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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如履薄冰 ...

  •   “这件事情之前,兄兄先去征山胡,凯旋班师后直接去了邺城。而他们出事,就是兄兄从邺城回来之后不久。兄兄长期不在府里,后院里那么多女人,难免寂寞些。家家何等精明之人,到处都安插了耳目,自然不会蒙在鼓里。这么好的机会,当然要借刀杀人……”赵汶的推测和她完全吻合。

      两人相对沉默了,一直坐到明月西沉时,牧云终于开口说道:“唉,你要是早点长大就好了。”

      “为什么?”

      “你长大了,就可以搬出府去,自立门户,以后就不用再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过日子了。不像现在这样,战战兢兢,到处都是陷阱。”

      “姊姊,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他极认真极认真地说道。

      牧云苦笑一声,道:“你还没我高呢,怎么保护你?你连你自己都保护不了。”

      赵汶本来就不擅言辞,这下被噎到了,羞愧地低下头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望着这个还是半大孩子的丈夫,心底里涌起一股奇异的暖流,有同情,有怜悯,还有关爱。他是在这个冰冷的月夜里,唯一一个能陪在她身边的人。他对于她来说,很安全,很诚实,虽然无法像大山一样依靠,但有他相伴,起码不再那么寂寥。

      她叹息一声,将他揽入怀中,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柔声道,“好了,虽说如此,你也不必气馁,这又不是你的错。何况,你总会长大的。等你能够自立了,不再依赖他们,日子就好过了。”

      “嗯。”赵汶将脸贴在她的肩头上,隐隐能够闻到她身体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他默默地享受着这难得的怀抱,并不言语。

      其实,他每一个晚上,都要等她先睡着,自己再凑近些,闻着这种温馨的体香,渐渐入睡的。仿佛只要有她在自己身边,他就踏实了许多,安宁了许多。

      “好了,不要多想了,睡觉吧,明天一大早还要起床去读书呢。”

      他很听话地躺下了。她拉过被子,替他掖好,看着他闭上眼睛,这才躺下睡了。

      日子过得很快,一个月的时间眨眼间就过去了。王府里一切正常,没有再出任何事故,每个人都按部就班地生活着,得过且过。

      牧云却忐忑不安起来,因为她注意到了自己的身体和以前似乎不一样了。这两年来月信一直比较准时,只有那次喝下王妃令人送来的益母草之后才突然有了变化。去邺城之后只行经一次,就再也没有动静了。扳指算来,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

      真正令她担心的迹象是,她似乎长胖了,其他地方还好,肚子却略微有点凸起了,看上去像是养尊处优的生活令她发福,肚子上多出了赘肉。然而仔细用手捏捏,并不是赘肉。

      她回想起在邺城时,和赵源在水榭里幽会时,赵源曾经抚摸着她的小腹,说要和她生个孩子。难道,那次交欢之后,他真的在她体内播下了种子?

      牧云越想越是害怕,想要检验又不敢,生怕医官确认她怀孕了,到时候纸包不住火;她又想自己悄悄弄点药来把胎儿弄掉,却不舍得,毕竟这是她和赵源的骨血。她曾经多少次地幻想着和他成亲,生很多很多孩子。那些孩子个个都活泼可爱,酷肖他的模样……现如今,该怎么办才好?

      宋氏在半个月前分娩了,她为赵源生下一个儿子。

      这十月怀胎的过程中,王妃派人精心照料,所有饮食衣物都严格进出,仔细检查,并且不让任何人主动去探望她。平日里走路也要侍女小心地看护着,生怕她有半点磕碰。如此严密关照,终于保得她顺利生产,诞育了一个健康的男孩。

      这是赵雍和陆昭君的第一个孙子,虽是庶出,一落地却依旧受到了万千宠爱。权贵官员们纷纷登门贺喜,送的丝绸堆了足足十间屋子,连远在邺城的皇帝也派人送来了极厚重的礼物,可见赵雍父子的权势之显赫。

      这一天,赵汶对牧云说:“外面的人已经来庆贺得差不多了,咱们现在过去吧。不凑热闹,才更容易叫人记得。”

      牧云这段时间来度日如年,整天愁眉苦脸的,赵汶还以为她闷着了,于是打算带她到外面去走一走。这探望宋氏,的确是个不错的理由。

      牧云找不出理由拒绝,只好跟他一起去了。

      赵汶心灵手巧,他用杏核雕了个小小的装饰,上面有栩栩如生的山水和人物,甚至还刻上了“长命百岁”的字样,看得宋氏惊叹不已,对他的手艺大加赞叹。

      他将这枚杏核穿到红线绳上,替小侄儿系在手腕上,又用手指轻轻地逗弄着侄儿那胖乎乎的小嫩手。小婴儿才半个月大,还不会笑,只是睁大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他瞧。

      “咦,我这侄儿的眼睛倒是黑色的,不像他兄兄。”赵汶打量着襁褓里的孩子,说道。

      赵雍是汉人,黄皮肤黑眼睛;而陆昭君则是鲜卑人,白皮肤,褐色的眼睛。他们所出的这几个儿女,都是黑眼睛,只有赵源一个人是蓝眸,所以一出生时候赵雍就颇为惊奇。陆昭君一直以来最喜欢赵源,理由之一就是因为他长得更接近鲜卑人。

      赵汶明显属于不善言辞的那类人,哪里有说小孩子长得不像父亲的,让人听了尴尬,宋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牧云赶紧打了个圆场,嗔怪道,“你这是什么话,你不也是黑眼睛吗?别忘了,他家家是汉人。这孩子皮肤白白的,像他兄兄;眼睛黑色的,像他家家,多漂亮。”

      赵汶不好意思地附和道,“嗯,就是,就是。”接着,他又问宋氏,“我这小侄儿有名字了吗?”

      “还没有,大王说,等大郎君回来再说,小孩子取正式的名字不着急,须得好好斟酌。”宋氏是个典型的汉女,说话时候声音柔柔的,姿态温婉。

      牧云坐在旁边,瞧着宋氏怀里的孩子,问道:“我能抱抱他吗?”

      “抱吧,小心点就行了。”宋氏将小婴儿交到她怀里,指点着她如何抱孩子,“用胳膊弯托住他的脖子和小脑袋,另外一只手托着屁股……”

      现在是夏天,襁褓是单层的丝绸,很薄。她将婴儿抱在怀里,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软软的小身子,还有暖暖的体温。她低下头,颇为宠溺地凑到他的小脸上,亲吻一下,又深深地嗅了嗅。果然,有一股香甜的奶味,很好闻。

      “唔……小乖乖,身上好香,小脸又嫩又滑,真惹人疼爱。”她越瞧孩子越是欢喜,忍不住在他脸上亲了又亲。

      旁边的赵汶说道,“这孩子真乖,不哭不闹的,大概性子像你吧?安安静静的。”

      宋氏有些羞涩地笑道:“女儿随父,儿子随母,兴许真这么回事。”

      “未必呢,我现在不爱说话,小时候可不一样。哥哥说,我那时候可爱哭了,折腾得家家一晚上都睡不好。三五岁的时候,又经常饿得哭。他先是骗我说,明天就有肉粥喝了;后来不管用了,只好吓唬我,再哭就趁家家不在时把我丢到山沟里喂狼,我吓得不敢哭了。”

      宋氏从来没听赵源给她讲过兄弟俩小时候的事情,现在听来颇感新鲜,很快被他逗笑了。

      牧云并没有注意两人的对话,只是失神地望着孩子。

      她越发地怀疑,自己是真的身怀有孕了。也许再过上五六个月,她也会为他生出个这样可爱的孩子来。然而,那是最见不得人的私生子,她哪里能像宋氏这般,大大方方地抱着孩子,毫无保留地给他最大的母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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