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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用王小辉的话说就是:“你的出现打乱了我收兵买马的计划。”当他看到我以后光顾着感受“遇故知”的喜悦,而忘记从同学里选顺眼之人。他一直坚信:第一眼看着顺眼才是真顺眼。

      直到我遇上一个一眼无法忘怀的人以后,才肯定了王小辉的奇怪观念有可取之处。比如郑祈烁之于我。

      在郑祈烁出现之前,王小辉于我除了睡觉几乎形影不离。这一度让我倍感苦恼。所幸王小辉住在镇上他表姑家,而我住在大宿舍。三十几个人住一起,各个男老师轮流陪睡,以维持秩序。

      王小辉时常发扬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苦口婆心的劝我搬出来和他一起住。他表姑又不是我表姑,当年我一串山葡萄都没吃他王小辉的,这种大便宜我怎会捡。

      搞不好哪天王小辉不再想和我有福同享,我似乎很有被扫地出门的危险。不是自己的东西用着不踏实,我很小就有此觉悟。若干年后却必须犯这样的错误,身不由己,万劫不复。

      王小辉粘人的段位绝对高,我努力和他划清界限,未遂,于是放弃挣扎。不过在不知情者看来我更像他的跟班。谁叫初二那年我就一水萝卜外形,而王小辉有老大的范儿。

      初中时代,多数孩子已经具备发情的一切生理心理条件。十六岁的王小辉就快步入帅哥老大的行列。之所以是“就快步入”是因为他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帅哥,而离老大宝座的距离还是有一点的。

      王小辉很受女孩子的欢迎,每天花花绿绿的情书不定时的砸过来。少则几封,多则十几二十封。

      我的任务是一封一封的拆开,再一封一封的念给他听。当然不是我自愿的,王小辉说今年让他们家雇的劳动力们顺便帮我妈收割,我才勉为其难答应了他这种不要脸的要求。

      每读完一封情书,王小辉都会很不要脸的说:“瞧瞧,你小辉哥魅力四射吧。”

      我表情如常,置若罔闻。其实我是想说要他随便找个女孩子谈恋爱,越轰烈越好,这样他就没时间在我耳边嗡嗡,我落得清静。

      到了初三,王小辉的情书明显减少,基本已经濒临绝迹。因为那时王小辉和校花陈梦珊关系暧昧,一度传言俩人好上了。

      王小辉的狐朋狗友们都觉得很光荣,女朋友的质量直接彰显男人的地位及魅力。校花选择了王小辉,那王小辉就是男人中的佼佼者,尽管他们根本不知道真正男人的标准。

      当然王小辉的对头们很不乐意,经常找王小辉麻烦。王小辉本来就不是省油的灯,于是和陈梦珊从暧昧期晋升到恋爱期。王小辉的说法是:陈梦珊变成“王小辉的陈梦珊”以后,那帮龟孙子再兴风作浪我就有理由把他们打回姥姥家。

      这显得王小辉很讲理。王小辉的歪理邪说里有一条:想打人,得找合适的理由。没有原因上来开打,多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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