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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这两天与金枝同吃同住朔绛也渐渐了解了金枝其人。

      一大早起来她顶着一头炸毛走来走去,一点都没有人前的妥帖样子。

      边打哈欠边嘟哝:“哎呀今天还要去收肉铺里的欠账。”

      晚上则拿着算盘噼里啪啦算账,核错数目就双手挠头,边挠边痛苦大喊:“什么时候我才能算对?!!!”

      在肉铺无聊等客人时卸下铜包金发簪挠头皮,歪着脑袋很是享受。

      有时挠头不够,还要拿来掏耳朵,简直邋遢至极。

      街角乐人动鼓演杂剧,她第一个笑得前仰后合,露出八颗牙齿酣畅淋漓。

      市侩、俗气、邋遢。

      然而今日朔绛见识到她的另一个特性:固执。

      事情要从向晚戟说起。

      清晨两人杀羊回来,正在补觉,就听得外头敲门声。
      金枝翻个身,装没听见。
      睡在屋檐下的朔绛只好去开门。

      是向晚戟。
      铁塔样的身躯怀里抱一头小小羔羊。
      看见朔绛立刻皱眉头:“你不是金老板的伙计吗?”

      朔绛发困,含含糊糊没清楚:“你要找金枝?”
      转而大声喊:“金枝,金枝——有人找你!”

      汉子的脸更阴沉,

      朔绛疑心他从汉子眼里看到了一丝杀气。
      他提起蒲扇大的手掌往朔绛右肩一拍:“怎么样,兄弟?何时讨教讨教?”

      嗯?

      朔绛一头雾水。

      就在这时,“吱呀”一声,金枝出来了。
      看见向晚戟大喜:“你怎的来了?”又拿板凳招呼他做又使唤朔绛倒水。

      “不用了。”汉子气场渐冷,“今日宰杀漏了你家一头羊,特意给你送来。没想到——”
      他瞥了一眼朔绛:“不曾想你家里有别人。”

      那目光又寒又凉,朔绛打了个冷战。

      金枝“哦”了一声:“不是别人,这是我弟弟金条。快,金条叫戟哥!”

      “戟哥。”朔绛看了看悬挂在他腰间的短刀,叫得利索。

      汉子脸上寒冰烟消云散,再一瞥见屋檐下的被褥。
      不好意思站起来要走:“我忽然想起有事,羊送过来我也要走了。”

      金枝嗯了一声,又狐疑:“适才我出来看你在拍我弟弟,没事吧?”
      “没事没事,”向晚戟伸出手示好地摸摸朔绛右肩,“我适才,是想跟弟弟打招呼。”

      朔绛:?

      向晚戟逃也似出了院门。
      留下两个一头雾水的人。

      良久朔绛才问:“那个向晚戟莫不是对你有意吧?”

      金枝被蛇咬一般跳了起来:“你莫胡说!我可守着望门寡!”

      “咩咩咩!”
      还是怀里羊羔叫声提醒了两人。
      朔绛低头一看,这不正是他套住的那头羊吗?

      金枝打着哈欠:“大后天屠宰时带上一并杀了就是。”
      羊羔雪白绒毛卷曲,黑眼珠清澈见底。

      朔绛一时不忍心:“要不养着吧。”
      “养着?”金枝瞥他一眼,“小羊羔子肉嫩价贵,养成大羊可就不值这个价了。”

      “可是,万物有灵,羊羔亦是灵物。”

      “呵,有本事你这辈子别吃羊肉。”

      “养着玩不行吗?”

      “不行!”
      金枝斩钉截铁。

      朔绛软磨硬泡都无法让她改变主意。

      金枝换个说法:“家里还养着两只鸭呢,我还要照料铺子,你要做香团,谁喂它?再说了,汴京城里哪来的草?”

      这些都不是问题,朔绛拍胸膛:“我来!”

      金枝不理他,转身回房补觉。

      小羊似乎饿了,一直“咩咩咩”叫个不停。

      院里杂草遍布倒成了天然的口粮,朔绛灵机一动,在杂物间寻了柄镰刀割草。

      他没有用过镰刀,笨手笨脚挥舞过去——
      青草一弯腰,毫发无伤。

      朔绛不气馁,他眼珠子转转,左手揪住青草尖固定右手挥镰——
      “哎呀!”
      锋利的镰刃割伤了他的左手背。

      血流如注。

      “你这人还让不让我睡觉啊?!”
      金枝凶狠冲出来。

      可看到的是朔绛捂着手背,痛得直抽冷气。

      她吓了一跳。

      再看朔绛手背上流下鲜红血液,镰刀扔在一旁。
      金枝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

      她转身冲到了正房,将神坛上的香炉拿下来,捧出香炉灰就往朔绛伤口上敷。

      朔绛吓得躲闪:“别污了伤口!”

      金枝摁住他的手不让他动:“你懂屁,香炉灰止血。”
      果然伤口不再流血,绵软的香灰竟然还有镇痛的作用,疼痛也没那么凛冽了。

      金枝摇摇头:“你不会割草还逞什么能?”
      朔绛理直气壮:“我喂羊啊!”

      “家里那点草哪里够羊吃得?”金枝嗤笑。

      两人说话间羊羔已走了过来,似乎真的有灵,蹭到了金枝腿前,歪着头在她腿上蹭啊蹭。
      金枝叹口气:“我去割草。”
      她挥舞镰刀很快就割了一捧嫩草。

      小羊似乎真饿着了,吃得又快又急。
      吃一会还不忘过来金枝跟前蹭蹭,似乎在撒娇。

      金枝摇摇头:“呵,我就看你能不能坚持到大后天。”
      看她言语间有松动的痕迹,朔绛来了兴致:“留下它吧。”

      金枝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朔绛趁热打铁:“我现在就给它取个名字。”

      小羊吃饱了舒服得满院跑,朔绛看到它身上落下圆圆的棕黑小丸,豆子般精巧圆滑。

      朔绛捻起一枚,灵机一动:“就叫金豆怎么样?”

      金枝:……
      她神情怪异,心情复杂。
      半天才怜悯地问朔绛:“你不知道那个是羊粪吧?”

      朔绛:[○?`Д?? ○]

      他顾不上伤口疼痛,冲起来打着胰子洗了十几遍手。

      到了做工的时间,小羊被关在院里。

      金枝的肉铺主要卖羊肉、猪肉两物,若是有人来订货,还能出售孢子、鹧鸪、乳鸽、鹌鹑等肉。
      只不过今日她翻翻捡捡,居然在店门口支起了一口锅。

      朔绛吓了一跳:“这是要做什么?”
      金枝白他一眼:“还不是多了两张口害的,快来帮忙!”

      朔绛今天心虚,便老老实实来帮忙。
      原来金枝除了卖生肉还想卖熟肉。

      “熟肉?”

      “对啊。以前我听奶娘提起过,我们蜀中老家的肉铺里除了生肉还有腊肉、香肠、卤肉可卖。”
      这样顾客可直接买熟肉回家。能拓宽些生意源头。

      “从前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如今有你我多个帮手,所以赶紧支起摊子挣钱。”
      朔绛想说自己可不会长期待在这儿,可看着兴高采烈大展宏图的金枝,这话到了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

      每次肉铺卖货都会剩下些边角料:譬如骨头边、皮、肠子等,每每都要折价出售。
      金枝想倒不如将这些都拿来做了熟食。
      今日她想先试一试卤味。

      只不过卤肉的香料配比却是个大问题。
      卤肉店里把方子当成传家的密宝,金枝也是隐约记得儿时家中厨子用的一些配料。

      朔绛摇头:“你什么都不懂就敢胡乱尝试?”

      金枝一脸坦荡:“那当然!”

      朔绛反被金枝这种无知无畏的勇气所震住,半响说不出话来。

      他见过许多与他一样的名门之后,大家或许有不同的年龄长相,但却有一点共性:
      那就是稳。
      行走讲究不动衣角,说话讲究慢条斯理,举动讲究稳如青松。
      至于决策经营那就更讲究稳。
      毕竟世家们绵延多年,唯有万事求稳才能安享富贵。

      从小大人们就告诫孩子:太过激进或热烈都只会招致灾祸。
      朔绛从未见过像金枝这样莽撞冒失的:

      香料配比都不知道就敢先架起一口锅;
      卤汤都没调好就敢夸下海口要卖卤肉。

      他忍不住问金枝:“万一失败了呢?”

      “失败了就再来一遍啊。”金枝理直气壮,看着他就像他问了个弱智问题,“有什么关系!”

      朔绛哑口无言。

      细细想一想,又觉得有道理:可不就是?

      金枝调制了许久都不得当,不是太苦就是口味太淡。

      第三次失败之后,她看着朔绛灵机一动:“你来!”

      “我?”
      朔绛狐疑,而后坚定摇头:“君子远庖厨。”

      “哎呀我这是肉铺不是庖厨。”金枝振振有词。

      也对。

      朔绛尽量离那锅远点。

      他对香料果然格外敏感,而且侯府的私房菜在京中也是一绝,朔绛舌头对味道有天生的挑剔。
      不多久就调制出了合适的配比。

      金枝宾住呼吸将五花肉、羊肉等物投入锅中炖煮。
      小火咕嘟咕嘟,锅中各种香料融合,夹杂着肉的香气,渐渐随着雪白雾气蒸腾出锅外。

      金枝满意吸吸鼻子:“这回肯定能成。”

      果不其然开锅时一锅香喷喷的卤货出炉了。

      朔绛看着那锅卤肉感慨万千:

      世家子弟,讲究风雅格调,什么调香、写谱,什么抚琴作曲,却都没有今天给他带来的成就感强。

      他今天可是实打实自己靠双手研究出了一份香喷喷的卤货方子呢!

      金枝拿筷子挑起一小块掉落的羊肉,用手拿进嘴中尝了尝:
      不错!滋味香浓,卤香四溢。
      她高兴得拍了拍朔绛肩膀:“不错啊!”

      朔绛心里也美滋滋的。

      他接过金枝递过来的羊肉,第一次没嫌弃对方是用手递过来的。
      送进嘴里:羊肉绵软,滋味渗透其中,当真不错。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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