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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见不相识 ...

  •   晨光熹微,一夜好眠。

      推开窗,龙小云便看到了在后院里擦拭飞刀的李寻欢。

      不论是撒潘江,还是使飞刀。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

      只要李寻欢在的地方,麻烦就不会少。

      不同于父辈对他的期待,他的一生都没能寻到多少欢乐。

      每时每刻,麻烦就跟嗅着肉香的狗似的,总能凭直觉找到他。

      有些人,就是传说中的麻烦体质。就算他不去招惹麻烦,麻烦也会自动找上门来。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除夕那一夜。

      他不是在决斗,就是在奔向决斗的路上。

      李寻欢和飞刀待在一起的时间,远比家人多多了。

      林诗音的情敌根本就不是未来武林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或是现在还不知在哪个角落玩布娃娃的鼻涕小妞——孙小红。

      她的情敌,从来都握在小李探花的手中,就是那枚薄如柳叶的小刀。

      那把小刀不是被李寻欢拿在手中不停地把玩,就是被他耐心地擦拭,时刻准备着吻向下一个对手的咽喉。

      龙小云很怀疑,两人成亲后,会不会因这把刀而分居,乃至合离。

      虽然李寻欢不是谢晓峰那般的武痴,他懂得生活的美好,乐意品评美人与美酒的滋味。

      但使用飞刀,早就不再只是他的习惯。

      那一刀的风情,历经了岁月的沉淀,演变成了他的本能,在他的血液里不停地流淌,生生不息。

      身为未婚夫妻的两人,本就早该拜堂成亲,生儿育女,共享人生那份幸福与美满。

      但李寻欢的对手,可不管那么多。毕竟好日子不仅可以用来成亲,用来挑战也是极好的。

      十年苦练无人问,一战成名天下闻。人生中这么重要的事,武林后起之秀们,可不得挑一个良辰吉日,为自己出道做准备?

      当然了,麻烦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百晓生的兵器谱上赫赫有名的人物,都有各自的麻烦,只不过李寻欢的更大一些。

      谁叫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隐于江湖,神龙见首不见尾,少有人能寻觅到他们的踪迹。

      但李园的大门,常年打开。庭院洒扫干净,一尘不染,只为迎接各方侠士的到来。

      李寻欢不在李园的日子里,拜帖如雪花纷至沓来。那厚厚的一垛帖子还攒在李管家的书桌上,亟待回复。

      李叔他老人家容易吗?不仅要操心李园的营生,还要担心晚辈的人身安全。

      俗话说的好,夜路走多了,总会见到鬼。

      武林中人,刀下魂多了,总会死在后来人的刀下。

      兵器谱上的武器,不会一成不变。江湖里的传说不会总由一人书写。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李寻欢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也曾挑战过排行榜上的那些武林前辈。那是在江湖中成名的最快方法。

      当年的愣头青,转眼间,也成了老江湖。

      岁月如刀,刀刀催人老。

      他被命运的小刀指引着向前走去,终有一天也会成为被打败的“前辈”。

      但他希望那天能晚点到来。他的心中还有牵挂,家里总有一盏小灯,不论风雨,在亮着等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挑战永远也没有完结的一天,除非他退出江湖。

      他怀中的玉佩在隐隐发热。那是诗音与他的定情信物。

      这次的重伤让他想了很多。

      那时,狂风卷地,飞雪满天。

      当他的生命就要结束的那一刻,他脑中一片空白。

      最后浮现的便是那张苍白的面庞,那是诗音在流着泪看他。

      他不想再让诗音为他牵肠挂肚,担心流泪了。

      “早,李大哥。”

      一个童稚的声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也打乱了李寻欢的思绪。

      龙小云踱着步子,悄无声息地走到他的身边。

      “早,小云。”

      李寻欢从回忆里抽离,转头露出了他惯有的微笑。

      江湖从来都是年轻人的天下,他身旁的小云,便是最好的例子。

      他能想象,在不远的将来。茶馆内便会将他英武的事迹广为宣扬。

      武林中什么都缺,就是不会缺少英雄。

      前人再辉煌,也总会变成回忆。而那接棒的后人,又将成为世人追捧的对象。

      江湖这个地方,年复一年,从未改变。

      “昨晚睡得还好吗?有什么需要的添置的,你都可以去找李叔。”

      “我睡得很好。”

      事实上,龙小云休息得非常好。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香了。

      一觉到亮。睁眼时已见天边的霞光。

      “一切都安排得很好,我没有任何不习惯的地方。”

      “那就好。”

      “今日雪停放晴了,我们带你在城里转转,你看怎么样?”

      点翠阁上了新头面。要不是出远门,他早就带着诗音过去试戴了。

      “李大哥,你知道你现在的样子,让我想起了谁?”

      “谁?”

      “司马师的弟弟。”

      “嗯?”

      “你放心,我明白的。你和林姐姐慢慢逛,我决不会插入到“你们”之间。”

      “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便是识趣。我绝对不会做那么不识趣的人。”

      “……”

      龙小云那副了然于心的模样,瞬间让李寻欢不知道话该怎么接了。

      他感觉他的伤还没好,不然怎么会产生幻觉。他竟然从一个小孩身上看到了他祖父的身影。

      他打小便聪慧异常,调皮捣蛋的事全推到了他大哥身上。但可惜的是,从来都没瞒过他祖父那双慧眼。

      “小云,我有时会怀疑你不止十岁。你的言行举止太过成熟,我总觉得你的身体里住着一个苍老的灵魂。”

      “万万没想到,竟然被你识破了。小李相公。其实我是千年的狐妖。此次来人间历练,积攒功德只为成仙。”

      “你这个小鬼头哟。真不知道这小脑袋瓜里到底装着些什么?”

      李寻欢无奈地用手掌按在龙小云的头顶,晃了晃。

      仿佛这样就可以把这个调皮的小猴子收在他的五指山下。

      “师父,我掐指一算。今天咱们肯定没办法出门逛街。”

      悟空上身的龙小云,手指轻点,眼珠咕噜噜地翻转,煞有介事道。

      “悟空,那该如何是好?”李寻欢双手一摊,皱着眉配合道。

      “这我也无能为力。”

      就在两人玩得正开心时,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那脚步由远到近,直奔他们而来。

      “少爷,小云少爷——”

      原来是李四。他弓着腰,喘着粗气,停在了两人面前。

      “呼,李叔,李叔让我来报信。待会儿——会有贵客上门。请你们抓紧时间梳洗。”

      “有贵客上门?”

      “哈,小云,我现在相信你是小狐仙了。”

      “你不妨再算算,贵客姓甚名谁?来自何方?为何上门拜访?”

      “道可道,非常道。此乃天机,不可泄露也。”

      龙小云摇摇头,双手背在身后,神秘兮兮道。

      真是的。他怎么会知道,他又不是真正的狐仙。

      ——————————————————

      辰时一刻。

      李园迎来了打远方而来的贵客。

      对李寻欢与龙小云而言,此人
      都并不陌生。

      他的大名响彻武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从不懂得何为低调,平日里总爱穿着一身绯衣。

      他的双眸明亮如昨,灿若天上晨星。嘴角习惯性泛着一抹微笑。从年少到如今,都是春闺少女的梦里人。

      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可能上天也不舍得让这件艺术品产生瑕疵。

      岁月从不败美人。

      他气定神闲地端坐在太师椅上,用杯盖扒拉着杯中漂浮着的那三两片茶叶。

      他薄唇亲启,吹凉的不只有清茶,还吹皱了大厅里丫鬟们的春心。

      这场面若是被朱七七看到了,定会咬牙切齿骂他死性不改。但若是被沈浪看到了,反而会摇头感叹,他的这位老朋友呀,真是风采依旧,功力不减当年。

      他便是曾经叱咤武林的千面公子——王怜花。

      对王怜花而言,喝不喝茶并不重要,但姿势一定要摆好,仪态一定得大方。

      不若如此,他千面公子的脸面该往何处放?

      “晚辈李寻欢,拜见王世伯。”

      “晚辈龙小云,拜见王前辈。”

      李寻欢带着龙小云向王怜花问好,拱手站在了一旁。

      林诗音并没有来大厅。她向来不喜欢跟那所谓的江湖有太多牵扯。她总觉得江湖里有太多奇奇怪怪的规定,她是真的不喜欢。

      当然,她的寻欢表哥除外。不过,若是表哥远离这些是是非非,她会更加开心。

      “寻欢,你回来了?之前李管家给我来信,还以为你在口外赶不回来了,没曾想到刚刚好。”

      “身体现在怎么样?快让我看看。”

      王怜花放下茶杯,起身走到李寻欢身边,牵起他的手腕,手指轻搭,号起脉来。

      王怜花还是在李寻欢小时见过他。没想到当年那个调皮的小子,现在已经是江湖里响当当的人物了。真是后生可畏呀。

      “多谢世伯关心,小侄身体已经大好了。这全多亏了小云,他不仅救了我一命,医术更是——”

      “哦?这就是救了你的那个小英雄?”

      “你这医术确实是不错。”王怜花目光扫向小云,点头称赞道。

      “前辈谬赞,晚辈实是愧不敢当。”

      “何须这般谦虚,我说好就是好。我可是不轻易夸人的。”

      王怜花的眼光是有目共睹的高,江湖里能得他青眼的真是寥寥无几。

      “寻欢,这瓶固元丹你收好。”

      王怜花放开李寻欢,从怀中掏出一个青色瓷瓶放到了李寻欢掌心。

      王怜花仔细打量着龙小云。这个救了他世侄的少年非常年轻。

      “小云,龙——小云?”

      他的眉眼,让王怜花感觉很是熟悉。就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可若是再仔细思量,他确实是不认识这个孩子。难道他认识这个孩子的父母?

      这种无法捉摸的感觉,真是让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他的眼神有着和他年龄并不相符的沉稳与老练。但他肯定这少年并没有易容。

      一个人可以用易容术伪装他的外表,可是没办法伪装他的眼神。王怜花心中暗自感叹,这也是个有故事的少年呀。

      王怜花在打量龙小云时,龙小云也在打量着他。

      眼前这个惊艳才绝的中年人,便是他上辈子素未谋面的“师父”。

      他果真像传说中描述得那样令人惊艳。龙小云从来没见过这般的男子,竟然可以把绯衣穿得如此浑然天成。

      当然了,也只有他才配穿这样华贵的衣袍。人衣合一,互相成就的最高境界,莫过于此。

      “寻欢,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想拜托你。”

      “我和你沈伯伯他们即将出海远航,也不知道何时回来。”

      “这个放在你这里,我是最为安心的。”

      “你也明白,我辛辛苦苦研究了这么多年,多有涉猎,也算是略有小成。”

      “人年纪大了,就会想着找个徒弟。不然心中总觉得不是滋味。”

      “就由你来为我把关这个有缘人吧。”

      王怜花从袖中掏出了他毕生之作——《怜花宝鉴》,郑重地交到了李寻欢手里。

      他当然知道,当今武林有很多人都在打这本书的主意。

      但习武之人不能因噎废食,这书只有留在中原,才能等到有缘人,传承他的衣钵。

      王怜花相信他眼前这个正直的年轻人,一定会把他的嘱托完成得漂漂亮亮。

      “好,晚辈定不会辜负世伯的信任。”李寻欢脸上,眼里都写满了认真。

      李寻欢许下的承诺,一辈子都会遵守。

      君子一诺,不若如是。

      这也是为何王怜花会不顾奔波劳累不远千里把书交给他的原因所在。

      现在想想,说不定他那有缘之人,并没有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

      王怜花笑眯眯地盯着眼前的少年,随手拿出袖中的玳瑁小扇,不住地摇晃。

      大冬天虽不适合扇扇,但文人雅士的扇子本就不是用来扇凉,而是拿来故作姿态摆谱的。而千面公子更是深谙此道的高手。

      这少年,根骨极佳,相貌也很是不错。最重要的是,还有一颗救世的仁义之心。若是做他的传人,也不会给他丢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吗?

      龙小云不知道他“师父”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他的眼神真是让人看得心里毛毛的。

      谁叫怜花公子一笑,保证没啥好事。这是上一辈武林中人的经验之谈。

      特别是朱七七大小姐,更是深有体会。若是她愿意,她可以写下一本传世佳作——《怜花公子的三十六种笑,看完就死翘翘》。想必会大受欢迎,引起洛阳纸贵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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