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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方之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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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夸张的城市里,就是栽个跟斗,只怕也比别处痛些。”这是张爱玲《倾城之恋》里的句子,女主角白流苏第一次坐船来到香港,远眺见码头上巨型鲜艳的广告牌倒映在绿油油的海水里,心里想的便是这句。
白流苏是个赌徒。孤身到香港,目的明确:为了范柳原,为了嫁给范柳原做他合法的太太,从此在娘家人面前扬眉吐气。
柳觅不是。她那时太年轻,完全没有把婚姻放在眼里。
她是为着香港自由自在的氛围而去。她不喜欢国外,嫌虚伪,但也不喜欢国内,嫌陈闷。香港是最好的。
那时她信奉香港是中国人在世界上造出的最好的城市。各方面高度发达,官员清廉,治安良好,制度完善,文化生活丰富,市民平均素质高。香港站在中西交界的节点,是胸襟宽广而包容的。随便你穿什么衣服、染什么头发、谈什么恋爱、持什么观点,只要不违法,都可以。没有人管你,没有人对你的隐私抱有过于深厚的兴趣,大家彼此尊重,各有界限,圈地自萌。
而且初踏入职场的社会新鲜人,在香港,工资相对内地要高,毕业第一年不但能养活自己还能攒下钱,且没有内地那种同事间不必要的人情应酬。
对于一个非富非贵家庭出来的单身女孩来说,香港比起北上广深,是一个更友好的选择。
因此当年柳觅虽然被人说是“为爱闯天涯”,实则“追爱”只是原因之一,绝非全部。
“就算到最后和A君不能在一起,我也不会后悔来香港。”做决定前,她就一条一条将事情想得很清楚。
柳觅在上海读完本科,去香港读研一年,毕业又留港工作,和那个把她勾去香港的青年才俊A君爱恨纠缠了两年多,到最后,并没能修得正果。
汤琛大四那年聊过一个同在军校的女孩儿,但还没到确定关系的那步。毕业后女孩儿被分配到西北工作,而汤琛要读研,读研之后分配工作大概率是在东南沿海。天南海北,难成眷侣。双方心知肚明,便有意地渐行渐远——甚至不需要告别。
汤妈妈对柳妈妈说,那女孩长得同柳觅很像;但柳觅在汤琛那儿见过女孩照片,觉得她比自己漂亮多了。至少,人家那是个娇小文静的女孩儿。不像自己,总被他喊“傻大个儿”。
两人在各自那段感情之后,都是空窗期。
汤琛时不时在柳觅朋友圈里点个赞,叫声“美女”。柳觅嫌他俗,不想理他。
偶尔聊天,汤琛念叨着“好想找对象”,寂寞孤单冷,柳觅一面嘲笑他,一面觉得他好惨,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在军校里整天都见不到几个女人。
问他“想要什么样的,我给你介绍”,回说“漂亮的”。柳觅嫌他俗,懒得帮他张罗。
他跟一句“你照着你这样的给我介绍就行”,柳觅嫌他油嘴滑舌,直接无视。
汤琛时不时问她“回来吧?”柳觅直截了当回复他“不要”。她觉得香港好得很,她在香港有工作有朋友有丰富的业余生活,过得很开心,为什么要回来?
这差不多就是他们日常交流的全部了。
结果不知怎的还是起了传言,大人们中间,心照不宣地认定,汤琛是看上了柳觅,帅小伙子这么多年没对象,是等着她呢。
大学毕业后,彼此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对于这些话,柳觅心里开始隐隐约约相信,但她依然装不知道。
她喜欢香港。
喜欢在香港的生活。
喜欢在香港的她自己。
远甚于喜欢他。
于是过往每次放假回家,几家人聚餐,不管他怎么当着她和大人们的面,说“我看觅觅就很好”,她虽然忍不住心头砰砰跳,忍不住脸颊微微红,但她只是笑。
低头夹菜,菜嚼完了就咬着筷子尖儿,总之不抬头,不说话,连个眼神都不多给。
但就当柳觅在香港快快乐乐过日子,快乐充实得连恋爱都不太有兴趣谈的时候,事情慢慢起着变化。
首当其冲的是,香港,不再是过去的香港了。
风吹日历一页页翻,太快,就翻到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