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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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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布莱斯是穆里尔姨婆的房客,住在院子角落里,储藏室改建的小屋中。
他有一张硬板床,一把吱吱作响的椅子和一台公鸭嗓的迷你录音机。
弗兰克本来还有一只军绿色的大箱子,大箱子里有各式各样的小箱子,小箱子里还有各式各样的小盒子,小盒子里有时候还放着小瓶子。
一个坑坑洼洼的针线包,曾是他姐姐的。她比他大八岁,有事没事喜欢踢他几脚,让他“见鬼去”,不过要帮弗兰克补的衣服,倒是一次没落过。她十七岁时到城里给人当女仆,从此弗兰克再也没见过她。
一个破破烂烂的硬纸盒,里面装着一双油亮的长靴,是他从前一个排长的,那是个凶残的出了名的家伙,喜欢让士兵光脚站在雪地上,用靴子的后跟碾他们几乎要冻掉的脚尖。一次挖壕沟时,有人一铲子削掉他小半个脚掌。他在临时医疗站里躺了一个星期,死在败血病手上。临死前,让人拿来他的行李,发疯一样,把东西一股脑摔在地上,大声说谁要那些倒霉玩意就统统拿去好了,不等东西被人抢完,匆匆忙忙断了气。弗兰克运气好,抢到这双靴子,这是他这辈子拥有过最好的靴子。
一个油腻腻的玻璃罐,是弗兰克在一户姓里德尔的人家当差时从一个厨娘那得到的。厨娘为了从花园偷偷摘蔷薇拿出去卖,委身于弗兰克,事后还给了他满满一罐子白糖。
一枚画着骆驼和金字塔的小巧鼻烟盒,是里德尔家的少爷给他的。当时弗兰克正撞见他和那个摘蔷薇的厨娘单独躲在厨房里衣冠不整的嬉闹,里德尔少爷塞给他这个鼻烟壶,嘱咐他什么也不要说。
一个白色的小药瓶,是一位精神科医生开给他的。五十年前,里德尔一家三口死于一场神秘的凶杀案,弗兰克被当作嫌疑人逮捕,最终因缺乏证据得以释放。从那之后,他的脑子就出了问题,里边的时钟总是一不小心就回溯到战争年代。每次时光之旅,弗兰克都会经历许多他从未经历的事,成为一个密探、叛徒、俘虏,或者干脆是身中数枪的尸体。他本来没打算去看医生,直到有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赤身露体,裹着一条床单,拿着长柄剪,在街上和一群野狗打斗,这才觉得问题比自己想的严重,狠下心来去看了医生。他在精神科里被贴上妄想症的标签,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直随身带着一个白色的药瓶。
现在,除了药瓶,其余的箱子罐子全都不见了,弗兰克搞不清楚把它们丢到了哪去。为此,他常常坐在一边发呆,想着这个问题,有时想的太过入神,忘了吃药。
穆里尔不喜欢弗兰克脑子里错乱的时钟,但大部分时间还能忍受,因为她能从中得到不少好处。
穆里尔管弗兰克收的房租不多,每天还向他提供一顿午饭,去年圣诞节还破天荒的送了他一顶捡来的帐篷,之所以这么慷慨,就是因为她会把弗兰克短路时说的话、做的事记下来,有时整理成社区新闻,有时添枝加叶变成一篇谍战故事,寄给当地小报,领一笔报酬。当初,她在街边第一次遇到精神错乱的弗兰克,被错认成元首时,就打定了这个主意。没过多久,穆里尔不仅攒了一笔去法国度假的小钱,还成了当地报纸上微微泛红的名人。
弗兰克从不看报,所以对穆里尔还有几分真诚的感激,主动揽过院子里的所有活,还在穆里尔有要求时,帮她修理水槽和电器。
如果没有犯病,弗兰克很少说话,金妮来破屋一周多,也没跟他有过什么正常的交谈。不过,金妮还是比较喜欢弗兰克的,并不仅仅因为有个穆里尔姨婆做为参照。
当金妮在院子里干活时,弗兰克常常放下自己的事,走过来帮她晾几件衣服、拿两包垃圾、提一会水桶。当冰淇淋小贩从街上经过时,弗兰克也会买几根冰棒,塞一根在金妮的手里。在准时吃药的情况下,他一声不吭的干些让人高兴的事,这给金妮在破屋的生活添加了一点小小的惊喜。
本来,靠弗兰克的善意,这个八月是可以熬过去的。遗憾的是,除了弗兰克的小小惊喜,还有另一个人,常常带来大大的惊吓。
这个人就是穆里尔唯一的朋友——翻倒巷的芭芭呀嘎。
朋友这种说法也许不对,芭芭呀嘎确实是唯一一个会登门拜访穆里尔的人,可她每次来的目的,似乎只是为了和穆里尔对骂。几十年来,她们一见面就张开血盆大嘴,调集口水互喷,直到双方都湿淋淋的才丢几个白眼,甩手而去。
金妮人微言轻,当然不可能改变这种陈年旧习,她的到来,只不过为芭芭呀嘎增添了新的捉弄对象。
芭芭呀嘎第一次来的时候,着实把她吓了一跳。当时金妮在客厅刷地板,一点预兆也没有,芭芭呀嘎“碰”的踹开大门走进来。这个矮胖矮胖,皮肤光滑的跟弹球一样的老太太,对着坐在桌边算账的穆里尔动了动嘴唇,眼角扫到金妮,突然嘎嘎嘎大笑起来。
“穆里尔,这是你的晚餐吗?”芭芭呀嘎踩着两只大皮鞋,不管不顾的走上金妮刚擦好的地板。金妮看着两串黑乎乎的脚印,还没想好说点什么,两只大脚已经到了她跟前,一只乌鸦爪子似的手用力拧住了她的脸颊。
“小鸡子,你好啊,快跟你芭芭婶婶打招呼。”
金妮的胃一阵痉挛,芭芭呀嘎紫红紫红的长袍,和她说话时带出来的浓浓香水味,让她难受极了。
芭芭呀嘎似乎看不见她的表情,像对小狗那样,拍了拍她的脑袋,自言自语的说:“我喜欢孩子,他们的肉嫩,烤起来不废柴火,熟得快。”
她的神情可不像在开玩笑,吓得金妮跳起来,跑到屋子另一边。
芭芭呀嘎叉腰大笑:“怕什么,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穆里尔才不会留我吃晚饭。再说,你的牙长得又不好看。对了,你有没有长大板牙的朋友?介绍给我认识。”
金妮不知道这和大板牙有什么关系,脑子里还是不由自主出现了赫敏的脸。后来她才从穆里尔那听说,芭芭呀嘎的另一个绰号是“牙仙”,因为她常常捧着一大盘各种各样的牙齿在翻到巷出售。至于那些牙齿有什么用,从哪来的,穆里尔打赌金妮一定不想知道。
这点她说得对极了,金妮不光不想了解那些牙,甚至不想多看芭芭呀嘎一眼。可每次芭芭呀嘎一来,穆里尔总让金妮待在旁边,不是吩咐她斟茶递水,就是帮忙打毛线球,似乎在向别人炫耀,自己有一个跟班。
被迫听两个老太太聊天,金妮自己都开始担心起自己的教育问题,她的两位教授只开设两门课程,除了骂街的艺术,还有流言制造法。
穆里尔和芭芭呀嘎在某些不对骂的时间里,会心平气和的坐下来,齐心协力的骂别人,从魔法部官员到隔壁那条街的小贩,似乎世界上所有人的小道消息,都在第一时间钻进她们脑子里的神秘电台。短短几天,金妮的词汇量扩大不少,也增长了不少贱闻。比如魔法部长康奈利福吉肚子已经堆成了四折,有一次他衬衫的下摆夹在从上数第二个褶皱之间,过了好久他才发觉;比如《标准咒语》的作者米兰达戈沙克是个奇懒无比的女人,同一件衣服可以一连穿上三个月也想不起来念一个清洁咒;比如住在隔壁的隔壁的本森家的大女儿,最喜欢参加的活动就是裸体示威游行;比如对角巷的那家□□餐馆里卖的麻辣蟹脚其实是护树罗锅……
一个闷热的夜晚,两个老太太又开始嘀咕,好几只上了年纪的乌鸦也落在窗台上,开始准时收听。
金妮满头大汗的坐在毛线堆里,听着一屋子的唧唧咕咕声昏昏欲睡,忽然一个名字敲在她耳膜上,把她惊醒了。
她听见有人说“邓布利多”。
她坐直身子,支起耳朵,迫切的想弄明白穆里尔她们在说什么。
“……跟老邓布利多一模一样,坎德拉这头妄自尊大的老山羊,难怪会被自己的女儿给干掉。”
“坎德拉?”金妮叫出声来,她确信自己听说过这个名字。
“看见没有,连这种小孩都知道她家的丑事。”穆里尔砸吧着嘴,幸灾乐祸的说,窗台上的一干鸟等,也随着她的语调,故作惊讶的拍拍翅膀。
“这算什么?更了不得的事还有呐。”芭芭呀嘎看起来也挺兴奋,两只胳膊夸张的挥舞,似乎要从窗户飞出去,朝全世界广播,“她那个女儿,我听人家说,兴许根本不是什么哑炮,没准连人都不是!”
“好像是有这么一说。”
“哼,坎德拉年轻时候的风流劲,什么干不出来?我奶奶说,她可是一年四季都在喵喵叫,连圣诞节也不放过。这风流娘们,保不准会找个什么濒临灭绝的神奇生物尝尝鲜。”
“啧啧啧,就是这样的人,更爱看不起其他规矩人。”
“没错,冲她那股傲气劲,受得了生个女儿是怪物?所以才一直把她锁在地底下。”
“何止是囚禁,我听说坎德拉还常常在那女孩的身上动些手脚,你知道为什么她一直青春不老,跟个妖精似的,就是因为喝了她怪物女儿的血。”
芭芭呀嘎发出一连串啧啧赞叹:“就是因为她对那孩子折磨的太过火,才会被咬死的。”
“咬死的?”穆里尔姨婆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好象要把脑袋扎进对方嘴里,好好听清楚。
“这也是我奶奶听人说的,坎德拉死后,她大儿子匆匆忙忙给她埋了,亲朋好友到最后都没跟遗体打个照面,你说是不是有鬼?就是不能见人才这样的。肯定死的好看不了。”
“这么一说,她那女儿是不是怪物,可就真没准了。”
这些恐怖的对话让金妮听着恶心,她想起二月份在那片林子里见过的阿利安娜,以及阿不福思家里的画像,大声插嘴道:“都是胡说,造谣!”
穆里尔狠狠瞪了金妮一眼:“瞎掺合什么,那时候你连影子都没有,知道个屁。”
“我就是知道,你们说的那个女孩叫阿利安娜,她长得特别好看,不是怪物!”
窗户上的几只鸟嘴齐齐发出“嘎嘎”的嘲笑,金妮不耐烦的把手里的线球扔过去,感到几周来积攒的闷气堵到了嗓子眼,索性借这个机会用更大的声音又嚷了一句。“我就是知道!”
吼完这句,她看见芭芭呀嘎圆睁着眼睛紧盯着她,像是吃了一惊,觉得舒服了一点,心想就算不对穆里尔姨婆百依百顺又有什么关系?无非是明天的午餐少两片青菜叶子。
她等着穆里尔姨婆为刚才的失礼用扣分或者菜叶子威胁自己。
没想到姨婆反倒冲着芭芭呀嘎笑起来。
“听这嗓门,吆喝起来怎么样。”
“前两天还蔫头耷脑的,现在看,大概还有点用。”芭芭呀嘎用买牲口的眼光上下打量着金妮。
“所以说,我出的是公道价。”
“不过……”
“别说不过,说什么也没用,出不起这个价,到时候你自己忙活去吧。”
芭芭呀嘎耸耸肩,两只眼睛翻着天花板来回转悠,好像那有个隐形的计算器。
她不是打算把我买回去吃了吧?金妮暗暗紧张。
不过,芭芭呀嘎似乎并没有拿她当下酒菜的意思,没坐多一会就回去了,而且令人欣喜的,一连几天都没有出现。
金妮稍微松了口气,继续掰着手指头艰难度日。
现在,她能做的最有趣的事就是做作业,尤其喜欢巴希达布置的那部分。虽然她不明白那些题目的用意,但在穆里尔姨婆的眼皮底下,偷空做点怪事,让人觉得挺解气。
打着作业的旗号,金妮在午夜的时候偷吃穆里尔藏起来的干酪;往午饭煮烂了的甘蓝上撒一大堆胡椒;藏在屋顶上画了一下午天上的云;给附近的报纸写专栏,收到一封退稿信;用垃圾桶里的西瓜子种出六棵嫩芽;一直呆着不动去想自己到底在想什么;捉了三十只毛毛虫养在碗柜里,其中十二只很快死了,八只变成蛹后一直没动静,五只变成了蛾子,三只成了白色菜粉蝶,一只是黄粉蝶,还有一只,一直都是毛毛虫……
穆里尔对她古怪的行为十分看不顺眼,可评分表里的负面评语已经写满了,饭菜也很难做的更难以下咽,最要命的是,金妮习惯了她的刻薄话,可以一边听,一边拍手称是。这使穆里尔觉得没意思极了,如果别人不觉得痛苦,折腾他们还有什么意义?不如抓紧时间打两件毛衣。
八月十一日早上,金妮醒来,习惯性的从床头抓起笔记,看到今天的题目是——“努力喜欢你收到的所有生日礼物”。
她这才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不仅不觉得高兴,反而担心充满不祥之兆的十三之年,会不会带来更多的厄运。至于礼物,金妮算了一下,家人在欧洲环游乐不思蜀,朋友又没人知道她身陷囹圄,穆里尔姨婆更别提了。如果真能收到礼物,哪怕只有一个白菜帮子,她也一定会非常感激。
想到这,她在笔记上写道:
巴希达,谢谢你送我作业当生日礼物,我特别特别喜欢,完毕。
之后,她啃了一片干巴巴的黑面包,灌下一杯凉水,带着洁具上了二楼,刚刚拿起沾了肥皂水的刷子打算擦地,穆里尔姨婆房门就打开了。
她看着拧抹布的金妮,眨了眨眼睛,破天荒的说:“有件事,征求下你的意见。”
“什么?”金妮觉得自己还没睡醒。
“你想不想去看魁地奇世界杯?”
“什么什么?”金妮觉得自己得了幻听。
“你想去看世界杯的话芭芭呀嘎有办法。”
“什么什么什么?”金妮觉得自己快死了。
“你到底去是不去?”
“去————!!!”
金妮拖长声音尖叫了好久,甚至没听到穆里尔姨婆转身对屋里的壁炉说了句:
“她自己同意的,我可没贩卖童工。”
穆里尔堵着耳朵,等金妮失控的叫停下来,又说了句奇迹般的话:
“今天你不干活也没关系。”
她看金妮瞬间愣了,又慢慢的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
“我的意思是,你今天不做家务也可以。”
“那我干什么?”
“爱干什么干什么,你愿意擦桌子扫地我也不拦着。”
“假发卷也可以不戴了?”
“随你。”穆里尔听起来有点不太甘心。
“谢谢姨婆!”金妮一把薅下头上的假发,大声喊道,“我再也不在背后管你叫‘百褶丧尸’了!”
穆里尔的脸色一下子黑了。
金妮不知道姨婆这一夜睡出了什么毛病,说不定这是一份传说中的生日礼物,不管姨婆到底知不知道今天是她生日,她爱死这份礼物了,爱的不得不用力地闹腾一番才能不让久违的喜悦胀破心脏。她幸福的做了几个深呼吸,胳膊欢乐的一甩,只听“哗啦”一声,手中的刷子飞了出去,击中走廊窗台上的花盆,花盆觉得受了不公的待遇,索性把心一横,从二楼飞身而下,紧接着一声短促的惨叫,金妮跑到窗边,看到弗兰克头顶一棵野草,不醒人事地倒在地上。
穆里尔姨婆凑过来,瞥了一眼,哼哼着说:“这盆花很贵,我要跟芭芭呀嘎说,从你那里出。”
金妮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也没心情去想,冲到楼下,心惊胆颤的扶起弗兰克,大声喊他的名字。幸运的是,弗兰克马上睁开眼睛,晃掉头上的野草和泥土,慢慢站了起来。
“弗兰克!你没事吧!都怪……这愚蠢的花盆!”金妮狠狠踢了两脚地上的碎片,想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
弗兰克却一点也不在意,脸上还露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想起来了。”他双眼圆睁,“想起来把它丢哪了。”
喜悦的表情一闪而过,弗兰克马上又皱起眉头:“要怎么拿回来……”
他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看起来困扰极了。
金妮这才注意到他头顶砸出了一个圆鼓鼓的肿包,满心内疚的说:“你想拿什么?我帮你。”
“真的?”弗兰克惊讶的抬起头。
“愿为组织效劳,保证完成任务。”
弗兰克看着金妮认真的表情,轻微的颤抖了一下,想了半天才吞吞吐吐的开口问道:“你能不能潜入德军总部?”
“德军总部?”金妮挠挠头,“弗兰克,你大概又忘吃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