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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74 ...

  •   为了甩开庄建国,张厌是无所不用其极。他尝试过百米狂奔,也试过用过肩摔,或者使阴招捏庄建国的肚子肉之类;要是他还像以前那样随身携带打火机,张厌可能会拿出来烫他手臂。
      只是,哪怕张厌出动到打火机了,这些招数对庄建国来说还是小事一桩。要知道庄叔叔以前是做什么的,那时候遇到的亡命之徒,为了想甩开警方的追捕所使的招,可比张厌能想到的这些要狠一百倍呢。
      就这程度啊,厌儿是甩不开我的啊哈哈哈!
      看到他得意的笑脸,张厌烦躁地啧了一声。我不能如意,庄建国又怎能如意?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厌的眼神突然一变,垂下双手不再尝试从庄建国手中逃跑。“狼封啊,你书包会很重吗?”他莫名地关心起狼封来。
      “还成吧,也没装多少东西。”狼封如实回答,“怎么?你想绕去买菜啊?”
      张厌没有回答这问题,只是露出了一副有点失望的表情,似乎不满意狼封的书包居然是轻的。“算了,你还是把书包给我吧。”他勉为其难说。
      “啊?你想干什么?”狼封露出了一脸疑惑,但还是乖乖地把书包脱了下来。
      他一声不响地把书包扔了出去,但张厌好像是背后长了眼似的,没有回头便知道狼封扔了东西过来。他将手臂往后打直,轻轻松松地接下了这突如其来的书包。
      “好了,你拿着吧。”张厌反手就把书包塞到庄建国怀里,顺便把自己的书包也塞了过去,轻轻拍去手上的灰。
      “……啊。”狼封是真的没想过张厌会这样处置自己的书包。他傻愣愣地看着他庄叔叔怀中成对的书包,又看了看心满意足的张厌,一时不知道该作什么反应。
      这……我是不是该把书包拿回来呢?狼封做不了决定。一方面,庄叔叔毕竟是自己的长辈,在自己有能力拿书包的情况下,还让长辈帮忙似乎不太好;另一方面,他要是真的拿回来了,小厌厌可能会不高兴。
      看出了他的挣扎,顾竟却是轻笑一声,“随他们吧,这多好,无包一身轻。”他把手臂搭在狼封的肩膀上拍了拍,示意他放轻松、别在意,“但我跟你说啊,你庄叔叔是个人精,可没张厌那么好欺负。”
      他语尾刚落,狼封就见庄建国把两个书包都背到同一边去,而后快步上前追上张厌,用那只挂上书包的手臂勾着张厌的肩颈。如此一来,书包的重量就转到张厌身上了。
      “艹!”张厌一时没忍住,大骂一声。
      “啊……”狼封呆滞地半张着嘴,这还是他第一次在一百米外如此清楚地听到张厌的声音呢。
      破罐子破摔,既然做什么自己都是那个受伤的人,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张厌现在不但打算绕去菜市场买菜,还打算去绕去好远好远的那家超市,买很多很多的生活用品回去囤。不止,他打算在店员算完钱后既不掏钱也不拿东西,就看庄建国怎么反应。
      哼!
      神仙打架,但遭殃的不是小鬼,而是神仙本仙。张厌跟庄建国两人单爱相杀,被落在后头的狼封和顾竟却轻轻松松地边聊边走着,就是脚走得有点累、嘴聊得有点干。
      所谓六年一个代沟,狼封跟他顾叔叔之间的沟整合一下的话,怕是能变马里亚纳海沟。
      跟许多大人一样,顾竟和年轻人说话时也习惯用学习成绩作为切入点,然后再顺势聊到是学生生活和个人生活之间的平冲,再来才是私事。这样的切入对狼封这种学渣来说,其实并不友好,毕竟他是个学渣,而大人们就不喜欢不学无术的人,如此一来便落下一个坏印象了。
      不过,跟顾竟聊的话情况就有点不一样了,因为他本人也是个学渣。从顾竟给自己的回应可以听出,他的学渣级别不但比狼封还高,而且比庄建国曾经形容过的还要糟糕。
      不管听多少次,狼封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哪怕让他亲眼看到少时的顾竟,还目睹他干过的事,狼封怕是也无法将那个小混混顾竟跟现在这个顾竟对上号。
      “叔,你那时候真没受什么刺激吗?”狼封好奇问,“我才不信你一说想做个人就开始做人了,最后还当上警察。”他说的是寒假时刚好说到顾竟对于自己突然想通、收心养性从一个混帐小子到成为警察这转变的答案。
      顾竟抿着唇看了看他,“我记得我应该是回答说‘想做个男人’,不是‘做个人’。”他纠正道,“至于刺激啊……也算是有。”
      “什么什么什么?”狼封张开了八卦的双眼。
      顾竟抿着嘴沉默了片刻,轻笑出声,“我想当警察的原因,或多或少跟长义有点关系。”他柔声说,“就是厌儿的父亲。”
      “啊……”狼封眨了眨眼,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就在他烦恼时,顾竟替狼封解决了这难题。“长义这名字挺适合他的,他这人啊,很有义气,也很正义,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顾竟目视着前方,不远处,庄建国正在他的钱包里掏钱出来替张厌买单,后者仰了仰脸,看起来很是得意。
      顾竟又是一笑。像这样的事,他年轻时也看见过不少,而那时的“受害者”正是庄建国和自己,“加害者”叫张长义。有时顾竟会想,庄建国现在能这么轻松地应对张厌,或许是张长义过去的训练有素。
      “我跟长义不是一个高中的,但跟你和张厌差不多,也算在隔壁,只是没一中和三中这么近而已。”顾竟说,“那时候学校附近有间桌球馆,我俩就是在那里认识的。”
      那时候的城市可没有现在这么和平,满大街都是些不好惹的混混,所有人都是他们欺负的目标。这些混混里,有的明摆着就不好惹,顾竟在老远见到他们一般都会转身就走,除非无路可逃;有的是急起来才发现他不好惹,顾竟就总在不知不觉中把他们惹火了,只能狼狈地拔腿就跑,可通常是跑不掉的。
      少时的顾竟好胜心强,每次去桌球馆都非得把在场所有看起来正正常常的人都赢个透才肯收手。有时候,他赢爽了就拍拍屁股骄傲地走;有时候,他赢爽了就在小巷里遇到刚才的对手,并且发现原来对方就是那些不好惹的混混。
      少时的张长义也经常来桌球馆,而且总在顾竟隔壁桌。跟顾竟不同,他多半是跟自己的同学来玩的。虽然没有直接交流,但时间一长,外加偶尔偷听到的一些事,顾竟大概知道张长义是个怎么样的人。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惹到的,有次顾竟赢爽了出门,没遇到堵他的小气鬼却遇到了堵张长义跟他同学的人,或者说堵他同学的人——张长义在这事件中完全是个路人。他大可直接走人,但却站在了他同学的前头,顶下本不该由他承受的攻击。
      这件事同样与顾竟无关,他同样可以直接走人,可同样没有,还一下子就冲上去了。那次以后,顾竟成功跟张长义混熟,往后每次被堵小巷子了,他总是能等到张长义不顾一切的帮忙。
      这对顾竟来说是好事,但不碍他想不通张长义为什么总爱替别人出头。直到高三那年,张长义说要收心读书,顾竟才得到了他的答案——
      “你要考大学啊?我没看出你的志向还挺大的。”少年顾竟嘲讽说。
      “我的志向比这还大呢!”年轻时的张长义傲娇地哼了一声。
      顾竟沉默着等待他的下文,但他没接着说。“……你倒是接着说啊浑蛋!”他烦躁道。
      “你想听?”张长义问。
      “对。”顾竟说。
      “很想听?”张长义又问。
      “我都说‘对’了,你聋啊?”顾竟不耐烦地说。
      “真的很想听?”张长义再问。
      “艹!你妈逼的我不听了!”顾竟骂着就要离开。
      “你不听我还想说了。”张长义用脚把他勾了回来,而且是穿着鞋的脚。
      “张长义你个恶心怪!”顾竟嫌弃地看着那只近在咫尺的鞋子,“老子说了不听!”
      “关我屁事?”张长义才不管他听不听,有种自己把耳朵关上,“我想当警察,我要考警校。”
      顾竟不满的嘴脸还停顿在他的回答之前,过了好几分钟才再次动了,“你?警察?”他惊讶道。
      “嗯,警察。”张长义重复,“你不觉得很酷吗?而且男人嘛,应该都想过要保家卫国什么的吧?”他反问。
      “想倒是想过……”顾竟抿了抿嘴,“可光想过也没用吧?保家卫国才不是我办得来的事。”
      “怎么会!你那时候不就保护了我吗?”张长义激动地说,“你可能不能理解那种感动,那天你来帮我们的时候啊,我就在想‘哇……得救了’。”他模仿了当时被顾竟帅到的心声。
      顾竟听到却是嗤笑出声:“我怎么可能理解不了?我体会的还不够多吗?这一天天的。”
      “啊……”这次换张长义愣住了,“咱是朋友嘛,我那是应该的,可你那时候不一样,我俩啥关系都不是。”
      傻逼,那时候我动机不良,想跟你交朋友呢。顾竟心想。
      “顾竟啊。”张长义突然用恶心的语气唤道。
      “恶呃……”顾竟马上弹到几米开。
      “哈哈哈哈!”看到他这个反应,张长义独自乐了起来。
      顾竟啧声,上前一掌拍断了他的笑声,生气道:“有屁快放!”
      张长义又咳了半天才缓了过来,道:“我是想说,你要不要现在开始考虑跟我一起考警校啊?我觉得你当警察一定很适合。”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背对光,但他灿烂的笑脸却意外地清晰,直到现在,顾竟还总是会想起他邀请自己时的模样。
      “然后你就开始想了?”狼封一脸难以置信,这好像比“突然想做个男人”还要突然一些。
      “才不是!他后面还夸了我一大段呢,可中听了。”顾竟激动地说,“我只是不好意思复述一遍……”说到这里,他没忍住笑嗨了。
      狼封虽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也跟着笑了出来,“那看来叔叔他的话术挺好啊。”他感叹道。
      “是非一般的好。”顾竟如此评价。
      狼封轻笑一声,嘀咕说:“那张厌怎么没遗传到呢?”
      “听到了。”顾竟往狼封的脸颊肉一掐。
      “哎啊。”狼封跟着往外一扯,整个身子都歪了。
      “浮夸。”顾竟笑说。
      狼封傻笑着揉了揉脸,“还是说张厌的妈妈比较文静啊?”他直接问。
      “也不是,都挺吵的。”顾竟叹了口气,彷佛又听到他俩在自己耳旁哔哔了,“要是他有个完整的童年,他怕是也很能哔。”
      张厌刚出生的那阵子,张长义还是个特警。因为家里没人,他上班的时候总是会带上张厌。虽然没过多久他就要调岗了,但他一天还在队里,一天都还是队里的人,该干活的时候就得干活。很多时候,张长义都是在局里随机找个当天能坐着干活、不用到处跑的人帮忙看着张厌的。
      也许是因为带他的人天天换,大家都没什么机会跟张厌交流,让他特别没安全感,也不怎么愿意跟别人说话,直到张长义去当民警、能亲自带他的时候才开始好转。
      “唔……”狼封不沉默地思考了片刻,“我觉得他再过几年也会很能哔,他现在可比半年前爱说话多了。”
      “真的?”顾竟惊讶地挑了挑眉头。倒不是不相信,只是他不敢相信而已。
      “对啊,还爱笑呢。”狼封补充。
      “……那你有没有?”顾竟对他使了个眼神。
      “哎?有没有呢?”狼封夸张地思考着。
      “我出一打可乐。”顾竟严肃道。
      “合作愉快。”狼封严肃地伸出手。
      于是,顾竟如愿得到了“厌儿灿笑”一张,非原图版的。
      啧,有钱人真抠。
      对此,狼封表示这不叫抠,这是为了彰显这照片的珍贵。
      “但有一说一啊,当警察确实是个好决定。”顾竟把话题绕了回去,“也不是没后悔过,只是我后悔的不是当初选择了当警察,而是没有当个更厉害的警察。”他正色地说。
      “这样啊……”狼封不知该怎么回应。个人的选择,外人评论不了。
      在庄建国的超级厚脸皮攻势下,他和顾竟最终成功进了张厌家门,还把张厌的厨房给占了强行做了顿晚饭。
      “厌儿吃啊!”庄建国站在张厌对面,拿着碗吃得津津有味的,“你给厌儿夹块肉。”他不客气地使唤着顾竟。
      “你消停会儿行吗?别逼厌儿把碗扣你头上。”站在张厌隔壁的顾竟嘴上这么说,还是配合地给张厌夹了块肉。
      张厌看着这一桌子的菜,又看了看站着吃饭的两个叔,他何止想把碗扣他头上,还想把桌子掀到庄建国脸上呢,但他忍住了——走了这么久,他不争气的肚子饿了。
      “艹。”他低骂一声,既不愤又憋屈地扒拉着饭,“狼封你今晚死定了。”他说。
      “我……行吧。”狼封苦笑着说,谁让他也是帮凶呢。
      为了折腾叔叔们,张厌今天晚上硬是把所有的饭菜都吃完了,腾出了各种的脏碗碟,还放弃使用洗碗机,把它们通通堆到洗碗池里让庄建国去洗。
      以为这就完了吗?错!张厌还让庄建国去手洗衣服、手洗地板了,就拿块抹布蹲着擦。
      狼封看着他庄叔叔的遭遇,不禁打了个冷颤。以后要是惹张厌不高兴了,他怕是也会这样吧?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卡,日后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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