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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前序 (四)洛离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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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阳光明晃晃的日子,已近十月的上海依然闷热。我喜欢这样的太阳,白的耀眼,抬头仰望,会让人心悸眩晕。
很多年以后,我依然无法忘记那一日的耀眼白色、混沌的红色。血染过的婚纱,会不会让他一生都记得我?
当我正侧卧在天台的摇椅上懒洋洋地享受阳光的滋育时,桃子杀猪一般的鬼吼加撞门声,把我愣生生惊了一跳。翻个身,继续假寐。这个妖精最近刚从法国回来,如果是个男的,好歹也是我一青梅竹马,可惜……唉……
18岁背叛祖国,26岁将一法国富豪诱拐回国,预谋结婚。
“大小姐,你已经闭关修炼一个月了,出来看看新世纪的变化吧,日新月异啊~”
“喂,死女人,给我滚出来!你儿子干妈要结婚了,你他妈快滚出来,窝在家里当乌龟啊——”
“快开门啊~十万火急的事儿——”
不得不去给这个歇斯底里并且大嗓门的女人开门了,不然我家防盗门不换新的也得找人来修。
人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当我看到站在门外,冲我笑的花枝招展的桃子,心里还是愣生生震了一下。一身剪裁得当的白色小洋装,衬着她姣好的容颜,使她整个人都放射着迷人的光芒,这就是传说中的——熠熠生辉吧?!
“傻了呀!不请姐姐我进去坐坐?”一说话就露馅儿,怎么看都还是一女土匪,我不禁蹙眉,无奈地摇头感叹。
沉默间,她忽然伸出双臂紧紧拥抱我,让我呼吸困难,“亲爱的,我回来了。”她将头埋在我颈里,喃喃地说,声音哽咽。我抚着她的背,问:“还走吗?”她摇头,“再也、再也不走了。”我亦点头,有热热的东西淌过脸颊。
“这就是那个把你拐来上海的男人?”桃子拿起摆在桌子上的照片,指着灏辰问。那是两年前在珠穆朗玛峰拍的,为了我们交往5周年纪念日,我们一起登上了珠峰。登山前,我问灏辰,“如果我们遇到雪崩,我死了,你会不会爱上别人?”他点着我的鼻子,笑说,“小丫头福大命大,永远不会死。”那次登山很顺利,给我们带路的当地人说,这个季节是最适合攀珠峰的,所以我们平安的下来了,甚至连高原反应都不是很明显。只是两年,却好像几个世纪过去了。
照片上两个人都笑的很傻,明艳的红色和蓝色登山服在漫天漫地的白色背景下分外显眼。“帅不?”我抢过照片,故意肉麻地亲一口,花痴地嘻嘻笑。
“标准上海小男人。”桃子嗤之以鼻。
我不理她。
桃子订的婚纱送到影楼了,我答应陪她去取。她开保时捷小跑,我喜欢的红色,招摇的停在我家楼下。
“你怎么把车停这儿啊?人警察还以为我们这区出偷车贼了呢。暴发户的儿子就知道买这么暴发的车,显摆~”我嫉妒的哼哼。
“不是他买的,法国人很朴实的。你从前不就喜欢这种车嘛,借来给你玩玩。”
“不是你的?遗憾啊~”也真是遗憾,这么漂亮的车怎么不是我的呢?
“瞧你,开开就不错了,你还以为自己十五六岁呢,开辆改装在北京三环上狂奔?”
我咯咯笑。那些年代太久远了,我都快忘了。在凌晨的北京开赌命车,看两旁的路灯连成一线,踩油门、超车,感觉时间和空间都像静止了。有一次被几个不识相的小交警抓到局子里,“无照驾驶、非法改装、超速、参加非法赛车活动……”那小警察絮絮叨叨像个更年期的大妈,“这么漂亮一小姑娘不好好读书,瞎混啥?开亡命车很拽啊?”我不予理会,笑着问他:“你觉得我漂亮吗?”他板着脸,说,严肃点,然后抬头看了看我,点头,神情倍儿认真地说,真挺漂亮。我笑,知道他一定是新来的,居然不认识我,继续调戏他,“那你想和我睡一晚吗?”那小交警脸唰一下红了,我哈哈笑,太有意思了。洛啸楠的秘书来保我走时,那个小交警已经被我整的脸都绿了。往事不堪回首啊,那时候哪想过嚣张跋扈的洛离离会爱上什么男人。
长时间的沉默,桃子拍拍我的肩膀,小心翼翼地问:“离离,这么多年了,有没有回家看看?”
“没有。”
“你该去看看他的,毕竟父女俩。最近他公司……算了,算了。我说了也是浪费口舌。”桃子适时打住。
我勉强笑笑,她又在那里絮叨些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清,只觉得这跑车也不似从前那样让我热血沸腾了。洛啸楠怎么会有事呢?他向来都是冷血无情的铁腕人物,他不可能出事的。
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勇气靠近那些有关婚礼幸福或者一生一世的情节,我怕!灏辰不想结婚,我看的出,可我更害怕自己等不到他给我的那场幸福。当一个人开始因害怕失去而惶恐时,那么她已经离失去不远了。
美轮美奂的橱窗,在灯光下那些象征着幸福的婚纱绚烂缤纷,飘渺的有些不真实,而在梦里那一幕幕常常出现的场景现在鲜活的摆在我面前——唯一感叹的是,我不是主角。转身间,我彻底地傻了眼,桃子换了婚纱,美的让人窒息。她是那种很西化的长相,轮廓深、骨架大,露肩的婚纱礼服让她美丽的肩膀线条、漂亮的锁骨都显露无疑,可我觉得让人窒息的其实是她的笑,那种被人称作幸福的微笑,暖人心肺。
“Wow,美到掉渣啦!”我由衷感叹。她但笑不语,灯光下梦幻的宛若仙子。“女人,作我的伴娘吧~衣服已经帮你定好了,你去试,好不?”她露出一脸的谄媚,嗲声嗲气的拉着我的手撒娇。唉,交友不慎啊,就知道让这个女人缠上总没好事。我容忍的笑笑,接过店员递来的礼服,拐进二楼的更衣室,算是默许。
“辰,把这张照片挂在我们床头,怎么样?”
“好啊,随你喜欢就好。”
我一震,这声音,分明是灏辰,我匆匆拉好裙子,闻声望去。
那背影我一生都不会忘,真的是韩灏辰,他身旁一个女子亲昵地倚着。我忽然觉得有什么在心底崩塌。
我就那么走到他的面前,痴痴的望着他,没有错过他眼底一闪而过的震惊尴尬,那表情像是欲言又止吧,可是他现在想对我说什么呢。
“嗨,灏辰。”我笑。这种笑,我从小练习了千万遍,优雅的恰到好处的弧度、完美的挑不出瑕疵。
他望着我,我从没有见过他的眼神如此惊慌过,却又拼命地压抑着佯装着,他想从我的眼中看出些许情绪,却又懊恼的什么也读不到。我忽然觉得自己好笑,面前的男人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内心干净透明的男子,他的眼里有太多太多,我已看不懂、读不透。洛离离,其实你早是知道的,只是一直不愿承认。
“你要结婚了?”我问他,语气平静。
那女子含羞的笑笑,“是啊,这个周末的婚礼。你是辰的同事吗?一定是请柬落发了,回头让辰给你拿好了。”
我笑笑,对那女子点点头,心里涌出的那么多问题忽然都黯然了。顺手拿起桌上他们的婚纱影集,细致的翻看起来。韩灏辰帅,我一直都知道,他拍婚纱也和我以前想过的样子基本一致,但真的看到这照片还是有些惊艳。以前我总是感叹:“我老公不做平面模特真是亏大方了。”他不反驳,反而沾沾自喜说:“那是,也不看是谁的老公。”
心底的那个犹豫不决,此刻忽然有了答案。我冲着韩灏辰眷然一笑,走到他身旁,用轻的不能在轻的声音在他耳边道,“希望你幸福。”退了几步,直直的从二楼护栏坠了下去,我知道他听到了我的祝福,也知道我自己不会死掉。身体好沉,重重地摔在一楼的大厅上,有骨头碎裂的声音,还有好多血、好多血。韩灏辰,我不欠你的,你为我流的血,我今天还给你;你给我的小孩,我也不要,我不稀罕。
“离离!离离!……”桃子又在鬼叫了,好疼啊,天黑了,我合上了眼睛。
我出院后,回过一次曾经的住处,还是20楼的高度,还是那么狭小的空间,只是失去了曾经的温暖,以及那个明媚的男人。韩灏辰已经把他东西都收拾走了,我望着衣柜里空下的那一半,心里空落落的,从没想过那个当初救赎我的阿波罗有一天会离开我,王子吻醒了睡美人,故事的结尾不是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吗?我牵牵嘴角苦笑,洛啸楠说的对,这世界没有童话、没有例外。一直以来,都是我傻、我天真,以为真的有人可以给我重生,却忘了地狱和天堂离得那么远。我用手缓缓拂过衣柜里被留下的我的衣服,那些都是明媚的颜色,粉红、桃红、大红、浅蓝、水蓝、靛蓝……那些白净的颜色,属于夏天和阳光的颜色,我向往的颜色。现在,那个带我来这座光明天堂的男人不见了,而我也要被打回原形了,这些明媚再不会属于我。
我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的看了一遍,默默记在心里。最后一次,在这张床上睡一晚。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该来了。带我回去。回到我来的地方。
我搬去莫啸楠公司在上海下属的一家酒店,灯红酒绿,夜夜笙歌,流连于夜店pub。洛啸楠,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某个角落看着现在一身狼狈的我露出你那高深莫测的笑;洛啸楠,你赢了,我总是你的手下败将,所以我只能活在你给的世界,暗无天日。
我恨洛啸楠,那个被我称作爸爸的魔鬼,轻易摧毁任何一个人,不着痕迹。那时他在我面前亲手开枪打死我的母亲,打在她光洁的额上,一枪毙命,从绑匪手里把我救出来,我的哭喊声在他清泠冷峻的面前永远无济于事。那是一个用尽一生气力爱他的女人,那么妩媚动人,就这样活生生死在他面前,他甚至连眉毛都没皱一下。直到现在我偶尔的梦中依然会出现妈妈血淋淋的面孔,她凄美的笑容,仿佛完成了她一生的心愿。
魔鬼成功地一步步将我也训练成魔鬼,让我杀人,不停的杀人。
他说,离离,你的心里不能有爱;
他说,如果你的枪法不是最快最准最狠的,那你就只能成为别人的枪靶子;
他说,如果你的身手不够好,最后只有死路一条;
他说,离离,如果你只有这点本事,不配做我洛啸楠的女儿……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做洛啸楠的女儿!
如果,可以。
那时我在他的死士训练营里,枪法是最准的,身手是最快的,年纪是最小的,心是最狠的,各项成绩都是优秀,因为我是洛啸楠的女儿!13岁我第一次带队执行任务,在中越边界的丛林里我们5个人埋伏一个月,终于成功的消灭了对方的武装力量,为洛啸楠扫干净前进的路。62个人,我数过那些尸体,洛啸楠教给我,死,一定要见尸。血腥气混着火药的味道,我以为这就是我的世界。从6岁到18岁,我不在乎自己是否是活着,甚至我盼着自己就这样在某一次任务中死掉,从此一了百了。可是,每次无论我受多重的伤,洛啸楠总是要把我救活。他说,“离离,你死不了,我不会让你死。我只有你这一个女儿。”魔鬼,他就是魔鬼!
我的枪法越来越好,杀的人越来越多,洛啸楠让我执行的任务却越来越少。可我从来不会乖乖的听他的话,任性、不好好去上学,去pub打架惹事,我希望警察把我抓走,然后发现我是个杀人魔,双手沾满了血腥,然后枪毙了我。可是,他还是能轻松地把我惹的那些烂摊子收拾干净,逼着我读完高中读大学,安排我去上海读最好的法律。认识韩灏辰是洛啸楠和我都始料未及的,这个阳光一样的男孩子,把我的世界点亮,他笑的多好看,打球时汗流浃背的样子多帅,会皱眉难过,会絮絮叨叨的教训我,那么活生生。他第一次握着我的手,紧张的汗津津的手,我吻他时,他跳跃的睫毛。所以,我做了这辈子唯一一次真正背叛洛啸楠的事,顺从了自己的心,是的,我发现了自己的心。
洛啸楠开始时只是吓唬一下韩灏辰,但后来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是真的想往死里整他,我也被他带回北京关在家里。我怕洛啸楠真的杀了灏辰,割了腕,把自己的右手废了,再拿不了枪。果然,洛啸楠发怒了。是啊,他费了那么多心血培养了那么久的工具就这样坏掉了,被我毁了!
“放我走吧,放我们走吧,我已经没有用了,”那时候我躺在病床上第一次求他,“就让我幸福,好吗?”,洛啸楠背对我站着,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他还是放了我。重新回到上海,我的信用卡被停了,房子车子都不在了,开始做一个真正的大学生,谈恋爱、学习。韩灏辰一直以为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头目,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次的意外和警告。他为我流了那么多血,受了那么多次伤,依然爱着我,望着这个男孩,是真的让我心疼了。那时,我洛离离曾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好好爱他,非他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