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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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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凡想不通,他明明靠自己的智慧胜了颜卿,为何华清辞要罚他。
而且还是莫凡认为最重的一种惩罚。
第二天一早,他的两条老鼠腿都麻了,走出静室时,一瘸一拐。
不过华清辞还算厚道,告诉他今天早上不必再打坐了,可以让他休息一下。
所以,莫凡在华清辞去了玉华宫议事后,就跛着脚在重华宫里溜达。
四条腿还不如两条腿。
两条腿若是麻了,他还可以扶着墙慢慢走,但四条腿的莫凡,想扶着墙都不容易。
只好四条腿慢慢地蠕动,后腿还时不时地麻一下,如针扎般,害得他屁股也时不时地抖一下。
唉,人生真是难呀!
走着走着,又突然被一根横在地上的藤条绊倒,这下子腿是又疼又麻,一时间再难站起来。
莫凡看着走来走去的神婢神侍,觉得大概人家会看到他,然后好歹会伸手扶他一把。
谁知,那些人看见了跟没看见一样,视莫凡为妖物,从他身边低头迅速通过。
咦,这是个什么情况?
莫凡记得自己没得罪他们呀!
莫凡只好开口喊道,“麻烦帮个忙……喂,喂,你们别走啊!”
他这不开口还好,一开口,人家走得更快了。
他郁闷了,在重华宫里转了一圈,人人皆是如此,既不理他,也不看他,似乎还有点惧怕他。
按照他做社蓄多年的经验,这些人的态度应该是跟昨天的事情有关。
但莫凡暂时还想不到什么兵不血刃的办法解决此事。
既然重华宫里这么无聊,莫凡只好走了出去。
运动了一下,腿也不麻了。
他蹦蹦哒哒地又去了那棵果树处,总觉得那里的果子特别香甜,吃了会上瘾。
吃完打算再摘几颗,拿去给华清辞尝尝。
上次他献上的果子都埋进了雪堆里,相信这次,华清辞应该不会拒绝了吧。
美滋滋地到了那里,莫凡却傻眼了。
别说果子,就连上次的果树都不见了。
他抬手揉了下眼,难道他记错地方了?
但不会呀,这里周围什么都没有,他记得只有一棵果树,就在凌峰崖的崖边儿。
又旋首看了几遍,莫凡终于确定,那棵果树是自己不见了。
他见鬼了。
这昆仑山上的东西真是奇特。
他一边想不通,一边往回走,感觉眼前有什么东西好像挡住了他的去路,抬头一看,原来是凌叶的那个灵宠金毛狮。
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四只爪子蜷缩起来,目光警惕。
这个家伙现在出现,一定不是跟他结伴同行这么简单。
看看对方的体型,再想想自己的弱小,莫凡又后退了几步,目光死死地瞪着它。
那只金毛狮低头摇着脑袋看了他一会儿,小小的一只,浑身还长满了毛,像只毛球。
它张开狮口哈哈大笑道,“不就是一只小老鼠吗?竟然把孔雀神女都给害了,哼,我就不信你有什么本事?”
到底谁想害谁。
想到此,莫凡的老鼠尾巴支楞竖了起来,身体紧绷,却没有讲话,因为现在不管他讲什么都是错。
金毛狮伸出了一个粗壮的爪子,像逗弄他一般轻轻踢了一下,而就是这一脚,把莫凡踢了下人仰马翻。
他爬起来,抖了几下,又重新站好,不得不开口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哟,还挺凶,真是什么人养什么灵宠,你的主人就是个傲慢的冰块儿,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哈哈哈哈!”
莫凡一皱眉,反驳道,“清辞神君才不傲慢,他也不是冷块儿,你凭什么这么说他?”
莫凡突然觉得,就在金毛狮说华清辞的坏话时,他不知哪里来了一股子劲儿,好似喷涌的火山,一刻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火气。
金毛狮却不以为意道,“难道不是吗?整个昆仑山的人都怕他,并不代表他们真心实意地尊敬他。我们家凌叶神君虽然脾气不太好,可是在这昆仑山上还有不少的朋友,你的主人有朋友吗?有人敢和他谈天说地吗?他就像一个雕塑,终年守护着昆仑山,却也无人问津。”
“你闭嘴!”莫凡吼了出来,“这是情怀,你懂个屁?像你这种整天吃饱了睡,睡醒了吃的动物,怎么会懂得清辞神君的责任。他有大爱精神,而你呢,你只是羡慕嫉妒恨,蠢货。”
金毛狮两只前爪向前一伸,做出了标准的攻击动作,它呲牙咧嘴道,“真是自不量力,信不信我现在就吃了你?”
莫凡先向四周看了一眼,这里距凌峰崖已经很远了,周围有几棵雪树。
他不可能向这只金毛狮妥协,尤其在它这样诋毁华清辞之后,不教训它一下,他就不是莫凡。
他面色一转,竟然悠闲地八字脚一站,还挑衅道,“没错,我就是自不量力,但我敢保证,你打不过我。”
“呜呜呜……”金毛狮身体向下一矮,目中喷火,“这可是你自找的,别怪我不客气了。”
这只金毛狮不知是傻还是蠢。
昨天颜卿的事情闹得满山风雨,这个时候,它居然还想吃掉莫凡,不想想后果吗?
但莫凡却有几分佩服它,有勇气有胆量,至少比起颜卿那种白莲让他觉得舒服。
不过,这昆仑山的灵宠都没有脑子吗?
还是觉得自己是凌叶的灵宠,所以肆无忌惮?
对了,昨天听非道提了一句,说凌叶的灵宠把西王母的坐骑都给咬了。
应该就是这只金毛狮了。
这么目无中人,嚣张跋扈,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莫凡调整了一下自己站的位置,对金毛狮勾勾手指道,“来吧,你若吃了我是我的命,我绝无半句怨言。”
“吼!”
金毛狮仰天怒吼一声,显然是被莫凡这种轻视它的行为惹毛了,两只前爪一伸,就朝他扑了过去。
莫凡眼睛灵活,身后就是一棵大树,他也不着急,等着金毛狮快扑到他身上时,他灵巧地向旁边一跳,看着金毛狮直直撞向了大树。
还别说,真跟动画片里的效果一样,它居然整个身体都贴在了树上,滑稽得不得了。
然后才慢慢从树上滑了下来,倒在地上,直翻白眼。
莫凡摸了摸下巴,看了眼它飞扑过来的距离,再加上它这力度,很快就笑了出来,“看来你得晕一会儿了,别怪我心狠手辣,这个教训就是告诉你,做人不能太过嚣张,还是谦虚点好。”
拍了两下这只金毛狮,看它似在倒气,他转身直立起身体,学着华清辞的模样,直立起身体,两只前爪负背,大摇大摆地走人。
*
回到重华宫,莫凡又被罚了,但这次华清辞是罚他在外面站着。
莫凡不服,“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罚我?”
死也得死个明白,虽然昨晚华清辞在静室陪了他一夜,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可以从容地接受惩罚。
华清辞瞥着他问,“你问哪一次?”
莫凡想了想,先道,“昨晚。”
华清辞看着他半晌未答,直到莫凡踮起了脚尖,老鼠耳朵坚硬地竖立起来,眼睛瞪圆,看意思势要与他争个高低的模样,只好把目光一转,道,“没有为什么,自己想。”
莫凡…..
我要是想的出来就不问你了。
昨天罚也罚了,暂且先不问了,眼下还是要问一问,道,“那现在呢?为何又要罚我?”
这次,华清辞倒是回答的快,“你方才做了什么?”
莫凡想了想,老实答道,“把凌叶神君的灵宠给办了,”怕华清辞听不懂,又白话道,“就是让它受伤了。”
华清辞温和地瞪来一眼,“为何?”
莫凡低下了头,支吾着。
倒不是替那只金毛狮掩护,而是不知道华清辞听到别人对他的评价,会不会心寒。
终其一生,守护这片雪山,可到头来还被人这样诋毁,换作是他,一定心里很难受。
他不讲,华清辞替他讲道,“是因为那只金毛狮说我的不是?”
莫凡的耳朵一抬,目光狐疑,“你怎么知道?”
再一想,那条路是玉华宫通往重华宫的必经之路,看来刚才的情景华清辞都看到了,也听到了。
他顿时忘记了自己受罚的事情,马上跳上了他的肩头,在他肩头跳来跳去,急道,“你千万别当真,那只金毛狮一向霸道,他连西王母的坐骑都敢咬,有什么不敢讲的。其实,其实我听说大家都是很尊敬你的。”
华清辞一转眸,鼻尖正好划过莫凡的耳朵。不过他似乎没有注意,反而目不转睛地看了他一会儿,直到唇角慢慢勾勒出一个微小的弧度,他才将莫凡从肩上挥了下来。
一言不发地转身。
莫凡又拽了下他的衣袂,急于求证道,“神君,你是不是,生气了?”
华清辞背对着他,看不出什么表情,但声音却从来都是那样的浅淡,好像这昆仑山上常年不曾融化的雪,虽冷但也纯白,不夹杂任何情绪,“别人说什么,我都不会在意,我只做自己该做的事,所以,你也不须在意。”
莫凡耷拉脑袋道,“我知道了。”
看来是他多管闲事了。
华清辞却是轻轻一叹气,从自己的衣怀里拿出了一张大红的请柬,俯身放到了地上,“这是昆仑山才艺大赛的邀请函。”
莫凡还没缓过神来,愣愣地问了句,“什么才艺大赛,神君你要参加才艺大赛吗?”
如果是华清辞参加,他一定是冠军。
莫凡对他有信心。
谁知,华清辞拍了下他的小脑袋,轻笑道,“不是我,是邀请你参加。”
“啊?”莫凡如一盆冷水当头泼下,一下子竖起了尾巴,指着自己眨着不可恩议的眼睛问,“我?我有什么才艺?”
华清辞微微摇头道,“锋芒毕露的结果,你自己想办法吧。”
莫凡……
再次躺倒。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女配靠彩虹糖和反派双双逆袭》:
安予汐穿成了一本玄幻小说的女配,还是个被领养来的孩子,明明自己有未婚夫,却心心念念的是妹妹的未婚夫,谁让养母偏心,把男主给了妹妹,把最后成为反派的男配给了她。
系统,“恭喜你,被女配逆袭系统选中,即将成为璀璨夺目的女主,但每个女主肯定要配一个男主,所以你可以完成自己的夙愿,攻略男主。”
安予汐想了想,很有经验地问系统,“有金手指吗?”
系统高兴地宣布,“送你MS彩虹糖,酸酸甜甜好滋味,每个颜色都有特异功能。”
*
安予汐拿着彩虹糖,看着杀气腾腾的妖魔,顺手把晕睡糖撒向了男主,然后甜甜地抱住反派,“我选你当男主。”
我自己的男人不香吗,这恶毒女配我不想当。
系统:哦豁,还给自己增加个分支任务。
*
就在安予汐的逆袭计划就快达成,马上要逆袭成功,和反派HE时,一不小心就触碰了打斗场面禁用彩虹糖的底线,变成了小魔女,反派好死不死地中了遗忘糖。
辛辛苦苦彩虹糖,她的男主变成梦中郎。
系统,“再给你两个月时间和男主HE,不然被判任务失败,被大千世界永远禁锢。”
安予汐,“我重头来。”
她满心欢喜地绑来了反派,“猜猜我是谁?”
反派冷冷地看着她,“你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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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浮寅是恶毒女配们的噩梦,生性薄凉,他小时候眼见自己的父亲逼得母亲跳崖,这些年心心念念都是杀了父亲给母亲报仇,为此他不惜修炼魔功,不惜要毁灭整个修真界。只是这个从来与他两看相厌的未婚妻却在这时候出来搅事。
“我是你未婚妻。”
“我是你未婚妻。”
“我是你未婚妻。”
这个女人的口头禅从此改变,动不动就拿这句话来要挟他,比泥鳅还黏人,比八爪鱼还巴着他不放,非要让他当男主,动不动就拉着他出去斩妖除魔。
有没有搞错,我是想当魔的。
孟浮寅真恨不能杀了她,但她的血似乎还有点用途。
是魔血!
原来是被魔族的某个小魔女附身了。
既然与他志同道合,那就巴着不放吧。
只不过失忆了可怨不得他。
若不然你再重来一次,我们HE了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