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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28章 ...

  •   解总和黑某人的亲笔字轻轻松松就得到了。
      虽然被打趣了两句。
      ……
      但这是值得付出的报酬!
      被开两句玩笑又能怎么样?随便问任何一个粉丝,如果能得到男神们的字迹,能付出的代价只有你们想不到,没有她们做不到!何况,被男神打趣…这好像不是报酬,这是求之不得的奖励才对。
      …唔。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有那么亿点点忧桑的啦。
      谁让我自己的字写得不好看呢?
      放到一起——
      我真的应该再给他们拿一张纸才对。
      便利贴被黑爷递给我。
      “?”
      “不想要哑巴张给你写点什么吗?”
      “唔……”
      当然想啊。
      可他写字,为什么纸和笔要给我…?
      我用迷茫的眼神看向他。
      一袭黑衣的男子笑嘻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并不疼,可我正好坐得不稳,结果差点把我拍到地上去。
      “想要哑巴张写字,我说~,那肯定不好使,得你去求他。”
      “啊这……”
      “还是你其实也不是那么想要?”
      “怎么可能?”
      ——开什么国际玩笑?
      激将也不是这么个激将法吧!
      我原地蹦跶起来。
      看向张大佬。
      依旧穿着标志性兜帽衫的男子端坐在沙发上,手机摆在一边,看起来…好像是在发呆?他总是这个姿态,我弄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不敢问,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们之前的谈话。
      应该是感觉到了我的视线,他看过来。
      依旧是沉静到极点的眸光。
      但莫名就是让人感觉到其中的疑问。
      “……”
      “?”
      “……”
      “再不去,你脚都要在这里站得生根啦~。”
      黑爷在我身后轻声细语,语气玩味,充满打趣感,连傻子都能听出来其中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撺掇之意。
      可这话——
      这话好像,嗯,说的确实有点道理…?
      张大佬的注意力似乎都要从我身上移开了。
      拼了——!
      我一个箭步滑行到大张哥面前,为了避免自己反悔冲得太快,结果险些滑行过了头,不得不把身体扭过来。
      呃。
      这种小细节可以暂且忽略。
      我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把纸和笔捧到他面前。
      “小哥…?”
      “……”
      “能不能稍微给我写几个字呀,写什么都行的,我就是想康康你的字qwq。”
      “……”
      “球球了,满足我一个小粉丝的心愿吧,信女愿意下一顿吃素qwq!”
      “怎么只吃一顿啊?”
      黑爷在身后补充发言,语气轻佻。
      ——我好不容易想耍个小机灵,这么不容易,能不能不要戳穿我啊?全天下又不是没有聪明人了喂!
      我郁闷地把纸和笔放在小哥面前的茶几上。
      他看向我。
      “拜托了拜托了,这是我一生的请求噫呜呜噫。”
      感觉到微弱的希望,我赶紧双手合十,用最真挚虔诚的眼神看向他——感谢蹲姿,感谢仰视,感谢小哥的上身身长,感谢好友们帮我磨练出来的浮夸式演技。
      那双不透光的黑眼睛里似乎飞快地流淌过一丝无奈。
      ?
      无奈?
      为什么?
      在我期冀的注视里,他抬起手,把便利贴拖到自己面前。
      别说,近距离看的时候,张家右手那两根特殊的手指确实显得更加明显。
      …不过他的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于是即便食指中指是近乎畸形的长度,看起来依旧很有美感。
      虽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八百倍的滤镜加成。
      ……
      反正我的脑子里我是真理。
      我说好看就好看。
      唔。
      我现在更应该做的,是好好想想,要把便利贴收藏在哪里了。
      这个可是能做传家宝的!
      ——虽然别人听了来历之后,可能会以为我在说疯话emmmmm。
      没关系。
      问题不大。
      ——————————————————
      你问这几个大佬的字迹怎么样?
      全都超级好看。
      我毕竟不是书法家,没办法说出什么专业的评价。反正在我眼里,他们的字迹都非常符合本人的性格,而且赏心悦目。如果某一天他们心血来潮想换个…呃,职业,说不定可以去应聘书法老师,我觉得他们应聘成功的希望肯定特别大。
      我知道他们很完美。
      但他们怎么会这么完美呢?
      在这种小细节上居然都没有任何瑕疵。
      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到质壁分离。
      什么?
      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是什么字体,感觉怎么样?
      ……
      是什么让你有了错觉,觉得我有能力分辨出字体这种东西呢…港真,如果不是看过同人文,我连小三爷写的是瘦金体都看不出来。
      不要对一个普通大学生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可以吗?
      ……
      ……
      ……
      言归正传。
      说回大家可能目前最关注的话题。
      经过一系列激烈的讨论,我们最后的决定是周六去——
      压马路。
      ()
      呃,先别急着打我,我不是有意亏待你们的男神的!
      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我当然是想要带着男神们到处去玩啊,所有知名的景点全都看一看。如果有时间的话,天南海北也好,天涯海角也罢——他们愿意去哪里我都可以陪着。这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事,我绝不会有任何意见。
      PS:甚至觉得荣幸。
      可是正因为能去的地方太多,又太想要他们玩得开心,导致我的选择困难症发挥到了极致:他们让我选,结果我盯着便利贴看了半个小时,总觉得哪里都可以去,哪里又都存在问题,纠结得我差点把头发揪下来一大把。
      最后还是解总看我眼泪汪汪太可怜,替我做了决定——周六就先在附近随便走走,看看十六年后的种花家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至于游玩…这周日,下周末,只要他们没走,时间充足得很,确实不着急。
      他礼节性地问我觉得怎么样。
      我:小鸡啄米式点头。
      我还能觉得怎么样?
      对于重度选择困难症患者来说,有人愿意帮忙做决定是救命之恩,让我做面锦旗送过去我都愿意。
      还发表意见?
      除非是我脑子里被人灌了浆糊。
      ——还得是一点脑浆都不给我剩下的那种灌法。
      就是这么硬气(并没有)。
      ——————————————————
      “抱歉,让你们久等啦!”
      “没什么,我们也……”
      话说到一半,小三爷看向我,露出有点惊讶的表情,连带着后半句话都被他咽了下去,“阿姒,你这是——?”
      “跟平常看起来有点不一样对吗?”
      那也不至于是这个表情吧?
      我被他看得有点发懵,忍不住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着装。
      黑底白花纹的修腰衬衫,黑的紧身工装裤,只在侧腰处垂下金色的粗链条(很短)作为装饰。通身是简洁又精神的装扮,很适合逛街,遇到熟人也不会显得敷衍。
      因为怕伤到头发——尤其是作为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每天都活在对发际线的担忧里,我连染发烫发都不敢。过腰的黑发实在有点长,我就编成了休闲款的麻花辫,用五块钱一个(但还挺好看的)的头绳扎在发尾。
      难道这样穿很丑?
      不可能啊,难道还能比我平时吊儿郎当连妆都不化的样子更难看?
      嘶——
      说到化妆,我才突然反应过来。
      “不要在意不要在意,你们那个时候…是不是女孩子不用往脸上抹这么多东西?哦,也可能是你们从来没有留意过这个,化妆品行业应该变化没有这么大吧。”
      我小碎步跑下楼梯,停在客厅前面的落地镜面前。
      ——很好。
      妆没有画得很乱。
      那应该就是这几位直男看惯了我素面朝天的样子,突然看到我梳洗打扮,觉得差别太大了吧——可我明明只化了淡妆啊喂!难道唱戏的抹的东西不比我多吗?我这根本没达到改头换面的效果你们就惊讶,以后万一有了女朋友…呃,有了女性朋友(这几个人真的可能会有女朋友吗?我对此表示强烈怀疑),难道你们也这个反应?
      小心挨打啊喂!
      “原来出门的时候需要打扮得这么精致吗?”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啦。”
      我一边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摸出唇釉和口红,一边小声跟他吐槽,“其实有的时候我也觉得很麻烦,可谁让小县城就这么点大,特别容易遇到熟人呢?上次我出门买笔,觉得没几步路不会有事,就没化妆,结果正好遇到我初中同学……”
      而且还是女同学。
      她穿得光鲜亮丽明艳动人,妆容精致得像是已经工作的白领女郎,比初中时颜值足足提升了n倍。看到我后,她足足愣了五秒钟,然后特别委婉地说,“好久不见阿姒,你真是一点都没变,我一眼就认出你了呢。”
      这是赞美吗?啊?
      谁能想象一下我当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总之,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坚持出门化妆了。”
      觉得直男应该不能理解我作为女孩子,在当时那种场景面对的可怕尴尬程度,我三言两语就带过了这个故事,不过想了想还是补上了后半句,“再说,就是遇不到熟人,收拾得好看点我自己也开心嘛,走出去说不定都能感觉我自己在发光,总好过低着头担惊受怕遇到认识的人强……”
      绝了。
      我为什么要跟大佬们说这种东西?
      不会是早上豆浆喝得太多进脑子里面了吧。
      我晃晃头,让自己稍微清醒一点。
      “不说这个了,我们走吧?这个时间点刚刚好,外面的温度不冷也不热,我们先在附近随便走一走,感兴趣的店可以进去看看。”
      这栋房子是在我高中时候买的,目的是方便我上学——我上过的小学和高中就在旁边。因此,一整条街道大多都是卖文具礼品、零食小吃的那种店,我有兴趣或者怀旧的时候都会去逛一逛。
      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
      ……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喜欢那就换地方呗?
      多简单的事情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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