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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庆幸? 过了两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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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关于这次签售会,常久才觉得放下心来。网上那班女性书迷对于九公子的真面目还是比较宽容的,只是在讨论群里面说:九公子长得虽然一般,但行为举止亦能迷死人。男性读者颇为忿忿,说:长得又不难看,还那么会写书,连动作都可以骗美女,上天不公。也有人说:既然不难看,当初就不该躲躲藏藏的弄那么一张不清不楚的照片放到网站上,是不是故意夺人眼球?但立马也有人进行了反驳,说:九公子这是低调,不欲张扬。
于是就算是一场小小的签售会,在常久驻站的小说网的讨论版上却也是掀起了一场唇枪舌战的腥风血雨——这当然比较夸张。但常久却挺开心的,无论那些人对自己的相貌满意不满意,所有的人都没有把那个九公子和他常久联系起来——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周吉和小涵都打电话来询问了结果,自然约好了一起吃饭来庆祝这次事件的圆满成功。常久自然欢欢喜喜的同意了,并表示这一顿说什么都应该是自己来请,于是约定在周六的晚上,去一家三个人都很喜欢的休闲会所吃饭玩乐顺便痛宰常小爷一顿。
可是并没有等到周六,常小爷的宅男日子就结束了。
上周,常小爷的出门次数可以说是打破了他自从大学毕业后的每周出门次数的记录——一个星期出去四天!但这次提出邀约的是陆斯科,常久早就答应过有机会一起出去吃饭的,所以不大好意思拒绝。
于是在周三的下午五点左右,常小爷开始决定穿什么衣服了——常小爷是颇为注意自己的形象的,大概是小时候家教比较严格,又在英国度过三年书,更加之家里专门请人教过法式礼仪,所以实在是无法坐视自己邋里邋遢出门的惨况。
站在衣柜旁边,看着里面按色系排列叠好的毛衣,常小爷踌躇了,后来决定先去选外套比较容易,于是走到储藏间——这里所有的衣服都一件一件的挂在木质的衣柜里,衣柜对面就是鞋柜,排列整齐的鞋子一双双的瞪视着来人。
拉出一件半长带腰带的深蓝色的薄棉袄,带桑蚕丝柔软的面料,压缩过的棉花轻轻软软,腰带被常久反扣在后面,按照颜色,拉出一条深驼色的休闲裤,一双黑色的短军靴,毛衣很快挑定了,一件略深的米色的羊绒衫没有花纹。
满意的换上这身衣服,又从屉子里拿出一条牛皮绳的链子,上面坠着一个铂金材质的骷髅雕刻。没有戴手表,找了一双露指的褐色羊皮手套。就坐到客厅的大沙发上,玩PSP,等待陆斯科的电话,他说他要到这里来接他的,这样比较方便。
不一会,常久的电话变响了起来,接起电话,就听见陆斯科说:“下楼吧。”
陆斯科选的餐厅还是颇合常久的心意的。一家喜欢按人头上菜的中菜西做的餐馆,在这座城市里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地方。大家可以自己点自己喜欢的菜一份的量不多,价格也比较合适,不知道请对方吃什么的时候——特别是不太了解对方的喜好的时候,这家店简直是最优选择。常久和陆斯科吃过几次饭,但很多时候吃饭地点常小爷选择,这次常小爷已经表示客随主便,于是陆大总裁就选了这么一个地方。
点了一瓶红酒——不是很贵的国外大酒庄的酒而是一个二线酒庄酒品种也很传统是席拉,和各自喜欢的菜肴,不是特别特别淡却十分的舒适。
等到吃得差不多了,陆斯科神秘兮兮的从他随身的皮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裹住的东西。说:“你看看。”表情十分的兴奋,像是在献宝一样。
常久接过包裹,掂了掂重量,说:“书?”
陆斯科笑了笑没说话。
常小爷无法,拆开了抱在外面的牛皮纸。果然是一本书。更让常久愣住的是,这次陆斯科送给他的竟然是自己写的书——《香山风华》。常久小爷不禁想起签售那天陆斯科手里拿着两本书,难道就是为了送一本给自己么?再让常小爷囧的是,估计上一次陆斯科想要约自己在星期天出去可能就是想要去参加九公子签售会?
常久无法给出正确的反应,他已经处于石化状态。
“你不喜欢?”陆斯科忽然觉得常久并没有高兴的神态,“或者你已经买了?”
“嗯?”常久有一点呆愣,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陆斯科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天和你谈玄幻小说,看你读九公子写的书很熟悉的,所以就以为你喜欢他,难道你不喜欢?”陆斯科其实很怕,怕自己送错了东西,完全讨不到心上人的喜欢。
“不是,我不是不喜欢他的小说。”常久立马反驳。
陆斯科忽然觉得至少自己对心上人的喜好没有猜错,不由回复了一点点精神。“那,你已经买了这本书?不过你打开看哦~这本书有九公子的亲笔签名哦。”
“不。我没有买这本。谢谢你。只是太过惊讶,你知道,你不像是会送这种书的人。”常小爷已经从仿佛彗星撞地球的——其实没有这么夸张——震惊里回过神,马上就开始弥补自己的先前的失态。“我很喜欢呢,还有签名,你真是费心了啊。”
陆斯科见常小爷欢喜,也喜笑颜开了。
吃完了饭,陆斯科就送常小爷回家去了。常久下车,拿着自己的书。
“你最近忙不忙?”陆大总裁终于说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
其实常小爷一直都不算忙的,只是宅宅的,所有的事情不到不做不行的时候就不做,所以有时候看起来还颇有一点忙碌的架势。“不太忙。”
“那你下星期可不可以赏脸,我们一起去滑雪?”陆斯科压抑着雀跃的心情问到。
“嗯,我想是可以的。那,具体时间再约。我也挺想去滑雪的。”常久听了这个提议也挺高兴的,大冬天的不玩玩雪确实挺不对劲的。
“那我去确定时间,你一定得来。”陆大总裁兴奋的要命。
“好,”常久爽快的答应了。
回到住所,常久拿出陆斯科送他的书,不禁微微一笑,他还真没有想到陆斯科是自己的书迷,虽然没有过问他在陆氏企业的具体职务,但以他平日着装用具来看应该是高管阶层,真没有想到他竟然有时间去看自己写的闲书还去参加自己的签售。
说起来,常久不禁觉得和陆斯科的交往时特别单纯的。两人都没有特别说明自己具体是干什么的,但却都隐约感觉的到对方的职业,觉得谈得来,觉得相处的愉快,没有一星半点的利益关系,所以亦觉得轻松舒适,不像和除了周吉小涵之外的人交往,一见面往往点出家世身份,虚情假意。所以常久认为和这样一个好友出去玩是一件乐事。他想恐怕,陆斯科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也不问自己的事情,所以常小爷对陆大总裁竟然隐隐约约生出一种知己的感觉。
但常小爷不知道的是,恐怕对于自己擅自把陆斯科定位于知己的事情。陆大总裁不会特别高兴,说不定还会沮丧——他希望晋升的目标可不是知己这么简单哦(笑~)。
不过不管如何这两个人总算都在期盼同一件事,那就是滑雪。——这大概也算是心有灵犀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