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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

  •   陈皙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盯着我看。他一定和林宵一样习惯以貌取人,沈斯年的粉色头发就像我的耳钉一样,让循规蹈矩的人们厌恶。

      过了很久他终于离开,背影挺拔,从棉花杆变成了一根青竹。

      “我下个月有演出,你要不要来看?”沈斯年没有为不当言行道歉的意思,懒散的倚在教室门口。

      毕竟我也和他一样任性妄为过,所以我不打算追究他的过错,“表演骑摩托吗?”

      “架子鼓。”

      斯年出自诗经大雅下武:昭兹来许,绳其祖武,於万斯年,受天之祜。意为承蒙老天庇佑,国家的基业得以万年长存。沈斯年的名字比我的名字要有意义很多,只是他和其中的意义实在说不上是相配。

      他看上去不是能让国家基业得以万年长存的功臣,更像是动摇国本的奸佞。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桀骜不驯,很坏,我甚至能想象到他掐着我的脖子逼我去看表演的样子。

      “有机会就去。”虽然我没有信守承诺的原则,但我也不喜欢做承诺。

      “行,那哥哥等你。”沈斯年点点头转身就要离开,没走出十步又折返回来。

      “你都没问我在哪儿表演。”

      他叹了口气,想伸手拍拍我的头被我很快躲开,只能收回手插在口袋,“好敷衍。是不是喜欢刚刚那个?”

      我没想到沈斯年的感知力这么强,他只和我见过两次面,至于陈皙——他只和他说过寥寥几句。

      后来我意识到或许他的感知力确实不错,而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对陈皙的喜欢表现的似乎有点明显。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对陈皙更增不满,他不是不知道我喜欢他,只是装作不知道我喜欢他。

      “是。”

      我想我确实需要一个出口,沈斯年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出口。

      于是他成为世上第一个知道我喜欢陈皙的人,也成为未来三年劝我劝的最多的人。

      沈斯年走后,陈皙主动找了我。

      他原来不止会乖乖听话,还会阴阳怪气,“我不知道你还喜欢这样的人。”

      “哪样的人?”我可能有点问题,因为看陈皙强硬的样子,我越来越喜欢,“他是六高的学生,叫沈斯年,邀请我去看他打架子鼓,不是违法活动。”

      我没必要说这么详细,可能是想故意气气陈皙。

      我看见陈皙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这让我很期待,可惜他在二十岁之前从不发火。“他喜欢你?”

      “说不定是我喜欢他呢?”我轻描淡写,看着陈皙像猫儿一样瞳孔一秒一变。

      “你喜欢他吗?”

      陈皙为了避让出门的人往前挪了几步,变得离我很近,我甚至能感受他说话间的呼吸喷到我耳边。

      最后一句形容是从霸道总裁文里抄的,因为我一米六,陈皙一米八,他和我面对面说话的时候我得抬头看他。

      “你真关注我是不是喜欢他。”我看着陈皙耐心越来越少的样子觉得很新奇也很上瘾,“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可能会有心事被戳穿的羞怯和慌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他可能会有对我自不量力的轻蔑和恼怒。但他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就好像已经有人问过他千百遍这个问题:陈皙喜不喜欢李妤。

      “不是。”陈皙否认的很快。

      我不信宗教,但偶尔也想成为上帝,因为如果我有上帝视角,我和陈皙可能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那天晚上的陈皙一个字也没写,甚至都没翻开书,后天要交的压轴题合集还停留在第三页。他一直在想沈斯年,想沈斯年喊我妹妹的样子,想沈斯年和他说他是我新交的男朋友。

      “我没有骗她。”陈皙在没人的时候居然很喜欢自言自语,“我关注她是不是喜欢沈斯年是因为我希望她好。”

      他顿了顿,向空气表白心迹,“我喜欢她也没错。”

      他又变得很软很软,和白天的那个陈皙一点儿也看不出是同一个人。

      我觉得和吸血鬼比起来,狼人更有趣一点。白天是绅士,晚上是野兽。陈皙白天是没长牙的野兽,晚上是软绵绵的小狗,没那么有趣。

      尽管陈皙的迅速否定让我很不喜欢,但我还是没去看沈斯年的表演,他也没有生我的气,还是骑着他的破摩托从六高到九高,只是这次他没有叫我妹妹,头发重新染回了黑色。

      “你觉得黑色是不是更好看?”沈斯年取下头盔,甩了甩刘海。

      “还行。”

      从短短的两次见面来看,沈斯年是个经不起夸的人,所以我尽量回复的很短。

      “你不就喜欢规规矩矩的小男孩吗?”沈斯年从兜里掏出个罐头,他知道我有一条叫李大路的狗,“不过我提醒你一句,他可能没有看起来那么乖。”

      “它不喜欢这样的。”

      “什么?”

      李大路不知道随谁,很挑食,“它不喜欢这个牌子的罐头。”

      沈斯年愣了愣,把罐头放回到兜里,“下次我去你家看看它,让它亲自选。”

      我不可能让沈斯年去我家,顾佳梦要是看见他一定会很激动。

      “不用。”我不太习惯看沈斯年黑发的样子,“它不喜欢生人。”

      假的,李大路很喜欢生人。不管是九岁小孩儿还是九十岁老人它都对对方有一种无从解释的热情,而这两者都受不住它的热情,所以我只在凌晨遛它。它和我真的很不一样。

      “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沈斯年对隐私一词的认识比顾佳梦的还要少。

      我不想和陈皙表白,因为我的人生充斥着狗屎,李大路的狗屎,我写在卷子上的狗屎,老师在讲台上念的狗屎,我不想让陈皙的人生也沾上狗屎。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不认为他会喜欢我的表白。

      况且晋江不允许未成年人有感情戏。

      “喜欢一个人没必要非得告诉他。”我猛吸一口奶茶,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一点点的冰淇淋红茶是我唯一喝过不会失眠的奶茶,抱着它的时候我会觉得我是个正正常常的女高中生,喜欢甜喜欢香,和许愿田雯曦没有什么两样,还有叶安衿。

      沈斯年很不认同我的观点,他浓密的眉毛皱在一起很滑稽。“喜欢一个人就得告诉他。”

      他突然弯下腰,平视我的眼睛,我甚至能看清楚他黑发里隐隐约约的粉色,“我喜欢你,李妤同学。”

      知道了。

      遇见叶安衿之后我才开始相信一见钟情的存在,不过沈斯年的告白实在是没什么能让我心动的地方。

      “你正常点。”我没想到有一天这句话也能成为我对其他人的告诫。

      “我很认真的。”沈斯年点点头让他的话显得更加不可信,“表白的意义不在于和对方在一起,而在于让对方记住你。就像你不会忘记高二暑假喝着奶茶的时候,有一个不正常的男人向你表白,他叫沈斯年。”

      他说的很没道理,因为我确信陈皙永远不会忘记我。

      我不喜欢沈斯年假装能理解我的样子,这让我感觉像自我□□,“我会。”

      沈斯年好像永远不会被打击到,也不知道尴尬两个字怎么写,他只是笑了笑然后骑上摩托扬长而去,“那我就每年暑假都和你表白一次。”

      我讲不出原因,只是莫名的觉得沈斯年和我从前遇见的人都不太一样,他能把很荒唐的事做得很平常,很奇怪的话说得很认真。总之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没有太厌恶。

      所以我决定好好考虑他的建议。

      九高真的很矛盾,黑板上贴着“多学一分干掉千人”的标语,讲台上的班主任讲着一周后的红色实践安排。

      “坐高铁去长沙。”许愿一手翻看着活动手册,一手死死搂住我的胳膊,“九高真舍得,让高三生在长沙待三天,得落多少课!”

      我对长沙的印象不错,因为湘菜很好吃。不管一个人多么淡薄,他都无法和自己的食欲对抗。

      “你不想去?”我转过头正对上许愿水汪汪的大眼睛。

      她的眼睛说她很想去,恨不得插上翅膀现在就去,再也不回来。

      实践安排在十月十号到十月十二号,意味着我的十八岁生日要在异乡度过。

      实践内容很是班主任的风格,基本概括就是在五一广场宣誓,在橘子洲头宣誓,在纪念堂宣誓,在名人故居宣誓。

      “咱俩睡一间吧。”许愿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在登记册上写下我们并排的名字,“还好是按班级登记,否则你肯定要和田雯曦住。”

      全校的实践活动,二班也会参加。

      “不知道许林舒的房间离咱们的近不近。”许愿托着下巴,像个痴女。

      我希望越远越好,我不想被许愿拉着去陌生男人的房间门口蹲守,像个变态偷窥狂。

      人生不过是每一个事与愿违的组合,一天后许愿就兴奋的告诉我二班和七班被分到同一个楼层,许林舒和陈皙一间房。

      事情变得更糟起来,只要许愿撒娇够不要脸,我就将很难洗清偷窥陈皙的罪名。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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