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貌似很多作 ...

  •   貌似很多作者都喜欢给美的不能再美的男主们彩色眸子,什么绿的蓝的紫的,月哥哥作为神仙般的人物,自然少不了一双摄人魂魄的美眸,可惜啊可惜,在上一章里被作者无情的弄瞎了。
    月哥哥和妖孽是最主流的两类受女人追捧的男主类型,爱憎分明的性情中人喜欢妖孽的绝对和决绝,缺乏安全感的温柔女性则喜欢月哥哥,温柔深情不离不弃,什么时候受伤了背后都有大帅哥给与温柔的怀抱,谁不愿意?如果可以兼得的话,我也愿意同时讨这两房老公。
    可是,别说妖孽不允,骄傲如月哥哥也不会屑于和人分享一个女人吧?可以有过去,但既然选择相守就要把过去都忘掉,月哥哥守护着晓,有没有什么其他想法我不清楚,毕竟还没写完,可以肯定是他对晓也是有很深感情的,更可以肯定的是他守护晓是希望有天晓折腾不起了或者心里只有他了,两个人一起过余生,绝对不是等晓摆平妖孽然后一起过幸福的NP人生!
    而且个人认为在江湖中要是想谈恋爱,最好把该办的事都办完,成亲之后直接隐居,要不绝没有好下场,看到小五流产月哥哥抱着她遭人追杀的时候,不断有人对月哥哥说交出东西,我当时就想,月哥哥你身上带着什么东西呢?带着那么危险的东西还抱着小五,难保她死的不会更快。
    可是不可否认,一次又一次的,妖孽和小五彼此折磨,总是月哥哥让小五再度恢复生气,因为他给了小五勇气,不管你什么样子,我不会不要你不会伤你不会负你,妖孽也不会,但是他不会表达,这个死不争气的!!
    月哥哥一直忍啊忍啊,忍到什么时候算个头?难不成忍就会苦尽甘来?一般狗血剧里男配都是好忍者,最后都是含恨看着心上人和嚣张跋扈暴虐成性的男主在一起,不信请参考《流星花园》、《蓝色生死恋》等……
    按道理讲月哥哥可不是吃素的,从杀人不眨眼冷酷无情讲一点不比妖孽差,他怎么会中了埋伏?如果说被人以小五的性命相要挟或者有什么小辫子被人抓住因此被害,那真是狗血到家了,好吧,中国讲究厚道,月哥哥被折磨成这样,就算是妖孽党心里也不好受,复原是很难,但是此后小五是绝不可能抛下月哥哥和妖孽双宿双栖的了,也算是一点安慰,小五也真是造孽,明明是巨色女狼之高手高手高高手,偏偏妖孽自残毁容,月哥哥被迫破相还手脚俱残,小钰钰我已经不想再多说了,如果可能的话请让他独步武林吧,再下一句就是孤独终老!!妈的!!
    说来说去又不得不说俺们家妖孽还真是厚道,把月哥哥救回来还生怕小五翻脸,问题是你这傻逼孩子能长点心眼吗?救都救了干嘛不给月哥哥安排一间上房再找几个绝杀门的人伺候着?救回来然后扔大铁笼子里,伤口不给上药,哗哗的流血,别说小五误会,就算长个猪脑子只要物种还是人类都不会相信你的,你个不会办事的东西,难怪到现在都没搞定小五,难道不懂表面功夫是必须要做的吗?就算月哥哥使了手段欺骗了你,找人假扮小五,目的是杀你也好还是让你就此消停上当受骗搂个假媳妇从此闪人不再妨碍月哥哥独享美人恩也好,你要装出不计小人过的样子,好好照顾他,这样小五多感动,现在让你这么一弄,虽然解释清楚了,无过但也绝对无功!大白痴!!真是爱之深恨之切啊……
    那个……什么……对不起哦,老是拐到妖孽那去,我是想说,月哥哥从召回真正的萧晓时开始,才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爆发了感情,想独占想打败情敌,这才正常嘛,怎么可能一直任由妖孽嚣张啊?问题是,招魂术不会用就别乱用,上了公狗的身,你也不怕以后小五变回人,多了抬起一条腿冲着灌木丛或者柱子大树撒尿的习惯!!
    被人阴了,美貌是没有了,盖世武功估计也悬了,不过我相信作者绝对能把你再写好,这不就是遇见个高人或者有点什么奇遇的事嘛,小科斯……月哥哥你放心,在本文中虽然你的命很苦,暗恋一个人好多年,遇见又得疲于奔命的守护争取,一直被妖孽压着风头,但是经此一虐你虽不能翻身农奴把歌唱,至少也是占了40%的秋色,50%是妖孽的,剩下的还有谁能担当起和妖孽作对顺便让俺们YY一番的重任呢?
    二皇子,吹口气就不在了;轩辕,压根没算正菜;小钰钰,我现在只想脱下鞋抽他大嘴巴!
    所以月哥哥,你会好的,万一的万一,你英勇就义了,小五心里也不会再有另一个人来取代你了,你是不是也算是没有白爱她?
    如果作者最后写成大悲剧,就三个人都写死,小五左边埋一个,右边埋一个,小钰钰让他苟活于世吧,因为没有地方埋了,最后总结一下,月哥哥很具大老婆风范,妖孽则是受宠的小妾范……又想骂妖孽了,没事老撒什么娇,名分不正了吧?
    月哥哥,俺看好你,等待你的重出江湖!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