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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死在婚礼之前》——有酒   我曾经 ...

  •   我曾经听过年少不知天高的誓言。
      他说,我要爱你一辈子还长。
      我问,怎么爱。
      他说,你要是到了奈何桥,先别急着喝汤,等我过去,在孟婆面前强吻你。
      这样就比一辈子还要长一个吻的时间了。
      我说,你怎么就知道我比你先走。
      他打趣道,你整天修仙敲代码,肝都枯了,肯定挂得比我早。
      然后这段短暂的誓言结束于我把他从电脑桌上踹了下去。
      如果他敢这么做,大概孟婆不会让我俩投个好胎,下辈子一猫一狗生殖隔离也有他哭的。
      ……

      城市是座怜悯的蛊壶,允许弱小的虫子们蜗居一个小角落苟延残喘,不必非要去看和参与精英们决胜的厮杀。
      我是个普普通通,没有什么出人天赋的程序员,我觉得有这样个角落就足够了。不碌不闲,没事还能咂摸出一点平凡也配拥有的幸福。
      我以为我平凡到可以遇见他便是一生,我以为我平凡到工作至退休都一帆风淡,我以为我平凡到万分之一的几率与我隔绝。
      我以为我平凡到死亡离我很远。
      至少远到我已经执他手白头了一生,看完在备忘录里留下的山川湖海之后。
      可我却死在了我们婚礼之前。
      ……

      我不该相信小说里的鬼话。
      实际上死亡是很痛的,虽然有时只有一瞬,那一瞬痛苦也是撕心裂肺的。
      余留的痛感真实到让我忘了自己是死了的。
      直到我看到他站在我的坟墓前,打着一把黑伞,静默得像另外一块碑。
      他身上的西服甚至没有买一套新的,是我亲自与他去那门牌覆上岁月的老西装店定制的。
      我看到我的爸妈扔了伞,失智一样地抓住他的衣领,新郎的挪威语绣字被攥得扭曲。
      我的父母从头到尾都坚决不答应我们的婚事,没人知道我只是带他见二老一眼就费了多少力气。
      现在那些力气付诸东流了,我的墓碑立在雨里,事实证明,我跟着他,我死了。
      这听起来一点道理也没有,我死于车祸,和跟他在一起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你不能强求刚失掉儿子的父母去冷静理智,光是用瘦骨嶙峋的手臂抓住这个他们唯一可以倾诉悲痛,愤怒和仇恨的罪魁祸首,就大概费了全部的力气。
      除了我,在场的所有的人都是可怜的。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入帘的只有他孤独颀长的背影。
      我能猜到,他在说对不起。
      ……

      我碰不到任何东西,我和空气的区别大概就是,我还有些意识。
      而剧痛荡涤神经而留下的懵白几天都未消散,我想不起我和他的名字。
      他待在下着雨的葬礼现场,清场的工作人员赶来的时候,他大概已经把能收拾地都收拾干净了。
      工作人员唤了他的名字:“抱歉我们的晚点给您添了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也对您亲人的逝去感到悲痛,因此我们可以为您免去葬礼的一部分费用,谢宸旻先生。”
      ……

      我记得了。
      我叫林初,他叫谢宸旻。

      我记起来了。
      我想再喊一声他的名字,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我死了,灵魂停留于世还能看着他,已经是老天给我最大的怜慈,没有理由再让我在拥有常人的五官六感。

      我们养了一只萨摩,他给它取名林招财。
      我并不能明白为什么要用我的姓,和一个土成大地色的名字,可他一直这么叫了,叫了五年。

      他在等我。
      它以为只有获得了两个摸头才算迎接主人回家了。

      你们到底是怎么走到现在的,为爱发电吗?
      我们也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只有我们两人知道。我一吃辣扁桃体就会发炎,发作起来疼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他每天都会发微信提醒我该吃什么药,天气如何该不该带伞添衣,交通状况怎么样,路上哪家的鸡蛋豆浆比较绿色健康,我经常因为免打扰看不到。
      只有我们两人知道,他偶尔偏头疼,不能吹太久的冷风,为了方便我,他挑的房子离他的公司要远一点,我到公司的时候,他一般都还在开车。
      我们都知道,所以不问什么理由,就这样一起走到了现在。

      他不用找联系人就能把号码背过。
      我才知道他给我的联系人名称是“高冷帅气的老婆大人”。
      我很想踹他一脚,然后把键盘横在他的脖子上逼着他改备注,但是我做不到。
      我连一句“谢宸旻我去你妈的”都骂不出来。

      人是一种很矛盾的生物。
      我不想他因为我的死而颓靡不起伤心欲绝,但却在看到他平淡如常,甚至神色都没有多大起伏之后,我也是很难受的。
      谢宸旻你他妈的没心吗?
      我死了,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我想你能看到我啊……
      我会想你啊。
      ……

      对一个乐观主义的人来说,对于一个打通电话,发个微信就能说上话的人,是谈不上想的。
      可是那天我正在上程序设计课,它发来了消息。
      他说,学长,我想你了。
      我在一瞬间看到了,他在一瞬间撤回了。
      我说,趁着没课多自学一些,不要没事就一群人窝在宿舍里玩真心话大冒险。
      他发回来一串省略号,这段对话就结束了。

      他说,我要是第一,你给我个惊喜。
      我说,凭什么你把我强行拉来,我还要给你一个惊喜。
      他说,凭我风流倜傥。
      我回去码代码了,他后面说什么求饶都没用。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

      谢宸旻推掉了一个今晚不痛不痒应酬,说晚上要早点回家。
      漂亮的女同事开玩笑,怎么了,家里有人等吗。
      他笑而不语,只是朝她挥了挥手上的戒指。
      我看到女孩的笑容有点僵,没人告诉她谢经理为什么手上会有一枚婚戒。
      他说,我爱人等我。
      但是除了一只狗,没有人在家里等他,他也没回家。
      他去了酒吧。

      我好像多余的。
      我本来就是多余的。
      世界上一团多余的有意识的空气。

      对外界目光和看法很迟钝的那种人,就算别人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傻逼,只要我心里清楚我是个什么人,连一秒也不会在意。

      我喜欢你林初,你要不要跟我在一块试试。

      人孑立太久,遇到另一个人时,会格外地渴望他身上与其不同的温度。

      我说,你知道吗,这条路有多难。
      他说,我知道,只要你不怕就行。
      我说,我怕的是你。
      谢宸旻太好了,正是因为他太好了,我从来没遇见过。所以我怕失去怕得要命。
      谢宸旻就像头在洞穴里顶天立地的狼崽,总得去见识一下真正的无边际而又未知的天地的。
      我就像他在洞穴里发现的一根取暖的稻草,等到他见过外面了,发现这棵稻草并不能替他遮挡歧视,冷眼和偏见,他大概会丢掉它。
      但我最怕的不是他丢掉我,而是因为某种年少轻狂时许下的誓言囚禁着他没法不负责任地跑掉,他只能逐渐厌恶和厌倦。
      他说,我不会的。
      我说,一生很长,你永远都无法确定你的不会,是持续到什么时候。
      他看着我说,初,你信我啊,你信我到什么时候我就守到什么时候。
      我说,好。

      按说空气没有心这种东西,更不会心痛。
      但是看到谢宸旻在我葬礼后的第一天,就去寻了新欢,我的不知该叫什么的心脏部位像是被人凌迟了。
      一点一点的刺痛。

      初,我们结婚行吗。

      他说,你能不能浪漫点。
      我说,你第一天认识我吗。
      他说,也是。

      没人会带着婚戒去酒吧寻乐的。
      也没人炫耀婚戒会去酒吧。
      他知道钻石的灵魂是空的,他或许需要多一些刺激,让他知道他在坚守,所以灵魂还在的错觉。
      我刚才是在干什么?怀疑他吗。
      对不起。
      谢宸旻。
      是我把你丢了,让你一个人了,我居然还在责怪你。
      我真的想你了,谢宸旻。
      我想回来。
      对不起,对不起……

      我以为你倦了我。
      我怕死了,我都不敢再和你说话,惹你烦的每一句话都我要后悔半天。
      我想,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吧,我不想你跟着我不开心。
      但是我……我不行啊。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没你就是不行啊。

      那天我们这里下了好大的雪,你说,让我多穿点衣服,注意身体,别寒着了。
      我去酒吧的卫生间把自己泼醒了,打了自己很多巴掌。
      我想我真的是个混蛋。
      我为什么忘了你那边也在下雪,我忘了跟你说注意身体,多添衣服,我甚至一句话也没和你说。
      对不起。
      我不知道你还在想着我,我特别开心。
      我还是很爱很爱你。
      就算以后烦我了也让我留在你身边行吗。

      我们那积聚了多年的隐患,只是因为都各自以为彼此会倦,怕另一个人弃了自己。
      我们大概需要一场婚礼。
      把两个人的羁绊和纠缠刻在白纸黑字上才算真正的放心。

      如果可以我还想去隔壁警校借个手铐,一人锁住一只手之后,把钥匙扔进湖里,他这辈子都休想解开。
      但是我又不能。
      我也很纠结,我怕终有一天我们俩人会受伤,但又怕真的分开我会割舍不下。
      我知道他也这么想。
      但这个傻子选择这种赌气冷战的小孩发泄脾气的方式真是蠢到家了。

      我喜欢清冷平淡的生活,消息爆炸在原来的我看来,是一种灾难。
      但这个浑身带着光的家伙闯了进来,我的生活从此跟平淡无缘了。
      我想,只要有可以燃烧的机会,我原来还是不愿甘于平淡的。
      我把他的九十九加一条不拉地看完,期间他又发了十多条。
      我回道,我在湖边。
      有点冷。

      我冥冥之中产生了一种想法。
      我觉得这个人其实可以走下去的。
      是那种即使他见过了外面的万千风云,浩瀚景色,即使畏惧流言和偏见,也能够给手中的稻草留出一角赤诚滚烫的温度的那种走下去。
      是那种他只会把会害怕的,不完美的柔软一面露给稻草看,在外面却是坚不可摧,所向披靡的那种走下去。
      我想,不要再去想会不会分开了好吗。
      我为何要在意外界的目光,现在是这样,以前也是这样的啊。

      谢宸旻最大的情敌是电脑。最不喜欢的地方是酒吧和网吧。

      你说世界上真的会有孟婆这种人吗。
      大概是人编的,想来在自己死去,饥寒交迫的时候有个人递上一碗热乎的汤,让人喝掉之后忘掉一切……至少在自己属于过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丝证明是有滚烫的热度的。
      我死了五天,没有见到给我汤的人。
      传说人死后只能在世上停留七天。
      我每天跟着他,大概在我头七的那天就能触碰一下他了。
      虽然没人能看到我的灵魂。

      我想尊重他们,但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尊重过我的想法和意愿。
      我不高兴的是,凭什么谢宸旻要在他们心里那般不堪。
      我是他们的儿子,他们爱我,那谢宸旻难道就不是父母捧在心尖上的儿女吗?

      他去厨房里,想要帮忙,谢母不让,叫他在一旁站着。
      谢母道,这个厨房不经炸。
      他说,我不炸。
      她说,你歇着。
      他就在一旁看着她的背影,他说,妈,我想你了。
      我看到谢母的动作停滞了一下。
      母子俩在不久之前是见过面的。
      在我的葬礼上。
      她只是嗯了一声,没再言语。
      谢宸旻没再说什么特别的话,吃完饭待了一会儿,便走了。
      走之前谢母说,好好照顾自己。
      谢宸旻点头,说道,我去看看爸。

      我们在包容友好的光明环境里生活太久了,忘了这个世界有影子的,影子永远找不到光,任何一个人也无法消除那里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谣传。

      命运确实在跟我和他开玩笑。
      他特意将婚礼订在了我的生日,我头七的时候,我过生日。

      十二点过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的头七。
      虽然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到自己现形的样子。

      初,你别走,你别,我去找你,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我笑道,你脑子缺筋吗。
      他说,缺十五根,拼起来刚好可以写一个林初。
      我说,情话对我无效。
      他实话说,你想想,情敌来给我当结婚见证人,也太爽了吧。
      计算机到底招他惹他了。
      我说,如果有下辈子,我选择嫁给你情敌。
      他说,无情的男人。

      医生好像是说,我有抢救的机会,但是肇事司机故意给了我二次伤害。
      因为我直接死了赔的钱,要比我受重伤后可能的后续费用要少。
      我也不懂这些东西,好像是这么回事,是我灵魂还与□□有一点点痛不欲生的相连的时候听到的话。

      我看到他看向迎面而来的汽车的时候,眼神里没有惊诧。
      我没有傻到看不出来他是故意的。
      我更没想到他竟然傻到自杀。

      他说,学长,我想我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大概会特别特别地疯。
      我说,嗯?
      他认真地比划道,就好像,全世界都是黑白的,只有这一个人是彩的。
      他说,要是这个人从我眼里消失了了,世界大概就枯燥无味了。
      他说。
      还不如让我跟他一起消失。
      我当时看着他,觉得他是在开玩笑。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去写小说吧。
      他嘻嘻笑道,到时候就只有学长你一个人看。
      我说,我缺一本垫鼠标垫的书。
      他说,无情。

      他打趣说我一定比他先走,让我在奈何桥前等等他。
      他说如果那人消失了也会跟着他一起消失。
      一句是天大的巧合,一句从来都不是玩笑。
      我现在才知道。

      你看,你的朋友,他们的表情。
      你看这群医生,他们在拼命抢救你。
      还有招财,它在等着你接它回去。
      你怎么能说你是一个人。
      他说,但是没有你啊,初,怎么能没有你,
      我说,我在你身边的,这不是吗,只是你看不到。

      像年少不知天高地厚的誓言,他下了决心过来找我,说要爱我比一辈子还长的时间。
      但是,我只能赶他走。
      浪漫只能放在故事里,拿出来它只能败给一团残酷的现实。

      他心里狭隘的很,从来不知天高地厚,许下的诺言一定会做到,放进心里的人,就不会再拿出来。

      “谢宸旻,我爱你。”

      心里一隅有过晨光,如何再次忍受黑暗。

      谢宸旻跟个小孩一样,躺在病床说道:“我想我闭上眼,再睁开就看不到你了。突然就不想闭上了。”
      我说:“闭上吧,睁开还能看到咱妈,还有你那群兄弟。”
      我又补充道:“记得好好补偿人家司机,为了你担惊了多少怕。”
      他乖乖地说:“嗯。”
      他还睁着眼看我。
      我说:“我从和你在一起,就每天写日记,大概都和那台笔记本放在一起,你一天看一篇,能看十年吧。”
      他说:“好。”
      我说:“别忘了把招财接回来,没事……没事就把他带到进宝的小墓去看看。”
      “嗯,”他说,“那小子会顺道坑我给他买烤肠。”
      我说:“那就买,买俩,它会给小猫带着。”
      他说:“我也想吃的话咋办。”
      我说:“那买仨。”
      他笑着说:“买四个,带着去看你,正好一家四口。”
      我亦笑着摇了摇头,说:“那你要照顾好自己啊。”
      “好。”
      他点点头,仍然看着我。
      我哭笑不得,鼻子又有点酸:“快闭眼吧,睡一觉,你看咱妈都在给你陪床,你忍心吗。”

      这个人可以不在意外界的任何目光,只听内心的。
      真的很了不起。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是我最想成为的那种人。
      我想努力的追赶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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