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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弗立维离开之后,我在房间里呆到天色全黑下来,还是决定出去再逛一圈。巫师商业街的夜景,想想就兴奋!
街上的人比起白天减少了很多,但是商店里的东西看起来更加有趣。主动跟我打招呼的招牌,飘来飘去不肯落下的书,看起来随时准备咬人的草药……即使是成筐的蟾蜍内脏和鼻涕虫似乎也变得没那么恶心了。在黑夜和昏黄灯光的映衬下,对角巷活像万圣节Party会场。
我从前就有一个习惯,只要不是在赶时间,走路必然只看两边不看前面,然后一边看着街道两边的“风景”一边陷入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半发呆状态。就在我再次开始无边界地思维发散的时候,猛地与迎面走来的人撞个满怀。
当时大概碰巧在想“这么多的蟾蜍内脏到底要宰多少只癞蛤蟆啊!难道巫师界也有养殖场?那这么多癞蛤蟆都是养在哪儿?也不知道会不会像X鹿的养殖场一样喂癞蛤蟆吃含有三聚氰X的饲料……”,所以下意识地就用中文道歉:“不好意思……”。然后才想起自己现在是在英国,一边改口说着“Sorry”,一边抬起头看向和我相撞的人。
一身黑色长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但是凭刚才的柔滑触感判定绝对是高级货。浑身上下除了一根蛇头手杖再没有其它装饰品,虽然简单但是优雅。这是只有对单靠自身的魅力就能吸引别人抱有绝对自信的人才敢尝试的一种风格。
在把目光移到对方脸上的时候,我一下子呆住了。再次仔细打量了对面的人一番,我欢快地开口打招呼:“哟,白鼬老君。”
卢修斯挑挑眉,挑剔地打量了我一会儿,才拖着长腔:“原来是菲尼克斯•诺拉先生。”
“你还记得我真是太好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卢修斯。”
“准确地说我是记住你那让人听不懂的语言。不过,”卢修斯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我以为我们上次见面的时候你已经将不想再见到我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了。”
“我确实不想再看到你,”我又一次看向卢修斯,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如果你仍然穿成六年前那样。”事实上,如果他还是穿得那么普洛里斯,我可能会患上选择性失明。
“是吗?”卢修斯只是给了我一个假笑。
以前的卢修斯的表情大概会扭曲一下之类的,但是现在却可以镇定自若地不被人左右。果然是在黑魔王失势之后,卢修斯就彻底成熟起来,毕竟能逃开阿兹卡班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但是这样就不可爱了啊……
我的表情变得忧伤起来:“你不相信我吗,卢修斯?我本以为我们已经有了那种关系,你不会再……”
我们已经有了我涮你来你被我涮的革命关系,你不会再奢望从我这儿听到什么严肃的、一点儿调侃都不带的话。
“但你却用你的不信任来如此伤害我的心。你根本不知道你走之后我每一天过的都是什么样的日子!”
你走之后我当然是该过什么日子就过什么日子,和你来过之前一样。
我的声音开始颤抖:“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你明明……”
你明明就藏不住那些扭曲抽搐的表情。
“你变了,卢修斯,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确实,现在的穿衣品位真是赞得我都快认不出你是以前那个普洛里斯第二了。
“但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对你……”
我还是对你抱有期待,所以你快变回以前那个纯情青年,然后我可以继续涮你,然后你可以继续娱乐我。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不可挡,一头扑进卢修斯怀里,双肩不停耸动。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文艺腔,而且是怨妇式文艺腔,马上就要忍不住笑起来。
我在卢修斯僵硬的怀里笑得差不多,抬头偷偷瞄了一眼卢修斯的脸,果然露出了能够娱乐我的表情。
我用只有卢修斯能听到的声音说:“我饿了,而且如果继续饿下去我不保证我不会说别的。”
我话里大量的脑内补完和潜台词,卢修斯大概能够明白,但是几乎快要聚集了现在对角巷所有人的围观群众是没有办法明白的。我虽然不出名,卢修斯的那头铂金长发可是很出名的——少年与成年男巫的禁断之恋,且少年惨遭背叛。这要是被写成小报新闻可就劲爆了。
卢修斯铁青着脸把我从他怀里扯出来,咬牙切齿地念了个幻影移形,然后我们出现在一个餐厅门口。
所以说贵族死要面子也是有好处的。
“你来英国做什么?”在意识到无论怎样用眼神杀死我都会被我无视之后,卢修斯努力让自己的心情稍微缓和一些,开口问道,“专门让我请你吃一顿饭?”
“我从家里出来了,因为我没有收到布斯巴顿的通知书。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哑炮?”我叹了口气回答他,“所以我来投奔你了。卢修斯,你可是我唯一的朋友,如果你不收留我,我……”
“虽然你不可能是哑炮,但是克里斯特尔多家族终于将你给驱逐了?那可真是他们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卢修斯的笑容多了几分真心。
“那倒不是。”我重新开始吃东西,“因为我出生在英国所以收到了霍格沃茨的通知书。”
“那你所谓的投奔……”
“听说马尔福家是校董之一,所以我说我来投奔你有哪里不对吗?”
这种说话留给人充分想象空间的方法是从普洛里斯那儿学来的,我和那家伙第一次见面,他就用这种方法成功地把我耍了。
卢修斯深吸一口气,大概是阻止自己不要掀桌:“我的脑袋里大概是长满了曼德拉草,才会期待能从你嘴里听到真话。从六年前听你说你32岁开始就应该知道。对吧,32岁的成年人。”
“不,你说错了,卢修斯。已经过了六年,我现在应该是38岁。”
卢修斯嗤笑一声,然后什么都没说。我不太喜欢过分安静的气氛,想起刚才卢修斯说过的话,于是问道:“你刚才说我‘不可能是哑炮’,为什么你那么肯定?”
“因为没有哪个哑炮在五岁的时候能那么完美地……”
“你刚才说什么?o什么lum什么的……对不起刚刚吃东西没听清。”
卢修斯再次露出一个鄙视的笑容,一直到我吃完饭,彻底什么都不说了。
我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今天谢谢招待,我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我可是很懂礼貌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好少年!
“对了,卢修斯,你家在哪里啊?你知道的,我在英国根本谁都不认识,圣诞节之类的放假我会很寂寞的,到时可以去你家度假嘛。”
我的本意只是想最后再看卢修斯变下脸而已。
卢修斯维持着他的傲慢得让人火大的贵族式假笑:“去我家?马尔福家?你凭什么确信我会允许你,一个混血孩子,到一个马尔福的家里?假设以前的你对我还有点儿作用,但是现在你觉得自己对于我来说有什么你所谓的‘利益’可言吗?而且,如果你还记得自己以前说过什么,那么看到我现在站在你面前,你就该明白自己有多么的无知愚蠢狂妄自以为是。假设你的话有哪怕一点儿正确,那么你和我来往也只能更加证明你的愚蠢!”
“好吧,我承认全都是我的错。”也许我不应该把卢修斯涮得那么狠,看把这孩子憋得。
“你怎么可能和那个人有什么联系呢……对了,卢修斯,你是不是有夜盲症?”
卢修斯显然对于我转移话题的生硬表示了充分的鄙视。
“不然,你身为贵族的从容优雅,怎么可能会任由我撞到你身上而不使用咒语避开。除非……你当时很慌张,因为你做了什么会被人怀疑的事情或者在被什么人追踪……”
卢修斯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和被我戏弄时的扭曲完全不是一种类型:“你……”
“没有这种可能对吧!”我打断卢修斯想说的话,“你肯定是第一眼就认出了我才让我撞上去的吧!我了解,这种被伟大的友情所牵动才情不自禁做出了不合身份的举动,没想到你对于我的感情居然这么深。你不用说了,我都理解的,我不会嘲笑你,只会为这种行为所感动啊!”
卢修斯不可思议地看了我半天,突然笑了:“也许,你真的有38岁。”
“当然,我向来讨厌说假话的。所以……你真的是我目前为止唯一的朋友。”
卢修斯以审视的目光盯着我,然后转身向外走去,只有声音飘过来:
“如果你没改主意,圣诞节之前用猫头鹰通知我。马尔福庄园不是知道地址就进得来的地方。”
卢修斯是我唯一熟识的外人。也许是出于雏鸟情结,又或者是和原著里那个圆滑高傲的贵族有所不同的第一印象,我潜意识里对于卢修斯有一种莫名的好感。
其实我本身对于这个世界的是非观就没有什么概念,所有的观感全都来自书中。可是毕竟这里的人都是活生生的,我与他们相处自然会有我自己的感受。所以我喜欢谁讨厌谁,这和食死徒凤凰社没有半点儿关系。
今天,弗立维曾经提醒过我一次,对角巷和翻倒巷之间有一条通道,不要太靠近那里。
我与卢修斯相撞的地方,就在那附近。大概是去那里处理什么违禁物品吧。
对于我想交往的朋友,总不能让对方以为我太笨对吧。
昨晚在寝室聚餐,几个人玩得太High,结果把更新的事儿忘得很彻底= =
我错了!
一早儿来补上,大家周末愉快~
P.S.
我依然对卢修斯和知音体充满了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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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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