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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邀请? 众所周知, ...

  •   众所周知,宅男和夜店肯定是扯不上关系的两个要素,当然和酒吧这种要素宅男也是不搭调的。人太多,既使你不去招惹别人,其他人也会找上你。宅男不善于应付外交方面的工作——当然也有例外的。但大部分宅男还是喜欢面对二维美女进行一些无害却又实在是上不了台面的幻想。当然,咱们的主角常小爷大概到不了那么不堪的地步,但是啊,各位仔细想想,他是写些什么书来赚钱的?明显带有后宫文学的影子的东西,而且笔下美女大部分丰臀肥乳,先为他汗一个吧。

      回到正题,为什么会忽然提到酒吧?嗯。这是因为常小爷收到一封请柬,而这张请柬的发出人是和宅男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酒吧。那大家记不记得常小爷去过哪一家酒吧?Bing Gou!这位同学获得奖品——常小爷签名一个。什么?你不要,不管了,只有这个!对了,就是那个叫Deepest blue 的酒吧。

      常小爷疑惑,因为作为一家颇有名气的酒吧它的七周年庆肯定不是随随便便广发请柬的。为此,他还特地打电话问了小涵,小涵说是要老客户才有,她都不算。常久更加疑惑了,他又打电话给了陆斯科,因为他看起来去过很多次的样子。

      “啊,那间酒吧的请柬啊,我也收到了。什么?非得老客户么?不一定的啦,大客户也可以,像我去他们那里也才只有四年,不算骨灰级老客户啦。你也收到了吗?那到时候一起去?”

      常小爷其实还算是很好奇的,于是就答应了陆大总裁提出的一起去的想法。(至于酒吧是怎么知道顾客地址之类的,某醉才想起来这是一个超级大BUG啊,神啊~读者啊~请华丽丽的无视吧~顶锅盖逃跑中~)

      常小爷不知道的是,自从他去过一次后,每周只去两次的老板是经常频繁的去店子里驻扎,弄得他自己店子里的员工总是以为要裁员,变得兢兢业业的不得了。(不知道某醉交代了没有,但某醉记得有暗示,老板就是吉他手桑o~)

      终于到了七周年庆的晚上,陆大总裁亲自驾车来接,虽然请柬上印刷了欢迎带朋友,陆大总裁却压根打算带常小爷之外的人去,至于常小爷,他压根没有注意到这一条!于是这两男人干脆搭伴了。

      因为要去酒吧,常小爷就穿得非常随意走雅痞路线。轻便的短大衣,紧身的牛仔裤,头发也用发蜡之类的东西抓乱,还在耳朵上戴了几个耳钉——常小爷有耳洞,而且不少——脚上穿了一双靴子,军款,在加上一条粉紫的羊毛围巾,分外的好看,甚至有几分勾人。陆大总裁一看见常小爷的样子就被电到了,愣愣的瞧着,直到常小爷走近了和他打招呼,他才回过神来,算是镇定的开车门坐进去,开车走路。

      到了deepest blue 常小爷就在前门下了车,在门口等着陆斯科去地下停车场停车,常小爷不喜欢地下这种压抑又空旷的地方,可能是因为恐怖惊悚类别的影片看多了,总以为这种地方肯定时不时会冒出来一个杀人狂魔或者是死因不明的幽灵,还特别是在晚上这种令人遐想的时刻。

      常小爷倚着护栏临着马路站着,懒洋洋却又得体的样子让不少拿着请柬进入那扇蓝盈盈的大门的客人想看又隐晦的打量着他。女人看着他,男人也想看他,就好像美丽的花朵好像精致的艺术品一样,简直是通杀。陆斯科泊车回来就看见这样的情形,常久一个人靠在栏杆上,排队进入的男男女女和过往的男男女女都在看他,目光里难掩的倾慕和希望结识的念头,这分外让陆斯科惊慌。他以为他是具有慧眼的人,现在他却意识到,不是他陆斯科的眼光独到,而是这个会吸引人的家伙一向不出没这样的地方,不喜欢出门,他紧紧是幸运,可以在他被所有人知道之前,先认识他,做他的朋友。

      这样的认识让他慌乱了一下,然后又暗自镇定下来,笑着拉着常小爷的手,暗自向人们宣誓:这个人离我比离你们要近!

      常小爷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因为陆斯科和周吉经常做些譬如牵手勾肩搭背之类的事情来增加他们之间的亲密度,所以也不觉得两个大男人牵手到底有多么的奇怪——果真是缺乏正常交友状况的宅男啊!

      他们就这样进去了。

      更让常小爷惊奇的是,在视野最好的那一块,竟然还有特别为他预留的桌子,当常小爷递上自己的请柬的时候,就有侍者带领他们到这个桌子来。果真是好地方,正对舞台,视野开阔不说,地方还比较低调清净,旁边有艺术雕塑作为隔断,非常好的座位。

      陆斯科就开口了:“你和老板很熟悉?”这不难怪他多想,他来了许多次,有幸做这个位置可只有两次,要知道每次这个地可是最抢手的,只要来过一次就知道这地的好处。

      “我来这也就一次,还是上次碰到你的那次。至于谁是这里的老板,我根本不认识。不过她的品味不错,这酒吧里面布置的挺不错的。”常小爷想了想就回答。

      “你喜欢这,真是太好了。你要是喜欢,下次我帮你布置别的地方怎么样?”陆斯科还没来得及回答什么,他心里正因为常久夸别人品味好儿泛酸——还没进门醋就吃上了——就听见一个略微低哑的男声接去了常久的话头。

      “你是···”常久有一点迟疑,他不认识来人,但别人接了自己的话也不好太不礼貌。

      “我是这家deepest blue的老板,卓风。”说着冲着常小爷伸出自己的手。

      常小爷只有伸出自己的手握住了卓风的手:“幸会,是你给我的请柬,对么?谢谢你了,我很高兴参与。”措辞很得体合宜。

      “你喜欢就好。”卓风继续微笑,“也许你忘记了,不过我们是见过的,”说着报出一个日期,正是小涵的生日那天,“我就是那天的吉他手,最后,你还吻了我,你还记得吗?”

      常小爷无法回答,他确实是见过那个吉他手,但是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吻过这个叫卓风的男人,他无法完美得体的回答,呆在那里。

      “我估计小久是不记得了,他那天已经喝高了,和卓先生你发生某一身体部位的接触后就立即失去了意识,所以没有印象很正常。”陆斯科马上接过话头,替常小爷解去了尴尬之苦,而且还炫耀起自己可以称呼他为小久,而面前这个男人和他只见过一次面,还是一个意外而已。

      常小爷在一旁尴尬一笑。

      卓风却显示出不是非常在意的样子,粲然一笑,说句实话,卓风长得十分有型,脸型棱角分明个性张扬,简直可谓龙章凤姿,和周吉的阳光,陆斯科的儒雅都不一样,是极其扎眼的帅气,分外的显眼,如今一笑,可谓好看之极。“没有关系,笑久可以现在认识我。我可以称呼你为小久吗?”

      看来对于称呼问题,某人在乎得不得了。

      “可以。”已经在某人的笑容的蛊惑下,愣愣的答应了自己的称呼问题。这让陆斯科分外不高兴,但也不好发作,只好什么话都不说,顺便再心里骂那个叫卓风的家伙“妖孽!”。

      卓风又笑了,但没有上一次那么刻意为之,轻轻凑到常久的跟前,轻声的说:“我喜欢你,你考虑一下和我交往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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