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种税赋:调
当然,在不同时代它的名称有差异,但本质一致:农人家庭每年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但不是交粮食,而是交布。
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之前图南收税有收布,就是这个。
因为是向国家缴纳的税赋,所以,当然不能随便什么布都可以,必须是丝织品。
而丝织品的纺织工艺很复杂,丝织品等级越高,工艺越珍贵,哪怕是工艺最简单的一种有花纹的丝织布,在汉朝时也需要三五名女子合作耗费五天才能织成一匹(23米)。
而只是织的环节,算上养蚕、缫丝、纺线、染色等环节,保底也得三五个月。
啧,突然觉得古代,女人应该很少服徭役,半年农忙半年农闲,女人去服徭役就不可能有时间织布了。
话说回来,一匹丝织物的长度,不同时期不同,少则十三四米,长则一百米,宽度也一样,不同时期标准不同。
而每年需要缴纳的丝织品数量,不同时期也不同,有的是每户一匹,有的是两三丈,还有的朝代不要布匹,只要原材料。
当然,前面徭役制度介绍已经证明一件事,法律规定缴纳多少和实际缴纳多少是不同的。
半年农忙半年农闲,古代统治者是真的半点都见不得人闲着,不分男女。
然后,唐朝之前,王朝结束乱世,分土地给百姓时是男女都分地,且分给女人的土地里有一部分明确规定必须是桑田——我是在北魏的土地政策里看到的,更早之前的朝代应该也有,因为历朝历代,女人地位是稳定下降,不是上升。
再一个就是,越是久远的朝代,它收布税时越倾向于收成品,数量也越多。到宋元明清时,成品的比例逐步下降,材料的比例逐步上升。
两相对照,我居然看到了对比。
过去的两千年里,前一千年,剥削女人生产大头的是王朝,后一千年里,剥削大头的是小家庭的“父”。
前者,它剥削你的同时,但也会给予一些保障,会分土地给女人,还有离婚的随便——唐朝还是哪个朝代,规定男女到年龄必须结婚,你非要丁克,官媒会上门给你强制婚配,这些媒人还包售后,过个三五年会去看看你俩有没有生娃,如果没生,离婚,必须离婚重新婚配,不能浪费生育资源。同样的,夫妻不合,离婚也很随便,说古代没家暴是扯淡,但离婚很随便的背景下,只要不是经济完全依附于人,遭遇家暴可以离婚。
而后者,当布税的内容逐渐变成材料,男人自己就能搞定,不再像过去一样家里必须有女人,不然搞不定布税(也不好说,人不会被尿憋死,肯定会有男人自己上手织布,但一个人面对两个人的工作量,得累死),但娶回来的女人能闲着吗?不能,还得继续织布,但织出来的布换了钱归谁?
答曰:“父”,只是这一次,剥削的数量不再有明确的数量,而是全部。
我:就非得被一个存在剥削吗?这俩堪比掺了屎的巧克力和掺了巧克力的屎。而且同样是剥削,被王朝最大的父剥削和被家庭的小父剥削,居然还有如此差异。
有句话居然是对的,如果必须做奴隶,一定要做最大的奴隶主的奴隶,因为它的剥削落到个体时是最轻(横向对比)的。
Ps: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好奇海国的布税是多少,海国对陆地收的布税不挑剔,丝织物和葛麻都可以,丝织品的话,每人每年一丈(3米),葛麻布则每人每年一匹,一匹长度四十丈(120米),仅限于成童(相当于人族十四岁以上未满二十岁)和成年人,更小的孺童不需要缴,士农工商的士农工也不用,但可以放心,海国的皇与后做为合格的统治者,它一视同仁的对所有人敲骨吸髓,都别想跑。
没错,海国是极致的掺屎巧克力,不是税赋兵役离谱到逆天,它凭什么徭役管饭且搞两年义务教育?总不能是良心发现吧?
话说为什么我塑造主角(大部分非主角)阵营的政权,都是这种掺屎巧克力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