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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二十章 ...

  •   金钰看看地上的老虎尸体,询问霸天:“这分量可不轻,你行不行?不行就我来。”
      霸天点点头,示意金钰把老虎移到它背上。
      金钰抓住老虎的四条腿,双肩发力,猛然将它提起,又慢慢放到霸天背上,边放边问,“可以吗,不行别勉强啊。”
      霸天甩甩尾巴,表示自己可以,它可不想被金钰看轻了。它体长六尺,体重足有四百五十斤,可以搬动比之自身重两倍的物体,所以这头老虎对它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金钰看它真不像勉强的样子,才放心把老虎交给它。他自己则拿其它的东西,背篓里的植物倒没什么分量,主要是肉比较重,十来条熊肉,两条猪腿和熊掌加起来也有个三百多斤。金钰将熊肉都用藤条串起来,背在右肩,左手提着两条猪腿,运转功法,奔跑起来。
      离家太远了,不跑的话走到晚上也到不了家。金钰转头对霸天说道,“比一场如何?”看了看它背上的老虎尸体,又觉得不妥,霸天太吃亏了,“算了,你背上的重量比我重一倍呢,还是不比了。”
      霸天呲了呲牙,瞬间加快了速度,把金钰甩在了后面。
      金钰挑了挑眉,还挺不服输啊,勾了勾唇也追了上去。他们在丛林中奔跑跳跃,你追我赶,丛林就像他们的玩乐园。跑了一个多时辰,两人几乎同时到达山坳入口。按照实际情况来说,当然是霸天赢了,毕竟霸天的负重是金钰的两倍,而且金钰有精气加持。如果纯粹是拼身体的力量,金钰肯定是拼不过霸天了,当然,这些金钰是不可能告诉霸天的。
      霸天把老虎尸体留在水潭下游,到水潭把自己洗干净,得到金钰赞赏的眼神,淡金色的兽瞳里闪过一道幽光。
      回到家,金钰先把东西卸下,坐下来给自己倒杯茶,歇歇脚。今天一天都在外面,太阳都已经落山了,可谓是金钰到这个世界后最奔波刺激的一天了。不过看着地上的东西,今天一天的收获还是很喜人的,金钰满意点头。
      霸天走到金钰身边趴下,它也需要歇歇,背着六百斤的老虎尸体跑一个多时辰,即便是它,也是有些累了。它能有这样的耐力,自然也是多亏了它身体自主吸收的那些日月精华了,不然它怎么可能会比其它豹子厉害这么多。
      休息了一刻钟后,金钰把采回来的野山参灵芝和绿植花卉一起移栽到了花圃里,并给它们输了点精气,顿时,这些植物都鲜活了,苍翠欲滴,生机勃勃。
      把两条野猪腿洗干净,抹上大量盐,和熏好的熊肉一起挂到杂物房的竹竿上风干,等挂一个月后,猪腿就变成火腿了。
      做完这些,金钰拿上刀和几个大木盆来到水潭下游,准备处理这头老虎尸体。老虎全身可都是宝啊,虎皮可以做大氅,想想身穿虎皮大氅那多威武霸气。不过金钰不太可能会这么打扮,这张虎皮也不太完整,有两处被熊掌划出了较长的口子,鞣制好了,倒可以用来做被褥。
      虎肉能吃,而且补脾胃、益气力、壮精骨,吃了对身体好。
      虎骨泡酒可是大补之物,具有固肾益精、强筋健骨、益智延年、舒筋活血等功效。
      虎油可以治冻疮;虎鞭能暖肾壮阳,益精补髓;虎须也能用来治药材,就连虎粪虎尿都很有用,虎粪对皮肤很好,和水抹在皮肤上对防治冻疮非常有效。当然,把粪便涂抹在身上这个就不尝试了,金钰现在的皮肤已经很好了,白的发光,嫩的出水。
      为啥叫老虎是百兽之王,看看它的宝贵程度,就能理解了。
      金钰把整张虎皮都剥了下来,在肚子上划一刀,从这里开始剥,这么大一头老虎,对别人来说,剥皮会很费劲,不过对金钰来说,就很简单了,只见他左手揭皮,右手拿刀,沿着皮肉相连之处刷刷就剥开了,动作行云流水,不到半刻钟,一张虎皮就剥下来了。
      切开肚皮,掏出内脏留下心肝和虎鞭,其它就都不要了,没有酱油,大肠白灼想来味道不会很好,就不要了。
      这头老虎实在太大了,留下的肉得有个四百多斤。金钰打算一半都用来做烟熏肉,这个容易存放,而且味道好,烟熏能去除肉里的膻味。另一半够他和霸天吃个三四天了。
      老虎肉最好是用来红烧,但没有酱油啊,所以金钰还是做了石板烤肉,还有黄焖虎肉。
      虎骨就不泡酒了,说实话虎骨泡酒再补也没有他自己的肉补,他体内蕴含的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本源最精纯的能量,上次裴璟霖只喝了他那么一点血,毒就解了,第二天伤口就愈合了。所以这虎骨金钰还真不太稀罕,不过可以磨粉后给霸天吃。虎之气力,偏在胫骨,固虎虽死,而胫犹屹立不仆。所以虎骨粉对霸天是有好处的。
      金钰觉得今天霸天吃老虎肉格外用力,有种咬牙切齿的感觉,就好奇问它,“怎么,这头老虎跟你有很大仇怨啊?”
      霸天咔嚓咔嚓嚼碎骨头咽下去,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呲牙,眯起眼睛,点了点头。
      金钰挑眉,看来这仇怨结的还不轻啊,看它嚼骨头那狠劲,啧啧,金钰感叹“本来虎骨那么硬,我还想把骨头磨粉后给你吃的呢,现在看来你自己就能嚼碎啊,牙口不错啊!”
      霸天哼哼,继续咔嚓咔嚓嚼骨头。
      金钰无奈摇头,豹子可真是记仇的种族。
      吃完饭,洗漱后他们依然在月台休息,金钰看着夜空,也不知道裴璟霖的事情办的顺不顺利,皇权社会,和皇帝做交易,必定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交换。交出兵权可是把主动权交到了对方手里,以后皇帝再想挟制他,可就容易了。要他说裴璟霖自己当皇帝也行啊,省得拼死拼活为皇帝办事,还要受他猜忌。
      不过那样,自己就绝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了,他在紫禁城待了那么多年,皇宫是个多黑暗肮脏的地方,他太清楚了,所以他那时看着那些想尽办法进宫的女人,都觉得她们挺傻的。
      后宫的女人多半没有什么好下场,即便是皇后也十有九死,宠妃也是花无百日红,被遗弃的下场,更不要说其他不受皇帝喜爱的女人了,要么被害死要么孤独终老。所以这些女人得不到皇帝的爱就想要权利,扶持自己的儿子坐上皇位,自己做太后。可皇位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争斗可不就越来越激烈吗,所以呀,皇宫就是世界上最黑暗最血腥的地方。
      金钰想想自己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了六百多年,居然没有被养歪,可见自己是多么山里啊!
      正真专情长情的皇帝少之又少,明朝清朝两个朝代,金钰也只见过一个,明孝宗朱佑樘,他只娶了张皇后一人。但他是真的不想要更多的嫔妃吗,也不尽然,明孝宗从小就身体病弱,一生只活了三十六年,女人再多,他也有心无力啊。后世评价清朝顺治帝专情于董鄂妃,金钰对此嗤之以鼻,表现的再怎么专情,该睡别的女人还不是照样睡。
      所以啊,金钰对皇帝这种生物,敬而远之,不想和他们扯上任何关系。所幸,裴璟霖没有当皇帝的心。
      第二天金钰没什么要事,陶坯还没干透,肥皂也要过几天才能查看效果。金钰就打算把四只熊掌处理了。
      中国古时有这样一句话叫作‘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在那时,熊掌都是天子和诸侯们享用的,可见熊掌的珍贵。到了宋、元时代,熊掌与鹿茸、犀鼻、驼峰、果子狸、豹胎、狮乳、猴头并列为‘八珍’,而熊掌为‘八珍’之首,为宫廷的席上珍食。最具风味的有红扒熊掌、八宝熊掌、兰花熊掌和“掌上明珠”。
      到了清朝康熙年间,康熙为了笼络汉臣举办的‘满汉全席’,就有“白扒熊掌”这道菜,金钰可是见过做这道菜的复杂程度,总共要花三天三夜的功夫,期间需经过三次水煮,三次汤炖,然后用鸡鸭鱼,各种山珍炖的汤煨,最后勾芡上盘。这么复杂的工序,还要这么多食材来配,想来一定非常美味。
      不过自己做就不用像宫廷御宴那么严苛复杂了,今天就做一个简易版的。金钰先把熊掌去皮,减掉指甲和熊掌上的茧子,熊掌上的脂肪很厚,气味很腥,而且后掌有点臭味。难怪要过三次水煮,原来是为了去腥和臭味。
      金钰吩咐霸天去找一只野鸡和一只野鸭来,“熊掌很美味哦,但要野鸡野鸭汤来煨,我在家处理熊掌,捕猎就交给你了,快去。”
      霸天看了看熊掌,有点嫌弃,臭烘烘的有什么好吃的,但还是听话的跑去丛林抓野鸡野鸭了。
      金钰把灶火生起来,熊掌冷水下锅,再加入姜片,葱段,花椒,水开煮透。捞出熊掌,闻了闻气味还是很腥,就继续洗煮。第二遍捞起来闻闻,还是有腥味,金钰有些纠结了,也不知道这熊掌有没有脚气啊,据说地球人爱吃的鸡爪鸭掌就有可能吃到脚气鸡脚气鸭。一直洗煮了四边终于没有腥臭味了,金钰才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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