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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十年后,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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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春天,巴黎上空。
飞机冲破厚厚的云层,缓缓地降落。
迷迷糊糊之中,传来了一句温柔的声音将我从噩梦中拉出。
“Wake up, sir. Your destination has arrived.(先生醒醒,您的目的地已经到达了。)
我睡意朦胧的半张着眼去看她,是一位德国的空中小姐,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用英语说道。
迷离的双眼注视了她良久。
她以为我是因为搅扰了我的美梦而怨恨她,以至于展露出愧疚之色。
然而并不是,而是因为我一时还不知道如何再次面对这个令我一生都不想再回来的地方——法国——巴黎。
这个有着“浪漫之都”美誉的城市,然而它却让我深刻的明白——爱真的能够让一个人变得痴傻。
“How are you, sir?”(先生您还好吗?)德国空姐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话语极其温柔,听得人浑身一酥。
“Thank you!I'm fine.”(谢谢!我没事。)我说。
“Is it really OK”(真的没事吗?)
“Really! thank you!”(真的!谢谢你!)
随后她便离开了,我也从飞机的行李架中拿出了我的行李,向舱门走去。
当我走下舷梯,一边走,一边望着戴高乐机场上的一草一木之时,不由得感慨万千。
这里还是与十年前别无二致,只是不知为何我的心仿佛是被什么东西包裹住一般,始终透不过气来。
片刻后,我的两腿忽然发软,身子一倾,险些摔下阶梯。
但是手里的箱子却没能逃脱掉下去的厄运。
我大步迈向地面,生怕箱子砸到了过往的行人。
等到步伐踉跄地走到行李箱边上,看着为此驻足的外国友人,我顿时满脸涨红,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狼狈不堪。
在没来法国之前,我曾无数次鼓起勇气,对我自己说:“那些都已经是过去的记忆了……忘掉的也差不多了,只要记得这是一场旅行就行了。”
对啊!不知不觉竟已经过去了十年。
十年前我即将大学毕业,我与研梦第一次来到巴黎。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她非要来巴黎歌剧院观看——《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
直到现在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胆颤心惊地环顾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到我,脸上的尴尬才略显消失。
无论如何,我最终还是如同丧家之犬般踏在了法国的国土之上。
我曾经一直以为,那些曾令你痛心的记忆,都会因为你的难过以及怨恨破裂成碎片,然后再被时间这个腐蚀剂,腐蚀的一干不净。
然而我却发现我错了……错的彻彻底底,痛彻心扉……
那些碎片并没有消失,而是深深地扎进了我的心里,留下来一道道刻骨铭心的伤痕,最终还会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或者地点,重新还原。
而让我有如此深刻意识的,便是在我到达法国的三天后。
来到法国的第一天我是在法国的朋友家度过的。
他是一位历史迷,不仅精通各国的历史,而且还能对那些国家的未来发展趋势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他房间的墙壁四周,贴满了重大历史事件的纸张,上面被红色水笔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法语,在他的床头前还贴了一张大约有一米多长的历史时间表。
几乎在整个房间内除了一张恰巧能睡两人的木板床、一床沾满灰尘的白色被子、一面摆满地图的书桌以及一把早已破烂不堪的椅子之外,还有就是那满地的各种垃圾。
比如:记录东西的废纸,啃到一半便丢弃的发霉苹果以及不知沾到什么的窝成一团的卫生纸等等,数不胜数,令人作呕。
这就是我迈进屋内的景象,简直是惨不忍睹。
然而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哎!今天算是好的了。”
什么?!算好的了?!
当时在听到这句话时,我连杀他的心都有了。
随即,他将那些垃圾一股脑地到床底,而那些垃圾发出的恶臭依然飘散在整个房间,简直是铜臭熏天。
要不是再次回到法国,我怎么也不敢相信曾经那个在”西欧早期资本原始积累”研讨会上英俊潇洒,谈吐优雅,西装革履的帅气法国小伙,竟然变成了不修边幅,邋遢的抠脚大汉。
我也曾几次想要问他这十年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最后还是他率先询问我的近况。
问我是否还在做关于历史反面的研究,我当时真的不知如何回答。
因为我已经放弃历史研究很久了。
这十年来,我逝去的不止是那份真挚的爱情,一同逝去的还有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我。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敢询问他这十年来经历了什么的原因,因为我连自己是谁都快不记得了,又有什么资格去询问别人呢!
想到巴黎,人们总会说出巴黎有一座埃菲尔铁塔。然而位于巴黎市中心的塞纳河,却勾起了我第一次来到巴黎的种种回忆。
那是十年前的春天,万物复苏,但春天的气息却仿佛没能渲染到灯红酒绿的上海。
我即将大学毕业,意味着我终于能够摆脱了那个令我厌恶的校园以及束缚了我将近四年的宿舍楼。
整栋宿舍楼里,只有我一个人拼命的埋头收拾衣物,企图快速的逃离这个令我窒息的地方。
我住的房间有四个床位,而只有三个人住。
由于其中一个人因为忍受不了我们宿舍的恶臭气味,而在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就搬了出去。
直到十年后的今天我依旧没有搞清楚他所说恶臭到底是什么?大概是因为只有他一个人是有钱人,而我们三个都是贫穷人的原因吧!
但是在那时我一直以为他所说的恶臭是指另一个舍友的脚气。
舍友姓徐,因为他的脚非常的有味道,因此我们都戏称他为“香港仔”。
一到晚上,只要他一脱鞋,那气味便立马涌现,然后顺着风能传遍整间宿舍。
不只我们嫌弃他,就连隔壁宿舍的人都经常过来埋怨他,建议他立马滚出宿舍,否则的话,就要用武力驱除了。
而就是这样的人,我却与他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也许是因为他比那些人都真诚的原因吧!
以至于,十年后我对他仍保留着深刻的记忆。
至于另一个人,他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家伙。
就是因为他,让我对这个学校增添了几丝厌恶。
至于为什么我也无从说起了,只知道大学四年我没有和他说过几句话。
“你怎么那么快就要走啊?”香港仔站在那里望了我许久,满脸不舍地说。
“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就是一刻也不想待下去了,你懂那种感受吗?”我说。
“行吧!你走吧!路上注意安全。”
“好,你也照顾好自己,我走了,以后常联系。”
说完,我与香港仔来了一个最后的拥抱,便离开了。
走的途中没有遇到那个令我厌倦的人,他一天也没有回宿舍,祝愿日后的人生中也不会遇到他。
当我走在大学的校园里,望着那碑上刻的——“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的校训,心里五味杂粮,而走到大门的那一刻又如释重负。
朱研梦早已在门口等我,我拼命地奔向她。
那一刻,在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只有一道色彩——红色。
是身穿凤冠霞帔,手牵红稠的漂亮新娘。
“慢些。”她用手擦了擦我脸上的汗。
“我们去哪?”我不好意思地问,“是去你家吗?”
“当然,不然还能去哪?”她说。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她带到了她居住的出租屋里。
研梦与我上的不是同一所大学,她是学艺术的,以至于她的身上透露出一种独特的气质。
她的性格也是那种文静,乖张,又有些文艺气息的女孩。
反正她给我的感觉就是一旦爱上了她就很难再爱上其他的女生,但是就我大学四年的种种行为而言,就足已证明我是个渣男。
“你想吃些什么?”她一边站在水池边洗碗一边转头问我。
我一时也不知如何作答,只是支支吾吾的说:“随,随便……”
其实我本来有许多话要对她说。
比如我们都毕业了是不是要准备婚礼了,打不打算现在要个小孩了以及什么时候见父母呀!种种问题,但是现在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仿佛脑子以及嘴巴被什么魔力封印了一般。
就这样,我们从吃完晚饭再到分开睡觉也没有说过几句话。
期间我也试图尝试着找些话题,但总感觉我一说话,她就会无意间将它掐断,这种感觉让我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干脆不说话了,转身躺到沙发上倒头便睡着了。
第二天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她突然说她想去巴黎,我为了缓解我们现在理不清的关系,一口便答应了。
当时也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这有可能是一次缓解我们之间尴尬气氛的旅行。
直到到达巴黎的第三天的旁晚,我们看完了歌剧的演出,行走在塞纳河的左岸。
这里让我感觉到了文艺与浪漫的气息,使我魂牵梦绕,久久不能平静,时而还会传来咖啡的香味。
相比右岸,那里虽然无比繁华,灯火通明,但它给我的感觉如同上海一样缺少几丝人情味,尽是些勾心斗角,令人呕吐不止。
但就在今晚,我仿佛应该重新定义一下了。
我们就那样一直的走,仿佛路没有尽头,也仿佛有尽头,但是我一直看不见。因为我一直是低着头,注视着我与研梦的影子。
竟然有那么一刹那,研梦的影子竟然消失了,令我着实一惊。
当我抬起头时,她的眼泪早已湿润了眼眶。
我瞬间不知所措,第一时间想把她抱入怀中,但我却没有。
她一直在那暗自抽泣,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向我倾诉啊!”
我与她站在原地好一会,她才艰难的说出口。
她说,她明天就要有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所以希望在走之前,与我进行最后一次约会。
我呆住了,两眼无神,随即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只见一位穿着红衣的女子,向远处奔去,直到消失,而我也随即掉入万丈深渊。
凌晨十分,研梦半裸着身体,悄悄地钻进了我的被褥,她的胸部紧紧的贴着我的后背,我瞬间紧张了起来,只能用装睡来缓解我内心的激动。
而后她更加用力的抱着我的后背,流着泪水,在我的耳边窃窃私语,非常温暖,直到我彻底陷入梦乡。
清晨,我被一阵香味唤醒。
没错,这是研梦的体香,我真的被她抱了一夜。
我望着那残留的发丝,嘴角微微上扬。
当我起床环顾房间四周空无一人后,才意识到她真的走了。
我忍不住的落下了眼泪,原来昨晚那不是玩笑话,一想到这里,我顿时间追悔莫及。
我拼命地奔跑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里,直到精疲力尽后躲入酒吧。
向她认识的每一个人拨打了电话,甚至是她的前男友,可是没有一个人见过她,仿佛是一个从未来过这个世界的人。
我也尝试过找她的家人,但都无功而返。
我在巴黎呆了几天后便离开了。
这几天里,我一直迷茫,整日在酒吧里度日,与酒为友。
直到胃出血住院,我也没有等来那个与我度过一生的她。
再到十年后的今天,我再次行走在塞纳河的左岸。
当我望着那咖啡馆时,那些早已破碎的记忆,慢慢竟开始的复原,成为一张张图片,让我想拼命的把它们撕碎,但我无能为力。
我此时彻底的认识到了自己是那么的渺小。
此时此刻,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抛弃一切,逃离这个令我伤心的地方,跑到塞纳河的右岸。
跻身到那个曾令我厌恶的风流场所,与路边小姐谈情说爱,与流氓强盗谈笑风生,整日与那些我认为肮脏的生物为伍,也许这才是我的本性。
临别之时,我用渴望的眼神望着繁华的巴黎,望着那高楼之上穿着华丽,手摇红酒杯夸夸其谈的企业家。
单手开着豪车,抱着美女,在巴黎街道上肆意横行的富少。
看到这里,我竟心有向往。
我不知道这十年来,我到底失去了什么?
我本以为失去的仅仅是那份真挚的爱情,想不到就连那个最初的自己也随着她的离去葬送在了塞纳河畔。
今天走在这里,我把那个曾经的我挖了出来,让他与我这个漂浮在世间十年的孤坟野鬼重新结合。
只是我来的太迟了,使得曾经那个洁白无瑕的自己已经被这巴黎的繁华腐蚀殆尽。
想到这,我不禁落下了泪水。