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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神经衰弱,依然保持每个晚上做两场梦并醒来两次的记录,我把它归结为失恋后遗症,这大抵都要怪那个两年前已经离开了的某人。你看,我已经厌烦到连他的名字都不愿提起的地步,所以我完全有理由让自己相信其实我已经放下了。
      二十五岁的陆之浅就是这样蛮不讲理又自私任性,所以即使是分手这样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情,我也可以不负责任心安理得一股脑的把过错全部推给那个我不愿提起名字的家伙。
      晚上又做噩梦。男的坚持要走,女的哭着求他留下来。很恶俗的情节,我却分不清是在戏里还是戏外,眼泪于是顺着眼角流下来。
      早上顺理成章起晚了,并且手机闹铃再一次诡异地显示着被人按掉的状态。其实我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已经很久没有上演过“睡觉按闹铃”的杂技了,如今旧事重现,少不得一番唏嘘。大学四年的宿舍生活并没有锻炼出我按时起床的习惯,反而每次都是我的手机闹铃把其他五个人全部震醒之后她们再派一个代表把我摇醒。现在一个人住,起床自然成了问题。我相信肯定有人怀疑我之所以选择证券公司的工作是因为股市九点半开盘,也就是说我只要九点钟到达公司即可。
      还好不算太晚,草草收拾一番扎上马尾就可以出发了,出门遇到了我的顶头上司兼邻居——程子皓,我不由得感叹天意弄人啊啊啊,要说我陆大仙天不怕地不怕,偏偏对于这位瘟神避之不及,没办法,谁让人家是我的衣食父母呢!
      挤出一个无比狗腿的笑容,“程老大,早上好啊!今天天气真不错哈!”
      程子皓向来不吃我这一套,板着他的千年冰山脸瞄了我一眼,气场强大的让我心虚不已,“呵呵对不起啊老大,那个,不小心起晚了……”
      “上车。”
      啊……咦?“哦。”
      看出来了吧,程老大虽然表面上冷冰冰,但对我们这些手下还是蛮好的,自从跟他做了邻居,我便得以隔三差五光明正大的蹭车上班了。当然,这要视程子皓心情而定。今天我起晚了他也只是瞄了我一眼,好吧,是瞪了一眼,我已经很满足了。雷克萨斯,我又来了!
      说起我们老大,那真是星眉朗目长身玉立,总之称得上是满足了每个女生对于自己男朋友的所有幻想,不看他冷若冰霜的个性,我还是很花痴他的,看到他冷若冰霜的个性,肯定还有人花痴他。不过只限于想想,我这道清粥小菜,必然入不得程老大的法眼。
      再说说程老大跟我做邻居的事。堂堂的公司经理怎样也应该比我这只小菜鸟赚的多好伐?真想不通他为什么甘心住在这种小地方。我只能往好了想老大是为了下凡体验人间疾苦?不论如何,可以蹭车上班对我来说那真是天降洪福,我也没心思追究老大与民同“乐”的动机了。
      所谓“有车万事足”,借老大的光,我又一次避免了迟到的厄运。正是“头可断,血可流,全勤不能丢”,为了月底的全勤奖,以后一定要早起啊!
      跟老大道了谢,手忙脚乱打卡进了公司,大家都在各自的位置上忙起来了,我也收敛心神开始工作。在金融危机重压之下,最近的沪市大盘一直在3000点震荡整理,证券公司的业务也越来越难做了。
      今天是黑色星期五,股市一开盘,石油板块便大幅下跌,同事们焦头烂额一上午,可算能喘口气了,程子皓一个内线又把我叫进办公室。原来他妹妹要过生日了,程哥哥要我帮忙选礼物。公司正在起步阶段,几乎每个人都身兼数职,而帮老板选礼物这种事情,自然责无旁贷落在我这个兼职女助理肩上。
      “明天上午八点我在楼下等你。”
      “是,老大。”
      老大就是老大,连拜托人帮忙这种事情,也要弄得好像我有求于他一样。我可没有犯花痴哦,谁让他是老大呢!
      晚上下班接到老妈的电话,第N+1次旁敲侧击试探我到底有没有男朋友,并转达了大姨老姨舅妈伯母对我的关切之情。说起来自从我上了大学之后她们这群妇女军团就没有停止过对我的狂轰滥炸,彼时的我还很傻很天真,一心想让那个人浮出水面,可他总说太早太早,现在回想起来,是早就看出这份感情不会长久了吗?所以没必要得到任何人的认同。再一次感叹我识人的眼光。
      我的好心情啊!我的小心心啊!就这样让一个电话给毁了。垂头丧气乘地铁回家,一室清冷,让平时这么不爱热闹爱清静的我竟然生出一丝孤独之情,真是活见鬼了。
      要是我能未卜先知算出明天会见活鬼,打死我也不会在今天生出这样的感慨了。
      周六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做张面膜吃完早饭,老板已经等在楼下了,赶紧跑过去打招呼,“老大好!可以走了。”
      到了商店珠宝专柜,满目金光啊,晃得我满天都是小星星。老板真大方,妹妹过生日都送这么贵重的礼物。
      “老大,这个小金猪真可爱!”
      “老大快看,金月亮也不错!”
      “老大老大……”
      我都挑花眼了老大还是一声不吭。
      “老大,你妹妹喜欢什么啊?这么多你都没有看上眼的吗?我真觉得那只小金猪蛮好的,又可爱又富态,真的……”
      “你觉得很好?”
      “是呀是呀,女生应该都会喜欢的吧!”
      “嗯……那就算了。”
      哦。啊?算了?
      这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啊?
      最后还是买了一件玉饰。
      诶,不用说,老大一定很鄙视我这货真价实的拜“金”主义。
      中午老大请客,我很俗气的选择了必胜客。
      然后,就,见活鬼了。
      我一口披萨没咽下去,这个两年未见的人便推门而入了。
      我一激动,噎住了。
      就在我忙着顺气喝水翻白眼的时候,那厮已经找到座位了。
      他不是一个人。
      对面还有一只母的。
      我这样说是不是太恶毒了?
      可是我的心里竟然诡异地升起了难过的感觉。
      我不是放下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酝酿情绪,又一客烧烤一品饭上来了。。。
      应读者需求,在我剔牙的空当提一下这个我一直不肯提起名字的家伙吧。
      他叫邱时,即使我再不甘心再不承认,大概穷尽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个名字了。因为我的花季雨季梧桐季,处处都是他的身影。
      我高中时把青春期那点叛逆都带上来了,上课除了睡觉、传纸条,再没干过第三件事,所以理所当然被老师叫去训话,而作为一班之长品学兼优的邱时同学,就站在旁边分卷子。在我被训的过程中,他一直戴着耳机摆出一副听音乐的样子,连最后老师叫他,都假装没听到。
      是的,假装。
      于是差劲到连训话都不放在眼里的陆之浅,竟然从心底一阵一阵的难过起来。
      好像现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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