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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ART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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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他并不帅。
光秃秃的头顶,篮球般的脑袋,操场般的身形,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帅哥。我,是被他的后脑吸引了。没有一丝头发,光滑得反光,比地球还圆,简直就是完美的后脑!于是乎,我就爱上了他的后脑。很不幸地,他是我的后桌,每次回过头,都只能看见他的五官。就像我说的,他的五官的确不怎么迷人。我曾经尝试过无数次向老师申请掉到他后面的空位,我告诉老师,我有严重的远视。或许是我的演技太厉害了,老师一个心软,如我所愿地,把我调到他后面,只不过,是课室的最后一排,而他,坐在第二排。
但是,我满足了。每次看见他的后脑,我就觉得心中一阵温暖,有好几次,我几乎克制不住,伸手想触摸他的后脑。
他们都说我是一个感性的人。因为在某年某月某天某市某分某秒,我发现,那完美的荒岛上,竟然长出了一堆小野草。他竟然开始长头发了!那天放学后,我把陆小鸡找出来,喝酒消愁去,顺便哀悼我渐渐死去的第二季爱情。
小鸡安慰我道:“何必吊死在一棵秃树上呢?”
一个月后,我的伤好了。
两个月后,我们班来了一个新生,听说他很帅。
为什么是听说呢?因为他有满满一头的头发,看不出他的后脑是否完美。至于五官……我承认,他的双眼的确比其他人有神,鼻梁的确比普通人挺,轮廓的确比亚洲人深刻,总体来说,不丑。
他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不喜欢他。
他问我我喜欢怎么样的男生,我说,我喜欢喜欢男生的男生。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出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句子。
他说:“我不喜欢女生。”
发呆了五秒以后,我一个屁股挤了过去,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背部,说:“放心,姐姐我一定会罩着你的!”
新生的名字叫安晴明。
安晴明总是含情脉脉地凝视着小鸡的同桌杀生丸同学。有好几次,我还看见他对这他流口水。于是乎,我很严肃地告诉他,口水是非常珍贵的营养,不能随便浪费的。
他哦了一声,吞了口口水,然后举起他的纤纤玉手,指着我的嘴角,问,那你为什么在流口水?
我摸了摸嘴角,嗯,果然是湿湿的。
我一脸凝重地对他说,我在减肥。
和安晴明的友情不是不无波澜的,而最让我难忘的,是那次的蒲公英事件。
据说,蒲公英是一种很浪漫的植物。我和安晴明研究了整整二十一万六千秒,除了发现它有一股异常难闻的气味以外,我们实在看不出什么。
为什么要研究蒲公英呢?原因很简单,它们非法移民到我们家的草地上。本来呢,住公寓是没有草地的,除了住一楼的那个,而恰恰的,那就是我。
原本呢,我对蒲公英还是有爱的。毕竟我的荷包患上肝硬化,挤不出买种子的钱,因为有了几朵蒲公英,奄奄一息的褐色草地显得不那么单调。
可是,上天竟然让我在地上捡到一个烂西瓜。看着它惨不忍睹的尸体,我痛不欲生,为了不让它绝后,我决定利用它的精子,培养出一批精英小西瓜。
几天后我发现,小苗的旁边,长了一棵蒲公英,竟然比我的西瓜儿子高出两个头,胸围也是我的西瓜女儿的两倍!我愤愤不平地把它拔了,然后一把火把它毁尸灭迹。
第二天,它竟然又长出来了!而且还带了几个同伴!
我彻底地怒了!拉来安晴明,实行拔蒲,杀公,毁英大业。
我们拔到天亮,拔到咱们的活力小鸟一去不返,拔到走火入魔,拔到晚上做梦也在拔蒲公英,可是,仍然拔不完。
看着遍地的蒲公英,我们终于领会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深意了。
最后,安晴明说,在褐色的草地上,有几多黄色的花儿,增加一点色彩,也挺漂亮的。
女人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含泪地低头认输了。
这次的蒲公英突袭,令我们的友谊更上一层楼。
我们的奸情,令我忘记了我的寻找小受大计。
直到,钱小笔提醒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