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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舍我 2005年 ...


  •   “天不要这样对我,何必用情将我折磨,我是被打落凡间的雨,在你的眼中交错……”

      每次听歌的时候,随着旋律,随着歌词,总好象自己也能进入到境界一样,暂时忘却自己,忘却一切烦恼,和歌声融为了一体,这大概就是“舍我”吧。

      生活中,多多少少总会有无聊的心情,无法应对,只能任由这股无聊的情绪纠缠着,孰知,越想摆脱,越难控制。人生会有很多难以控制的事,最放任自流的,大概就是感情吧。在感情的四维领域,会有多少人能真正达到“舍我”的境界呢?

      曾经有一个同学,她喜欢过很多男孩,几乎所有她身边的人都不理解她。从一而终的感情不是最高尚的吗?可是她却说:“我喜欢的这些人,我对他们每一个人的感情,都是真实的,虽然他们都不喜欢我。我渴望的,是一份美好的爱情,这有错吗?既然他们不爱我,我又何必紧抓着不放呢?人生的迷宫里会碰到好多的门,这扇门不开,可以试试别的门啊,反正,总会有一扇门是向你敞开的。就算那些门没有开,可是,至少我试过。”

      她的话,听上去似乎有些可笑,可又好象不无道理。是啊,人生就是这样,你选择的,不一定也选择你;你不想要的,却总是纷至沓来,所以,干脆随遇而安,反正,凡事都会有一个结果的,不是吗?

      对事情太执著,不一定就是好事,书上说,执著就象是抓在手里的流沙,抓的越紧,流走的越快,还不如就随它去呢。看着流沙从手中慢慢的滑落,也是件很美的事啊。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曾经拥有的回忆,曾经拥有的情感,曾经拥有的东西,在拥有的那些时候,珍惜着就够了,虽然不能陪伴着你一生一世,瞬间的永恒,拥有着难道不好吗?流星虽然短暂,可它刹那间发出的光辉,却比太阳还要灿烂。千辛万苦、不择手段得到的东西,即使到手了,拥有着也会不舒服,不属于自己的,怎样都不会安心。爱一个人也是一样,对方不喜欢自己,无所谓啊,只要自己喜欢就好了,为什么非要去争取、去横刀夺爱呢,抢来的感情,就真的会幸福吗?“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之间,几乎所有的人都会选择“爱我的人”,爱是相互的,只让一个人付出,这样公平吗?自己会心安理得吗?所以,我宁愿什么也不选择,选择一个既是“爱我的”、也是“我爱的”,才是最明智的,等待的过程也许会很漫长,但是为了一份相互之间彼此真实的爱情,再远的路途也是值得的。

      我们总是会看到这样的文字,说某个男孩,为了某个心爱的女孩,执著的追了一年又一年,等了一载又一载,纵然已经遭到了千次万次的拒绝,仍不改初衷,还信誓旦旦的说,为了这个女孩,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包括牺牲生命。乍一听,谁都会感动,如果能遇到一个这样的人,该是多么美好的事啊。其实不然,被这样的人爱着,实在是太累了,这个女孩不是幸运,而是受罪。男孩只考虑到自己的感受,却没有顾及到别人,他以为只要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方就会同意,那么这样的爱,即使得到也未免太委屈了吧,这样的人实在是自私的不得了。如果一个人,连生命都轻言放弃的话,还怎么会有资格去爱别人?连最宝贵的生命也不懂得珍惜,还能去珍惜什么呢?被这样的人喜欢着,应该提心吊胆才对,他能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能放弃别人的生命,包括他爱的人。所以,这不是幸福,是危险。放弃的确是种美丽,当你放弃了,对方能够轻松,能够快乐,这对于被追求的一方来说,还有什么比摆脱了死缠烂打更美丽的事情吗?《情深深,雨蒙蒙》里,如萍说过的一句话,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误导着人们,“当一个人爱到了极点,就没有资格去谈自尊和骄傲。”如果连自尊和骄傲都没有了,还能剩下了什么?还能有资格去谈“爱”这个字吗?一个人无论爱到什么程度,都不能失去自尊和骄傲,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根本所在,如果连这些都没有了的话,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既然爱都爱了,就让自己留守在“尊严”这最后一道防线里。

      爱情这个话题,也许还会循环无数个万年,既然是永恒的,那就让永恒的距离再长一些。只是,在爱情的海洋里,不要迷失了方向,总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不见得会快乐,只有暂时忘掉自己,也许,就会有一份真爱在远方等你靠近呢。所以,为了能得到真正的幸福,那就“舍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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