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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青岛四月之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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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是那个树下的美女喊我。
“我是张洁,风浪丝袜,你忘了?”见我还是迷糊,她一把拽下头上金黄的大波浪,露出一头黝黑的披肩直发。
“是你呀,这样打扮还真认不出。”记得上次风浪活动,她是短发,看来那也是假发。我伸手摸了一下张洁的头发,很柔顺、丝丝分明。
“这是真发。”张洁说。
“这头发真漂亮,就这样拍照吧。”我由衷地说。
“会不会太土了?我还是觉得这个头发洋气,他们都说我戴这个假发风情万种,特女人。”张洁举了举手上的发套,“不过我男朋友也说我的黑头发好看,所以我一直难不定主意,我的头发真的好看?”
我点点头:“你这么年轻、皮肤又白,站在樱花下,一头的黑发把樱花都比下去了。”
“真的?姐,我信你,我觉得你特别有味道,真的,我要是到你这个年纪还有你这种气质就好了。”张洁说完也不等我对她的赞美表示感谢就欢天喜地地蹦到摄影师面前去了。
我有些怔住了,我相信张洁对我的夸赞是真心的,就犹如我对她的美也是由衷的。只是我心里却希望她不是这样一个人,她这样,让我如何拿自己的涵养和经历去鄙视她的年轻和靓丽?
“走吧。”我回头对孙晨说,然后挤出人群。
孙晨又要给我拍照,我拒绝了,在这样艳丽的阳光下,我眼角的细纹,我下垂的脸颊和沟壑纵横的脖子无处躲匿,也许乍眼看不见,但数码相加下定是暴露无疑。把那样已经不年轻了的事实变成证据,不如什么都不留,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
不拍照,赏花好像索然无味了。孙晨也有些没精打采,于是我提议不如去海边看看,这里离第一海水浴场很近。孙晨没有异议,把我搂进怀里说:“刚才那小嫚一点没说错,你很有味道。”孙晨又凑在我脖子上闻了一下,“而且味道还很好。”
我笑着推开孙晨说:“女人不年轻又不漂亮人家要赞美她一般就用气质呀,味道呀来搪塞。”
“我是真心的。”孙晨又凑过来,“咦,你的小金锁哪去了?”
“哦,我把它收起来了。”
30岁生日后,我就一直戴着姑奶奶给的金锁,直到那晚与孙晨在一起后。
孙晨问起过金锁的来历,对它很好奇,我简单地对他说了金锁的故事。那晚以后我把金锁锁回了那个狭长的木匣子,我想姑奶奶只是希望我能找到一个好男人而已,没有说脖子上挂着金钥匙的就是属于我的男人。
“我没有钥匙,你是不是觉得很遗憾?”孙晨问。
“那只是个故事而已,那把钥匙说不定早变成了金项链、金戒指了呢。要指望那把钥匙,我这辈子也别想嫁出去。”这句话不但是宽慰孙晨也是宽慰我自己的。之前对于林常风,我从来没想到过金锁和钥匙,因为我对他的感觉不需要条件,而对于孙晨如果有那把钥匙,也许我就能说服自己安下心来。
“要不我去打一把金钥匙,然后我们交换,当做定情物?”孙晨提议。
“不好,太俗。走吧,别想了。”刚好是绿灯,我拉着孙晨随人流过了马路,穿过汇泉广场就是第一海水浴场了。
天气实在太好了,没有人舍得辜负这美好的春光,这座岛城的人大概倾巢而出了吧,否则哪来这么多人,举目望去中山公园的大门被淹没在人海中,沙滩被淹没在人海中,广场也被淹没在人海中。
路边的公交车更是人满为患,车里都塞得满满的,司机也不阻拦,上车的人不论老少依然奋勇挤之。或者来了辆车,数百人随着跑,眼看车停下来了,人流也停下来了,前面那辆车拉着满车的人走了,空了位置出来,这辆车又往前开去,在刚才那辆车的位置停住,本来还占据有利地形的人顷刻间被先动的人抛在了后面,捶胸顿足的抱怨自己运气不好。
看人倒是比去海边要有意思了。
我索性在广场边找了个长椅坐下:“要不我们休息一会儿吧,这个时候海边的人肯定很多,说不定我们连一粒沙子都看不到,因为每粒沙子上都可能站着一个人。”
“那就不去了,在这晒晒太阳也很好。”孙晨也坐下,“你看,那小嫚。”
顺着孙晨手指的方向,张洁在难得的空地上拍照片,这回她是披散着黑色长发,穿一条纯白的裙子,风把裙角撩起很漂亮。
“这种女人太爱出风头,谁娶了她倒霉。”孙晨说。
“一般人她还看不上呢。”我不喜欢男人的这副腔调,得不到的漂亮东西就去贬低它。
正巧张洁看见了我朝我挥手,我对她伸了两个大拇指以示鼓励,张洁又频频向我飞吻。于是沾了张洁的光,也有闲散的目光射向我。
“走吧,走吧,这风头我可受不了。”孙晨拉着我就起身。我看了下手表,下午四点了,太阳的劲头也越来越弱了,我很想回家,放上一浴缸的水泡个澡,然后再美美的睡上一觉。
我把这想法对孙晨说了,孙晨很赞同,他说晚上我们还可以一起吃饭,一起散步,或者还能一起去看个电影。
“我想自己一个人呆着。”我抬头看着孙晨。孙晨有些意外,不过他很快就说:“行,那我先把你送回家。”
孙晨这一点特别招人喜欢,从不勉强人。
我伸手摸了一下孙晨的脸颊说:“小哥,真乖。”
孙晨哈哈笑着牵着我的手往车站边走去,人依然是多,出租车看样子也很难等到,我们决定往前走一站,这样也许能避开人群密集区。
没走多少路,一辆灰色的福特停在我们旁边。张洁从里面探出头来。
“姐,上车,我捎着你们。”
一眼望进去,驾驶座旁坐着一个人。
是林常风。这才想起来赵小刚说的话。林常风找的女朋友是模特队的叫张洁。
林常风对着我点了点头说:“万经理。”
我忙答应:“林总,你好。”心里却是隐隐的像无数针扎一样疼。
“姐,上车吧。”张洁说。
“我们,我们想走走。”我说,说得没有底气,因为我突然觉得很累,从身体到心理。
张洁打开车门:“上车吧,我还有话对你说,想让你帮我拿拿主意。”
好像盛情难却,我回头看了看孙晨。孙晨耸耸肩。于是我们上了车,我和张洁坐在后面,孙晨坐在林常风身边,两人打了个招呼。
我问张洁:“什么事要我拿主意?”
“明天我要在室内拍写真集,有两套衣服我一直拿不定主意,你帮我看看。”张洁边说边从包里提溜出两件衣服,都是纱状的,粉色和鹅黄色,“都是在香港买的礼服,很贵的。”
贵不贵我倒是没看出来,不过实在想像不出穿着这两件衣服拍写真照的样子。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拍写真照?”我问。
“留住青春呀。”张洁扑闪着大眼睛看着我。
“既然是留住青春那就该往青春里打扮,这两件衣服都太老成了,不如穿运动装或者休闲衣来得真是和年轻。”
“啊,那我花这么多年买的衣服不就派不上用场了吗?”
张洁看来很不赞成我的提议。
“衣服留到10年后再穿好了。好衣服不会过时的,你放心吧。”虽然张洁是林常风的女朋友,虽然她叫嚣着要嫁给有钱人,但她真实到让我喜欢,难怪男人会喜欢这个年龄的女人,她们袒露着自己,让你看得一清二楚,一个稍微有些经历的男人就足以掌控她们。
“青春的美是不需要任何装饰的,越自然越美,这样等你10年后再看这些照片才不会后悔那些浓妆和衣服掩盖了年轻的样子。”
张洁点了点头,她很快就被我说服了。
我朝笑了笑,抬头往前看,一眼就触到了后视镜里林常风的眼睛,我连忙挪开眼神。
“到福州路就把我放下来吧。”我说。
“对,我家也离这很近,走过去就行。”孙晨应和。
“那你在这下吧,我会把万经理送到家的。”林常风接话。
“对对,你放心吧,我们保证把万美姐完全送到家。”张洁对孙晨说,没办法,孙晨只好下车了。
我想他也许是想让我去他那里的。幸好张洁为我解围,不,是林常风。
我看了一眼后视镜,林常风并没有透过它看我,他正聚精会神的开车。
“去哪?”他问
“我住在福州北路的鼎城。”我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