一吸,嘴角往下一撇,哭得愈发起劲,居然是一息之内便硬生生挤出满脸的涕泪横流,时不时还擤上两声,佯装无意地揩在白胖公子金尊玉贵的胳膊上。
卫拣奴叹为观止地驻足,乍闻此声,顿觉此景实在辣眼。
到底是自家人,饶是拎出去不甚体面,那也是自家人,他也不好叫人在外边儿这么可怜兮兮地招人欺负。
于是这位鼓诃城里赫赫有名的无业小白脸儿,袖一拢,头一偏,慢条斯理地从小巷里拐出来,毫不心虚地问:“叫天爷顶什么用?真遇着事儿了,还不是得你奴爷来救。”
听这语气,不像是病秧子,更像是他亲祖宗的活爹。
说罢,他低下头,开始打量地上那长得委实不甚如意的白胖公子哥儿。
片刻后,卫拣奴大概是觉得这么仔细端详这团油得发腻的惊天大肥肉,着实是委屈他那一双娇贵眼,登时一言难尽地移开了视线,抓紧问:“奇了,让你俩出门逛逛,又不要你俩现学杀猪,怎的还与……这位公子起了冲突?”
“放屁!”白胖公子怒不可遏,被这俩人一唱一和弄得火气一冒三尺,“你个面爷儿说谁呢!”
卫拣奴笑眯眯地一抬手,一直注意着他的封十三便福至心灵般地将那猪肝血连同那根竹竿,一齐狠狠砸上了白胖公子的脸,抽得他耳晕目眩,脑袋里“嗡嗡”作响,还隐隐作痛。
不过一息,便听他倒吸一口冷气。
龇牙咧嘴的样子是做不成了,泡饼般的大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肿胀,发起暗红,旁人单看着,就忍不住跟着痛。
卫拣奴轻声细语道:“哎,看嘛,遭报应了——偏偏早不手滑,晚不手滑,你一说话,他手就忍不住滑。”
白胖公子竭力忍着哭爹喊娘的冲动,那点儿为数不多的自尊心,让他忍住了快要脱口而出的“你知道我爹是谁么”。
好歹他爹不仅喂得他浑身膘,还勉强给他喂出了点脑子,这公子哥环视一圈,估计是发觉自己到底是人微言轻,寡不敌众,当即切换了态度,也开始撕心裂肺地嚎叫:“亲娘!孩儿不孝!还没来得及成材给您床前尽孝,就叫人打杀了——!”
“叫,再叫响点儿!”卫拣奴眼下的笑容俨然是无缝切换到了阴恻恻上边儿,只听他煽风点火的本事一如既往,不急不慢地说,“响到头了,我让你娘亲来你棺材板前给你尽孝。”
封十三:“……”
卫拣奴这人说话是这样的,也不知从前是如何活着,语气神色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轻狂气,仿佛是天经地义就高人一等。
这样的人容易招人烦,会显得骄纵,还自带一种颐指气使的欠揍味,可他却不是。相反,卫拣奴无论是说些什么,怎么说,都有种难以言喻的力量使人横生出一节自己都不知从何而来的心服,莫名叫人下意识就偏信。
封十三对此深以为然,哪怕这只是个口出狂言的病秧子,他居然都认为这人还真能做得出来。
陈子列狗仗人势很有一手,连滚带爬地挪到卫拣奴身后,狞笑道:“听见没?还杵这儿看呢,还不快滚!”
白胖公子灰头土脸,满身掺泥混“血”,看着活像逃难似的,原本就不大灵光的脑袋被这小白脸轻飘飘的一句话一吓,再让人猛地一呵斥,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转得动。
他张了张嘴,大约是还没反应过来。
半晌等不到回应,卫拣奴不耐地“啧”了一声,封十三率先将那双漆黑不见底的眸子一凝,半带警告地看过来。
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出门莫欺少年穷,不待他再开口,白胖公子浑身一个激灵,顿时明白了过来,赶忙找补说:“好,好好好……我知道了!真的!”
说罢,他恨不能将自己搓成一个圆润的球,蔫巴蔫巴滚回了自家府里。
陈子列登时狐假虎威地大笑起来:“哈,我就说他不可不怕咱哥儿……”
剩下的“俩”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封十三却不依不饶,还想追过去:“跑什么跑,站住!”
卫拣奴没心思搭理这帮小孩儿脾性,哪怕封十三不论是个子,还是脑子,都长在同龄人前边儿好大一截,可他到底年纪还小,活到今天也不过十三虚岁,卫拣奴足足长了他八岁有余,要不是实在闲着没事肯陪他戏耍一番,压根话说不到一块儿去。
他冲少年招招手,示意见好就收。
封十三看明白他的意思,便眉头紧皱着停在原地,明显是不大甘心。
封十三:“可他抢了我给你买的……”
“行了,这事儿再说,先跟我回去。”卫拣奴没好气地说,“一天天的,光惦记着给我惹事生非了你!”
旁边那位格外有前途的“狗腿子”无比赞成地点点头,不赞同道:“可不么,其实方才我就劝他,吃一堑长一智,偶尔吃些亏也没什么的,偏偏……”
卫拣奴:“偏你个头,吃你的亏!真好意思说,你还不如他呢,也不知道一缸饭里是怎么吃出你这么个桶装的滚地葫芦!”
他嘴里边骂着,脚步边跟着挪回转身,此人大约是心知肚明自己身子不好,真惹急了动起手来肯定吃亏,深谙“上来就骂,骂完就走”的八字箴言,虽然时常上赶着招人嫌,却总能全身而退,屡试不爽。
正所谓一家人吃不了两样饭,这俩人如出一辙的怂包行为尽数现在眼里,封十三紧紧绷了一路的嘴角终于弯了弯,那总也生冷硬的面部轮廓笼在夕阳下,居然依稀显露出几分柔软来。
见人没跟上,卫拣奴头也不回地喊:“赶紧的,蹭饭都赶不上热乎了!”
封十三轻车熟路地收拾完满地狼藉,拎着那袋子猪肝血小跑着跟了上去。几人之间已有了些距离,自打进了变声期,拣奴就不让他再高声讲话,怕伤了嗓子,好在封十三口条很顺,并不会因为刻意压低了嗓音而含糊不清。
他清了清嗓,略微抬高了音调,声音不大却很清楚,道:“好,就来。”
黄昏缀影,按理说该是照得人影伶仃。
可此时的红扶街上却热闹极了,非但有气急败坏的美人,还有一前一后两个挨了一路骂的小少年。
高高瘦瘦的那个明显是要沉稳一些,一声不吭地跟在后边儿,而相比之下不大稳重的那个,一张叽里呱啦的嘴从头到尾就没停下,反调唱着,还叫人一路捂嘴半拖半牵着训斥。
府邸的正门口叫上门收债的、围着看热闹的,以及一帮忙着往外搬家的旧仆从给堵了,所有人都冲着里边儿指指点点,聊得正开,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见状,明显是怒意更盛,一张多走两步就沁出一层额汗的小白脸儿气得微红。
不过卫拣奴这人好就好在这里,气归气,却很有自知之明,不干蚍蜉撼树的事儿,再次选择了避而不战。
于是几个人只好从别地儿过。
卫拣奴骂骂咧咧地拎着陈子列拍开了西角门,后边儿还缀了根小尾巴。
不多时,一扇雕花漆朱砂的黑油大门被人从里边儿打开,来人面还未露,身上先带一股呛鼻的烟寒气,也不知道这九月授衣的舒坦日子里是上哪儿沾染的这股闷劲儿。
陈子列连忙唤了句:“任大哥救我!”
里头那男人听着年纪不大,但也说不上年轻,冲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不敢,老远就听见他又在发病。”
被叫“任大哥”的这人,本名唤做任不断,也就是白胖公子口中“只供得起的那条看门狗”。
听他自己说原先是个走江湖,后来有天一不留神让仇家追上,被卫拣奴救下了,他又不是个姑娘不好以身相许,况且以卫拣奴这分外苛刻的自爱自重,就是许了估计也看不上,因此才留下做了个护院,答应了做满十年再重回江湖闯荡。
此人额发微长,形容落拓,脸下的胡茬好像总也刮不干净似的泛层青。就是眼下玩世不恭地同孩子说话,还难掩一身疏狂意。
他原本就自带一阵来去自如的功夫,再加上这身饱含沧桑的气息,嘴里边儿还四不像地咬着根松花绿的雀翎,看着是很有些话本中江湖侠客的影子,陈子列自然崇拜,逢人便纠缠着喊“任大哥”,可封十三却不怎么看在眼里,反而总感觉今日的任不断神色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不过既然眼下有事相问,这点怪异自然可以抹去——封十三并不是纯粹的不谙世事,不明白怎么样才能讨人喜欢,他只是纯粹懒得应付。
封十三:“任大哥,听闻今日拣奴又上博坊去赌了?”
说来也奇怪,封十三成日里忙得要命,天不亮就要起来给他这废物主子洗衣做饭,上学堂前既要监督着熬药,又要一脚把睡蹶过去的陈子列踹醒,好容易才在老秀才那里脱困,马不停蹄便要赶去孙大娘那儿买猪肝血,再去院里揪几根黄耆晒干,每日雷打不动地煮一锅味道实在是不甚动人的汤药给卫拣奴灌下,美其名曰“良药苦口”,实则没空折腾厨技……
然而此人居然还有精力,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时刻关注卫拣奴不在家待着又是上了哪儿去!
连卫拣奴也弄不明白他这是个什么志向。
“赌什么赌,不能赌,我就是上那儿凑个新鲜……再就是一不小心,手气不大好。再说,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好奇这个干嘛?读书人,别不正经。”卫拣奴侧头看了眼封十三,又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往任不断那儿随手一扔。
“去,赶紧的,上门外那群看大戏的里边儿找几个缺钱花的混子,让他们赶紧散了,平常闲着没事儿少编排我,多说两句小十三的好话——姓任的你回头也上点心,听听外边儿都传的什么狗屁!”
任不断肚中的文墨存货相当有限,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封十三有什么足以为人外道的优点。
他犹犹豫豫地暗自纠结,话没出声,眉头却拧得死紧:“易惹是非?敏感多疑?屁大点事都特别记仇——记性好?”
任不断:“不然……总不能是架打得勤快吧?”
封十三:“……”
封十三有心动手,可此时动手无疑是坐实了罪名,只好充耳不闻地扭头避过去,
陈子列见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卫拣奴纳罕道:“这都想不出?”
“性子和软,勤俭可亲,上尊老下爱幼中间还能与人为善……这不很多吗?”他嘴里放炮地举着八竿子打不着的例子,十分感慨地摇摇头,痛心道,“也是我疏忽了,光顾着给小的送学堂、补脑子,忘了府里还有个你——对不住哈,一时没留神在意——不过你们还愣着干嘛?该干嘛干嘛去,动作利索点,我该喝药了。”
任不断欲言又止地盯着他看了会儿,一时间连叼着的雀翎都忘了嚼。
他看看卫拣奴,又看眼封十三,想来想去还是没能参透这几个词与他有什么关系。
又犹豫着到底是先出去给人交钱买清净,还是先下手为强,把这位业已破产、嘴还很欠的病秧揍一顿,好让城中百姓的茶余饭后更加热闹些。
院子里的孔雀这两日恰好脱完了毛,光溜溜着几根白骨还在倨傲地开屏。
许是掉光了尾巴毛,“越鸟”大爷的心情尤其不顺,逢人便叫,任不断就在这秃尾孔雀半带威胁的叫唤声里,一脑门官司地出了府门。
在他上府门外边儿赶人走的同时,卫拣奴先叫封十三把竹竿收了,连推带嚷的把人撵去洗个澡,免得熏他一身猪肝味儿,再毫不心虚地支使陈子列进屋摆碗筷,偶尔也替封十三煮煮汤药,别成日里一点儿活不干,还指望着张口就能吃上饭。
待府里彻底空了下来,卫拣奴才收敛起那满身的佻达劲儿。
只见他整个人陡然沉了下来,仿佛含着一股清寒的藏锋戾气。院子里的东西被搬走了七七八八,除却一块黄耆地,唯独院角还剩下一盏彻夜通明的燃金灯,他一头乌发被根陈旧的粗木簪子随意地束着,眉目深深地望向墙角静静燃烧着的灯笼。
浮光掠影底下,犹是留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暗色。
任不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把沾了血迹的长刀。
可若再凑近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刀上深浅不一的红痕并不是血迹,地上也并未滴溅血珠——倘若此地有识货的人在,想必应该能认得出,这柄长刀的工艺与一般的刀剑差别很大,柄顶嵌有一个凹槽,专门用以镶嵌可供助燃的红帛金。
那些似是血迹的红痕,就是红帛金燃烧后烫出的痕迹。
卫拣奴:“怎么回得这么快……人没干净了?”
任不断沉默了一会儿:“嗯。”
卫拣奴笑了笑,缓缓地叹了口气:“今日之事,其实我也没料到——你觉得会是谁?”
“不管是谁,反正你既要做这得罪人的事,眼下便谁都有可能……藏不了多久了,拣奴。”任不断低声道,“今日博坊之事不会是意外,好在还能花钱消灾,可是之后呢?北覃卫一动,必定有人注意到了这边,我从前也说,这鼓诃城虽小,可徐达那小子千方百计地要下放来这儿,个中一定有大原因。”
他说着,嗓音隐隐有些沉郁:“如今倒是窥探到了三分,可这城里阴诡的地沟多了,拣奴,你行事一向如此,怎知没有哪只蝼鼠盯着你?”
“让他们看呗,美人抛头露面要的就是有人看。”卫拣奴半开玩笑地说,“再说,不还有个抚州官人庇护我么?”
任不断面无表情地看这骚包再次发病。
卫拣奴则是成功把自己逗乐了,他憋不住似的笑了起来,弯腰捡了根孔雀翎,往脑袋上那根破木簪上随手一插,大摇大摆地晃进了屋。
任不断朝他喊:“不是,你还真要拿那刀送他啊!”
“嗯,不然呢?”他半真半假地戏谑道,“过两日,待事成,就把这官人煮了沸酒——拿来替小十三润个刀尖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