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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初遇沉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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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梅沉烟是在月圆那天。
那天中午,林箫站在街口不耐地踱步,不过眼神却一直在别人飘来飘去,朱翊知刚一出现他就看到了。
那胖子穿了一身锦缎,头上戴了一顶大帽子,不停地东张西望,好像他被跟踪似的。
林箫笑着抱着手臂看他一路表演过来。
“你干什么?”
朱翊知被冷不丁地一吓,帽子差点掉下去,看到林箫,拍了拍胸口:“我的祖宗,你想吓死我!”
“你做贼呢!”林箫好奇。
“我怕有熟人。”半晌反应过来,叫:“你才做贼呢!”
“熟人怎么了?你又不是出去偷女人有什么好怕的。”
朱翊知收敛起了笑容,上上下下打量了林箫一眼,慢吞吞道:“我觉得,跟你逛集市实在丢人。”
林箫阴气十足地笑了笑,突然死死地挽住了朱翊知的手,然后拖着他往集市上走:“一只猪,明天起,将有你喜欢男人的流言。”
六月的艳阳天,朱翊知突然觉得冷汗涔涔阴风阵阵。
林箫不时东看西看,经常拿起东西仔细瞅瞅,边不经意地对朱翊知道:“今天倒霉,只得了个锦囊和块破玉。”
林箫想起刚刚见过的那个女人,脸上虽然蒙着面纱,但从那水波荡漾的凤目,秀挺的眉,就可以看出必定是一个美女。
那个锦囊却是秦玲珑的作品,浑然的天青色织锦,精致的双面绣工,上面绣了一个独角的麒麟。虽然说秦玲珑的绣品价值千金,可是往往每一件绣品都有一个特殊的标志,这种东西特征太明显不好卖。
朱翊知道:“既然如此,你就自己收着吧,反正离初一还有半个月。”
林箫没回话,他眼睛一亮,跑到一个水果摊前,看了看那枇杷,兴奋道:“这个怎么卖?”
大妈头也不抬:“三文钱一两。”
林箫笑眯眯地:“好贵啊,十文钱…….”
朱翊知及时插了上去:“八文钱一斤卖不卖!”
“不卖,侬真不识货,整个集市就我这个枇杷最好的了。”
“那十文钱一斤卖了吧。”
大妈想了想:“成!
”
林箫捧着一堆的枇杷边走边吃的时候,疑惑道:“一只猪,你干嘛不让我开口,我本来想说十文钱三两。”
朱翊知一把汗下来:“得了,你就别丢脸了,我去那里看看,你呆着别动。”
林箫嗯了一声,埋头对付枇杷,只是,十文钱三两明明比三文钱一两便宜啊!
林箫一直在想这个严肃的问题,等一回过神,那匹雪白的马离他只有两步之差了,周围一片尖叫之声,集市上的人虽纷纷回避,但是还有许多农户来不及搬,踏翻不少的蔬菜农果,眼看一个小伙子就要丧生马蹄之下,不少人闭上了眼睛。
就在林箫刚想挪一挪的时候,眼前一抹白影,一阵清风扑来,他一跌,身子就向后倒去,枇杷全骨碌碌地丢了出去!林箫心中暗骂,哪个王八蛋多管闲事,老子不摔也要摔了。没等他意念完,一个大力将他一拉,他跌进了一个怀里,淡淡的清幽之香,舒爽至极。
几步移转,这个怀抱已经带着林箫来到安全地带,等到林箫抬眼朝他望去时,如遭雷击,这天下莫非有神仙!
白衣人一手将他携起,一手朝马脖子上轻轻拍了一掌,那马一声长嘶,顿住不再动弹。待白衣人将他放下后,林箫却看着眼前人痴了,那赶车的小厮已经大声喊了起来:“什么人,快让开!”拼命用马鞭抽那马,然而那马却动都不动,急得那人一身的汗,结巴道:“你,你做了什么,什么手脚?”
话音刚落,车内突然两个东西激射而出,一个奔马而去,另外一个却向白衣人袭来。白衣人的眉一挑,袖子一拢,已将那东西接住,接着复又打出,半空中已将另外一颗打落。这一手,干净利落,力度把握恰当,甚是不凡。
一只戴着一个翠绿扳指的手轻轻将车帘拨开,一个身着玄色滚领绣纹轻裘的男人轻轻落在了白衣人身前:一双斜飞入鬓的眉,一对似笑非笑的锐眼,一个高鼻和一张薄唇。周围的人轻轻一声抽气,又一个非常俊逸的男子,然而在林箫看来,白衣人多了一分空灵之气和一分和煦的亲切感,而那人眼里则带着狂傲和不屑,一身逼人的霸气自然流露,让人感觉十分不舒服。
两个人静立相对,上下打量对方,最后玄衣人先开口道:“好功夫,阁下是殷梅山庄的人?可是梅沉烟?”
梅沉烟?!林箫觉得自己的脑子一紧,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记忆中似乎有个小孩一身的白衣蹲在自己面前,看小小的自己狼吞虎咽之后,对着自己温暖的笑了笑:“我叫沉烟,梅沉烟,你可别忘记了!”
那是什么时候?想不起来,似乎很遥远的事情,就记得那小孩的笑容和那句话了,可是为什么会不记得了呢?
玄衣人一语道破的名字却让周围人的眼光有大半投到了他的身上。
江湖上无人不知肖逸一手所制的江湖名人榜和江湖兵器榜,而肖逸更不是纯粹的江湖人。
肖逸的父亲由无名小卒一步步做到将军,为舍兰王朝征南闯北立下赫赫战功,舍兰王朝封他为安平侯,肖父死后,肖逸袭了安平侯的侯位,可惜肖逸从小便体弱多病,更遑论带兵打仗。但江湖人以身在名人榜为荣,以得到兵器榜上的兵器为傲。
除此之外,江湖人还啧啧称赞肖逸的妻子。肖夫人是个雷厉风行的女子,为肖家创立下令人眼红的财富,乃是一位奇女子。
自二十年前,叶风行、婼妩等武林泰斗纷纷归隐之后,江湖一度动荡,虽兵器榜上依然以叶风行持有并出名的利刃泉鸣为尊,但名人榜上的人更换不迭。
五年前,肖夫人带着肖逸远走西域,但对江湖事依然了若指掌,名人榜上按时更新,近两年增加了许多年轻人,其中以三个最为出名:一个是殷梅山庄的大弟子梅沉烟,一手寒花剑已经尽得庄主梅城春的真传,以弱冠之龄跻身名人榜上第十六位;一个是少年绯叶,在十四岁时手持绯叶刀将名人榜上排名第十九的“霸天横刀”程与东杀死,绯叶刀从此成为第二把以持刀人成名的兵器,在兵器榜上排名第八位,不过自那以后,绯叶就消失无踪;一个是以用毒出名的唐霁,年纪轻轻用毒已经出神入化,杀人于无形,名人榜上排名第二十五位。
梅沉烟,这个名字代表着无与伦比的天分和傲人的光芒,却没想到本人竟然如此俊朗。
梅沉烟吃了一惊,暗暗戒备。
玄衣人的鹰目一沉道:“在下荀一,还有急事,改天与梅兄再会。小杨,给这个小兄弟一点银子。”后一句,却是对那小厮说的。
那小厮不情不愿地掏出一锭银子,一个空抛刚好落在林箫的身前。梅沉烟朝林箫望了望了,后者似乎吓傻了,只痴痴呆呆地看着他,他回眸冷声道:“即如此,后会有期。”
梅沉烟看着马车摇摇头,刚要走开,袖子却被拉住了,回头一看,那个被吓傻的人怯怯:“谢谢你,我请你吃饭吧。”
梅沉烟一笑:“不用客气,我吃过了。”
林箫看着这个爽朗的笑容,又愣了愣后才下意识问道:“那你要去哪里?”
像阳光一样的男子迟疑了一下客气道:“这个不方便告之,在下需要尽快赶路,后会有期。”
朱翊知待那人走后才踱了过来:“林箫,好大的一个俊男!”
林箫怔怔地抱着头,似乎痛苦至极。
朱翊知觉得不对劲:“林箫你怎么了?”
“一只猪,梅沉烟,是谁?”
“你不知道?他就是名人榜上的梅沉烟啊。”
林箫苦笑:“你知道我只关注过前十名。我决定了!”
“决定了什么?”
林箫朝他露出一个无限希望的笑容:“我决定追上他!”
朱翊知一个寒噤,为那白衣男子默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